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我在大明养生百年-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夏原吉?”

    朱雄英抓了抓脑袋,总感觉这个人很熟悉,但是一时之间想不起。

    “还有吗?”

    “另有两人,其一也是江西移民之后,名为杨士奇,少有才名,本江西泰和人氏,因父早丧,迁居湖广江夏耕读为生,机敏能言,好学刻苦,另一人,名为杨溥,湖广石首人,当地儒生多推他少年才学。”

    “三杨?”

    朱雄英这下想起来了,这杨士奇和杨溥,不正是当年明初的三杨之二么。

    郑和诧异道:“小主您怎知另一人也姓杨?”

    “哦,此朱不败前辈之言!”

    “他叫杨容,建宁府建安人氏?”

    郑和眼眸闪烁异色,连连点头:“对对对,此人乃是夏原吉所荐,说是建宁府大儒杨达卿之孙,夏原吉于江西时,曾仰赖杨达卿举荐进入郡痒旁听,故而力荐此人,方教授也说,此子虽年幼,但才思敏捷,少有老成相,若能来东宫伴皇孙您做一伴读洗马,绰绰有余。”

    “这个夏原吉是个人才呀。”

    朱雄英双手叉腰,哈哈大笑。

    我刚刚八岁的年级,不仅觉醒了外祖常遇春的霸王体,还拥有了三杨,这是迟早要……

    不对!

    朱雄英的笑戛然而止。

    这不会吃枣药丸吧!

    似这种天才横溢的人,都是有大气运在身的。

    自己可不能飘啊,万一和这三杨五行相克,过来自己八字不够硬压不住,真应验了八岁大劫怎么办……

    “我今天养生了吗?”

    “今天的养生,有没有让我多活亿点点?”

    “稳健和苟才是王道!”

    朱雄英在心头默念养生要诀。

    皇明大业未成,我还不能过于嚣张。

    年轻人,嚣张跋扈,没有好下场。

    但是不嚣张能叫年轻人嘛!

    这段时间,自己似乎好像的确是有些过于上蹿下跳了点。

    本来想的是摆烂了,摊牌了,我不想内卷。

    飞升吧,反正我该做的都做了。

    谁知越是摆烂摊牌,朱雄英内心越是慌张。

    “我做了这么多工作,要是没见到我皇明远迈汉唐,收复十万里故土那天,岂不是死不瞑目,亏大了!”

    “不行,我必须得看到我皇明屹立于世界之林那天。”

    “要继续苟和稳健,随便活个一两百岁就行!”

    朱雄英捏着拳头给自己暗暗打气。

    可是,像我这么才华横溢的人,很容易遭天妒的……

    朱雄英忧心忡忡地看向郑和,捏着自己的脸颊,叹气道:“郑和啊,作为一个八岁的孩童,你说我的才华是否过于横溢了一点?”

    捏了捏头发,发现并无秃顶迹象,朱雄英长嘘一口气。

    “哎,我有时候真的好想向天再借五百年……”

    郑和表情虽有些古怪,但也习惯了朱雄英这般不正经。

    他认真道:“皇孙您身体健硕,依郑和来看,只要您心境平和,勤加养生,必能活成人瑞。”

    郑和这话可是发自内心。

    没办法,郑和如今十一岁,朱雄英都快赶上他高了,要知道郑和可是色目人后裔,本来家族中的长辈都比较高,郑和的身高放在普通的十一岁孩童里已经算出类拔萃了。

    朱雄英那更是出类拔萃中的出类拔萃。

    过长,过粗,过大。

    哎……

    听到郑和的话,朱雄英忙端起枸杞水喝了一口,忧心忡忡地道:“不够,还是不够,不亲眼见到我皇明打下盛世千年的老底子,我终归放不下心……”

    “若非一身才华,谁愿把自己弄的稳如老狗!”

