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李斯科的美国生活-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写手的尊严啊。
    公鸡已经风风火火的回来了,把剩余的支票还了回来,“买了一百二十头,个个都是身体健康的,晚一点就会送回来。”
    李斯科拿了瓶啤酒给他,自己倒了杯水,他始终不明白美国人的爱好,把啤酒当成日常要喝的水,怪不得个个都是大肚腩。
    “我相信你的眼光,牧场要买的东西都买好了么?”
    “种子都买好了,捆草机也买回来了,皮卡也备好了,在镇上鲁格家买的,牛棚和大门我让牛仔们去处理了,好像明天就能收尾,我明天去大申克去买酿酒用的机器,后天我们就能播种了,我这次买的小麦种是黑麦的,听说酿出来的酒更棒,而且黑麦面包也更贵一点。”
    李斯科拍了拍公鸡的肩膀,愈发觉得自己把他从博的牧场里拉出来是一个英明的决定。
    “辛苦了,去博家买头牛,然后拉些酒过来。今晚开paty。”
    公鸡喝完啤酒就开车回去了,李斯科在三楼花园里站着,看着一辆一辆车往这边行驶,这是镇上的人都来参加聚会了。
    最先到的是牧场里的牛仔们,他们都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牧场目前除了公鸡还有四个牛仔,只有大卫和公鸡住在牧场公寓里,其他人每天都回镇上自己的家里住。
    大卫,汉博,维斯,洛克四个牛仔都是玛姬推荐的,这四个人都是镇上长大的,知根知底,干起活来也不偷懒。
    “boss,”
    牛仔们打招呼,
    “都去帮忙吧,今天烧烤,”
    牛仔们应下,都开始忙活起来了,穿串,杀牛,摆酒,搭建音乐台,这些事情对于他们这些三两天一次聚会的美国人来说,都是轻车熟路的。
    李斯科就站在门口打招呼,镇上熟悉的人听说这里开paty,好像都来了,李斯科只得一个个的招呼,他看到博和玛姬在帮忙烤肉,帮忙搬酒的兽医戴尔已经开始喝上了,还有戈莉带着穿着休闲装的律师未婚夫在角落里接吻,还有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女孩们。
    “李斯科,听说你很有钱是么?”
    “李斯科,诺贝尔典礼你没得奖是不是很失落啊?”
    “李斯科,纽约好玩么?”
    李斯科有点苦恼,单身的他好像成了镇上所有年轻女人的猎物,但是他骨子里还是一个中国男人,对于这些毛孔粗大,脸上有些雀斑的美国女人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公鸡看出了他的窘迫,把他从人群中拉了出来,他终于松了一口气,狠狠灌了自己一口酒,“谢谢兄弟,”
    公鸡笑着调侃他,“你是大文豪,长得又很帅,怎么会还单身?”
    “我有些目标,我想等我攻克了诺贝尔再享受人生。”
    公鸡碰了碰杯,“会的,”
    看到被自己搪塞过去的公鸡,李斯科有些头疼,他穿越过来以后就派私家侦探查访过,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自己前世生活的痕迹,自己的父母,亲人,邻居,朋友,好像都不存在,他也失落了很久才调整过来,目前他只想好好生活,享受生活,找一个中国女人结婚生子。
    很快派对进行到了高潮,黑人牛仔维斯在台上搓着音乐,人们都开始扭动着身体,李斯科也被挤入了人群。
    他被一群女人围在一起,李斯科也被气氛带动了起来,跟着音乐晃动着,这一刻,他也忘记了烦恼,所有人都在跳着笑着。
    斯科很快就有些醉了,他交代过牛仔们清理残骸,就摇摇晃晃的走上了楼,连衣服都没换,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李斯科被太阳光刺醒,他揉了揉眼睛,头痛欲裂。
    挣扎着去浴室洗漱,清理过后才觉得自己有些精神,把被酒气污染的被褥扔进洗衣机,他换了身休闲衣服下了楼。
    茉莉还是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忙活,看到李斯科下来就招呼,
    “boss,我给你热了牛奶,早餐马上就好。”
    李斯科在餐桌上坐下,先把牛奶一饮而尽,温热的牛奶经过他的咽喉,流到胃部。
    “唔~”
    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起身在狗舍里找到了麦格,把狗粮温水续上,摸了摸柔软的头,回到餐桌上打开报纸。
    美国的报纸业十分发达,而且美国人习惯订购报纸,每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游览报纸已经成了习惯,往后发展几年,互联网高速发展,还是掩盖不了报纸的市场,当然会有所下滑,李斯科也跟着入乡随俗,订购了几份时事性资讯。
    “该死的,又要加税。”
    李斯科看到报纸正中央的报道,就火不打一处来,在美国,各种税收真的是能把人烦死,收的又高,又不能逃税,不然美国税务局这个庞然大物会让你余生都来偿还。
    当然,税收增高对李斯科影响不大,他只是美式思维习惯性的骂总统,骂政客。李斯科的产业都有专门的财务人员避税,通过购买奢饰品,捐献,投资,海外开分公司等方式把税率压到最低,这也是美国富豪合法的避税手段。
    吃过早餐,李斯科也开始工作了起来,双手飞快的敲打,进度也越来越快。
    悦耳的铃声响起,李斯科放在桌上的诺基亚n73亮了起来,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李斯科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有诺基亚的股份,不多,只有百分之零点几,李斯科记下来,要在2007年之前处理掉。
    “喂,”
    “李斯科,你的新书我已经发给兰登审核了,还有多久能完结?”
