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4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能做我还不能说了吗?」
两个警察闻言。
老脸一黑,干脆不再跟谷宏达讲这些道理了。
直接甩出了刑法相关法条,沉声道:「你的行为对他人进行网络攻击,传播量大,涉嫌诽谤罪,同时致使他人自杀轻生,造成了严重后果,涉嫌寻衅滋事罪。」
「现在,跟我们走一趟吧。」
说完。
也不再说废话。
带谷宏达,直接离开了超市。
只留下超市里一群看热闹的人面面相觑。
「这……是发生啥事了?连手铐都带上了?」
「老板,你们超市这个收银员犯什么罪了?我刚才听说是寻衅滋事罪?他是不是去打架了?」
「好家伙,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警察抓人的,有点刺激啊。」
「刚才我听到了一点,说的是在网络上指责别人,他到底干啥了?」
「……」
众人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对谷宏达被抓的原因,无比好奇。
可惜……
这件事发生在网络上,现场根本没人知道具体原因。
他们只能凭空猜测,将此事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
庆州。
某私立医院。
手术室外。
包飞文换号了手术衣,正准备进去给病人做缝合手术。
「等等。」
却突然被身后的主任叫住了。
在主任的身边,还站着一男一女两个民警。
「这两个民警,找你有点事。」
包飞文诧异的看着朝他走来的民警,有些疑惑。
但并未有所慌乱。
他就是个普通的主刀医生。
平时一没犯法,二没贪污,自觉是问心无愧。
「我们是宛城派出所的民警。」
这两个民警先是向他出示了自身警察身份证明,随后询问道:「你叫包飞文?能出示下身份证件吗?」
包飞文皱了皱眉头。
但还是前往更衣室,找到了自己钱包里的身份证。
递给了两个民警。
同时表态道:「是发生什么事了吗?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全力配合。」
民警虽然点名道姓的找到了他。
但他觉得。
肯定是其他方面的事情。
可民警的下一个动作……
却是让他满脸错愕,充满了不解。
只见民警直接从身后,取出了一个手铐,反手就给他铐上了。
「这……这这……为什么要拷我?」
包飞文挣扎了几下,茫然看着眼前的两个民警。
这一幕。
同样惊呆了四周的医生、护士,以及病人们。
就连主任都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的盯着包飞文。
似乎在猜测他犯了什么罪。
「六日前,你在某平台是不是在一个募捐视频下方留言了,并且对一个名为‘周小清,的账号进行了评论,指责对方?」
民警随后拿出了手机,点开了某视频。
翻到了其中一个账号。
沉声问道:「这个账号,是不是你的?」
包飞文下意识点了点头。
这个账号……
的确是他的。
平时在这个平台上,他也会分享一些医学常识。
收获了几千个粉丝。
那个指责的评论,也是他发布的。
「你参与的这次网络暴力事件,已经导致这名十二岁的小女孩跳楼轻生,成为了植物人,后果极其严重,涉嫌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
民警接着说道:「现在,我们依法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按照民警办事条例。
他们抓人之前,必须要阐明法条,讲明事件原因,让当事人知晓被抓原因。
同时。
全程执法记录仪录制,保留完整的执法记录影响。
做到程序上的公平正义。
「跳……跳楼?」
包飞文愣了一下很快反应了过来。
敢情……
他是因为之前的那条评论,才引来了千里之外的民警。
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宛城距离他有六百多公里。
可是……
知道原因后,他只觉得自己无比冤屈:「民警同志,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
就说了一句话啊,也没几个点赞啊,不构成犯罪吧?」
他当时的确发了评论。
但点赞的人也就七八个。
连两位数都没超过。
就是典型的……
在网络上,进行了一次发言而已。
虽然参与了对小女孩的指责,但他觉得自己根本没起什么作用。
按照他了解的诽谤罪构成,貌似是需要500个赞还是多少个来着,才会立案的。
其他情况……
完全是不符合立案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那种。
「你虽然不符合诽谤罪的立案条件,但却因为此次事件,导致了当事人跳楼轻生,成为植物人,后果严重,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
民警看着他,认真说道:「而你作为寻衅滋事的一员,也需要为此次网上寻衅滋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诽谤罪的立案条件,没涉及到包飞文。
但寻衅滋事罪……
却覆盖了所有寻衅滋事的成员。
就如同聚众斗殴一样,只要人去了,就算没动手,也犯了寻衅滋事罪。
同样要追究寻衅滋事罪的责任。
只不过是责任的轻重不同罢了。
「我……这样也算犯罪?」
包飞文听后,咽了咽口水。
忍不住说道:「那这样的话,岂不是这个楼指责的人,都犯了寻衅滋事罪?」
他记得。
当时指责那个「周小清」的,不止他一个。
还有几百号人。
总不能所有人……
都和他一样,被抓了吧?
