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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1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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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业主和纳赋人的结果。
二、■耕制在大小租制下小租户与“现耕佃人”形成又一层的主佃关系。此时双方所立契约为■耕契或招耕字出现■耕制成为大小租制的重要内容。■耕关系形成时土地已经开垦成熟不同于开垦时期的荒地。比起佃户来现佃承耕时所处地位要相对不利。“■”为闽、台民人所用俗字与土地相联系时被解释为“贷田而耕也”表明这是一种租佃关系。《淡水厅志》中对■耕有较详细的记载:“有佃户焉向田主■田耕种也。有碛地焉先纳无利银两也银多寡不等立约限年满则他■田主以原银还之。每年田主所收曰小租淡北分早晚交纳自堑而南多纳早冬其晚冬悉归佃户。亦有先纳租一年后乃受耕则不立■字亦无碛地银也。凡田器牛种皆佃备。”1与垦佃制下的佃户不同“现耕佃人”没有永佃权只有短期耕作权■耕契上规定的期限一般不过十年到期就要换佃或重新立约。即使在规1《新竹县制度考》大小租户条。
2《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三节十二号。
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二节五号。
1同治《淡水厅志》卷11《风俗考》。
定期限之内佃人的耕作权也不是完全有保障的小租户仍然能够更换佃人。如咸丰十年的一张契约载明:“同立■耕字人新佃陈添元兄弟等今因乏田耕作托认保人宗兄吉哥向就与原业主宗叔金声记兼对收租主宗叔篇与叔承接■过十三天内六股水田一段即日备出无利碛地银二百八十六元正同认保人交金声记及篇与叔收入足讫递年应纳小租粟一百十六石戊午年(咸丰八年)金声兄弟等所收旧佃林妈智无利碛地银二百八十六元系庚申年(咸丰十年)篇与叔所收新佃陈添元无利碛地银二百八十六元送还妈智碛地银项。”1小租户在■耕期未到时就以新佃代替旧佃解除原先的■耕关系这与开垦时期佃户拥有田底“永为己业”的情况已截然不同。小租户之下一般都有两个以上的现佃在小租权典卖时转到新主手中由后者决定原佃的去留。因现佃只有短期耕作权就有可能在这一转移过程中丧失耕作权。如乾隆四十九年彰化李振拔所立卖田契上载明:“田甲四甲六分六厘带水分五甲五分年纳业主李杨氏大租粟三十九石六斗庄栳其田随踏付银主前去起耕另招别佃耕作收租纳税永为己业。”2又如嘉庆三十五年凤山县邱湾秀所立卖田契上“年带邱业主大租粟十一石九斗二升庄栳其田即踏付银主前去起耕掌管招■别佃收租纳课”。3这些契约上的规定都对现佃不利。但是现耕佃人对小租户又没有明显的从属和依附的关系处于相对自由的地位。■耕制下依附关系比较松弛双方都可自行退出现佃既不享有永佃权也不具有经济外的依附性。
■耕下影响主佃关系的又一因素是碛地银也称压地银是现佃预交给小租户的贷币有■耕就有碛地成为■耕制的一个特点。碛地银与埔价银的性质不同现佃不能依靠碛地银获得佃权它只是小租户保证地租收入的手段。如咸丰五年淡水邓阿任所立■耕契内规定:“限内如育一季租谷不清将字内碛底扣抵补足随即起耕。”4因此碛地即是押租与大6上名目繁多的押租如挂脚银、佃礼银等等具有同样性质。碛地对小租户有着重要意义现佃“止认小租为主人交纳斗升听其拨换佃人敢抗大租不敢抗小租”1就可归因于碛地银的作用使小租户的经济利益和地位更加稳固。碛地银产生于大小租制下乾隆年间已经出现如乾隆三十年诸罗县民人江亮新即因为在同一土地上收取两份“压地银”而引起命案。