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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暴君-第4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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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听完奥则朗布需要弄银子的提议之后,穆拉德·巴克什沉默了。
    德里这个破地方,穷啊,穷鬼满大街都是,左手那啥右手抓饭,好好的城市愣是被他们给搞出了猪圈的效果——随地大小便了解一下?
    这么随性的民族和百姓,指望他们能在手里存下更多的银子,明显就是不太现实的事儿。
    而且城中也不仅仅只有真神的信徒还有那些右手抓饭的垃圾,更多的还是其他乱七八糟的人物,堪称是鱼龙混杂,可是真正能给德里城带来税收的,就只有真神的信徒而已。
    至于其他的那些人,只能是呵呵了。
    接风宴完毕之后,奥则朗布便留下了甲一,还有穆拉德·巴克什,一起琢磨了起来——别管是干啥事儿,没有银币是不可能成事的。
    看了看明显指望不上的巴克什之后,奥则朗布便将目光投向了甲一:“先生对于眼下的局势,有没有什么看法?”
    甲一摸出来纸笔写道:“德里就是殿下的根基之所在,如果连一个德里都治理不好,以后又如何治理莫卧儿?又如何面对大王子的军队?”
    奥则朗布苦笑道:“先生所说的这些,我又如何不懂?只是眼下的局面您也听说了,没有银币,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谈啊。
    没有银币,就买不来粮食,没有粮食,就没办法扩充军队。
    而没有了足够精锐的军队,又如何面对阿格拉那边的压力?”
    甲一沉吟了半晌之后,才接着写道:“真神的信徒,才是殿下的根本,其他的,只能说是枝叶,无关紧要。
    换个说法,既然他们不信仰真神,那么他们就是异端,可以向他们多收一些税,逼着他们改信真神。
    当他们都成为真神的信徒之后,他们就会信仰真神,信仰殿下。
    银币的问题解决了,军队的问题也就解决了,阿格拉那边的问题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奥则朗布顿时被激发了灵感——异教徒嘛,向他们征收人头税,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薅一波羊毛。
    当羊毛足够了之后,哪怕是这些人都信仰了真神,没办法薅了,问题也不大。
    最起码,只要过去眼前的难关,有了足够多的士卒,想要怼死达罗悉乔还是个简单的事儿!
    而甲一并没有停下:“如果殿下不愿意这么征税,其实还有一个办法。”
    似乎在思索些什么,略微一停顿之后,甲一才接着写道:“城中再怎么贫穷,也会有富户,而富户又多有一些人为富不仁,残害百姓。
    这些人违背了真神的教导,理应受到审判——殿下可以借机把他们的家产收缴到库房里,分一些给百姓,再让这些富户劳作进行赎罪。
    这样儿一来,库房里面的银币已经有了,而殿下在那些穷苦的百姓中间,也会有更好的名声。
    这个世界上,没钱的穷苦百姓肯定要比有钱的富户多,只要他们支持殿下,富户们根本就掀不起什么风浪。
    甚至于,其他地区的穷人会不会因此而主动投降殿下?会不会主动帮助殿下?”
    奥则朗布暗道一声捡到宝了,早知道明国的学问这么好,自己应该早早的去明国求学的——连一个被毒哑的士卒,都能针对眼前的状况提出来两个意见,而且这两个意见的可行度都很高。
    第一个意见就不用多说了,一边宣扬了真神的信仰,一边儿解决了银币的问题。
    而第二个意见就更灵性了——尤其是那句穷苦百姓肯定比有钱的富户多,更是一语道出了天下间的本质。
    别管是德里城还是其他的城市,哪怕是把阿格拉城也算上,这些城里的穷人百姓都要比富人多出几十倍甚至上百上千倍。
    自己杀多少的富户,抢多少的银币,只要让那些穷逼百姓们得到了好处,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意见,反正死的是富户,得到好处的是他们。
    这样儿一来,既解决了银币的问题,自己又大大的收买了一波人心。
    这个买卖做得!
    沉吟了半晌之后,奥则朗布才问道:“若是这两个办法一起实行下去,会怎么样儿?”
    大概……你会死的更快一些吧?
    甲一心里也没有底,然而纸上却接着写道:“会更快的解决问题,也有可能引发一些乱子,尤其是向不信仰真神的百姓们征税,就需要有足够的武力保证,让他们不敢闹事才行。”
    点了点头后,奥则朗布才开口道:“那就先用第二条路的办法,争取到民心,然后招募军队,然后再走第一条路的办法。”
    笑呵呵的点了点头之后,甲一又接着写道:“主要的,还是得看人。有些富户名声好,殿下就不能打他们的主意,因为那样儿会让所有的富户都担心。”
    奥则朗布将目光投向了穆拉德·巴克什:“我亲爱的弟弟,德里这座城市,你应该是最熟悉的,我需要你帮我整理出一份这样儿的名单。”
    穆拉德·巴克什点头道:“放心便是,最晚不会超过三天,这份名单就会送到您手上。”
    巴克什见已经没有其他什么事了,便开口道:“我先回去休息了,王兄也早些休息才是。”
    奥则朗布点了点头之后,起身送巴克什离开,回来后又接着向甲一道:“解决了银币的问题之后呢?”
    见甲一的脸上显露出一丝犹豫,奥则朗布笑道:“先生可是有什么为难之处?”
    甲一似乎挣扎了半晌,之后才提笔写道:“中原有句老话说过,天日二日,国无二主。
    如今穆拉德·巴克什殿下收留了我们,他也支持殿下,可是他的手下又会向着谁?以后是不是还会像现在这样儿?
