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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第2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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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念完了,那边开始念。

    周毅认真听着,到了现在,他对于开庭审理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经验。

    因此也能听出来对面的主要杠……主要辩点有那么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于消费者的身份问题,对方认为周毅并不是消费者,自身举办这类的活动,周毅不会有任何的消费不说,反而可以凭空拿到很多的奖励。

    这本身就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好处,所以不能再以知情权为由起诉。

    另一个是关于规则公示的问题,对方用那句很经典的“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并夕夕所有”来回应。

    不过这只是应诉状,具体如何,还得看情况。

    对方的准备也很充分,不过,案件嘛,总得辩一辩。

    还是民事案件例行的程序,首先是举证质证。

    这部分内容比较的无聊,很多的证据,其实在外行看来根本没必要出示,好像和整个案件没有半点的联系。

    但实际上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管方大状提出了什么证据,对方的答复都是那样。

    比如方大状提出的证据,周毅当时直播录像里面,邀请了众多朋友,但是最后砍下来却纹丝不动,说明,很多人的砍价,其实都是空砍。

    “对于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于证明力度有异议,本案中,原告方邀请的好友砍价,并非空砍,只是因为其砍价数量小,所以没有显示出来。”

    听到这句话,周毅一下子不困了!

    什么是重点,这才是重点,我辛辛苦苦起诉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你们这所谓隐藏的砍价内容嘛。

    终于,举证质证结束,让人激动无比的法庭辩论开启了!

    “我方当事人在该次砍价活动中,进行直播砍价,并且将链接转发至多个两千人群,邀请观众进行帮忙。”

    “这一点我方证据三可以证明,但是当砍价进行至百分之零点零九之时,无论怎样砍价都没有任何进境,相反,并夕夕app却不断跳出多个诸如‘你是最幸运的,再邀请一人就可能免费拿’,以及‘还差一点就要成功了’之类带有诱导性欺骗的话,让我方当事人继续砍价下去。”

    “并且不进行任何砍价进度的提醒。”

    “我方认为,此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知情权……”

    方大状的话说完,对面的老范开始回复。

    害怕归害怕,但该说的还是要说。

    “本案中涉及的商品总金额为2899元,原告开团时砍掉的金额为……剩余金额占比为百分之一,故活动显示砍价百分之一免费拿,没有任何欺骗的地方。”

    “而后原告邀请朋友砍价,每次点击可得0。01元,所以后面不足百分之零点一,根据算法,剩余金额占比约为0。009996427,但是,因页面显示百分比有限,故只显示为仅差百分之00。9,而原告通过后续各种砍价活动……”

    “因此,对于原告所称我方侵犯了其知情权的话,我方认为,并不存在相关问题,每次砍价多少,一应算法都有显示,只是因为显示程序问题,所以无法全部显示出来,只能一直显示百分之00。9,因此,我方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老范说的很随意,但是周某人和方大状都听得愣住了。

    等等,让我捋一下,所以,那屏幕上显示的,仅差百分之00。9,就能砍成,其实那根本不是什么百分之00。9,那是一个后面至少有六位小数点的数字?

    而且,现在别说是方大状了,周毅都想站起来开喷。

    这种辩论就是说,我们是把这些都做了的,但是呢,因为显示程序的问题,所以没显示出来,你们看到的才会是那样。

    所以我们不背锅,我们没有欺骗行为,都是显示程序的问题。

    听着人都感觉傻了。

    是,从逻辑上好像是没毛病啊,人家是真的有准备的,只不过没办法显示出来。

    但是,再把那些带着强烈诱导性的话加上看一看呢?

    方大状开口道:“我这里想问被告方几个问题。”

    上面法官表示了同意。

    “第一个问题,并夕夕,及其运营公司是否早已经知晓存在这样的显示程序问题呢?”

    老范在方大状说出要问几个问题的时候就开始感觉不对。

    他被按在地上摩擦过,所以他比较清楚方大状的套路。

    但是没办法,这种情况下根本没办法拒绝。

    所以只能模模糊糊地说道:“这个以前也不太清楚,但是后面知道的……”

    “以前?是什么时候呢,该活动已经持续数年,我不认为本公司自己编写的程序算法,本公司会不清楚其具体情况。”

    “嗯就是,就是我也不太清楚……”老范只能说道。

    “好,他说他作为公司法务,代理案件,却不清楚业务情况,不过没关系。”

    “第二个问题,将0。0009……抱歉,我的记性不好,这数字太长了,这么长的小数点后数字,缩写为两三位,那么我想请问,并夕夕应该清楚,这样子会对很多消费者造成误解吧?”

    老范想说踏马的,但不敢说。

    “应该吧……但不是你说的这样……”

    老范在努力辩解,但是没用,法庭上是要讲道理的,而不是在那里说车轱辘话。

    方大状一挥手:“好了,那就是知道的,而且我以为,以最基本的原则来推断,他们也能知道会造成这种误解,否则没办法解释他们在活动里添加了那么多诱导性言论的行为!”

    “现在,根据被告方的发言我们可以知道,并夕夕以及其背后的运营公司梦寻公司,在很久之前就知道有这个显示程序问题,而且更是清楚,这个问题会造成消费者很严重的误解!”

