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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清当格格-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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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儿,不要靠近,小心这些飞禽的翅膀撩花你的脸。上次狩猎,你十四哥地脸就被鹘撩了一把。”

    可恶,怎么在这里他还提十四,

    四地名字我都有种负罪感。

    皇阿玛如果知道了我和十四昨晚在树林地事,怕要气昏过去。

    就在我迟疑间,地上的山鸡又挣扎了向前飞了两步,我脚下穿了薄底快靴,一路紧追,皇阿玛也翻身下马来追我道:“云儿,怎么也同胤校谎髌ぃ俊�

    就这时,我忽然现几道黑影在树枝上飞过,让我想起了《藏龙卧虎》。

    刺客?

    我脑海里想到这个词时,心里不由笑。

    怎么皇阿玛总爱搞这些小儿科地游戏。

    上次在宫里就导演了一幕捉刺客的大戏,戏耍得阿哥们各个惊慌失措,还有人丑态百出。莫不是皇阿玛来试探我的衷心?

    不等我分析明白,就听树上一声大喊:“清狗皇帝,拿命来!”

    一道寒光直逼过来,又一道黑影从天而降。

    皇阿玛纵身一跃,避开那道寒光,手去摸腰间,但他没有带佩剑,随身只掏出一把匕。

    但兵器短一分就少一分优势,我看过武侠片,是知道这个道理的。

    就在皇阿玛同刺客争斗躲闪纵挪,那两个刺客竟然不来伤我。

    我此刻更加相信自己的推断,皇阿玛是在考验我的忠心加孝心。

    于是我就如自己进了排演武侠片的摄影棚,扯着嗓子大喊一声: “救驾!来人救驾!”

    “云儿小心!”皇阿玛跳到我身旁,刚要挡我,就见刺客的长剑挺刺过来。

    我更是毫无惧色,本来我也没什么可怕,不就是大内侍卫冒充刺客来试探我的忠心吗?演戏是我的长项,我一把将皇阿玛挡在身后,大叫一声:“皇阿玛小心!”

    我的声音未落,就见那道寒光夺人的宝剑已经刺进了我的胸膛,我只觉得一阵沙痛,胸口如被重物击中一般,周身一颤,一口鲜血喷出。

    “还玩真的呀?”我叨念一句,就不省人事。

    在醒来时,我躺在行宫山房我那床榻上,杭绸的被子,温暖舒适。屋里弥漫着药香,我头一次体味到药竟然都有香气。

    “云儿,云儿!”

    “格格……格格……格格醒了!”

    皇阿玛紧紧握住我的手,眼里噙着泪道:“云儿,你可是醒来 了。”

    我头脑沉,糊里糊涂地问:“不是在林子里吗?怎么回来了。”

    众人呵呵地笑起来。

    额娘德妃抹了泪在一旁说:“这个痴孩子,和十四一样的实心眼 儿。”

    “额娘,云儿口渴。”我说。

    我的目光在四下逡巡,屋里有众位哥哥们焦虑又欣喜的目光。

    我看到四哥用袖子擦汗,也看到了八哥手里把弄念珠祷告。

    但我没能看到十四,我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几遍也没见到十四。

    反是十三哥那阳光般俊美的笑脸望着我说:“云儿,十三哥又得了小白鼠,改日你伤好些,带你和十八弟去玩耍。”

    我其实哪里是喜欢小白鼠,那么弱智的玩意儿,但实在是没的好 玩。

    我向他陪陪笑,不好扫他的兴致。要知道大清朝这些八旗子弟,都热衷斗蟋蟀玩鸟玩

    ,怕在2008连五

    我这才听皇阿玛解释说,行刺的是前明余孽,那些立志要反清复明的人。幸好我眼疾手快舍身救驾,否则皇阿玛怕就性命不保。

    据说剑上有毒,但好在不是剧毒,所以我昏迷了七天七夜。也幸好那剑没刺中要害,是我的万幸,捡回条性命。

    “十四身子不舒服,让我代他问候。”十三哥忽然解释说,又补充了一句:“皇阿玛吩咐阿哥们把福晋们都接来,所以十四福晋昨晚到 了,她在照顾十四。”

    一句话,我的心如坠入冰窟。

    十四福晋,十四是有妻子的,我怎么忘记了?

