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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叫出来-第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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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升迁到墟城,并和秋姨离婚后与柳柳名正言顺的结为夫妻。但展卫成在罗盼霞心中留下了永久的恨,她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展卫成毛胡子是不会死的,正是因为毛胡子死了,她在落凤坡身价又陡然下降到从前,一些对她存有非份之想的男人又开始蠢蠢欲动,有几次她是在恶梦中惊醒,还有几次真的被一些喷着酒气的男人压醒。日子久了,也真让那些男人讨了不少便宜。饥馑是她最不能忍受的,她记得那一年明明是大丰收,却让庄稼烂在地里不让收,接着就遭到上苍的报应,发大水,过蝗虫,还外债,掘地三尺把私人家的粮食都挖出来上交公家,弄得家家都揭不开锅,只有吃树皮,吃野菜,甚至还有吃人的。罗盼霞在合化和萧莉一点点长大的日子里学会了如何驯服和利用男人,她会在家里揭不开锅的情况下很快搞到一些能充饥的东西,先是卖光了所有的家当,但那也没换上几顿饱饭。她记得有一次去挖生产队里的种子吃,被一个外地男人骑在身下,但她还是能在那男人不停的上下运动中,去仔细地分辨泥土中沾有屎尿的种子,捡出来填进自己嘴里。那男人完事后就想溜,罗盼霞扯住那男人的腰带硬是要吃的,死缠活缠终于从那男人怀里揪出来半块火饶。罗盼霞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边嚼着她又贞洁换来的充饥物,边望着苍茫的天宇,不知怎的,她就觉得自己的两个鬓角冰凉凉的,用手指抹了一下,朝嘴里唆了唆,碱碱的,是泪。她扯了几下自己的头发,又嗤嗤的笑几声,她想大喊大叫一番,但叫出来却是毛胡子。是的,她想如果毛胡子不死,她一定不会象现在这样任人欺凌的。想到毛胡子,罗盼霞便对展卫成恨之入骨,她跃起身便决定去找展卫成报仇。去公社的路上罗盼霞看到路沟里到外都是伏尸,路上遇见的几个人也都是面黄肌瘦弱不禁风的样子,她想回来时这几个人也会饿死的。死的不还都是咱老百姓吗?罗盼霞知道现在展卫成已接任武少波成为公社书记,她到了展卫成的办公室门口,本想见到展卫成先辱骂一番,再扑上去掐着他的脖子不松手,但当她一进门就闻到沁人肺腑的肉香时,她的一切忿恨都已释然了。罗盼霞不容分说地扑在饭桌上就是一番狼吞虎咽。她已许多没有吃过饱饭了,更谈不上吃肉。在罗盼霞差不多把饭桌上的那一盆肉全部吃完时,展卫成才把她抱起来放在饭桌上开始挺拔起他男性的骄傲,罗盼霞在展卫成的山崩地坼般蹂躏中突然间找到了她和毛胡子的那一种久违了感觉,事后好长间她为自己疯狂地配合展卫成感到自疚。她有些后悔错过了那次报仇的机会。展卫成说他这里还有些从饲养场弄来的肉,并很大方地塞到罗盼霞怀里一大块。回家的路上,罗盼霞感觉到怀里的那块肉已和她的胸部融为一体,胸那个部位,那是喂养孩子的地方,现在有了这一块肉,合化和萧莉该美美地吃上一餐吧。她这样想着,也就脚下生风,加快了回家的步伐。合化和萧莉终于长大成人了。罗盼霞一开始是指望合化能有出息的,但日子过下来她才发现一切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不管是升官发财没有人是不行的,合化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有的是一身蛮力,娶了叶子,能过上吃得饱穿得暖的日子已不错了,她也不想对他有什么奢望。至于萧莉,罗盼霞感到她毕竟是个女孩子,现在有了她外公这一层海外关系,她能到好多人都羡慕的美国去出洋留学,已算得上出人头地了。现在,她只想趁父亲罗云这次来一块到美国去。罗盼霞又一次向罗云倾诉了这许多年的苦难,她希望能打动罗云。没料到罗云还是劝她什么狗不嫌家贫,要她在墟城生活,即使现在能去美国,也不能在那定居,只能算是探亲。萧莉想,多少年前,母亲罗盼霞也是历尽人间风霜的。世事变幻多端,真如白云苍狗呀。