    “但是呢,砍价免费拿活动已经持续如此长的时间,并夕夕和梦寻公司明知此问题会造成消费者很大的误解,结果,却没有任何相关的解释说明,对吧?”

    后面那句话是在问老范的,老范能说什么,没有解释就是没有解释。

    并夕夕闲着没事干了来解释这种问题。

    但他现在的心里憋屈的厉害,这种从始至终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很不爽。

    只是考虑到对方的身份,所以强行按捺住那种情绪。

    这边,方大状却是不管不顾,文来有文对,武来有武对,没有板砖,他方大状单挑也是不怕的。

    “我想说,这么长时间,没有进行过任何相关方面的解释不说,反而在活动中添加了很多诱导性的语言,比如‘仅差百分之00。9,’或者是‘今天你是最幸运的’等等,这是不是可以认为,是在利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来达成并夕夕公司的某些目的呢?”

    “比如吸引新用户?引流?”

    “被告方一直辩称说该活动并没有让我方当事人付出什么,但是,这么多的消费者信息,本身就是一笔不可估量的财富!”

    “所以,这种行为是不是违反了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呢?”

    听到这里,老范终于忍不住了。

    “你这是怎么说呢,法官,我认为原告律师在通过自己的主观臆断来混淆视线,我方并不存在侵权行为,而且手机已经砍价成功了,我方没有欺骗……”

    激动之下,声音倒是很大,但依旧是车轱辘话来回说。

    什么就是显示问题,以及他们并没有故意隐瞒的想法。

    但是可惜,连周毅都能看出来,经过刚刚的一番辩论,方大状已经完全占据了上风。

    真的是很经典的“方式辩论风格”,根据辩论中你自己说的话来随时调整我的辩论点,你说那么一长串数字对吧,那你们咋可能不知道呢。

    你们既然知道,而且按照常理,你们应该很清楚这会造成误解,但你们没有任何的解释不说,反而加了很多诱导性的话。

    咋办吧就问你。

    于是,老范连着说了半天,却看到对面的方许镜就那么坐在那,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嘲讽表情……

    那意思是——就这?

    随即再次站起来说道:“被告律师已经说完了,那我帮忙总结一下,刚刚那么一堆话,其实都可以归纳为一句话,手机都给你了,你还要咋样。”

    “这种极其不专业的话居然会从一位律师口中说出来,我认为被告方律师应该重新学习一下法律语言,我说完了。”

    老范的脸直接憋得通红,哪怕是上次,他也没感觉受过这样的委屈。

    这已经属于直接把脸按在地上踩了,他在魔都这些年,也是要脸的,今天原本打算压过对方,不曾想居然又被摩擦了。

    “姓方的你这是什么意思,老子不专业?我**尼玛的我不专业?……”

    在周某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一连串的骂声就从对方嘴里传了出来,让周毅很是诧异,律师都会当庭骂人?

    而且骂的还这么难听。

    再看方大状,已经悠悠然地坐下,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嘲讽的表情。

    就这?

    好吧,周毅觉得可以理解,自己如果是方大状的对手,这会儿也会有种骂人甚至打人的冲动。

    正要说什么,却听到方大状叹气了。

    “唉,速度不如以前了,老了啊。”

    周毅:“o((⊙﹏⊙))o”

    那些旁观的吃瓜群众现在已经热血沸腾了,雾草,今天没白来,能看到这么刺激的一幕,以后可有的吹了。

    “请被告律师注意自己的情绪!”

    法官已经开始警告了,但是老范这会儿完全上头了,被对方当着法官,当着这么多观众的面说他不专业!

    当然,也就是在那里骂,倒是不敢翻过桌子去开干……

    但就是这样,也已经让原本和谐的庭审秩序遭到了破坏。

    没多久,几个法警便走了进来,将老范控制住。

    老范在被控制住后已经开始恢复冷静,但还是被法警强行带离。

    这情况,尽管法庭辩论几乎已经结束,就差最后陈述了,但并夕夕一方只来了法务,在独苗子因为破坏法庭秩序被带走后,便没人了。

    所以法官宣布休庭。

    这个时候是要询问并夕夕要自行辩护,还是另行委托他人辩护。

    休庭了,下次开庭时间等通知。

    很快,周毅两人和一群吃瓜群众走了出来。

    外面,有记者赶紧问道:“咋样了兄弟?谁赢了?哎呀你别卖关子了,赶紧说,急死了。”

    “没有,没判呢!”那被问的老哥脸上带着一丝莫名:“就是……就是并夕夕那边的律师被抓了。”

    嗯……嗯?

    你说啥?还没判决呢,并夕夕的律师反而被抓了?

    这又是什么情况?

    难道周毅这边还能有这本是?什么关系啊,通天了吧!

    ------题外话------

    水平有限,这具体过程是老酒拜托一个律师朋友,喊了一些牛马,帮忙弄了个简易的模拟法庭,评论区的大佬们别嘲笑,暂时来说,以老酒和老酒那渣渣朋友们的水平,只能到这了,等案子的判决没等到,找不到相关资料,凑合看吧……

    还有一章

    感谢悠然落羽,区区致命小伤,puppet大哥,又一个新手大哥,文痴大哥,忙碌的指尖,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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