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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狠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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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狠人》 … 作者:山下出水
第1章。【序章】 网络作者有穿越的吗?(修)
“贫道掐指一算,你现在已经熬的两眼通红,双手死死抱着手机,说不定只剩下百分之五的电,然而你却‘着急上火’找不到充电的线……无量天尊,少年们,莫要悲伤,无需害怕,贫道已帮你算过一卦,你只是刚才动作太狠,电线掉床底下了……”
李云是个网络作者,身为作者,就得跟读者好好互动,这不,大半夜的他还得谨记着自己那帮不着调读者,于是上线在群里发了上面一段话。
只见原本死气沉沉的群,瞬间开了锅一般热闹。
“卧槽,是群主诈尸了,三下出水,嘿,还真别说,这家伙神了,充电线掉床底下都知道?个糟老头子,坏滴很……”
“阿弥陀佛,猜中又能如何,老夫已进入圣贤模式,我要这手机充电有何用?”
“嘿嘿嘿,山水你个糟老头子,想不到吧,你猜错啦……我会大声告诉你老子正在蹲坑么?不要问了,偷窥无罪太好看,忘记蹲多久,腿麻回不去被窝了……”
“山水狗贼,别打扰我修仙,天气贼冷,我只想死在被窝里!”
“天空雷声一响,老子闪亮登场,纹身就纹周某人,从此不做打工人。”
“惹不起,惹不起……”
“山水,山水,请问,这个星期日…你有空吗?”
“狗贼山水不要跑,快点更新,你都装死大半年了……”
“让我更新?”李云冷冷一笑。“更新是不可能更新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更新,有种你去找我编辑虎牙,看她能把我怎么样?”
他‘趾高气昂’打完这句话,自觉这帮中二读者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但是心态睥睨之间,不知为何又觉的有点怕怕,想了一想,撤回这条消息,重新打字一次,删掉了‘有种你去找我编辑’这句话。
“真香……”
有个女读者冒泡出来,打字鄙视他不敢招惹编辑的猥琐行径。
……
此时夜色迷离,天空漫是繁星。
李云躺在帐篷里睡不着,索性一个翻身坐起来,打字给群友道:“你们想不到吧,今夜此时,老夫正在黄河之畔,我欲乘风归去,一揽山河壮丽……”
最后两句诗明显胡乱拼凑,难见一丝文采,更无半点切题,难怪他写书从来只是个扑街。
但是众多读者并没有在乎这个,反而咋咋呼呼再次乱了起来。
有人道:“卧槽,怎么去黄河了?虽然你三下就出水,可也不能想不开啊,我们都知道你勾搭女读者已是事实,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就是就是,个糟老头子,坏滴很,写书目的不纯,专门勾搭小姑凉。”
“狗贼山水,现在在黄河边上不?有种你跳一个,白银盟主走起……”
“走起+1”
“+2”
“+3”
“+10086”
“楼上的,电信给你多少钱,我10010出三倍……”
……
……
“你们这群……”
李云只觉得后槽牙咯咯直响,差点被这帮中二读者气昏过去。
他努力吸气半天,最后才咬牙切齿打字,道:“都别乱猜了,老子不跳黄河,也没睡过女读者……实话说了吧,我正准备写一本灵异修仙玄幻爱情历史穿越大作,一书成神,证道白金,狗贼们,欢呼吧,所谓文学来源于现实,老夫夜探黄河,是听说有一个黄河巨龟的传说,嘿嘿嘿,我准备实地考察一下,以这个开头书写鸿篇巨著……”
“呸,还鸿篇巨著,你能有均订500,算我输。”
“寡人认为,他最多均订400。”
“300,不能再多了!”
“超过200,本人直播日五档电风扇……”
……
远处黄河水声滔滔如雷,夜风吹得帐篷烈烈作响,李云被读者们气的心肝都疼,索性打出最后一行字,冷哼道:“等着吧,待寡人找到黄河巨龟,写一卷鸿篇巨制,我亮瞎你们的钛合金狗眼……”
读者顿时反击:“随便你写,订阅一章算我输。”
“算你们狠!”