    我相信,您和大皇子还有二皇子,从前也不是这样儿的,肯定是慢慢的才会因为一些原因,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那么,穆拉德·巴克什殿下呢?他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奥则朗布刚开始一怒,随即却又瘫坐了下来。
    在小时候的记忆里,达罗悉乔很照顾自己和沙舒亚,不仅替两人背了很多黑锅,有好东西也不曾忘了自己两个人。
    后来自己慢慢的大了,达罗悉乔又开始特别照顾更小一些的穆拉德·巴克什,自己还以为自己有一个好大哥。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现在这般模样的呢?
    恍惚间,奥则朗布想明白了。
    是从自己第一次领兵大胜而归之后,是从沙舒亚向着达罗悉乔发出了挑战信号之后,几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得变有些僵硬。
    穆拉德·巴克什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啊!
    早早的就来到了德里,反而不用留在阿格拉那里勾心斗角,更不用天天看着父亲与达罗悉乔的脸色,活的那么累。
    达罗悉乔已经变了,以后,穆拉德·巴克什会不会变呢?
    人一旦聪明了,就会有很多的想法,生出很多不该有的心思。
    现在德里这个破地方是穷,可是当捞到了足够多的银币之后呢?自己从德里发展起来,反攻了阿格拉,穆拉德·巴克什还会像现在这样儿顺从自己吗?
    奥则朗布突然发现,自己对于自己的几个亲兄弟都没有足够的了解,对人心的了解更不够,远远比不上眼前的这位先生。
    或许是因为哑了,没办法开口说话,所以他才能沉下心来去思考,去学习?所以,他才会这么睿智?
    沉吟了半晌之后,奥则朗布才开口道:“那么依先生之见,又该如何呢?”
    奥则朗布一开口,不仅自己吓了一跳,连甲一也吓了一跳。
    奥则朗布的声音里面已经充满了疲惫和沙哑,完全没有了刚开始时那股意气风发的劲头。
    是不是把这孩子刺激的太过了一些?会不会把他彻底刺激成个废人?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一些?
    甲一深刻的检讨了一番之后,才提笔写道:“此事如何,皆由殿下一言而决。这种事情放在大明,叫做离间天家亲情,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
    我说这些,本来就已经超出了自己职责的范围之内,现在就更不能再替您做决断了。”
    奥则朗布点了点头,却没有再说话。
    穆拉德·巴克什现在还有用,还需要借他的手来掌控德里,弄银子,所以现在还不能够除掉他,所以要留着。
    沉默了半晌后,奥则朗布突然问道:“先生要翻译的那部书,现在怎么样儿了?”
    甲一摇了摇头,写道:“那部书很长,现在只翻译了前面的一部分,更多的部分都还没有翻译完成。”
    奥则朗布道:“先把翻译完的送给我看可好?对于学问,哪怕是早一天能够学到也是好的。”
    甲一点了点头,写道:“我现在去拿,马上就回来。”
    甲一确实回去拿了,在两份一模一样的稿子之中,挑了字迹比较好的那一份拿了回来,呈给了奥则朗布。
    开头的临江仙被翻译的有些不伦不类,剩下的地方倒还好一些,基本上能够看明白书里面写的是什么。
    前几章的内容字数并不多,奥则朗布看的也很快,很快就看到了最后一而:“没了?”
    甲一提笔写道:“后面的还没有翻译出来。”
    奥则朗布急道:“那就劳烦先生了,早一些把这部书给翻译好,我觉得这本书里面的学问简直是太厉害了!”
    ps:昨晚8点半到成都,然后发现行礼是下一个航班才能过来!行礼到的时候已经2点半,更该死的是充电宝被搜出去扔了,行礼箱也被弄坏了,机场赔了个新的。
    但是不得不承认,川航不愧被称之为“喂猪航空”!

第六百六十七章 抄家果然会上瘾!
    甲一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要挑《三国演义》这部书讲给奥则朗布,更痛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说自己给他翻译。
    如果当初自己说的是想办法去买一本译文版的,不是比现在好办的多?何至于每天埋头翻译这么多的文字?
    还有奥则朗布那个混账东西,明明就是喜欢里面的故事,有必要非得装的这么好学么?
    靠《三国演义》当兵书打仗,人家建奴可以,你奥则朗布也可以?想啥呢!
    建奴可以,是因为建奴的情况跟《三国演义》里面的情况很像,步卒加上骑兵,基本上就是建奴的配置了,火炮那玩意当成投石机来看,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
    可是你奥则朗布的手下能一样?
    步兵方面跟建奴有多少的差距就不说了,反正莫卧儿的士卒肯定怼不过建奴的士卒,更怼不过大明的士卒。
    骑兵方面,把战马和骆驼混掺在一起为主力的莫卧儿骑兵,跟建奴骑兵是一条水平线上的吗?
    还有火铳和火炮,这玩意跟弓箭和刀枪是一样的吗?
    就算你奥则朗布再能耐,也不可能通过这玩意学会火炮和火铳的应用之法吧?
    但是奥则朗布明显不太在乎这么多的区别,或者说,整个人的精神已经完全放在了《三国演义》上面,至于其他的,反倒是没那么重要了,甚至于因此而赏了甲一不少好东西。
    甲一不知道有么个玩意放在后世,奥则朗布摆明了就是一个沉迷于可自拔,是每一个作者都又爱又恨的,每天都想着催更的优秀读者。
    不过,
    奥则朗布跟后世的那些者们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不同的是,奥则朗布更多的是在学习,而不是后世的读者们一样把当成打发时间的一种工具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学的。
    相同的是,都喜欢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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