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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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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正在泡澡聊天之时,李书明笑呵呵的走了过来。
“老方,你也不给介绍下。”李书明下了池子,坐到一旁笑呵呵道。
“这是我们诉讼部的马律师和黄律师。马律师、黄律师,这位是我的好朋友,李总。”方轶笑道。
他知道李书明不喜欢在人前臭显摆,便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下,没提辉煌的事。
马、黄二人跟李书明寒暄了几句,就听李书明道:“三位,我请教个问题,我有个体制内的朋友,快四十了,不想再混下去了,想出来做律师。你们有没有什么建议?”
“您这位朋友考过司法考试了吗?”马义问道。
“过了,去年过得,要是考不过他也就不纠结了!”李书明道。
“嗯,这事老黄最有发言权。黄律师,跟李总聊聊这事。”马义冲黄援朝道。
“黄律师之前也在体制内?”李书明看向黄援朝道。
“嗯,在里面混了几年,后来升了正科,觉得没意思就出来当律师了。我觉得吧,其实不在年龄,而在您朋友的性格是否适合做律师。
如果您朋友属于那种比较善于跟人打交道的性格,再有点资源,我觉得即便五十岁出来做律师也没问题。
之前我们律所就有一位,六十岁从公安机关退休,到了我们律所做实习律师。当然人家有经验有人脉,做实习律师也就走个形式,很多案子都是他跟团队老大合作。赚的比退休前多多了。”黄援朝道。
第331章 反对!
“哦,我明白了,看来律师这行业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人脉,更重要的是人的性格,就看祖师爷赏不赏饭了。”李书明一脸了然之色。
“嗯,之前我读博士时,有个同学权衡再三还是去了学校当老师,他就是那种比较闷的性格,不太擅长跟人打交道,做不了律师。”方轶插嘴道。
“嗯,你们泡着,我就不打扰了。”李书明起身离开了浴室。
“老黄,当年你要是不出来,是不是现在也能混个正处?你那帮同事都应该升上去了吧!”马义闲聊道。
“嗯,有不少人都升上去了,最高的到厅级。”黄援朝道。
“行啊你,老黄。有这么硬的路子从来没听你说过啊!哪天约一约,咱认识下。”马义推了一把黄援朝道。
“这事可不好办。”黄援朝砸吧砸吧嘴,装腔作势道。
“有什么难办的,市里的饭店你随便挑。我来预定,我还就不信了……”马义一脸不服输道。
“他们到是想出来,但是监狱管理局不同意啊!”黄援朝斜了一眼马义道。
“监狱管理局……”马义愣住了。
“当年我要是不出来做律师,估计现在我也得在里面蹲着。国家反腐,一抓一条线,一个也跑不了!”黄援朝说完,将头没入了水中。
“窝草,高风险行业啊!”马义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方轶。
十点多时,黄援朝穿上衣服回家,到前台结账时,被告知李总付过账了。李书明觉得黄援朝和马义挺有意思,解答问题也挺热心,便跟前台小姑娘打了招呼,给方轶的两个朋友免了单。
没过多久,周光的案子判决下来了,方轶开车去县法院取了判决书后,将判决书送到了周庄村,交给了周俊山。
“方律师,法院判我父亲有期徒刑六年。是不是我爸现在要被送去监狱了?现在我能去看他吗?”周俊山问道。
“目前判决书还没有生效,按照法律规定,您父亲的刑事判决书需要逐级上报最高院核准。等被核准后您父亲才会被送去监狱。
不过我觉得六年有期徒刑还是有点长,你们是否考虑上诉?”方轶道。
“上诉得再花多少钱?”周俊山沉默片刻后,问道。
“二审律师费一万元。”方轶道。
周俊山一听要一万元,心里没了主意,看向一旁的周主任。
一万元不是小数,周俊山家虽然吃喝不愁,但是真金白银的往出掏钱,恐怕有点难。他母亲还在医院住院呢,刚交完第二笔住院费。
“方律师,我们商量下,然后再给您信儿。咱们先吃饭吧。”周主任道。
方轶理解方家的苦衷,也只能先这样了。
上诉期最后一天,方轶打电话给法官,法官告诉方轶,检察院没有抗诉,被告人也没有提起上诉,法院已经准备逐级上报最高院了。
说实话,方轶真心觉得县法院对周光的判决有些过重,但是当事人不想上诉,他也没办法。
五月的天气已经热了,曹晓慧越来越忙,根本没时间管儿子方安志,方轶没事时喜欢带着小志回村里,村里的空气好,气温也低一些,住着舒服。
这一日,方轶来到区法院第十审判庭,今天是杨旭强奸案开庭的日子。杨旭的父亲杨宝山没有来旁听,不是他不关心儿子,而是因为这是强奸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坐在方轶对面的是两位年轻的女检察员。
“……我们认为,被告人杨旭将被害人许敏带到酒店,意欲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与其发生X关系,但被害人捂住下体反抗,致使被告人杨旭未能如愿。被告人杨旭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
鉴于被告人强奸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们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完毕!”女检察员道。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之前方轶曾去检察院与检察员沟通过案情,虽然检察员认可方轶的大部分意见,但是双方就杨旭的行为到底是未遂还是中止,看法不一致。检察员坚持杨旭的行为是未遂,所以起诉书是按照未遂建议的刑期。
“被告人杨旭,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道。
