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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合技能-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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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害怕的是,从果实中射出的可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种子!
在坚硬的外壳内部,藏着条生命力极度旺盛的寄生虫!一旦种子进入到生物体内,寄生虫便会破茧而出,啃食宿主的血肉,并逐渐向心脏,大脑等要害部位爬去!
到了那个时候,除非有控制能力极其精巧的人出手相助,才有可能在不惊动寄生虫的前提下将其取出。
否则的话,被寄生者将难逃一死!甚至连死后,尸体都会成为那寄生虫的巢穴。
假以时日,当它汲取够了养分之后,将重新化茧。那是将其消灭的最好机会,若是等它破茧而出那世界上便又多了一只灭尽蝶!
而这种名为蝶,实则外形一点也不像蝴蝶的恐怖昆虫常年霸占着极危生物榜单的前十,就从未掉下来过!
但说实话,这种力量取决于宿主的生物其实并不能造成多大的影响。考虑到寄生虫果炸开时的威力,它们中的最强者也不过是低级史诗而已。
与之相比,榜单前十中的另外九大极危生物就厉害多了。它们要么凭绝强的个体实力横扫大陆,要么以绝对的数量碾压众生!
而灭尽蝶一没实力,二没数量。它之所以能来到前十,靠的只有一个能力。那便是,进化!
回想它这一生,总共会出现三次进化,其中每次进化都堪称是质的飞跃!
一开始,它只是果树中的能量而已。在果实中,他进化为寄生虫,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但那还不够,于是它扎入更高级的生命体内,汲取能量以及知识。
随后,第二次进化来临。在继承了宿主的一切之后,它的生命本质再次飞跃。但这还是不够!寄生虫果的爆炸威力将它的实力上限牢牢固定!
为此,它将继续进化!但这一次的难度远超从前,百万灭尽蝶中,成功的或许只有一个!
而灭尽蝶这种生物本就不多,这百万之数至少需要好几百年的累计。自人类发现这个物种以来的近千年岁月以来,进化成功的灭尽蝶有且只有三只!而它们也被赋予了新的称呼,灭尽生物!
就是这三只灭尽生物,一举将此物种的危险程度拔高到了榜单的前十!并再也没有下去过。
迄今为止,林御还记得这三只灭尽生物的名字。
利未雅坦,于九百一十二年前出现在人类大陆北海。其形态如蛇,长约万米。游动时,海面扭曲,漩涡密布!实力不足者还未靠近,便已经被空间中的扭曲力量撕成了不规则的碎片!
为了杀它,整个人类大陆可谓是倾巢出动。大家都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若是任由此等远超常理的巨兽在大地上肆虐,总有一天,它会来到自己的地盘上。
那一战伤亡如何,史书上并没有记载。或许是年代过于久远,有或许是被人刻意隐瞒。但不管怎样,偌大的北境毁于一旦,而死于此次灾难的民众,少说不下千万!
而第二只灭尽生物则出现在五百三十八年前的人类大陆地底深处!其名为诺芬克斯。
它的体型并没有利未雅坦那般恐怖,但也有千米之巨。由于常年居住在暗无天日的地底深处,它舍弃了一切地上生物的特征。
在人们眼里,这就是个丑陋的畸形怪物!
为了能更好的在狭窄裂缝中穿行,它的身躯变得如烂泥一般柔软。
为了更高效的获取食物,它在体表外分泌了一层特殊的粘液,能抓住一切触碰到的生物,并直接通过皮肤将其吞入体内!
其实这个怪物到底存在了多久,谁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人们在不经意间打扰了它,或许这个走路慢吞吞的家伙一辈子也不会闹事。
但历史没有如果,它的暴怒,直接让人类大陆的总人数骤降了二十分之一!而由于得到了异常充足的养分,它的体型疯狂膨胀!最终,定格在了十万米。
说实话,那时候的人们拿它简直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越吃越大,越吃越强。可直到有一天,它突然停在了原地,之后便再也没有动过。
任谁都没能想到,纵横人类大陆无敌手的诺芬克斯,最终却死在了暴饮暴食之下。
没错,这货,竟然把自己给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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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合技能 &l;/p&g;
第四百六十九章 粉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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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实话,当初还是玩家的林御看到这里的时候那整个人都是傻的,哪有顶级传说强者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下把自己硬生生撑死这个道理嘛!
但经过多方查证,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他也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这个荒唐的真相。堂堂灭尽生物,曾被人誉为大地吞噬者的诺芬克斯,死的还真就是如此憋屈。
然而这个家伙虽然死了,但它对人类大陆的破坏却仍未停止。那十万米的尸体在烈日暴晒之下逐迅速腐烂,并直接形成了一场遍布半个大陆的恐怖瘟疫!
据粗略统计,那时的人类大陆总共有上百亿人口。在诺芬克斯撑死之前,应该只有四百多万的人因其而死。
毕竟这家伙走路慢吞吞的,除了能在刚开始的时候打人类个措手不及,灭掉一个中型王国以外,接下来便再也没找到过好的机会。
这样一看,它比前一只灭尽生物利未雅坦显然要差上不少。对方光是扭个身子,其周围的扭曲漩涡便能将一个居住者千万人的大型王国毁灭。
而它呢?除了吃就是吃,到最后甚至还把自己给吃死了,简直是丢死个脸!
但或许是为了证明自己,诺芬克斯死后爆发出的那一场瘟疫或直接,或间接的害死了整整五亿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人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弄明白这种突然出现的怪物到底属于什么物种,以避免日后再度出现这样的惨剧。
为此,他们不惜请出已经在邪神诅咒下陷入极度虚弱的人类唯一至尊强者。在他的帮助下,学者们最终确认了大地吞噬者诺芬克斯,以及看似和它八辈子打不着边的北海巨蛇利未雅坦,其实都是由灭尽蝶进化而来!
