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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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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认真说道:“不管属不属于婚闹,但公然广众之下,撕碎衣服,上下其手,这种行为必然构成了违法犯罪。”

    这个罪……

    严格来说,是在违背了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对女性进行了人身剥削和侵害。

    属于猥亵妇女罪。

    更别说是在公众场合,聚众猥亵了。

    “所以,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这个案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秦牧看了眼四周的其他伴娘,接着开口。

    这几个伴娘的衣服都裂开了不少。

    春光外露。

    都借了件外套穿着。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比较苛刻,有五个。”

    “一是要求不法侵害确实存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人证物证都在,撕烂的衣服也是证据。”

    “二,则是施行正当防卫的时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这一点最为苛刻。

    对方如果停止了不法侵害,有中止行为,则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说……

    遇到暴力抢劫的时候,对方看到自己手上有刀,幡然醒悟。

    决定不抢了。

    自己即便有刀,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对对方动手。

    这个时候强弱实力悬殊……

    造成的反杀,则不能判定为正当防卫。

    ——————

    ps:今天只有一章。

    7017k


………………………………

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们这是包庇罪懂不懂?!

    若是己方在未曾受到伤害之前……

    对对方动手,导致对方重伤或者死亡,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属于预先防卫。

    在法律上,预先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是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被归类于防卫过当。

    比如说。

    张三在马路上看到一个人手持着水果刀,朝着自己走来。

    向来奉行先下手为强的原则的张三果断出手。

    掏出了手枪,一枪干掉了这个人。

    且不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张三的行为就属于提前防卫,属于明显的防卫过当。

    此外。

    还有假想防卫。

    法律上,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并规定,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即张三走在马路上。

    看到一个人长得凶神恶煞的,面目狰狞。

    怀疑他要对自己动手。

    当机立断。

    一枪干掉了对方。

    结果发现……

    对方只是天生长得凶,平时待人温和,本性善良。

    这就属于假想防卫,也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

    事实上。

    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历来存在争议。

    一直为人诟病。

    因为很多时候……

    己方面对歹徒,如果已受到了侵害,极有可能就丧事了反抗能力。

    而若未受到侵害,又不能对对方动手。

    然而。

    在很多时候,受到了不法侵害的普通人是无法保持冷静的。

    要反抗的时候,往往会做出过激举动。

    根本不会考虑到不法侵害是否在进行时。

    好在这个案子……

    属于明显符合这个要件。

    这四人上下其手,一直动手动脚,存在着明显的猥亵行为,侵害了人身财产自由权。

    不法侵害的确存在。

    “第三点,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秦牧接着开口,分析了起来:“而这个案子里,受伤的只有四人,都是不法侵害人。”

    这一点也尤为重要。

    是为了防止血债血偿的报复心理将事态扩大化。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四个人抢劫。

    其中三个人掏出了小刀。

    一个人在望风。

    结果张三掏出枪,“啪啪啪”,三枪干掉了抢劫犯。

    另外一人都给吓懵了。

    转身就跑。

    但向来奉行“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原则的张三根本没有犹豫,将第四人也给干掉了。

    后来想着一不做二不休。

    干脆找到了四人的家属,将四人全家老少,鸡犬牛羊全部给杀了。

    就连院子里的蟑螂都没放过。

    前三人的侵害,属于正在进行时。

    而第四人,以及四人的家属……

    则属于明显的报复心理作案。

    不能属于正当防卫。

    “第四点,正当防卫特指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个要件,限定了正当防卫的范围。

    该行为的目的……

    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

    举个例子。

    张三在回家途中,看到了有人在猥亵一个女子。

    女子无力反抗。

    张三当时就怒了。

    呵斥了一声,掏出枪,将对方干掉。

    换成自己上。

    这种行为……

    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他虽然阻止了不法侵害,但目的却并非是为了制止行为,而是自己得益。

    并未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属于明显的黑吃黑。

    “第五点,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能超过限度。”

    说到这里。

    秦牧皱了皱眉头。

    在这个婚闹的案子里……

    不法侵害的确在进行,前四条构成要件完全符合,都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并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但第五点构成要件,却明确要求正当防卫不能超过限度。