    郑和闻言,点了点头。

    “确也是这个道理,不过奴倒觉得和您相比,朱不败前辈更厉害,可惜晚年不详,浑身长满红毛,还易溶于水……”

    郑和本是发自内心的感慨,说完之后,却见朱雄英眼神古怪瞪着他。

    “说的很好,下次别说了。”

    “你可真是个机灵乖巧通人性的好内侍。”

    朱雄英皮笑肉不笑。

    “郑和呀,你知道为何拍马屁股马儿会给你一脚吗?”

    “呃,奴自幼骑马,这却不知……”

    “哦,不知道噶?”

    “去拿垫子来,本皇孙教你一招跤术中的顶尖绝学,日后你拍马屁股被马儿踹了,使出此招,必能见效!”

    “呃?这顶尖绝学叫?”

    “九天十地菩萨摇头怕怕猴子偷桃!”



    第54章 哪个帝王禁得住这样的考验

    

烛光乱摆。

    一道烛影,将秦王朱慡和侧妃邓氏紧紧纠缠的身子映射出来。

    朱慡表情狰狞,死死地掐着邓氏脖颈,气息如牛喘:“你这妒妇!”

    侧妃邓氏却眸子迤逦,腰肢一扭如蛇般扬起脸颊,两手指甲深深抓着秦王朱慡的胳膊,厉声道:“我到底哪点不如那个亡国祸种!”

    “你若是痴迷与她,早晚会被她害死!”

    “你知道西安有多少北元谍子想要把她救出去嘛,你知道她哥哥脱因帖木儿悬赏多少黄金买她消息!”

    朱慡却猛地一把将侧妃邓氏的手死死压在身下,他咬着脸颊咬肌,眸喷炽火,怒喝道:“那是我的事,我今晚就斩了你这妒妇!”

    ……

    ……

    北平。

    一场战事稍歇。

    燕王府内,大明天子朱元璋四子,燕王朱棣,手中拿着一封鹰信,皱眉不言。

    和晋王朱棡美须髯不同。

    朱棣脸颊宽润,眼眸狭长有威仪,胡须不长也不短,承托的他极有威严。

    今年刚刚二十二岁的他,身材已经十分魁梧,宽肩细腰,骨架高大,身穿明制新式棉甲的他已有大将风度,自就藩之后,他不仅多次指挥明军作战,而且常常亲自率领明军精锐骑兵,挥舞着大刀冲击北元中军,一举击溃敌人。

    放在整个华夏历史上,朱棣也算是比较能打的那种,武力值排在中上。

    在他身边,徐达嫡长女,燕王妃徐仪华手掌烛灯,她眉目隽秀,身材窈窕,鹅蛋脸美皓目,黑亮眼眸看了眼朱棣,见他表情凝重,不由问道:“何故无言?”

    朱棣这才笑了笑,转过头伸手抚了抚燕王妃徐仪华的手掌,狭长眼眸闪烁,道:“是三哥来信,言说均田土改一事,劝我和他一并上书,请父皇在九边暂缓土改。”

    “哦?”

    作为徐达嫡长女,燕王妃徐仪华和朱棣自幼一起长大,而且朱棣还跟随徐达学过武艺,所以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当年燕王朱棣就藩之前,已经赐婚徐仪华,朱元璋派燕王朱棣去凤阳住了三年,而徐仪华便央求父亲让自己也去,两人一道在凤阳体察民情,遍尝民间疾苦,民间悉事无不知晓。

    故而在此刻的大明皇室二代中,徐仪华是十分贤明懂民事的王妃,她略一思索,就叹气道:“晋王此意甚好,但恐怕会引起父皇叱责。”

    朱棣摇了摇头。

    “非也,父皇并非不知兵之人,我沉思不语,是为均田土改之事,岂不闻王莽为篡之时?此均田土改利于良民,不利于勋贵士绅,我担心均田扩大,会影响我皇明江山稳固啊……”

    徐仪华眸子一闪,惊呼出声。

    “汉初陵邑广迁豪强,是以地方无五百里阡陌土豪,然陵邑一废,豪强并起,世族林立,各地土豪纷纷兼并良田,化族而立,唐时六镇子弟也是如此,俨有六姓七望,均田乃是良策,但我觉得稍显急躁,若是等我灭了北元,再施均田也不迟。”