2碛地银在■耕期内由小租户自由使用期满才归还佃人就等于小租户变相地向佃人借贷银钱又免付一般借贷的三分利息利用业主身份得到这一有利条件成1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2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3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4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1陈盛韶:《问俗录》卷6《鹿港厅》。
2《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册421页乾隆三十年闽浙总督苏昌题。
为他对佃人进行经济剥削的一个部分。■耕制下一般是“田器、牛种皆佃备”佃人虽有一定的经济力量但承耕后独力经营负担仍然很重碛地银的交付必然使佃人减少投入生产的工本甚至有可能被迫通过借贷来设法交足碛地银从而进一步加重佃人的经济负担阻碍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碛地银的存在对佃人是不利的。
■耕制下小租户处于有利地位与佃人有直接的支配关系另外小租的征收是因为小租户原是从事开垦的佃户对土地享有更多的权利因此小租额一般过大租额数倍达到与佃对半分成的程度他对佃人的剥削也就更重于大租户。如以每甲上田产谷八十石为准大租一般为八石小租一般为三十二石则佃人可得四十石。通常情况下大租占收获物的一至二成小租户占四至五成佃人约得五成。由于佃人交纳定额租这一比例基本是固定的。但佃人的耕作却存在着地力衰减的问题土地由肥沃易耕变得瘠薄产量下降“久垦土田渐成硗薄。每甲出粟上者不过三、四十石”1“今则屡经耕种地力渐薄矣从前一岁三熟者今闻或两熟矣”2。佃人依靠与前相同的生产条件绝对产量却减少了地租负担愈显沉重处境更为艰难。在难以完租的情况下佃人只有被迫退出■耕关系。
综上所述■耕制下小租户与现耕佃人之间基本上是一种简单的契约关系现佃与土地没有牢固的联系不拥有永佃权。小租户的业主地位建立在经济剥削之上依靠对现佃的剥削成为与大租户并立的力量。小租户与大6上的一般庶民地主有不少相同之处比如小租额占土地农产量的一半与大6地主的对半分成相等小租户所收碛地银与大6上的押租具有同样性质小租户可以更换现佃如同大6地主所享有的撤佃、换佃权利(在佃户获得永佃权之前)等等。因此小租户产生之后就成为台湾地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
1刘家谋:《海音诗》。
2《台案汇录》甲集《监察御史林士博奏台湾重地宜裕贮以备不虞折》。第五节土地买卖先尽亲房、原业清代前期的土地买卖与明朝相比交易更加频繁形式更为多样手续越益繁琐“乡例”的名目更多更为盛行。有些田地十年之内三易其主四易其主。买卖田产的手续也更为复杂一般是从业主请托中人先问亲房、原业开始寻找买主三方当面议价书立卖地文契交纳田价付给画字银、喜礼银、脱业钱丈量地亩并依照法例报官投税更写档册过割钱粮这样算是进行了买地的第一个阶段。嗣后还要经过找价、回赎、绝卖才彻底完成了这块田地的买卖手续。真可说是名目繁多关口重重若稍有不当某一环节出了差错这笔田产买卖便难以实现。