    这也太巧了,十四才同我共赴过巫山**,转瞬间他的妻就出现了。
………………………………

卷 三 62 养伤

    一夕间成了救驾的功臣,也证实了我这个脚踏祥云而 是皇阿玛的祥瑞。

    一时间无数的山珍海味,美点佳肴送到我眼前,我都无力去一看,只是昏沉沉的半睡半醒。

    累乏了眼睛在打架昏昏欲睡,而伤口的疼痛却不时揪紧我那一根根脆弱的神经。

    我暗自寻思,若是真找不到舍利子回2008如果皇阿玛并不强迫我 嫁去番邦荒野部落,留在大清宫廷做格格也还算不错,起码锦衣玉食不用愁生计。可每当这个念头泛出,心底里那段晦暗的隐情就如暗潮翻涌,提醒我还有一段难以告人的秘密。

    这天,我斜靠了一个绣着富贵牡丹的石青色苏绣靠枕,手里捧了一只精致的鎏金小薰炉,一头乌散在枕间,趁着一张苍白的小脸。我想我此刻的面色应该像鬼一样惨白,或因为失血过多,嘴唇也是惨白。

    额娘在外间替我阻拦了探视的人,怕影响我安心修养。

    但众多人中,额娘唯独放进来一位举止优雅的贵妇人。

    她的年龄看来在二十多岁,清美的样子,梳着二把头,插着几朵半开半闭的淡粉色菊花,几支金钿子嵌着翠玉,高贵又不俗气,木棉红色抹额上镶嵌了一颗耀眼夺目的蓝宝石。

    她扶着宫女的手进来,见了我盈盈浅笑,**一种富贵之气。

    帘子一打,额娘也随了进来,带了慈爱的笑容拉了那女子的手带到我暖炕边道:“云儿,这是十四福晋,你的十四嫂。”

    又转向那女子说:“珑儿,这是十七格格,你前些时候害病,没能见到她,你们姑嫂是头一遭得见。”

    我心里立刻明白,眼前这位富贵秀丽高雅出群的女子是十四的福晋完颜氏。额娘叫她珑儿。

    完颜氏温婉的笑容挂在腮边,凑坐到我的床边,摸了摸我的手赞了说:“早曾听人夸赞皇阿玛寻回了失散十二年的祥瑞格格,今日一见,果然是世外天仙一般地品貌,看着小手,娇柔得如青葱一般。”

    一边啧啧称赞,一边吩咐身边的丫鬟呈上了一些锦盒里盛放的珍贵药材不慌不忙地一一解释药材的用途,又特意打开一个绿色缎面的锦盒,里面是满满一盒貌似珍珠却比珍珠更是透明的似石非石,似米非米的东西。

    “呀。这是什么稀罕物?”额娘好奇地问,拈了几粒在手中拨弄了说:“看着颗颗剔透晶莹可爱,又不似珍珠,可是什么?”

    完颜氏用桃红色的锦帕掩了樱唇,嘻嘻地一笑道:“到底是额娘有见识,一猜就准。”

    “果真是珍珠?如何长成这般模样,也没了色泽,是什么蚌珠?”额娘更是好奇。

    我地伤口隐隐做痛,哪里有心思去猜这是珍珠还是石头。

    完颜氏解释道:“这是蚌珠米,是一味稀罕的药材。这蚌珠米生在朝鲜国同大清国交境处的天池边。要五年一开花,十年一结果,生在断崖边,很是难得。这蚌珠米驱血毒,养气血,碾碎用酒化开外敷和散在**里喝下都是极为养身的,是极品。媳妇只得了两盒。一盒前些时候用来给十四爷化瘀伤,这盒就给妹妹服用。就是平日里吃了,也是养颜地佳品。”

    我的心里暗生怆然,眼前是十四的媳妇,那我又算什么?奸夫淫 妇。还是秽乱宫廷,怕我和十四天理不容了。

    额娘欣慰地拉着十四福晋一脸舒展的笑容夸赞:“好孩子,难得你这份心。十四呢?怎么没同你一道来?”