    朱棣语气中有一丝落寞。

    他少有才智,且老成持重,五六岁就跟着父亲朱元璋还有大哥朱标在军营中厮混,和徐达之子徐辉祖,李文忠之子李景隆等是撒尿和泥的交情,也常受当世一流智者,如李善长,刘伯温,宋濂等人教诲,言传身教,虽不事文治,却多有远见。

    所以分封诸王,他被派到了面对北元战线最长,军事压力最大,就藩藩地北元势力最根深蒂固的北平,这里曾经是元朝大都,且不说北元谍子,如今北平都司有二十九万户人,其中九万户人是蒙古人和色目人,这些人既有平民,也有番僧喇嘛,色目商人,他们既可以是平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变成北元谍子。

    身份的转变,就看朱棣在北平施行什么政策。

    而若不是徐达亲自坐镇北平,帮朱棣减轻了大部分压力,他在前期还真不一定能将北平完全把控,一来如今北元在辽东仍然有极大的势力,而且高丽王国的上层贵族,全都被北元换血,和北元余孽沆瀣一气。

    如今宁王朱权还没有就藩,和辽王朱植还都是小屁孩,正在接受太孙朱雄英的操练。

    也就是说,燕王朱棣实际上一个人直面着北元在辽东和燕地的压力。

    朝廷为了帮他稳住北平,多次派航海侯张赫押船运送粮草,走海运源源不断的帮助他囤积粮草,而且朱元璋也默许朱棣可以在北平自己筹措军需,于是他手下的文臣武将们就开始搞起海贸赚钱,在渤海黄海一代,和高丽人,倭人,甚至蒙古人坐起了买卖……

    打仗归打仗,买卖归买卖。

    就连北元的蒙古黄金家族,虽说一面操起刀子和大明干仗,一面还要催促来往的大明商队多带点砖茶,因嫌北地塞外大漠盐巴味苦,打仗的时候偷偷拍色目人军需官伪装成商队到北平买盐,诸如此类的事情很多。

    朱棣一方面提着刀打仗,一方面也逐渐发现海贸获利颇重,而且商路只要打开,北平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还多次上书请求梳理漕运,将大运河修通,以巩固北平。

    “我虽知道这均田是好事,但我与咱爹手下这帮骄兵悍将,个个是吃兵血的军头,哪是那般易于之辈,若说是均田,怕是要了他们的命。”

    “是啊,还有哪些北元蒙古将官……”徐仪华也叹气道。

    “错!”

    朱棣摇了摇头。

    “反倒是蒙古降臣和色目降兵,若是施行均田土改,更易说服。”

    “我汉家宗族观念根深蒂固,人人以宗族为主,家国在后。”

    “而蒙古,色目之人,尤其是蒙古之人,游牧狩猎习性未改,前元皇帝便喜欢大兴宴席,群臣共乐,彼草原部落,捕捉猎物,便施行均分制,老弱病残也有份,并无歧视贪吞,故而草原部落首领多受尊崇,部落上下拥护爱戴。”

    “反我汉人,其一人多地少,粮物有限,若不相互争夺,弱肉强食,则必定饿死,没有活路,故而争夺护食本性深种,此千百年积弊,朝夕之间难以改变。”

    “你观山东等地蒙古和色目后裔,但习儒学,皆崇拜更深虔诚无比,且多有蒙古色目儒臣,为国尽忠之举,此就是汉学之纯粹。”

    “我汉家中原等地,因良田众多,你抢我夺,人性贪婪激发更甚,反失汉学本质,蒙古色目之人人少,均田土改之后,人人有田,且草原部族天性如狼,饱餐一顿之后便可饥渴良久,今日有酒便喝,有钱便花,也无储蓄习俗,故而对他们均田,必定个个感恩戴德,起歌起舞……”

    “我汉民人多,均田之后,多者变少必有愤懑,少者有后贪念更多,定会生出变故……”

    朱棣的眉头皱了起来。

    徐仪华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