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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寻-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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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你这个疯子!
我李慕之,数年来殚精竭虑,为了保全李家,费了多少心血,舍弃了多少东西……到头来,你把这老家伙一箭杀了,我保全的李家,又如何称得上完整?
我做的这一切,让谁来看?
纵使最后功成名就,让谁来由衷称赞一句:原来这个庶子,才是李家真正的栋梁之材。
呵,机关算尽,尽成空。
这一箭之后,以后自己如何,也不过是个蝇蝇苟苟的庶子……
脑中念头纷扰,李慕之疯狂吼道:“林启!林启!我绝不会放过你!”
“我李慕之此生必杀你,千刀万剐!绝不让你好死!”
林启却只是笑笑:“哦,那你来啊。”
你是不是很气?
周婶死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愤怒。
看着李平松的尸体,林启默默想了一会,忽然冷冷道:“这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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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没听明白他的意思。
下一刻,林启将手里的弩抵在李茂之头上,说道:“这是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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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圈套
李茂之被人按着,动弹不得。却感觉到那只弩抵着自己的后脖颈,冰冰凉凉的寒意侵袭下来,让他忍不住浑身发抖。
林启一句话完,李茂之肝胆俱裂,嚷道:“别……别……”
“别杀我,妹夫啊……求你了。”
也不知为何,林启突然笑了一下,接着随手将那支弩抛在地上。
“茂之兄,我怎么会杀你呢,记得吗?我与你倾盖相交,交的是你人品才华,心中志气。林某平生行事,义气为重。”
李茂之乍一听,觉得这话十分耳熟。
“这不就是当时我跟他说过的吗?”
接着,他突然又想起自己还特意跑去他找翻脸,不禁懊悔万分。
“我……我错了,妹夫,不过好在我们现在也是一家人了,求你饶了我吧?”
“放心,不杀你的。”
李茂之有些不敢相信地眨眨眼,惊喜道:“真的?”
“假的。”
李茂之又气又怕,恨不得晕过去。
林启颇有些不爽地抱怨道:“这个弩坏了,亏我花了那么多钱,还做了那么长时间,这才射了几个人……唉,还是用刀吧。”
李茂之一颗心再次提到嗓子眼,甚至觉得心里这样忽上忽下的,还不如被一刀杀了痛快。
林启俯身随手捡了一把刀,朝着李慕之喊道:“慕之兄,你再不出来,我可就把你大哥砍了。”
李茂之急得肝胆俱裂,眼泪哗哗直流,喊道:“别!别!这个庶子,他是不会管我的。呜……妹夫,你别杀我,我……我给你做牛做马都行……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钱?我有,我有很多钱……我都给你……我不想死啊。”
“或者,你想见蕴儿吗?你不是喜欢她吗?她和我最好了,你杀了我,她会很伤心的……”
他着急忙慌地说着,声泪俱下,脸上的神情凄切,
此时他又是穿着一袭襦裙,身子瑟瑟发抖。
看起来,颇有一丝,楚楚可怜。
“呜……这个庶子,他是不会管我死活的……”
“是吗?”林启用指间抚着刀刃,冷笑道:“慕之兄,你真不出来?”
李慕之看着李茂之的样子,脸上浮起深深的厌恶鄙夷之色,沉声道:“就凭你?也敢威胁我。”
林启笑了笑,对李茂之道:“你看他还是在乎你的,啧啧,兄弟情深。”
李慕之突然眉头一皱,暗忖:“林启这是在拉着我闲聊?”
“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
他猛然转头,喝道:“派人去屋后守着。”
下一刻,院落后面忽然传来惨呼声。
“有人从后面爬进来了!”
“守住!”
“啊!”
一时间,厮打惊呼声四起,院子中一片慌乱起来。
“成啦。”
颜怀说着,对林启抚掌笑道:“怎么样?我这暗渡陈仓之计如何?我让这些劳工换上保安队的衣服,押着李平松父子过来。其实暗地里派胡芦带着保安队从后院爬进去的,没想到吧?”
林启点点头:“我知道。”
颜怀愣道:“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
“保安队的兄弟们,每个我都认得啊。”
林启随口说着,一边组织人手从正面强攻院墙。
那边胡芦让保安队守在屋子处,吸引李府家丁,自己沿着院墙小跑了几步,忽然就向院门急扑过去。
几个李府家丁连忙堵上去,一时打得鸡飞狗跳。
此时胡芦离院门已不过几步距离。
李慕之却是处变不惊,静静观察着情况。
此时这个院落里,有李慕之的一百号人。而林启这边能打的保安队,有从后院爬进去的二十多人,前方的五十人则都堵在院墙下,正往上爬。
林启身边不过数人守护。
李慕之当机立断,抄起一把刀,喝道:“随我杀过去。”
说着,他毫不犹豫打开院门,冲杀过去,刀锋所向,直指林启,周来福马上领着家丁追上。
这一下事出突然,颜怀唬了一跳,急忙喊道:“无咎,快撤吧,不不,是战略性转移……”
话音未了,林启已一把拉住他,往李府门外逃去。
李慕之脚步飞快地疾追过去。
对李慕之而言,他据守院中,绝对是可以等到祝圣哲派人来救自己,至少可以保证性命无忧。
但林启在他面前手刃了他的亲生父亲,而且他手底下的人马几乎是林启的两倍。这种情况下,若还是龟缩院中等人来救,纵使逃得性命,他李慕之的价值也要大打折扣。
杀父之仇当面不报,是无血性。
以多敌少不敢应战,是无胆略。
如此,他以后就只能是一只没牙的狗,耶律明丰或祝圣哲随时能抛弃的狗。
要想与虎狼为伍,唯有露出獠牙,以血还血。
杀掉林启,他才可以再次向所有人证明,李慕之绝不容小觑。
反之,则从此以后,这一夜的屈辱与仇恨,他将毕生难忘,从此再也不能心念通达。
李慕之没想到的是,林启分明前一刻还在叫嚣着“有本事来杀我啊”,结果自己一出来他却转身就跑。
跟个癞皮狗一样。
林启跑得极快,倾刻间便跑到方府大门外。
此时保安队被家丁们隔开,林启孤身逃窜,良机难得,李慕之领着人提刀死死咬住不放。
李慕之一马当先追在最前面,将身后的家丁落下十步远。
一脚迈过门槛,他突然心有所感。
想起殷九死时的画面,李慕之猛然停下脚步。
他一直觉得,自己与李平松毫无父子情分,但此时却突然发现,李平松的死激怒了自己,让自己丧失了理智。
“林启这是故意的?”
