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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兵器-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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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往耶和华身边派卧底这个事情已经计划了好几年了,一直没有实施主要是有两个技术难题没有过关:一个是语言问题。你们不要觉得不可思议,现在给你们激活了大脑,给了你们完整的各类外语的字典跟教材,你们随便翻一翻就能学会几门外语,但在那个时候,耶和华跟轩辕老板就是为了互相防范,不让对方获取自己的信息才分别创造了拉丁文,希伯来语,甲骨文,文言文之类的。在那个时候,想要完整的获取一套对方语言的字典是十分浩大的工程,必须通过无数间谍手段去搜集对方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只言片语,然后将这庞大的信息整理分析,最终才能整理出一本薄薄的册子,里面也只是一些日常用语而已。(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奇 书 网 )
第二个问题是外貌的问题。白种人在生理上跟黄种人有着诸多的不同,除了肤色,发色这些表面处之外,内部的生理结构也有不少不同之处,有一些根本就是耶和华故意搞出来的,一防止轩辕老板将黄种人改造之后混进他的阵营,例如眼睛的颜色问题,虽然现在靠一枚小小的隐形眼镜就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但在当时,轩辕老板一直都没有找到改变眼睛颜色的方法,让我去卧底,原因之一也是因为我有变化的异能,可以最大程度上伪装成白种人。
于是,我带着那本薄薄的外语词典就踏上了征途。那刚好是公元元年的冬天,我出发的时候,耶稣刚刚从马棚里出生三天。
根据轩辕老板这边掌握的情报,耶稣跟耶和华必定有着重大的关联,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圣经,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到达犹太人聚居地之后,也并没有马上开展工作,因为这次卧底是个旷日持久的活,我必须先把外语和生活习惯这些细节搞好,免得到时候被人揭穿,古往今来,凡是暴露身份的卧底者,没有一个不是死的惨不堪言的,虽然活着有点无聊,但我也不想死。
在开头的三十年,我活的像个穿越众一样,那时候别说外国电影电视剧,连本描写外国什么样的书都没有,像包大人你,到了美国之后还觉得自己孤立在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而两千年前,我刚到巴勒斯坦地区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两眼一抹黑。我出生的比较晚,不像女娲神农他们经历过补天什么的,白种人这个东西,虽然经常听老资格的神提起,但我以前从来都没见过活的。一见之下,很难相信他们也是人类,外观,语言,生活习惯,都跟我们差的太多了,而且我出来的时候,中国的经济和科技都已经发展的不错,至少有钱的老百姓已经住上了砖瓦房,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煎炒烹炸。就算是比较穷的,起码也是布衣短打,可这些白种人还处在蒙昧状态,衣食住行都还简陋到不行,无论男女,穿的都是脏兮兮的袍子,也没个款式做工之类的讲究,吃的东西除了肉就是野菜,烹调方法除了煮就是烤,调味的东西除了盐基本上就没别的,连酒都造的酸不拉几的。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从现在的北京上海回到六十年代去上山下乡!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里毕竟是人间,总比冷清的天庭热闹的多,经过了十年的游历,我走遍了欧洲大陆,慢慢熟悉了罗马人,希伯来人,犹太人的生活,同时也暗暗佩服耶和华,在这么小的一块土地上,还把人类分成这么多不同品种来混合管理,不同的民族还要使用不同的语言,他不累吗?
游历大陆的同时,我一直暗暗留心耶和华在人类中的影响,却发现情况跟轩辕老板那边一样,普通人类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耶和华这么一号人物存在,而且耶和华也没有放出手下来打理人间事务,所以当时的白种人跟非洲部落一样,盲目的崇拜着星星月亮黄鼠狼之类的自然精灵,并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宗教信仰。但是以我们这边之前掌握的情报,耶和华一直是一个很高调的家伙,很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当年初访地球的时候,就曾经要求当时的人类对他膜拜,现在自己养了这么多人,居然没有自封为神灵享受万民香火,这很不符合他的风格啊。
发现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耶和华是何许人也之后,接下来的二十年,我也不敢再去随便打听,万一被耶和华的手下听到风声,知道耶和华的存在这一条就足够暴露我的真实身份了。我只好按照预定计划,生活在耶稣周围,设法接近他。
耶稣一直都很低调,除了长的异乎寻常的帅之外,从来没有显露出任何不凡之处,只是作为一个非常普通的木匠,整天在作坊里埋头干活,待人也十分谦和有礼。周围的小孩子都很喜欢他,但成年人却对他都抱持一种轻蔑的态度,因为他的母亲尚未结婚就生下了他,却死活不肯说出他父亲是什么人,结果被未婚夫退婚,又被亲生父母赶出家门,带着耶稣颠沛流离,虽然他们母子已经换过几次居处,足迹差不多也遍布了欧洲大陆,但耶稣那张俊美的一塌糊涂的脸实在是太著名,知道的人非常多,所以不管他们搬到哪里,不出小半年,周围的邻居必然都会听说关于玛利亚未婚产子的轶事,继而对他们母子投来鄙夷的目光。很难想象吧?现在中国从欧美那边学来了和未婚同居,可是在两千年前,耶稣的老妈却因为未婚先有子遭到强烈的鄙视,抬不起头来。