「这你放心,我们已经安排了同事,要不了多久,所有人都会归案。」
其中一个民警冷哼了一声,淡淡说道。
这一次。
上级检察机关下了命令,必须要严肃处理。
他们派出所已经在联系宛城的其他民警帮忙,奔赴各地抓人。
且不说这些人会怎么判。
他们的工作,就是先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全抓回宛城。
总计四百七十三人。
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工程量。
「什么?所有人都抓?」
包飞文闻言,更是倒吸了一口冷气。
终于意识到……
这次事情的不简单了。
平常的网络发言,怎么可能会去抓这么多人?
「好了,跟我们走吧。」
两个民警对视了一眼,随后带着沉默无言的包飞文离开了医院。
医院里。
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半晌过后。
才爆发出了惊人的讨论声。
「包医生被抓了?是贪污了吗?可刚才听警察说的,也不像是贪污啊。」
「我到了,好像是说在网上指责别人,害的别人跳楼了。」
「不至于吧,指责一句就跳楼?那这人心理得有多脆弱?包医生也太冤了吧?」
「不清楚什么情况,别乱评价了。」
「……」
众人七嘴八舌。
讨论的十分起劲。
只有科室主任皱起了眉头,心中思索了起来。
包飞文卷入了刑事案件。
看样子……
是没办法再参与院里的评优了。
甚至……
他已经动了开除包飞文的想法。
医院是神圣的地方,不允许有过犯罪记录的人任职。
这是对医生这个职业的亵渎,也是对病人的亵渎。
……
与此同时。
全国各地。
都在上演着相同的一幕。
………………………………
第三百一十章 学以致用第一步!
当时在评论区里,对周小清进行过嘲讽和指责的人……
都突然被民警找上了门。
告知了其所犯的事之后,将其拷走。
这些人的反应……
也都大同小异。
都是一脸懵逼,完全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带走了。
直到……
数日后。
这群人被带到了宛城派出所,逐一接受审讯。
审讯的过程中。
这些人都表示自己很冤枉,觉得自己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
「警察同志,你们要明察啊,我就是在网上说了一句话,怎么就成犯罪了?」
「这年头,就算抓人也要讲究法律吧?我在现实中骂人都没事,网上骂人就犯罪了?」
「那个人捐一块钱,本来就该骂啊,我一个送外卖的,都捐了一百块,你们也不能因为对方是小孩子,就偏袒她吧?」
「再者说了,自杀是她自己干的,才说了她几句而已,这都承受不了,以后怎么走入社会?」
「这只能怪那个小女孩心理素质不行吧?难不成她跳楼了,还要我来买单?」
「……」
审讯期间。
每个人的脸上,就差写着「窦娥冤」三个字了。
至于小女孩跳楼轻生这件事……
很少有人去关心后续情况怎么样了,更没有所谓的愧疚和自责。
现在的他们……
只关心自己,只想要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怎么样。
无论民警如何向他们讲解刑法,他们依旧不肯相信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一致要求……
请律师来和他们沟通。
然而……
当律师到来之后,详细跟他们讲明了其中法条,并且告诉了他们寻衅滋事罪可能迎来的后果。
因他们的行为,和周小清的跳楼轻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若非他们的在网络上出言寻衅滋事,加以辱骂、引导,周小清也不会生出跳楼的想法。
而根据相关刑法。
寻衅滋事,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重伤,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
他们这些人里面,最先发起「滋事行为」,且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构成首犯和主犯,必然被判处五年以上!
而那些从属人员,作为「滋事行为」的参与者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量刑区间,大概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
将视他们在本次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一时间。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终于慌了起来。
这一次。
代价,似乎距离他们前所未有的接近。
……
次日。
宛城。
某普通小区。
周振和王霞吃完晚饭如往常一般出门。
准备前往医院。
看望住院治疗的女儿。
原本。
两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心情沉郁。
好在这几天,好消息传来,警方通知他们,说是已经抓住了那几百个参与了该事件的人。
现在正在走审讯流程。
要不了多久。
就会开庭审理此案,给他们一个交待。
知道这个消息后。
两人不禁喜极而
泣,激动不已。
女儿跳楼,至今昏迷不醒,对他们的确有不小的打击。
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