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律师本色-第1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厂里有五百多工人。各种头衔一大堆,着实红火了一阵。
  这几年他的企业经营不太好,走背字。这不又被告了,还被判了刑。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点不假!
  咱们都是老交情了,我也不瞒你们,法院判下来后,他媳妇哭哭啼啼的找到我,让我帮忙再找个律师上诉。我就想起你来了。”童总道。
  “嗯,上诉期只有十天,是得尽快定下来。
  方律师是刑法博士,而且远的就不提了,最近这两年做了不少刑事案件,之前市里有个‘刀下留人’的案子就是他做的,后来又办了不少无罪辩护的案子,都打赢了。您在网上都能查到。”周慎介绍道。
  周慎说的不假,“远的”是不用提,也没什么可提的,那时方轶在大学教书得过且过,提起来丢人。
  “方律师,律师圈的事我不太懂,周律师是我公司的法律顾问,他向我推荐您,我觉得您一定有真本事。这案子您费心了,二审对我兄弟真的很重要。”童总眼巴巴的看向方轶。
  “您放心,我一定尽全力。但是我不能给您任何保证,我需要先看看案卷材料,然后才能做判断。”方轶接案子还是比较谨慎的。
  “这……”童总一怔,看向周慎。
  他以为方轶会斩钉截铁的告诉他这案子没什么问题,或者安慰下他,没想到却听到了这么一番话,一颗心又悬了起来。
  “童总,方律师很实在,接案子很谨慎,不会忽悠人。
  我看不如这样,您先委托他会见,然后调取案卷后分析下案子有没有希望,如果方律师觉得这案子没什么机会,您可以终止委托。
  当然律师费也可以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会见和调卷分析案子的费用,第二次支付开庭辩护的费用,您看怎么样?
  至少案子提起上诉了,开庭前换律师也来得及。”周慎道。
  “嗯,我觉得可以。不知道方律师律师费怎么付?我这兄弟家里有点困难,不瞒你们说,二审的律师费都得我替他出。”童总卖惨道。
  “您兄弟一审被法院判了十五年,这要是被改判无罪可是天大的喜事,即便不能改判无罪,少判几年他也少在里面受几年罪不是。
  咱们都是老朋友了,律师费十万元,第一次您支付二万元,等到方律师看过案卷,确定这案子能做后,在开庭前,您再支付剩下的八万元律师费,您看怎么样?
  当然在支付第二笔律师费前,您可以终止委托,剩下的律师费不用支付。但是一旦支付完毕全部费用,您再终止委托,律师费是不退的。”周慎想了下道。
  童总是周慎的客户,而且每年周慎从童总公司赚的律师费不再少数,所以他不想得罪客户。这样安排也给方轶和童总一次再选择的机会。
  “好,什么时候签合同干活儿?”童总是个痛快人,见周慎这么说,便答应下来,如果案子真没希望,也省的耽误功夫,还有机会找其他律师代理。
  “随时可以签协议,协议在我包里。”方轶道。这次来市里,他跟孙主任要了一套刑事案件委托手续,如果能现场签最好,省的再来回跑了。
  “这样吧,我替我弟妹做主,就委托方律师办了。咱是个讲究人,绝对不能亏你的,您给我个银行账号,我先把二万律师费给你打过去。
  我兄弟现在看守所,您和我弟妹约好时间直接去看守所门口见面,当场签完合同后就可以进看守所会见,不耽误时间,也省的你们来回跑,万一我兄弟有什么需要办的事,他媳妇也能当时就办,一共就十天咱得抓紧时间往前赶。
  方律师,您看这样行不?”童总道。
  “可以,您把您弟媳妇的电话给我吧,我跟看守所约好时间后,告诉她。”方轶道。
  三天后,方轶坐在看守所的会见室内看着对面五十多岁的矮胖子,这矮胖子就是童总的把兄弟胡维军。
  “胡维军,我是正义律师事务所的方轶律师,你认识李凤吗?”方轶问道。
  “认识,他是我媳妇。”胡维军淡淡道。
  “您爱人李凤委托我代理你案子的二审,你同意吗?”方轶问道。
  本以为他会很配合的说“同意”,然后签字,可方轶说完后,他的表现却让方轶感觉有些意外。


第230章 韭菜
  “我想问下,是谁找你来代理我案子的?”胡维军不断打量着眼前的中年男律师,片刻后问道。
  他很了解自家媳妇,除了跟一帮老娘们整天往美容店里钻外,啥都不会,傻老娘们一个,上次一审时请的律师啥都不是,会见时说的挺欢,开庭时却没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没有他说的话多,气的他呼呼的。
  如果眼前的中年男律师又是自家媳妇找的,那就不用上诉了,还是省点钱吧!
