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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第2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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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方律师确实专业能力很强,脑瓜儿也够用。他的本意是把所有的打赏钱都要回来,但是当他意识到不可能时,很快便改变了方向,索要超出服务对价的部分。
  我敢肯定,他在来之前就想好了,如果能忽悠住咱们就要全款,忽悠不住就见机行事。”李检察员微笑道。
  “要是这么说,方律师表面上看起来忠厚老实,其实……不简单啊!”曹晓雪瞪着大眼睛惊讶道。
  “这还用说,等你接触的律师多了就懂了,头脑简单是当不了律师的,更赚不到钱。”李检察员笑道。
  次日一早,方轶便将律师意见交到了检察院,剩下就看检察院的了。方轶从县检察院回来后,将相关情况告诉了兰姐,兰姐心情大好。
  几日后,检察院以直播公司收到的打赏涉及刑事案件的赃款为由,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内相应的款项,因为冻结的金额比较大,直播公司的银行账户内资金一共才一千多万元,一下被冻结八佰九十万元,公司运营出现了问题,股东只得自掏腰包给直播公司输血。
  直播公司的法律顾问立刻找到曹晓雪交涉,并提交了一份京城五位知名法学教授的法律分析意见,认为直播公司的打赏款属于合法交易,不属于应被追缴的范围,建议检察院解除对直播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曹晓雪那小辣椒的性格立刻显现出来,毫不退缩,质问直播公司的法律顾问,法学教授的分析意见是法律还是法规,效力何在?她机关枪似得提问把法律顾问搞的甚是尴尬,最后还是李检察员出来打圆场,告诉法律顾问,目前案件已经移送法院,如果法院认为不应追缴,检察院会立刻解除冻结。
  这话说的再明确不过了,直播公司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是一切要等法院判决后再说。
  检察院等得起,兰姐也等得起,方轶更等得起,但是直播公司等不起,眼下正是直播火热之时,有好几笔资金想要入股直播公司,如果直播公司涉及赃款的事件被竞争对手利用,后果不堪设想,会损失很大。


第426章 你是在威胁我们?
  方轶很快接到了直播公司法律顾问打来的电话,对方想要跟盛丰集团商量下退还赃款的事,也想借机把事情澄清下,避免投资方撤资。
  午后的律所会议室内,阳光透过窗子照在窗边的椅子上,坐在上面的方轶感觉暖洋洋的,兰姐坐在他旁边,靠在椅背上听着对方的方案。
  “高总,方律师,我们的意见是退还八百九十万的一半,不知道你们意下如何?”直播公司的法律顾问,一位带着金丝眼镜,油头粉面,三十多岁的男律师提议道。
  说完后,法律顾问看向身旁坐着的胖男人,直播公司的总经理——赵总,后者点了点头。
  “你们的两位艺人唱唱歌跳跳舞就值肆佰多万?这服务价格太高了吧,我们同意你们保留部分服务对价,但是你们得拿出诚意来,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没有谈的余地了。
  哦,对了。昨天有家投资公司叫什么宏远什么的,给我打电话询问赃款的事,我跟他说无可奉告,让他等着看法院的判决。”方轶微笑道。
  听了方轶的话,赵总的脸色有些微变,法律顾问当时就急了:“方律师,你是在威胁我们?”
  “谈不上,我只是就事论事说实话,判例已经给你们看过了,检察院的意见你们也很清楚,如果你们不拿出诚意来,现在就可以离开了。”方轶冷笑道。
  商场如战场,现在的局势对盛丰集团非常有利,如果不利用那才是傻子。
  法律顾问刚想发作,被赵总拦住了。
  实际上法律顾问也发作不起来,不过是演戏给直播公司的赵总看,人家都打到门口了,法律顾问怎么也得表示下,要不然人家凭什么花钱养你。
  “方律师,高总,你们提提你们的想法。”赵总压了压心中的怒气,问道。
  谈判与打仗一样,最怕自乱阵脚,赵总作为一方的老大,自然懂得这些道理。
  “我们的意见很简单,你们可以留下总金额的百分之八,作为直播服务的对价,剩下的钱都还给我们。”方轶道。
  “这……太少了吧!”赵总不爽道。
  “这个比例已经不少啦!我给您二位看的案例上,那家直播公司可比你们的规模大多了,最后法院就是按照这个比例判的。
  如果不是你们上门来谈,我们提交给检察院的比例更少,只有百分之三。这也是按照规模大小计算出来的,我想法院在这种事上也会参考双方公司的成本和规模的。您说呢?”方轶微笑道。
  赵总内心动摇了,对方提供的案例与自家公司的事出入不大,另外检察院已经查封了自家的银行账户,资金上自己可以输血,但是负面消息太大,投资人还等回信儿呢。
  “好吧,就按照百分之八,不过我们要签署协议,你们要提交给检察院,而且要配合我们的投资方进行尽调。不能发布关于我们公司的负面消息。”赵总犹豫了片刻后道。
  “没问题,我们盛丰集团完全配合。到时候您可以让投资人直接给方律师打电话。”兰姐笑的很开心。
  次日一早,双方签署了协议,方轶和直播公司的法律顾问一同去检察院提交了双方的协议。
  此后,方轶接待了三波投资尽调,方轶说的很客观,将事实做了澄清,直播公司的法律顾问一直在尽调人员身旁陪同。
  兰姐没想到事情就这样解决了,虽然说损失了百分之八的资金,但是大部分的资金可以拿回来的,现在就等法院判决了,毕竟检察机关只是建议,最终还需要法院拍板。
