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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江山-第14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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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人怎么喝多了,我扶高大人回去休息。”
归元术说完,拉着高有莲就往回走,高有莲假意挣扎了几下,也就顺势下去了。
到了无人之处,高有莲叹道:“我找你帮忙,还不如直接找大将军呢那杯酒若是不泼出去,这戏都没法往下演。”
归元术:“好了好了,算我没配合好,以后我有把柄落你手里,你可着劲儿的骂我就是。”
高有莲笑了笑,然后转身往外走,归元术好奇的问他:“你这就要出宫去?”
高有莲摇头:“陛下知道我骂了大将军后,也没法继续留在那喝酒了,特意在后边给我开了个小灶,我单独吃一桌,你先回去吧,我去吃我的。”
归元术眼睛都睁大了:“到底你找了几个人陪你演戏!”
高有莲:“你怎么就不想想,连我都可能是陛下找来演戏的?”
归元术想了想,迈步跟了上去:“我先跟你去吃吃小灶,不然我多亏。”
高有莲笑着点了点头,一边走一边说道:“陛下若不让我当众演一场戏,他们那些人虽然明面上不敢说,可还是会在私底下议论纷纷,现在我闹一闹,他们也就没人敢在这时候再说三道四了。”
归元术点头:“这倒也是,不过陛下找了你,该是会给你些好处吧,你又找了我,那是不是该分我一些,就算是层层下包,到我这也该有个仨瓜俩枣”
高有莲:“宁死不从!”
经过高有莲这一闹,这酒席上确实没有人再说些什么了,高有莲这么不给陛
今日能在这未央宫里喝酒的,哪个不是人精中的人精,谁会在这时候还主动触霉头。
一直到子时,众臣才全都散去,李叱把唐匹敌留在未央宫里,又让人备了些点心小吃,就在东暖阁里重新摆了酒菜。
“你特么的如果不出事,是不是真的不打算回长安?”
李叱瞪着唐匹敌的眼睛问。
唐匹敌端起酒杯:“陛下息怒,息怒,陛下不是说只想和臣喝酒吗?臣先敬陛下一杯。”
李叱把酒端起来,刚要喝,又放下:“你等等,先回答朕的话,若不出事,你是不是真的打算一辈子不回来见朕?”
唐匹敌:“臣不回来,比回来好。”
李叱:“你又要说什么狗屁道理?!”
唐匹敌叹道:“臣若时常回长安,又或是长居,那陛下觉得,是去巴结徐绩的人多还是来巴结臣的人多?臣不想结党营私,可天长日久,外人看着,这不就是结党营私?”
“臣可以不理会,陛下可以不理会,可一定会有人以是臣的人自居,出去吹个牛皮,说我是唐匹敌的人,大概会比说我是徐绩的人要好使的多。”
李叱被他气的噗嗤一声笑了:“那你也吹牛皮去,说你是朕的人,看看哪个牛皮比这个大。”
唐匹敌笑着举杯:“陛下,喝酒!”
“朕不喝。”
李叱摇头。
唐匹敌语气有些哀求:“陛下,又怎么了”
李叱道:“今日你喊一声陛下喝酒,朕就是不喝,你若喊一声兄弟喝酒,你试试看这杯酒喝下去的快不快。”
唐匹敌犹豫再三,又回头看了看外边,连丁青安都识趣的到东暖阁外边候着了。
片刻后,这东暖阁里有话音起。
“兄弟,喝酒!”