  “童建国童总,你认识吗?”方轶道。
  听方轶说完,胡维军眼神一怔,随即有了色彩:“是童建国找的你?”童建国这个名字在他心里代表着靠谱,是绝对可信的。
  方轶点了点头:“你的上诉期只有十天,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天,如果你不同意委托我代理你案子的二审,我会联系童总,让他……”
  “我同意,同意你代理我的案子。”不待方轶说完,胡维军道。
  “这是委托手续,你签个字。另外,请你详细讲下事情的经过。”方轶说着将委托手续递给了他。
  与童总说的一般无二,当年的胡维军在当地确实是个人物,什么十大杰出青年,这个手,那个人才的,头衔不断,但是自从二零零八年经济危机以后,他的厂子订单越来越少,后来不少客户的公司都迁址去了南边,因为哪里经济氛围更好,工业园给的优惠政策更诱人。再反观本地的经济环境……
  胡维军听客户说过,只要是同意搬迁过去,人家可以按照企业的要求提供厂房,而且提供免费装修。一切都是现成的,相当于拎包入住。
  胡维军也想搬迁去南边的工业园区,但是他的厂子属于重资产型企业,搬迁费时费力,成本太高,很多机器拆了就只能卖废铁,没办法他只能熬着。
  这几年经营越发困难,当年经常上门央求他贷款的银行不上门了,经常有资金拆借往来的朋友也联系越来越少。胡维军的厂子基本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厂子也是偶尔开工,员工走了不少。
  后来胡维军为了维持厂子的经营,偿还外债,他又以厂子有大订单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冯平先后借了一千二百万元。
  这么一大笔资金借出去冯平肯定心里不踏实,要求胡维军提供担保,胡维军以厂子作为担保人,以厂房和土地为担保物,抵押给了冯平。但是冯平觉得厂房和土地抵押价值有点低,后来胡维军又伪造了一份房产证明押给了冯平。
  此后胡维军向银行借款,但是厂房和土地已经抵押给了冯平,银行是不可能接受二抵(第二顺位抵押)的,机械设备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一堆废铁,根本没有价值,于是他便用自家的四套房产做抵押,从银行贷款四百五十万元。
  当时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胡维军在家里只找到了三份房产证,丢了一份房产证,因急于贷款,他便找人伪造了一份房产证。办理抵押手续时,胡维军紧张的不行,后来居然办成了。
  眼看银行贷款即将到期,胡维军便又以临时周转为由,又向魏喜奎借款五百万元,并告知魏喜奎其向另外一家银行申请的六百万贷款审批手续已经完成,只待办完抵押手续便可放款,届时可以用贷款偿还他的借款。魏喜奎心有疑虑,跟着胡维军到银行核实贷款审批情况后,将五百万元转给了胡维军。
  此后,胡维军用借来的款子偿还了前一家银行的贷款本息,银行贷款本息还清了,需要对抵押物解押(注销抵押登记),但是在办理解押手续时,房产部门发现其中一套房产的房产证是伪造的,不予办理解押手续。
  因为抵押物出了问题,另一家银行的贷款迟迟办不下来,魏喜奎借出的款项到期后,无法收回。魏喜奎便跑去公安部门报案,得知魏喜奎已经报案后,胡维军心中害怕,便跑到了外地躲避。
  胡维军潜逃外地后,他的厂子和家里被债权人逼债,最后迫不得已厂子关门,他媳妇也不敢回家跑去外地娘家避难,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媳妇打电话给童总求援。
  但是因为债务本息加在一起近二千万,童总一时间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债权人已经报警,这事已经不是钱能解决的了。
  正在童总抓耳挠腮想办法之时,突然传来消息,胡维军在外地被抓了,现在已经被押回来了,被羁押在看守所。
  童总只得有四处帮他找律师,童总这边还没忙活完,胡维军的媳妇李凤已经签了委托手续了,据说是李凤的闺蜜给她介绍的律师。
  童总看不上李凤请的律师,有心让她慎重考虑下,但是人家是夫妻,自己不过是个把兄弟,关系还是差着一层,便没说什么。
  结果就闹成了现在的样子,李凤对请的那位律师不满意,便全权委托童总找律师处理。童总没办法,只得接下这个烂摊子。
  “你从冯平和魏喜奎手里借的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方轶听完,停下手中的签字笔,问道。
  “大致用在三个方面,一是偿还厂子拖欠的材料款;二是用于厂子经营,给工人发工资,三是……买股票了。
  哎!做实业太苦太难了!尤其是我们这种重资产的厂子。
  厂子的窟窿越来越大,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有个朋友炒股挺厉害的,我就让他给我推荐了几只股票,据说有内部消息,我将手上借来的部分资金投到了股票上,想大赚一笔,结果却被套牢,成了韭菜。”胡维军的脸色很复杂,后悔、无奈、愤恨,还有一丝焦虑。
  “除了冯平和魏喜奎的借款外,还有没有其他债权人?”方轶问道。
  “还有几家供应商没结货款,应该有个三四百万。方律师,我真没想坑大家的钱,我只是想用借来的钱维持厂子的经营,想靠着炒股赚笔钱把外债都还了……,您说我这算是诈骗吗?”胡维军眼巴巴的看向方轶。


第231章 这娘们要赌把大的
  其实在胡维军讲述案情的时候,方轶就一直在考虑,这个案子到底构不构成诈骗。
  “说实话,您这案子我更倾向于构成民事欺诈,而不是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意思表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民事欺诈行为是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事由之一。(二零二零年通过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对欺诈行为作了专门规定,感兴趣的书友可以查看下)
  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在司法实践中又极易混淆。很多时候区分起来比较困难。我现在只是听您的叙述,做初步的判断,要待我看过案卷后才能确定辩护方案。到时候我会再来见你,告诉你我的辩护方案。”方轶道。
  “好,谢谢您方律师。您多费心吧,全靠您了。律师费……”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