这一发现可谓是举世震惊,毕竟灭尽蝶的尺寸随宿主大小而变化。但到那时为止,被发现最大的灭尽蝶也不过三米有余。
但那北海巨蛇利未雅坦,大地吞噬者诺芬克斯,却无一不是打破了认知上限的超巨型生物。在它们出现以前,没人能想到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有万米的怪物。
可现如今,居然说它们都是由两只小小昆虫进化而来,这未免也太匪夷所思了。
然而不管人们信不信,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神奇。灭尽蝶本不叫灭尽蝶,由于宿主不同就会导致形态不同,它们本被称之为百变蝶。
但不管是利未雅坦还是诺芬克斯,都带有一种其他生物不具备的属性,那便是灭世之力!
它们似乎天生就克制一切生命体,而它们的每次出现也意味着所有生命体都将遭受到巨大灾难。也正是因此,灭尽生物这个称呼不胫而走。就连第二阶段的百变蝶都被强行改了名字,成为了灭尽蝶。
而与两个前任相比,出现在一百五十九年前的第三号灭尽生物狄欧斯便显得有些拉胯了。
其实它的力量并不低于利未雅坦和诺芬克斯,但它选择跳出来搞事的时间却是如此稀碎。
这个具有三重形态,分别可在大海,陆地,天空中为所欲为的龙型巨兽刚一出场,便碰见了不知为何恢复到巅峰状态的人类至尊。
然后么就没有然后了,它的作用似乎除了提醒一下人类要继续小心灭尽生物以外,就是提供一份新鲜火热的研究材料。
这等作为和几百年前的两个老大哥们相比,那简直就是弟中弟。可怜它辛辛苦苦进化了一辈子,甚至还没来得及威风多久,便沦为了一具尸体。
而这个故事则告诉我们,实力确实很重要,但运气似乎更加重要。
如果狄欧斯再晚上那么一年出来的话,或许没办法像利未雅坦以及诺芬克斯那般“战绩辉煌”,但也绝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堕了灭尽生物的名头。
“不是说在野外见到寄生虫果树,若有能力,必须将其砍伐吗?以伊斯坎里这胖子的能力,不会不知道自家后院里就有这么颗玩意吧?那他还养在这里,想干啥?”
用阳炎火将落下的寄生虫果全部焚烧殆尽之后,林御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他担心这颗树对伊斯坎里而言有其他用处,一时间不敢轻易下手。但又考虑到这块浮空岛以及上方的所有物品目前为止已经是神殿的私人所有物,他手中那团本欲熄灭的金色火焰又开始活跃了起来。
“不行,管他想干啥,这东西绝不能留着!森林里的动物不少,还是很容易遭殃的,我可不想在自己地盘上见到一大群灭尽蝶。”
林御一想到灭尽蝶从生物体内破腹而出的恶心画面,顿时就在心中下了决断。
要知道这个浮空岛可是他们神殿成员的安乐窝,以后闲下来了,那什么打猎活动应有尽有。可若是放任这颗寄生虫果树继续存在的话,那很有可能猎来的动物体内便带有寄生虫,这可就太倒人胃口了。
“为了其他小动物的生命安全!还是请你麻溜去死吧!嗯,还有我的美观分数”
林御义正言辞的喊着口号,与此同时,阳炎冲击从天而降,直接就向着寄生虫果树的树干劈去!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阳炎火落下前夕,那群粉蝶突然疯狂的振动起了翅膀!刹那间,粉尘漫天!
林御刚想用风元素将这些粉尘驱散,却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睁大了双眼。只可惜为时已晚,阳炎火势头迅猛,忽的便冲入粉尘之中!
“轰!”巨大轰鸣声响彻了整个浮空岛,令所有人都为之一颤。
“这方向是林御?这家伙难道出事了不成?”
众人来不及细想,便果断抛下手上的工作,并开始向着爆炸方向飞速赶去。可当他们抵达之时,却是不免笑出了声。
“去去去!笑什么笑,没见过寄生虫果树啊?”
“还,还真没见过,但说实话,还是你这新造型更,更吸引我们。”
基里尔和弗兰特两人笑的是满地打滚,上气不接下气。其他三人虽没有他们俩这么夸张,但咧开的嘴却也没闭上过。
“切,没见识。”
林御默默转过身去,并弄了面水镜出来。不就是被粉尘爆炸阴了一手么,有风元素护着,他能受伤?
“啊!!!我的头发啊!!!”&l;/en&g;
我能合技能 &l;/p&g;
第四百七十章 修米尔愚者宝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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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寄生虫果树咯?也没啥奇怪的么。”
大概五分钟后,弗兰特捂着肚子对面前的兜帽男说到。
“都被烧成焦炭了,还能有多奇怪?不是,他们都已经走了,你还留在这里干嘛?这样搞得我很难受啊你知不知道。”
兜帽男林御清理着爆炸现场,由于心里窝了不少火,所以说起话来也是冲的很。
“这不想多录多照顾照顾你么,现在看你好像不需要照顾的样子,那我就告辞了,再见!”
“慢着!”
林御眼睛一瞪,他就知道这家伙又开始搞事情了!
“傻子才听你话!”
弗兰特自知大事不妙,连忙撒腿就跑。不到一秒钟时间,便消失在了林御的视野当中。
“嘿嘿,终于被我录下个好东西来了。林御啊林御,你以后就有把柄落在我手里咯!要敢不听话,就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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