“我这一脚迈出,是中了他的圈套?”
李慕之正待撤步。
“杀!”
猛然从侧边突然冲出十来个大汉,不由分说,举刀便向他砍来。
李慕之撤步不及,急忙举起手中的刀格挡住。
接着,他猛然抬眼,却见方芷柔一身素缟,手里也拿着一柄刀,正站在那里盯着自己,眼中具是杀意。
同时,前一刻还如丧家之犬般的林启也停下脚步,转头向自己杀来。
“李慕之,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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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一步之遥
李慕之心知,自己的人就在身后,倾刻即到。眼下再危险,也不过眨眼的功夫。
他便奋起全力,挥刀逼退眼前的几个方府家丁。
果然,周来福喊道:“保护公子。”
下一刻,李府家丁已冲将上来。
“挡住他们!”
那十几个方府家丁却不要命地扑上去,用身体死死拦住李府的人。
同时,又有一个身高体壮的大汉挥刀向李慕之砍去。
叮。
李慕之格档住,反手一刀。
噗的一声,他手中的长刀狠狠贯进那方府家丁的身体。
那家丁口中溢血,面露狠色,突然弃刀,双手死死扼住李慕之的刀柄。
李慕之奋力一拔,刀却拉出不来。
再抬眼,林启已一刀横扫过来。
同时方芷柔手里的刀也直直刺过来。
“住手!”
突然,长街那边传来一声大吼。
李慕之眯眼望去,一大队整整齐齐的人马疾奔而来,个个身穿黑色劲装,身披弓箭,气势汹涌,疾如风,侵略如火,动如雷震。领头的正是祝圣哲手下的亲卫马远。
这一百多人皆是久经战阵的老兵。李慕之相信,林启一定会死在他们的刀下。
“这都是我的筹码……”
刀光中,他心中冷笑。
“我李慕之,值得这些边关兵士来保护。”
“总有一天,我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李家摆脱商贾的贱业、洗去通敌的大罪,成为真正的高门显贵,士大夫之家。
我将向世人证明,只要庶子贤明,一样可以执掌家族大业。
我会光明正大迎娶怜艳,让那些只敢在背后嚼舌根子腌臜货们,连心里都不敢嘀咕半句。
我是在欺辱与冷眼中,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总有一天,我还会将这世间的王法与礼数,都踏在自己脚下。”
长街上,百余人疾奔。
“住手!”
马远高声大吼。
吼声震耳欲聋,在长街上不停回荡。
林启与方芷柔手中的刀却都不为所动,一刀划过李慕之的喉咙,一刀刺进他的心口。
李慕之明亮的眼睛渐渐黯淡下来。
“林启,你**的,没听到吗?他喊你住手啊。”
他盯着林启的眼睛,嘴角浮起一丝嘲笑:“我不应该输的……你这个无耻小人,只会躲在女人身后使阴招……”
周来福在李慕之身后一步之遥,绝望地伸出手。
李慕之却已经直直倒了下去。
周来福依稀记得很多年以前,有一天自己路过厨房,听到有厨娘在呵斥一个六岁的孩子,恶狠狠地骂他偷厨房的吃食。
当时年幼瘦小的李慕之,背挺得笔直,努力摆出威严的语气:“我是府里的主人,到厨房拿东西给我娘亲吃,却还要被你一个恶仆聒噪,小心我将你打杀出去。”
那厨娘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好像是听了这世间最好笑的笑话一般。
嘲笑声中,周来福也露出揶揄的笑容,但他也留意起这个不起眼的庶子来。后来,他对李慕之的目光,从审视变为赞叹,再变为服从,再变为恐惧,而他一直都深信不疑的是,没有人能阻挡李慕之的脚步。
这么多年来,也只有周来福看得最清楚:这个生母卑贱的庶子,是如何一步一步,从后宅的挣扎求生,到在暗地里掌握了李家的大权。从文水县到太原府到雁门关,他能在太原知府、雄州刺吏、忻州观察这样的高官面前谈笑风生;也能在那些贱民仆役里挑出本领高强的人,收为己用。
周来福一直觉得,这一方天地,困不住李慕之。有朝一日,他会踏入更广阔的天地,让万众瞩目。这些年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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