    李斯科瞥了眼屏幕,“半个月吧。”
    “好的,出版社这里安排准备前期工作,编辑们对于这本书评价很高,已经准备联系文学院士们研读,准备明年的诺贝尔申报了。”
    李斯科对于这个结果没有什么意外,《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可是被评选为美国大中学必读书籍,领导了当时文学创作的潮流,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
    挂完电话的李斯科兴致满满的专心码字,一想到自己会获得文学最高的奖项就激动不已,对于文抄这件事,他并没有什么羞愧之类感觉,与其让这些名著消失在自己的记忆里,不如拿来给这个世界增添光彩,更何况自己抄的是外国的。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李斯科吃过午餐也一刻不停的工作着,终于在傍晚把工作做完,当他敲完最后一个字母,伸了伸懒腰,又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
    他妥善的保存好文档,并不打算立刻交给经纪人,不然没办法解释自己几天就写完成的名著。
    他打定主意接下来要好好的在牧场里休息,今天公鸡已经把牧场里用来放牧的马买了回来,李斯科决定明天去看看,说起来他前世一直在城市生活,也没有骑过马,也挺想领略一下武侠里骑马飞驰的感觉。
    时间就在斯科撸狗中度过。
    第二天,李斯科怀着激动的心,早早的起床到了马棚。
    马棚是跟牛栏一起随手修建的,里面有五个栏位,这次也买了五匹马,这些马都是普通牧场用的夸特马,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血统。
    李斯科到马棚的时候送马的已经到了,他们正招呼着牛仔们往下卸,公鸡在一边用酒壶灌着,一边指挥着牛仔。
    李斯科对于这种工作中喝酒的行为不打算管,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他认识所有的牛仔都是这样干活的,他记得他父亲很宝贵自己的酒壶,自己有次无意中碰坏了,父亲生气了好久,直到他用稿费买了个新的送给父亲当做圣诞节礼物,父亲才释怀。

第五章 丹佛

李斯科看着这群马,有一匹白色的,他站在旁边量了量,马背刚好到他胸口。
    从旁边拿了两根胡萝卜喂给白马,他取来了早就备好了的马具,往马身上穿戴。
    当然不会发生大家期待的被马踢之类的事情,买来放牧的马都是被驯化过得温顺马。
    虽然李斯科前世没骑过马,记忆融合后,这个身体可以没少骑,身为农场主的儿子,如果不会这个,会被人耻笑的。
    起身上马,李斯科开始夹腹抖绳,白马也开始慢慢动了起来,往前慢慢走了一段距离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记忆恢复了,就加大了抖绳的力度,马也跟着跑了起来。
    “哒哒哒,”
    马蹄踏在牧场的小路上,李斯科望着忽然变低的视线惊喜不已。
    白马越来越快,李斯科拉住缰绳,上身跟着马背起伏。
    跑了几圈,他开始放松力道,马也跟着慢了下来。
    “呼~”
    李斯科下了马,顺手用手捋了下头发,额头上都是兴奋过度出的汗。
    公鸡从他手上接过缰绳,“很久没骑过了吧,哪天我们比赛一下?”
    “呵,我会怕你,你是不是忘了以前跟我比赛,输掉了裤子,光着腚从镇上回家的时候了?”
    李斯科有些轻蔑的嘲笑公鸡,公鸡虽然对于牧场所有事情都打理的很好,但由于他小时候从马上摔下来过,骑马再也不敢跑快了。
    李斯科跟公鸡打闹了一阵,就回别墅里去了,他洗漱完运动出的汗,收拾了下东西。
    今天他要出门去参加州里举办的募捐晚会,这是花旗银行邀请他的,本来他觉得是不用去的,他也不耐烦跟那些政客打交道,他的经纪人劝他,以后就生活在这里,去认识一下大家,混个脸熟,等有事需要人脉的时候可以联系。
    李斯科从车库里开出他的唯一一辆跑车,这辆是兰登书屋在他第二本书销售过百万册庆功会送他的。
    这辆跑车是帕加尼风之子,车身是黑红相间,这辆车买来的价格是一百万美元,这款fc12s73是650马力的。
    李斯科穿了一身蔚蓝色西装,这是他定制用来参加各种宴会的。
    一脚油门,“翁嗡嗡~”
    跑车的引擎开始工作,一下就激射而出。
    从牧场跑到丹佛,需要两个小时,李斯科在音乐的陪伴下,倒也不觉得无聊。
    进入丹佛后,李斯科先驶入唐人街,把车停在街边,他下了车。
    四周都是中式建筑,到处都是招牌,黄种人在这里熙熙攘攘的走动,真的有种回到国家的感觉。
    他走走停停,听着合个地方的乡音,在粮油铺停了下来。
    推开门,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爷,在门口坐着看电视。
    “要点啥?”
    大爷也没抬头。
    “我要买些调料。”
    “呦,美国人啊。”
    大爷有些惊讶,他这个小小的粮油铺日常来的都是本国人,或者生活在唐人街附近的邻居老乡,猛然见到一个外国人来买东西,还有些惊讶,而且还说着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我在中国留过学。”
    李斯科看出了大爷的意思,“我祖父是中国人。”
    “那是自己人,你看看买点什么。”
    李斯科在货架上翻着,各种调料,榨菜,紫菜,还有各种火锅底料,满满的找了一大堆。
    大爷帮忙用袋子装好,整整两个特大号塑料袋。
    “大爷,我叫李斯科,吃完了还来买。”
    “得嘞,啥时候来啥时候有。”
    大爷有些对李斯科特别有好感,在外多年,见多了长着中国脸不会说中国话的人,外国脸满口普通话的可没见过,更何况一听说李斯科祖父是国人,更是有种老乡的感觉。
    李斯科告别大爷,把行李放入副驾驶,就往预定好的酒店赶。
    到了酒店,李斯科顺便吃了点简餐,他上学时经常陪导师参加这些活动,好似这些活动不请几个文人作家就不太正规一样,在纽约,几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