    “他这两天身子不好。”完颜氏垂下头。

    额娘的面色渐渐沉下来,问道:“怎么,你和十四还没有……”

    完颜氏羞愧地望了一眼额娘德妃垂下头,缓缓摇摇头。

    “这孩子。我前世造了什么孽?皇上为这个前些时候还忒的教训了他一场,怎么来是这么个性儿?”额娘一脸忧郁,望着我尴尬又避讳般带了十四福晋去了外屋。

    我的心里绞割得难受,不多时听到了十四福晋在帘子外呜呜的哭 声。

    “哭什么!你就不能争气一些。这种事也不能都赖你男人,你们小夫妻还年轻,身子都没病,如何你就留不住他的心?”额娘的责怪声有些

    听进了耳里。

    就听十四福晋呜呜道:“娶了侧福晋,也不见他动指头,只是去年在霓虹院见到个窑姐,反招惹得他跑了几次,烧做梦说胡话都在喊 ‘弗慈’。”

    我地身上一哆嗦,手中捧了薰炉,却还是觉得手指连了心一事的寒凉。

    “为这个,还请了萨满大师来做法事。”完颜氏呜呜哭诉。

    我当然知道近来十四哥定是不肯和她好,因为有我的存在。

    额娘的声音严厉地叱责:“还有面目哭?若不是你四处多舌,让皇上听说了你们小夫妻失和的事,如何皇上就那么下狠手教训十四了?如今十四不是小孩子,你害他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他能请愿同你好 吗?”

    我反是糊涂了,十四被责是因为带了我私逃出宫,如何额娘反埋怨十四福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养伤的半个月,几乎没能再得见十四哥。

    我的心情极度抑郁,起初是担心,随后是焦虑,最后是怀疑。

    难道十四同我那夜地欢娱和在莫愁谷的痴狂都是逢场作戏,都是欲火泄?那我成了什么人?

    想到这里,我的眼泪落下来。

    我的伤渐渐愈合,可以在芷兰的搀扶下去外面行走。

    山庄湖区洲岛错落,水光幻影,四面垂柳泛黄,落叶飘金,掩映亭台楼阁。

    湖岸盘旋曲折,无数小桥长堤交联湖心岛屿。

    秋风乍起,黄叶洒落碧波荡漾地湖面,秋蒲苇,摇拽生姿,让我想起江南风光。

    但是满目萧然,我更是无心风景。

    “十七妹,刀伤初愈,如何下地行走?”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回头,见是四哥胤禛,心里生出些惨淡,陪了笑轻服一礼,只是说想出来透透气。

    “深秋天凉,多穿些衣衫。”四哥叮嘱,边说边将身上的孔雀羽披风解下,披在我肩上,为我系好。神情举止间真如一个体贴的大哥哥。

    “额娘去了十四哥哪里,同十四福晋说话去了。”我猜测四哥是来探望额娘,果真,四哥叹息一声道:“这样?那四哥就去十四弟那边走走。”

    我吩咐芷兰回去帮我取来我的披风,想将这件漂亮的孔雀披风送还四哥。

    芷兰应声离去,我提了披风的一角仔细看,果然是件稀罕物,怕是《红楼梦》中地雀金裘就是指这个东东。

    披风洒摆处一排翎眼翠绿墨绿,颜色错落逼真,金线交杂其中熠熠生辉,握一把如攥了团纱泻出指缝般柔滑。虽然这东西不属于我,但是穿在身上还是心情舒畅,仿佛清晨出门上班前画了一个令自己满意的淡妆。

    我沿了山路向山下走,想去水边看那群白鹅。

    立在水边,一阵阵秋意送凉,我打了两个喷嚏,却不见芷兰跟过 来。芷兰这个傻丫头,总像比别人满半拍的呆傻,我也无可奈何。

    一只青色白肚杂了蓝色羽毛的鸟从我头上扑楞楞飞过,落在了不远处的树枝上。

    我来了兴致,提了雀裘去追了看,那鸟儿就停在树枝上。

    我仰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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