在清代许多地区都存在着先尽本家的“乡规”卖地时需先问弟侄叔伯等“亲房”亲房要买则应卖与亲房不要再问本家族人又不要才能找另外的人承买否则要引起争端带来麻烦甚至惹出人命重案搞得倾家荡产充军问斩。河南登封县陈刘氏因夫死后“家下没什么度用”于雍正十三年(1735)十二月托产行经纪陈兆凝作中卖地“尽过陈姓本家人都说不要”侄子陈雅也说没有银两叫陈刘氏“只管寻主出卖”。陈兆凝寻了买主王仁议价三两三钱一亩。当写契交银丈量田地时陈雅却来阻挡混骂王仁“擅买他陈家的地”王仁答应“将地让陈雅承买”陈雅继续混骂追殴王仁双方争斗陈雅伤重而死王仁也依杀人抵命之律被判处死刑。1许多地区还流行着卖地先尽原业的乡俗。陕西咸宁县张稍曾将地九亩九分卖与李必忠家乾隆二十六年(1761)李必忠把地卖给张国佐原业主张稍的亲房张仲建、张仲必“执卖地先尽原业俗规”告诉张国佐说:他是原业之亲房“见卖得赎他要赎这地亩”张国佐同意放赎。2画字银与脱业钱画字银是卖主及其亲房和族人在田地正价之外向买主索要的银钱。画字银之俗在许多地区颇为流行名称不尽相同给的银钱数目也不一样有多有少经常为此引起纠纷酿成人命案。湖南桃源县叫画字银为挂红钱该县刘东山弟兄将汪家塌田屋山场卖与丁庭贵地价九十六千文丁庭贵“因乡间俗规买主在正价外另有酌给挂红钱文”答应给刘家挂红钱三千二百文。嗣后丁庭贵借口“从前买价已贵”不肯付给双方争斗刘氏弟兄打死丁庭贵之子丁科。湖南巡抚浦霖拟议:丁庭贵原曾议给挂红钱后又“撒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题本》乾隆元年十二月十六日徐本题。赖不给”“辄行翻悔不交”致肇衅端甚属不当“其挂红钱文系乡例相沿仍照追给领”。1业主的同胞弟兄也要领取画字银钱在一些地区它已经成为“乡规”。湖南武陵县的“俗例”就是:“凡是卖产亲房弟侄都有画押的钱文”2。有些地区索要画字银的人员范围更加广泛。湖南“绥宁俗例:凡是卖产业主本支户族都给画字银两”3。
在许多州县买主虽然交清田地正价付出了画字银用费已经颇为可观但事情并没有完还得依照俗例拿一笔钱给与这份田产的上业主。这种钱的名称不尽相同湖北襄阳、江陵及湖南安化县称之为“脱业钱”。湖南安化县李祥一把夏字冲田地卖与李彩槐李彩槐又转卖给李茂柏。“乡间俗例:凡是卖田上业主原有脱业钱”因李祥一已迁湘乡县居住李茂柏当时便未付给从而生争吵出了人命案子。1安徽寿州及霍邱县一些乡镇称此钱为“喜礼银”。霍邱县汪登曾将庄田三斗与汪让相换后汪让将此三斗田卖与汪凡机地价是十千文。汪登因“霍邱乡间俗例:凡田地转卖原业主该有喜礼钱的”遂到汪凡机家索要喜礼钱。2湖南平江称此钱为“酒礼银”江西弋阳、湖南湘潭、江苏泰州叫“画字钱”、“画押银”安徽六安州、河南固始县叫“贺银”、“赏贺银”。六安州“乡间俗例:凡有把产业转卖别人原主都要向买田的要几两银子叫做贺银”3。
画字银与脱业钱的习俗使买主要多付出一些钱有的场合仅只是给与卖主的画字银就多达地价正额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三十五如果加上卖主的亲房及本家的画字银再加上付给原业主的脱业钱费用就相当大了。这种钱实际上是附加的地价是封建制度、封建势力、封建习俗强加于土地买卖时附加的地价。地价的提高使原业主买回祖业的努力难以收效也不利于雇工种地的经营地主、佃富农及富裕农民的展增加了他们购买田产的费用减少了用于改良土壤、改进技术、提高产量的资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因此总的来说画字银与脱业钱习俗的广泛流行对农业经济的展是不利的阻碍了土地买卖摆脱封建制度的束缚向资本主义自由买卖的过渡。
活卖、找价、回赎与绝卖1“刑科题本”乾隆五十四年三月初九日浦霖题。
2“刑科题本”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七日舒赫德题。
3“刑科题本”乾隆四十一年七月初四日舒赫德题。
1“刑科题本”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英廉题。
2“刑科题本”乾隆二十一年十月初五日高晋题。
3“刑科题本”乾隆二十一年闰九月初五日鄂弥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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