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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南明-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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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望顿了一顿继而接道:“对了,建昌那边你最好也推行军屯,这样多少还能收获一些粮食。”
建昌位于四川行都司,原本就是卫所军队驻扎地。
此地有大量的军屯,虽然荒废了不少,但底子还在,张定国若是顺着这个模式发展下去,建昌将成为仅次于成都的第二大产粮地。
这样即便没能拿下云南,对于大西军来说也是多了一桩好事。
张定国对此事却是没有太大的兴趣,他只在意打仗,至于军屯这种事情他认为是文人该做的。
“大哥,咱不擅长这个啊。”
张定国挠了挠头道:“要不,你派个人来建昌主持军屯”
“哎,不擅长可以练嘛,有谁是天生就擅长的便是本王也是经过几十次的锤炼,才练出来的嘛。再说,你领兵去建昌是父皇的旨意,我派人去恐怕不妥吧。”
张可望轻捋着胡须道。
张定国听罢清了清嗓子道:“也好,不过我若做的不好,大哥可别笑话我。”
张可望半开玩笑的说道:“你看看你,还没做呢就先给自己找退路了,这可不像那个天不怕地不怕,敢把皇帝老儿拉下马的张定国。”
张定国挠了挠头道:“说正经的大哥,我走了之后军务就全靠文秀、能奇了。父皇若是有什么冲动的地方,大哥你也多劝着点。”
有些话不能明说,点到为止。
张可望也明白,微微颔首道:“你放心好了,成都有本王在,天塌不了。”
秦良玉在神策军的护卫下经由湖广进入重庆。
重新回到石柱宣抚司,秦良玉老泪纵横。
她已经七十一岁了,本以为将会老死在南京,谁曾想还能再次踏上家乡的土地。
有人说将领就该是死在马背上的。
所谓马革裹尸,这是武人的归宿。
秦良玉觉得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既然朝廷需要她,陛下需要她,她就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
天下兴亡,并非君父一人之事,是千千万万人之事。
不管别人怎么做,但至少在秦良玉这里,在秦家、马家子侄这里会为朝廷流尽最后一滴血。
秦良玉在石柱宣抚司乃至整个重庆府境内的号召力、威望都是惊人的。
得知她来到重庆,大大小小的土司都前来拜会,还有不少土司带来了子弟兵。
少的带几百人,多的带一千来人,凑在一起也有一万人了。
秦良玉感到很欣慰。
看来大明还是得人心的啊。
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只要民心仍在,大明就有中兴的希望。
为了做出表率,秦良玉亲自前往石柱宣抚司征募士兵。
石柱宣抚司的子弟没有一个不敬仰秦良玉的,纷纷踊跃应募。
最终秦良玉招募到了一万人,比预想的还要好。
文安之又给秦良玉凑了八千人,由曾英统率,这样秦良玉麾下的军队便有了三万人。
三万人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在文安之看来,如此大军前去讨伐一个谋反叛乱的土司足够了。
沙定洲再强能强过朝廷官军
他们不过是占了一个突然袭击的优势罢了。
若是摆开了阵仗对决,黔国公沐天波都不可能输。
文安之又分出了一大笔粮食,充作秦良玉大军的军粮。
他要驻守重庆,严防张献忠偷袭,能够给秦良玉的支持只有这些了。
不过他会在内心深处默默的支持秦良玉,等着她得胜归来。
文安之在巴县设下酒宴为秦良玉践行。
秦良玉也是感慨万千,在酒宴之上赋诗一首以壮声势。
文安之感动到无以复加,强忍着眼泪没有流下来。
什么是忠良忠良不是那种靠犯言直谏博取名声的腐儒,而是在朝廷有需要时毫不犹豫站出来的人。
秦良玉确实当得起忠良二字。
第三百一十章 活着(第二更!)
活着好累啊还好他学会了捕猎,不然恐怕早就饿死了。
孙二娃一边生火一边感慨道。
他是建昌卫一个普通的农户。
原先明军控制四川行都司的时候虽然每年要纳的粮食一粒不少,但总归能够剩下一些,省着些吃勉强也够了。
可自打大西军入川后所到之处皆是寸草不生,别说种地了便是撒下草籽都长不出来。
孙二娃害怕被拉去做夫子,便躲到了深山里。
原本他不会捕猎,但为了生存他开始学习狩猎。他制作简易的兽夹和猎弓,若是运气好些能够捕到一些野兔,若是运气不好就得饿肚子。
有时一连两三天捕不到猎物,孙二娃饿的肚子咕咕叫,只能靠摘野果子果腹。
但这玩意不但不顶饱反而越吃越饿,有时孙二娃甚至饿的在地上打滚。
渐渐的他学会将捕到的猎物风干做成肉干,这样在缺少食物的时候不至于饿的发狂。
这日孙二娃的运气不错捕到了一只狐狸,他小心翼翼的把狐狸皮剥下,将狐狸肉串在树枝上架在火上烤。
一张上好的狐狸皮十分珍贵,能卖几两银子。但这得是狐狸皮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才行,若是哪里破了个洞就不值钱了。
这次孙二娃的兽夹正好夹住了狐狸的后腿,并不会影响整张皮子的美观。
孙二娃决定吃完这顿烤狐狸肉,便冒险进一次城把狐狸皮卖掉。
狐狸皮若是真的卖掉,换来的钱能够买不少粮食了。
孙二娃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米了。一想到米香,他便直流口水。