从耶稣十岁开始,我就一直在他身边看着他长大,跟着他们母子不停的搬家,不停的更换身份,变换职业,如今又是二十年过去,他也三十岁了。作为β型白种人,他的寿命跟丙型人类差不多,都是百年左右,三十岁,差不多算是过了半辈子了,这三十年来,他除了干木工活,就是跟邻居们聊聊天,然后回家吃饭,睡觉。不交朋友,不找女人,生活简单而枯燥,我的监视工作也是简单而无聊。我甚至会想,如果他就这么平凡的过完一辈子也不错,我就可以在人间停留一百年,而且还算是完成了任务,多好!可是,有些事情真的是很不禁念叨,我产生这念头的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狂砸我的店门——现在我的身份是一个小小杂货店的店主。
“犹大!快开门,快出来看啊!!”是彼得的声音,他是隔壁面包铺的学徒,跟我很谈得来,而犹大,你们都知道了,是我的化名。
“一大早的吵什么啊。”我离开温暖的被窝,很不情愿的打开了店门,迎面就是彼得那张兴奋的发红的脸。
“你快来看吧!耶稣在行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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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2
耶稣终于动起来了?我急忙关上店门,跟着彼得赶到了市中心的井边,就看到已经有很多人在排着队,等待耶稣的治疗。而耶稣正被很多人簇拥在中间,双手抚摸着一个盲人的双眼,他的手上散发着淡淡的光辉,几秒钟后,那个已经瞎了十几年的老人,浑浊的双眼渐渐放出了光彩。
“太不可思议了!”老瞎子激动的喊道:“我能看见了!我真的能看见了!啊!可敬的年轻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样俊美的年轻人!”他看着在他面前微笑着的耶稣,忍不住双膝跪倒,膜拜了下去。
“太奇妙了!这真的是神迹啊……”
“这不是那个做木工的耶稣吗?他居然可以行神迹……”
“太阳神啊!这是神迹!真正的神迹……”
围观的众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失声惊呼,都对眼前的奇迹由衷的赞叹。排队等着接受治疗的聋子,跛子,麻风病人等等仿佛也看到了康复的自己,激动的热泪盈眶。而站在人群中的我却看得出来所谓的神迹是怎么一回事。
耶稣手上发出的光根本是一种装饰效果,这种光我也发的出来,他的治疗方法却真的很高明。在中国,一个人要么被整体的激活,成为异能者,要么就是普通人类,被封印了大部分能力,对伤残疾病全无抵抗能力,而耶稣却可以通过某种解密手法,让被封印的β型白种人的部分身体机能活性化,根据基因还原伤残的肢体或器官,这其中也需要应用到一点魂能,但消耗量并不多,这一点女娲跟神农也做不到。(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无弹窗广告)
“赞美我主,伟大的耶和华!愿上帝保佑你们,阿门。”每治好一个人,耶稣就会这样说一句。
真奇怪,这个耶稣不声不响的顶着野种的名号活了三十年了,为什么现在才开始宣传耶和华的名字?耶和华也够怪的,他要在人间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的话,大可以像当初他刚来地球时那样,出来装神弄鬼就可以了,如果想低调的维护自己对人间的控制,也可以轩辕老板一样,扶持一个统治者。为什么要搞一个野种出来扮演江湖郎中呢?这个耶稣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被激活,只是普通的β型白种人,却可以使用魂能做一些以医术著称的神农都做不到的事情,这也非常奇怪,不过既然他开始动了,我的卧底工作也应该开始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耶稣的木匠作坊变成了慈善医院,十里八村的残疾人,重伤号什么的全都慕名而来,并且都很自觉的不带钱,耶稣也不在意,有求必应,手到病除,而且分文不取,但有些病人送来一些面饼,肥鹅之类的他也坦然受之。治疗完毕之后少不了又是替耶和华吹嘘一气,就这样,随着越来越多的病人被治好,上帝的名号也传遍了这个不大的镇子,而且通过吟游诗人和行脚商人传播向欧洲各地。
在那个通讯和交通都极度不发达的年代,只用了半个多月,在短时间内能赶到我们所住的镇子上的所有残废都变得活蹦乱跳了,耶稣也终于空闲了下来。这半个月里,我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去观察他的动向跟治疗手法,希望能看出点什么,但他一直都是这一招局部激活,但这一招确实就非常好用,他也根本就不需要再使出别的手段。当他空闲的时候,也一反之前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个性,变得健谈的要命。他搬到这个镇上也有两三年了,周围的邻居都跟他熟的很了,但也都被他吓了一条,从他第一次行神迹开始,简直就是张仪苏秦灵魂附体,太能说了,整天神神叨叨的给大家讲故事,说上帝有多么多么仁爱,法力多少多少高深,如何创造了人类,人类生下来就带着罪什么的,后来这些东西被彼得整理抄录,差不多就成了旧约全书。
耶稣的大名通过口耳相传,被渐渐的润色加工,历经三个多月之后,终于传到了罗马帝国,而当时罗马皇帝的第三条腿因为操劳过度,也落下了点不轻不重的残疾,抬不起头,所以陛下派了一队人马来请耶稣出诊。要知道,当时的整个欧洲虽然分成了若干族群,有的甚至一个城邦就号称是一个国家,但没人敢跟罗马帝国说半个不字。半开化的欧洲政权就像是一群懵懂无知的孩童,而罗马帝国就是唯一的成年人:或许我不是你爸爸,但是你必须得听我的!而耶稣好像也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进入欧洲权力中心的机会,听到皇帝有请,马上把行李打包,带着他的母亲准备上路。
彼得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眼就看出,跟着这个赤脚医生做徒弟闯荡江湖远比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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