“听清楚了,有异议。我不是强奸未遂,是我自愿放弃的,我的行为应该属于犯罪中止。”杨旭辩解道。
之前方轶在会见时,给他解答了强奸未遂和强奸中止的区别,同时也说了辩护方案,杨旭是个聪明人,不需要方轶特别说什么,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被告人杨旭,被害人许敏是否是你带去酒店的?”女检察员问道。
“是。”杨旭道。
“你们两人当时是什么状态?”女检察员接着问道。
“我们在酒吧喝了不少酒,但是意识还算清晰。”杨旭道。
“进入酒店房间后,你们做了什么?”女检察员问道。
“我想跟她亲热,但是她拒接了,后来我强行把她推倒,扑了上去……(此处省略百字)”杨旭将当时的情况讲述了一遍,与之前他对方轶讲的没有差别。
“你再回忆下,是不是她先护住了身体下部,你无法施强,所以才放弃的?”女检察员问道。
“反对!审判长,公诉人的问题存在诱导性,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方轶不待杨旭开口,立刻道。
“公诉人注意你的提问方式。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审判长皱了下眉头道。
“好的,我的问题问完了。”女检察员一脸的不服气,瞟了方轶一眼。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道。
“需要发问。”方轶道。
第332章 能吗?
“被告人杨旭,你们去的是什么等级的酒店?”方轶问道。
“五星级酒店。里面装修的很好。”杨旭道。
“隔音效果怎样?”方轶问道。
“隔音非常好,之前我去过多次,即便房间内电视声音放的很大,也不会影响到隔壁。”杨旭道。
“刚才你说你们都喝了酒,喝到什么程度?”方轶问道。
“喝了不少,具体有多少杯我也记不得了。我当时头有点晕,但是头脑依然清晰,她也差不多。去酒店房间时,她是自己走进去的,虽然走路有些不稳,但是意识清醒。”杨旭回忆道。
杨旭所说与当时的情况出入不大,这一点从公诉人提供的酒吧和酒店楼道的监控录像就可以看出来。
方轶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告诉法官被告人和被害人当时都喝了酒,而且酒后头脑清醒,被害人是自愿去的酒店房间,进房间干什么,两人心知肚明。至于之后房间里发生了什么,可以自行脑补,可以存疑!反正双方各说各的理,都没有证据。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道。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除现有证据外,双方是否有新证据需要提交?”审判长道。
“没有新证据需要提交!”双方均道。
“下面由公诉人举证。”审判长道。
“第一份证据,酒吧和酒店的监控录像记录,证明被害人是被告人带去酒店的。”女检察员道
“被告人杨旭,你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问道。
“没有异议,当天确实是我带她(被害人)去的酒店。她是自愿跟我去的,我没有强迫她。”杨旭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没有异议,该证据可以证明,当时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清醒的,被害人是自愿跟着被告人出的酒吧,也是自愿跟着被告人进入的酒店房间。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出,两人偶有亲密举动,酷似情侣。”方轶道。
“公诉人继续举证。”审判长道。
“第二份证据,被告人供述,证明被告人带被害人进酒店的目的就是为了与被害人发生X关系。进入酒店房间后,被告人在被害人强烈反抗的情况下,违背其意愿,采用了暴力手段试图与其发生X关系。”女检察员道。
“被告人杨旭,你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当时我以为她不是真的拒绝,是在逗我,所以……”杨旭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之前被告人请被害人在酒吧喝酒,随后被害人又自愿跟随被告人到酒店房间,在整个过程中,两人之间有亲密的举动。
随后被害人拒绝与被告人发生关系,被害人的拒绝行为到底是半推半就,欲擒故纵,还是真的拒绝发生关系,辩护人认为存疑。”
方轶的目的很明确,只要是没有证据,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被害人的行为存疑,至少让法官觉得她的行为存在不确定性,容易让人误解,绝不能被检察员牵着鼻子走。
“请公诉人出示第三份证据。”审判长道。
“第三份证据,被害人的陈述,证明被害人在明确拒绝与被告人发生X关系后,被告人采用了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控制,然后退去衣裤。最后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被告人未能得逞。”女检察员道。
“被告人杨旭,你对这份证据有异议吗?”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我当时根本没脱裤子,她也穿着运动短裤,我只是解开了裤绳,根本没有像她说的那样触碰她。”这次杨旭的反应比较大,不像作假。他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这份证据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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