火焰烧的劈啪作响,孙二娃将串好的狐狸肉来回转了转,使得其受热均匀。
过了小一会儿,狐狸肉变得金黄透着油光蹭亮。
孙二娃吞了一口吐沫狠狠一口咬了上去。
“嘶,真烫嘴啊”
他摸了摸下唇发现烫出了一个大血泡。
唑了一唑后他对着狐狸肉猛吹了好一阵,这才敢再次下嘴。
这次温度显然下降了不少,经过一番试探后孙二娃狠狠扯下了一块肉。
狐狸肉有些酸,又没有盐巴调味,入口的感觉怪怪的。
不过对于孙二娃来说这已经可以算是珍馐美味了。
他狼吞虎咽的吃了一顿,打了个饱嗝仰躺在地上。
望着蔚蓝色的天空和偶尔飘落的几片树叶,孙二娃十分享受的闭上了眼睛。
小憩了一觉后他将狐狸皮卷好,布置了几个陷阱后就沿着小路下山。
如今他对这座大山已经十分的熟悉,一些小道只有他自己知晓。
孙二娃来到建昌城前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他犹豫了片刻还是迈开步子朝城门走去。
几名守卫懒懒散散的靠在城门洞子边上,根本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兴致。
孙二娃将头埋下,快步跟着人群往里走去。
他已经下定决心此行快去快回,把狐狸皮出手了买了粮食就离开,绝对不在城中多做停留。
一进城他就往东城去。
收皮货的老张和他是老相识了,出价公道从不压价。一有上好的皮子孙二娃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老张。
穿过十字街往东北一拐,便来到了老张的皮货铺。
离得远远的都能闻到一股硝皮子的味道。
孙二娃将包裹紧了紧毫不犹豫的进了铺子。
“老张,我又给你带好货了”
孙二娃一边往里走一边扯着嗓子喊道。
过了没多久,一个身材瘦削微微驼背的中年男子便踱步走出。
见是孙二娃他眼前一亮道:“什么好货拿出来瞧瞧。”
孙二娃嘿嘿一笑,将包裹解开把狐狸皮子取出铺在了柜上,十分得意的说道:“这可是上好的火狐皮子,整张皮子上连个眼都没有。除了你老张,我谁也不卖。”
那张掌柜见到狐狸皮子两眼顿时冒出光来。
他做的就是皮子生意,什么好货没见过。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张狐狸皮子绝对算是上等。
“说罢,你要卖多少钱”
“二十两”
孙二娃毫不犹豫的说道。
嘶
张掌柜闻言直是倒抽了一口凉气,面上的笑容戛然而止。
二十两,这也太多了吧
虽然他承认这张皮子很好,但也绝对卖不了二十两啊。
“十两,我最多给你十两。若是你觉得少,就去别家试试吧。”
火狐皮很稀有,但也绝不值二十两。
孙二娃漫天要价,张掌柜自然得就地还钱了。
“成,十两就十两,谁叫我跟你老张熟呢。”
孙二娃两眼微微眯起,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这时张掌柜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从一开始孙二娃就没想要卖到二十两。他之所以提出这个价格,就是让张掌柜砍得。
一开始把价格抬得很高,张掌柜哪怕是拦腰砍也能卖到十两。
不过张掌柜却不准备计较这些。
一来是他和孙二娃的交情不浅,今后肯定还有合作,没必要把关系搞僵。
二来是即便他用十两银子收了这张火狐皮子,也能赚上一笔。
“你要碎银子还是整锭的银子”
张掌柜挑了挑眉。
“碎银子,方便用”
孙二娃毫不犹豫的说道。
“好,你在这里等一等。”
张掌柜转身进了里间,不一会的工夫就拿了一个包裹出来。
“碎银子都在里面了。”
孙二娃解开包裹,一瞬间眼睛都直了。
这银子的成色虽然不算很足,但却绝对是真的银子啊。
孙二娃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银子,恨不得一个个拿牙咬一番确定真伪。
打猎完全是靠运气的。孙二娃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的运气会一直这么好。那么,这次的十两银子他便要好好计划一番该怎么花。买粮食当然要花一部分,盐巴也得买一些,剩下的就攒起来。
思定之后孙二娃把包裹重新系好,冲张掌柜笑道:“成了,我就不打扰老张你做生意了。下次有好货我再来找你。”
说罢扭身就往外走。
崔记米行离老张的皮铺子只隔了一条街,要去倒也方便。
可当他转过街角的一瞬间彻底僵住,因为一众大西军的士兵正朝他走来。
第三百一十一章 贱如蝼蚁(第一更!)
妈呀
孙二娃差点惊呼出声。
他的第一反应是跑,可两条腿也不知怎的就是不听使唤。
这些大西军士兵一个个凶神恶煞就像索命的恶鬼。
孙二娃心里是崩溃的,下意识的眼一闭认命了。
过了没多久,他的双手便被麻绳绑好,拽着往前走去。
孙二娃十分清楚他这是被抓去做夫子了。
他睁开眼睛用余光一瞥,发现身边有很多同样被抓去的人。
只是突然之间怎么会有这么多大西军士兵出现在建昌又为什么会抓这么多夫子
难道说要打仗了
孙二娃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整个人都不好了。
如果真的要打仗,那被抓去的夫子肯定是九死一生啊。
壮丁、夫子说的好听些是辅兵,说的难听了就是可以被任意驱驰牺牲的牛马。
最脏最累的活都要他们干,遇到敌军冲在最前填壕做炮灰的也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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