    如果可以通过打伤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那就不能打残不法侵害人。

    如果可以通过打残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那就不能打死不法侵害人。

    而伴娘的行为……

    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正常限度。

    再加上案件的特殊性,属于婚闹现场,带有民俗性质。

    对方的不法侵害性,远没有那么直接恶劣。

    “但是……小兰一直让他们停手,可他们就是没停啊,我们也劝不动,小兰才拿出折叠刀防卫的……”

    新娘彭松月闻言,忍不住辩解了一句。

    当时的情景她全程目睹。

    还有很多闹婚的人都看到了。

    这一死三伤的四人……

    仅仅是闹婚的众人中最靠近的那批。

    还有不少上下其手的人,躲过了一劫。

    “另外三人仅仅是受伤,这个归类于正当防卫没问题,可以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秦牧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但那个死亡的人……则情况较为复杂。”

    一旦死亡……

    就涉及了正当防卫中的防卫过当的问题。

    而防卫过当,仅仅只能减轻刑事责任,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旧要承担。

    “那岂不是还是要坐牢?”

    众人听到了这里,心情再次沉了下来。

    气氛无比压抑。

    出了命案,怎么看都逃不了防卫过当。

    他们虽然是农村的。

    但也听过很多网上的官司,都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然后判刑之类的。

    “其实,在刑法中,除了正当防卫……还有一条特殊的防卫情况。”

    秦牧望着众人。

    说出了一条众人都没怎么听过的法条。

    “无限防卫权?”

    众人听后,都露出了疑惑和不解之色。

    就连宋天成、张清源、李卫国几人,也都是一头雾水。

    这段时间以来。

    他们自诩跟着秦牧也学了不少法律。

    但依旧没听过这个无限防卫权。

    秦牧笑了笑,开口解释道:“大家没听过也正常,主要是这个法条长久以来,一直名存实亡。”

    无限防卫权,确立的时间由来已久。

    但……

    大部分现实事件,判处的全是防卫过当。

    只有屈指可数的十余个案子,得到过无限防卫权的判处。

    最著名的一个案子……

    就是某宿舍楼里,一男子企图入室猥亵,却遭成年女子激烈反抗。

    在搏斗中。

    成年女子成功反杀男子。

    最终法院判定女子行使了无限防卫权,无刑事责任,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然而……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敢于担责,勇于判罚的法院太少了。

    对于此类事件,最理想的状态是按照现成固定模板判罚。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内,缓期执行,外加民事赔偿。

    固然不用坐牢。

    但犯罪记录,却已经留下。

    和稀泥的判罚方式,试图一碗水端平。

    “刑法明确规定,无限防卫权指的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随后。

    秦牧向众人解释了一遍无限防卫权。

    这个权力是每个公民都有的。

    任何人都可以事实。

    遇到犯罪的同时,并非当事人可以反击,即便是路人也可以见义勇为,拔刀相助。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路上,遇到了某店有人在围殴一女子,导致重伤。

    顿时勃然大怒。

    当即掏枪。

    将围攻的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就符合无限防卫权的范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

    一码归一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必然不可能逃脱。

    而无限防卫权也有几个构成要件。

    首先。

    针对的对象,必须要是暴力犯罪。

    如果不是暴力犯罪,则不能实施以暴制暴的暴力反击。

    其次。

    暴力犯罪需要正在进行。

    比如说张三在回家路上,在某店看到了一群男子在围殴一女子。

    但赶到的时候。

    围殴行为已经结束。

    暴力犯罪的九人已经打够了,不打算再打了。

    但张三义愤填膺,路见不平。

    当即拔枪。

    为女子复仇,将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行为也无法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实施。

    第三,无限防卫权的针对对象,也必须要是暴力犯罪的实施人。

    第四,无限防卫权还有一个主观条件,目的是防卫。

    以上几条……

    都是为了限制无限防卫权的过分实施。

    因为这条权力,是刑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法外之权”。

    平时杀人,是需要遭受严惩的。

    但借助无限防卫权,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且不用负责。

    “那……婚闹算不算暴力犯罪?”

    新郎新娘咽了咽口水,眸子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听秦牧分析了这么久。

    他们已经深深感受到了秦牧在这方面的专业,不由多了几分信任。

    能否适用无限防卫权的关键……

    也在于婚闹是否算是暴力犯罪。

    “这点的话……就需要看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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