李云面色发青。
俗话打人不打脸,天下就没有这样当读者的,看看人家读者,再看看自家读者,李云甩了甩头,感觉被气的心肝脾肺肾全都疼。
他恶狠狠关了读者群,起身从帐篷里走出来。
然后
下一刻。
他吓得一个屁股墩坐在地。
……
夜色迷离!
他看到了什么?
两个灯笼一般的大眼睛。
那是小山一般的身影,一颗头颅有磨盘大小,静静趴伏那里,静静看着李云。
这这这是?
“黄…黄河巨龟……”
真有黄河巨龟?
那老龟如有山高,忽然张口吐出一颗珠子,珠子凌空漂浮,嗖一声飞进李云嘴里。
李云顿时昏迷。
唯独脑海响起伦音,宛如千百年前黯叹:“回到从前,改吾劫难,今朝人皇有令,建国动物不准成精,小友,请你帮帮我……”
话音未落,有虹光至,当空一扫,席卷河边。
此地忽然变得静谧无声,李云和巨龟同时不见。
聊天群中,一群熬夜修仙的读者还在发问:“山水?山下出水?在吗?还在吗?”
可惜李云再也不能回答。
“个糟老头子,又潜水了,等他下次诈尸也不知什么时候……”
“你们说,他真去找黄河巨龟了啊?”
“脑子有病!”
第1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修)
李云来到大唐已经一个月了!
具体地说,是蹲守在卢国公府门前,一个月。
卢国公是谁?
大唐程咬金,人送外号混世魔王,曾经救过皇帝两次命,出了名的大唐第一不讲理。
李云为啥要蹲在程家门口?
原因很简单!
穿越大唐之后,难道不该找根粗滚滚的大腿抱好么?
大唐最粗的大腿是李世民,但是皇帝等闲不会出宫,李云也没胆子去闯宫门,这厮左思右想之后,就把目标盯在程咬金身上。
李云为什么要抱程咬金的大腿呢?
因为这根大腿够粗!
看看历史就知道,程老妖精做人聪明,外粗内细,手腕灵活,该得罪的人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躲着。
这老家伙看似粗鄙鲁莽,其实自有一套处事哲学,屹立朝堂一辈子顺顺当当,活到八十多岁仍旧是大唐重臣。
李云如果能够抱上这根大粗腿,至少不需要担心在大唐站错队。
最主要的是,李云还知道一件事,老程这人有个最佳优点,那就是特别的护犊子。
只要入了老妖精的法眼,哼哼,就算惹了天大的乱子,程咬金也敢给人撑腰。
有理挣三分,没理也要挣三分。
这样的大腿,不抱才是傻子。
不过,要想抱上老程的大腿,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一点,老程不认识李云……
混过后世官场的都知道,想要让领导记住自己,能力是第二先决,刷脸才是第一要素。
李云要想抱住程咬金这根大粗腿,先得让人家认识记住自己才可以。
刷脸,求得就是个认识。
只不过刷脸也讲求机缘,李云苦苦在国公府门前蹲守一个月,自始至终竟然都没能找到机会……
想和程咬金搭上话,可不是直接冲上去亮开嗓子就能行的。
必须得让老程惊诧一番,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才可以。
而李云就在等这种机会。
他已经苦苦等了一个月。
……
……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在这里守啊?”
李云猫在墙角蹲守的时候,旁边有个少女弱弱开声。
这少女布衣木钗,身上还落着各式各样的补丁,不过眉宇之间透着一股子温婉,一看就是个性格柔顺的好女孩。
唯一可惜的是面上带着菜色,平白减低了少女的气色和俏丽。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守啊?”