【全书正文完,客官先别走,后边还有一章胡言乱语,再加一个小小的续。】
第一千五百六十六章 后记
不让江山这本书写到现在,大概也是我遗憾最多的一本书了。
最大的遗憾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是。。。。。。我不该写这样一本书。
从开书初期的信心满满,到后来的如履薄冰,这个过程确实很煎熬。
因为长宁帝军已经写到了极致,是大宁帝国最为壮阔最为浩荡的极致。
冷子也是极致,他比丢丢儿要可爱不少,还有茶爷,比高大哥也要可爱不少。
你们是那么爱茶爷爱冷子,我也是啊,所以我不敢写的太过于类似。
这就给丢丢儿和高大哥上了枷锁,越是到后期,越是有这样的弊端,也就越艰难。
丢丢儿还好,毕竟在性格塑造上和傻冷子相似一些也能接受,可高希宁无法和茶爷塑造的一模一样。
在构想之处,高希宁的形象在我心中是一个杀伐果断且心思缜密,甚至有些阴狠冷酷的女人。
但这样一个女人写出来,实在是不讨喜吧,以至于我不断的推翻自己,所以写到后来高希宁的形象就模糊了。
有茶爷珠玉在前,高希宁的塑造对我来说实在艰难,这一点我败的体无完肤。
再说情节。
或许是因为长宁中剧透过多,当时还没觉得会有什么影响,可是开始写不让江山后才知道,这些剧透对于爽点来说是致命的弱点。
有些时候我甚至还想着,哪怕我写大楚徐驱虏,或者干脆写穿越者李先生,都要比写丢丢儿的故事简单些。
这本书没有错,错的是我的执念,本想写长宁三部曲来着,但我只能在不让江山这里戛然而止。
其实新书我本来构思的,就是大宁的第三部,一部在大宁帝国框架内的悬疑小说。书的主角和丢丢儿无关,和冷子也无关,只是一个捡了李先生宝藏的江湖客。
可是这个故事被推翻了,我对故事有自信,但这个故事撑不起来一部长篇作品。
所以,我只好把我准备在大宁三部曲之后的新书构思拿了出来。
对不起大家,新书和大宁无关了,但新书的构想是为了应付大宁系列会导致大家审美疲劳而产生的。
我个人觉得,这样一本书的精彩应该在长宁之上,不然我不敢用来对抗自己心目中的大宁三部曲。
不让江山有太多遗憾了,比如刚才说过的角色塑造,比如说这本书从开始到结束。
还有许多小的遗憾,比如说书评区差两千多没有到十万条评论。
但所有遗憾,都会因为不让的完结而逐渐淡忘,用一句很渣男的话来说,我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男人,我只是一直憧憬新的美好。
所以,年后,新书见。
最后,一个小续。
。。。。。。
。。。。。。
西北的风还是那么的粗糙,粗糙到让人害怕它会伤了刚刚才从土下钻出来的嫩绿。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蹲在那看着一抹新芽,摘下酒壶,朝着这棵才露出头的小草浇了一滴酒。
他看起来满脸风霜,也满目沧桑,可他偏偏还是那么帅气的一个老头儿。
“爷爷。”
一个看起来才六七岁的小男孩蹲在老者身边,他没有看嫩草,而是看老者腰畔挂着的那个东西。
“这是什么?”
小男孩儿问。
老者笑了笑,把腰畔挂着的东西摘下来,那是一个酒杯。“这个啊。。。。。。是爷爷的兄弟和爷爷分开之前喝酒用的小铜杯。”
老者把酒杯举起来,因为常年都拿在手里把玩,所以显得很亮。
阳光洒在这铜杯上,映衬着老者眼神里的光彩,山河万物的光彩都不及它。
“就这样的小杯,我和我兄弟,能喝一千杯。”
“爷爷吹牛,一千可多可多了。”
小男孩儿不信。
他伸手:“爷爷,可以给我看看吗?”
老者把铜杯递给他,小男孩儿接过杯子,拎起来绑着杯子的细绳,那被子就在半空中旋转起来。
小男孩儿突发奇想,把他腰畔挂着的那把没开锋的小匕首摘下来,在铜杯上轻轻敲了一下。
叮。。。。。。
声音清脆,还悠远,悠远到好像飘荡出去万里那么远。
老者笑起来,笑着笑着,眼睛就微微湿润了。
“真好听。”
小男孩又敲了一下。
叮。。。。。。
这次声音好像传的更远了,而且还有了回音。
叮。。。。。。
在远处,这回音一样的好听。
老者猛的站起来,一瞬间脸色就变了,他慢慢的回身看去,手已在发颤。
远处,又来了一个好帅气的老头儿,坐在马背上,手里拎着一根细绳,细绳上绑着个小小的铜杯。
小男孩儿敲一下,他也敲一下。
叮叮叮,叮叮叮。
万里那么远啊。
可万里又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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