    于嫣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墟城师专升为本科院校以后会从政,她在中文系当老师时非常喜欢张爱玲,她一直想成为张爱玲的翻版。和文主任离婚以后,于嫣更加感受到荒凉是人性的、人生的实有,越来越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不可靠的世界里。她很想抓住一点熟悉可靠的东西,在满目荒凉里寻找一些慰藉,哪怕这慰藉终不免落花流水去。

    被称为墟城学院的校园里充满了追逐,充满了寻觅,于嫣有些身不由己地和一些不甘心教书的人一样怀着这样或那样的欲望,想在学院里有一席之地可以立身,但结果却是惟追逐才更失望,惟寻觅才更荒凉,好象一切都是安排好了的,无论怎样都逃脱不了命运的网,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有时会茫茫然,饱食终日,碌碌无为,于嫣想,如果天天都是坐在一张办公桌看一扇窗户,她宁愿辞职离去。那叫什么,象五柳先生那样挂冠而走吧。一切都是虚空,一切都没有出路。

    望着走出图书馆的于嫣,王社当时心里一阵酸痛,不知是悲天悯人,还是他自身体会到哀莫大于心死。夏星在母亲去世以后,整个人都变了。每天都是神思恍惚,有时会独自呆在屋子里一天不出门。她没有象王社那样考入墟城学院,在武娟的帮助下分配到市委办公室上班,武娟则进了团市委。走廊上的于嫣依栏凝视,王社尽量依偎在她身旁问她是否要回去休息。于嫣象是在自言自语:“这一代学生真是泡在咖啡馆的一代,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王社说:“于馆长,我们现在都不是几个茴香豆能哄走的孩子,嘴上的胡子也不是一夜长出的。”于嫣用陌生的眼光望着王社。升本以后的墟城学院并没有多少变化,除了硬件上在新校区加紧建设以后,学风却是江河日下。刚进校的新生在相互熟悉以后便会成双成对地过起小夫妻生活,学校里桃色绯闻层出不穷。有一个女生把男朋友带到寝室过夜,“吱吱扭扭”的声音和喘粗气的声音造成环境污染,同寝室的人到校办公室门前静坐抗议。王社在考入中文系以后又把文学社团搞了起来,名字依然叫“山桃”。文学社有一个小女孩见到王社突然神秘地说:“王社,经过研究我忽然发现成功的秘诀,那就是文学要写性。鲁迅的《不周天》郭沫若的《残春》许杰的《飘浮》都是写性意识流动,叶灵凤的《女娲氏之遗孽》写一中年有夫之妇与另一男子汉相爱,张资平的《苔莉》写克欧与丧兄的老婆私通,《梅岭之春》写侄女与叔父**,还有郁达夫的窥淫癖同性恋之作以及白采的杀父娶母之作……”“够了。你还是个小女孩子呀。”王社大吼一声,头脑暴裂般的痛。“王社,我是真心诚意想和你交流一些文学上的事,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那小女孩生气地捶一下王社的肩。王社说:“以后别跟我提文学上的事。也别谈什么狗**文学社的事。既然你知道文学与性有这么大的关系,你有过体验吗?敢和我造爱吗?”这时,那小女孩子象贼一般地逃脱了。和于嫣相识以后,王社成了图书馆的常客。在得知于嫣原来是中文系的教师以后,两个人很快成为文学上的知音。