少女见李云不说话,小声又问了一句。
“蹲……”
李云没有回头,眼睛继续一眨不眨盯着国公府。
少女弱弱‘哦’了一声,默默陪着李云蹲在墙角。
这少女名字叫阿瑶,是个心地善良的小丫头。
一个月前,李云睁开眼睛的第一刻,看到的就是阿瑶,记忆犹新是那双温婉的大眼睛。
那时候,是阿瑶救了李云,不然刚穿越那会,李云早就饿死了。
这一个月来,李云也弄清了两人之间的关系,李云是个遭了兵灾的读书人,老家被杀个精光,逃来长安属于流民。
阿瑶则是家乡遭了旱灾,跟一些乡亲逃荒来到长安,但是阿瑶又和灾民有所不同,她来长安还有别事要办。
原来阿瑶父亲是个战死的兵卒,按例该有两贯钱的抚恤费,并且还能授田,按理该有五十亩之多。
唯独可惜的是阿瑶来到长安之后没有门路,而战死的兵卒抚恤之事又太多,故而阿瑶一直等着,暂时还没被衙门传验。
时间久了,带的钱已花光,无奈只能跟着流民领取施粥,机缘巧合救了李云的性命。
别人穿越的时候,最低也是败家子阔少爷,李云比较倒霉,才来就变成个流民,不但饿的皮包骨头,而且连去领粥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不是阿瑶帮忙,说不定李云就那么饿死了。
眼下两人关系,属于相互抱团取暖的流民。
……
……
却说李云和阿瑶默默蹲在墙角,这一蹲又是整整一个上午。
日头渐渐正中,慢慢变得炽烈。
热倒不要紧,关键是蹲了一上午之后,人饿了。
得吃饭……
少女习惯性的望望远处,然后小心拽拽李云衣角,低声道:“李大哥,又到施粥时候啦,您先在这里蹲守,小妹去领两碗稀粥……”
说着急匆拿出两个陶碗,抬脚就往施粥的地方跑。
“你给我等等!”
李云猛地将少女拽住,起身沉吟一下,道:“还是我去吧,你去不安全,每次施粥都有纷争,你一个女孩子家太羸弱。”
“不用不用……”
少女连忙摆摆手,顺势捋了一下额前发丝,甜甜笑道:“李大哥莫要担心,小妹会小心躲着。”
“躲着也不行,有几个灾民很混账!”
“没事的啦,我每次都是等他们领完再领,不惹他们嫌弃,也不和他们纷争。”
小丫头甜甜笑着,用力把李云拽她的手掌扒开,似乎想起了某些事情,于是轻咬嘴唇又道:“领粥只是小事,不需大哥亲去,您老说自己要等一个机会,所以等闲不可离开半步,小妹虽不懂您的心思,但我能看出您的用心……”
说到这里微微一停,俏皮眨眨眼睛,甜笑再道:“所以呀,咱们还是按照老规矩,小妹负责去领粥,大哥您继续蹲守……”
这次说完,再不等李云反驳,一手捏着一个陶碗,向着施粥之处而去。
……
“好丫头啊!”
李云望着阿瑶背影赞了一声,忽然喃喃自语又道:“好丫头嘛,就得过好日子!”
想过好日子,光靠施粥可不行!
得发财!
得出人头地!
李云慢慢又蹲在墙角,盯着不远处国公府,轻声道:“看来我还得加把劲,继续努力睁大眼,程咬金,你这根大粗腿我是抱定了!”
他握握拳头,默默等候机会。
……
无论在什么时代,等人都是个耐心活。而要想蹲守一位当朝国公,那更加是一个耐心的活。
李云已经等了足足一个月,他根本不在乎继续等下去。
因为,他求的是一个能在程咬金面前完美刷脸的机会。
所以,宁愿不动,也不能妄动
程咬金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它关系着李云今后的打算和生活。
作为流民,李云没田没地,偌大长安,李云举目无亲,就算他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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