  不久后,高强强奸案开庭了。
  法庭内,旁听席上没有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所以选择不公开审理。坐在被告人席上的高强精神萎靡,身体也瘦了一大圈。
  这段时间他在看守所没少受罪,虽然看守所内的警察不待见他,但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同监舍的犯人却并不那么友善。
  得知他是因为强奸妇女被抓进来的,监舍内每天晚上都有人找他谈话,同时还会帮助他活动筋骨,抻抻筋,弯弯腿,练练少林排打功之类的。搞的高强本就不强的身体,更加的不堪,精神萎靡。
  犯人也是有自己的道德标准的,打架斗殴,好勇斗狠的一般没人招惹。但是如果是强奸犯,那可就不一样了,基本上会被犯人们看作是人渣中的人渣,是最让人瞧不起的,是犯人中的最底层。所以他的待遇可想而知。
  法庭上,公诉人正在宣读起诉书:“……本院认为,被告人高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和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罪行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我们建议对其从严处罚,处以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完毕!”
  俗话说,万恶淫为首,方轶看的出来,对面的两个女检察员嫉恶如仇,如果国家有刮刑,她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建议法院适用刮刑。
  “被告人高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听清了,我认罪也认罚,请法院从轻处罚,我真不是故意要杀她……”被告席上的高强声音颤抖,眼眶内全是悔恨的泪。
  他怕了!死刑,有几个不怕的。
  审判长看了他一眼,心道:你早干什么去了,现在后悔了,天下没有卖后悔药的,收起你那不值钱的眼泪吧。死刑都是对你的慈善。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面无表情道。
  “好的,审判长。”检察员道:“被告人高强,案发当天晚上你都做了什么?”
  “当天我去姐姐家吃饭,后来我准备去想好的家里住一宿,结果她家有人打麻将,后来我就走了。再后来我脑袋一热就去了小寡妇高敏家。”高强道。


第427章 他没活够!
  “后来发生了什么?”检察员眼神如刀一般。
  “后来我翻墙进了她家,又撬开了门插进了屋,她正在炕上睡觉,突然醒过来看到了我,我怕她喊人就扑上去用手捂她的嘴,后来又卡住她脖子,用被子蒙住她头,跟她发生了关系,我真不是有意要杀她……”高强越说越激动。
  “被害人的金戒指为什么会在你手里。”检察员问道。
  “她挣扎的时候,我去掰她的手,无意中看到的金戒指,所以就顺手给撸下来,带回了家。”高强道。
  “之前你供述是在强奸行为实施后,她躺在炕上一动不动,你从她手上撸下来的。现在你又说是在争斗中撸下来的,到底是怎么回事?”检察员冷声问道。
  “之前是我记错了,这些天我又回忆了下,是在争斗中我从她手指上撸下来的。”高强道。
  “你离开时,被害人是什么状态?”检察员道。
  “她……她没气儿了。我当时用手试过,她没有呼吸。我不是故意的……”高强看向检察员,眼中满是恐惧。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员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道。
  “需要发问。”方轶道:“被告人高强,你是出于什么目的进入被害人家里的。”
  “当时我喝了酒,就是想跟她发生关系,没想别的。”高强道。
  “审批长,我问完了。”方轶道。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被告人高强酒后潜入被害人家中,采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在强奸过程中,强行掳下被害人的金戒指,被告人入室抢劫致人死亡,应当数罪并罚。我们建议对被告人处死刑。完毕!”检察员道。
  “被告人进行自行辩护。”审判长道。
  “我当时是猪油蒙了心,我不该去小寡妇家……”高强又是一阵忏悔,可惜他不是在教堂,而是在法庭,所以这一套说辞没有任何作用。
  “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道。
  方轶对检察员的大部分指控都不持异议,但是在入室抢劫致人死亡这一点上他不同意检察员的观点。
  “审判长、审判员:针对检察员指控被告人的强奸罪罪名,辩护人不持异议。但是对于入室抢劫致人死亡,辩护人有不同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高强,不构成入室抢劫致人死亡,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入户的目的是实施强奸犯罪,并不是为了抢劫,因此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入户’目的的非法性是认定入户抢劫的关键。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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