    王社和于嫣坐在操场上,蓝天丽日,天气不错,但两个人的心情却都不怎么好。王社不屑地把于嫣递给他的书放在草坪上,刚想坐下,一个足球向他滚来,他发泄般地飞起一脚。望着凌空远射的足球,于嫣说一句“无聊!”王社懒洋洋地躺在草坪上,望着茫茫苍穹,突然意识到自身生命其实是那样渺小,那样脆弱,那样自生自灭毫无意义。惶惑。绝望。既然死亡是命定的为何还要延捱时日,人类自命为万物灵长宇宙主人,其实却和万物一样不过是这无边无际的宇宙的衍生物而已。把以前的自我变成一堆苔藓,把斑烂的憧憬剪裁成碎片而已。变得平庸,变得木然痴呆,变得比阿Q还要阿Q的平方阿Q的立方。天空中飘起了雪花。那么轻那么静地飘然而坠。柔柔地,悄悄地,默默地,亲吻着楼房、树大地。王社尽情地享受着雪花的抚弄,伸出手,雪花便驯服地伏在手掌上,一片片,一层层,王社不忍蹂躏她们,不忍心毁灭她们,她们便激动得碎琼乱玉地流下晶莹的泪珠。……王社沉浸在一个古老安谧的天然世界,仿佛是一个寿敝天地无有终极的真人一样,冥想中,去世离俗积精全神地游行天地之间,静悟宇宙大道,用深邃的目光破译着河图洛书中才有的文韵。

    浑浑沌沌中,王社眼前展现一片猩红。是夏星。她把手伸到王社面前。沉默。死寂。

    “去吧。”于嫣笑得有些不自然,她推一把王社,“我理解你的。”

    “上专科时的同学。”王社抓紧夏星的手站起来,“现在,已经上班了。”

    “知道。”于嫣站起来走了。

    王社默默地和夏星一起走出草坪,走出校园。

    “王社,爱是残忍的,爱一个人真的等于亲手杀死一只蝴蝶,再把它当作标本。”

    “我不想听你作诗的。”

    “咱们真的完了?”夏星流泪了,她顿一下脚,欲言又止。

    王社掏出一支烟点上,但刚吸几口就觉得肺部烧灼般地痛。

    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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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绝尘而去

    第五卷 第十六章 绝尘而去

    “在我的生活里你就是我的唯一:我永远都不会把你忘了,我会好好的爱你;不让你受到伤害;我只喜欢你,王社,我说的是真心话。最酸的是眼泪,最苦的是思念,最幸福的是热恋,最难忘的是情感,最伤心的是失恋,最有缘的是认识你!缘相遇,情相知,心相惜,值得一辈子珍惜。”彩虹走向已经躺在床铺上的王社,很动情地牵着他的衣袖说,“拥有一份真诚的情爱,生活中便少了一份无奈,生活中便多了一份活力。不是寂寞时候想你,而是想你感到寂寞。或许茫茫人海真的有缘分吧,如果不是那或许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吧,王社,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

    王社有种恍若梦中的感觉,难道说这个梦真的这么长。王社伸手捏了一些彩虹的手,肉乎乎的,是一种真实感,是一种带有青春情愫的冲动感。王社抑住内心的冲动,他冲彩虹笑了笑。现在同一个村寨,难道说这不是800年前的魏庙吗。“魏庙?”王社喃喃自语着,并没有与日俱增彩虹。

    彩虹走了。

    望着彩虹娉婷的背影,王社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王社想到了晓涵,不过,那是一个武功盖世的女子,是他没有过门的妻子。而现在,眼前的一切令王社有一种恍若梦中,又不得不相信是在真实发生的苦恼。晓涵,刘晓涵,他分明记得晓涵说是去随完颜亮丞相去见成吉思汗的,怎么会变成眼前这般模样。王社百思不得其解,他越想越急,越急越苦恼,在想象中昏然入睡了。

    朦胧中,王社觉得有一些嘈杂的声音。

    “里长,起床吃饭了。”是蒋振随的声音。

    王社猛然一惊,他睁开眼睛,见东方红日挂在树梢,天光大亮。院落外是一阵急促的敲门身。王社起身回望一下整个院落,见自己依然置身在魏庙的居住地。他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自己分明刚才是被人送到一个叫张大屯的地方躺在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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