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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磨石为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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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磨石为玉》


 第一集 静静的伏尔加河

    公元1762年,罗莎国皇储夫人叶氏发动宫廷政变,夺取国之大权,登基宣告天下为罗莎国女皇。

    1765年,罗莎国使节将女皇的消息带到了华国。希望两国继续友好往来,重开丝绸之路。

    华皇感慨昔日两国并肩除却蒙元的岁月,特此认可了女皇的名号,并亲改国名罗莎为茜香女国。

    从此,两国商道互开,无数商人沿着丝绸之路东来西往,互通有无。

    茜香女国因此收益颇多,国库也日渐丰厚。女皇见时机已到,起刀兵杀向罗斯公国,一是要报当年罗斯公国阻扰自己登基之仇,二是要收罗斯国土于囊中。

    这一乱就是三年,自此,罗斯国的伏尔加河被鲜血所染红。各地盗匪贼兵趁机作乱,将一个好好的鱼米之乡米变成了人间炼狱!

    这年夏末时分,伏尔加河的一处码头,缓缓靠过来一艘内河大船。

    码头的兵士按例要上船检查,船老大恭谨的请兵士上船,打开一个个舱格,露出里面的丝绸茶叶并一些瓷器。

    “这都是从华国贩运过来的,要运去普鲁士。这是我们的通关文牒和税金。”

    兵士掂掂船老大塞过来的钱袋子,眉开眼笑的拿了几样货物,心满意足的检查完毕下了船。

    一个水手看着他们走了,才靠近船老大小声的嘀咕:“老大,有个羊羔子看着是活不成了。怎么办?”

    船老大皱皱眉,钻进船舱里面,打开一个暗格,里面赫然挤着十几个六七岁的孩子,都被堵着嘴绑着手脚躺在里面。

    毕竟都是孩子,屎尿都是随心,又惊又吓之间,当然控制不住自己。这小小的暗格里的气味可想而知。

    船老大用手捂住鼻子,闷声告诉手下:“半夜的时候给他们洗洗,也透透气!这味道能特娘的熏死个人!那个小子呢?”

    手下随手拨拉开惶恐的孩子们,在角落里找到那个蜷缩成一团小身子,一把提溜出来扔在了船舱里。

    这是个黑头发的小男孩儿,梳着一个朝天辫,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上面不是屎尿就是呕吐之物,腌臜的很。

    “妈的晦气!”船老大摸摸这孩子的鼻息,确实出气多进气少,眼看着就不行了。

    “就这么一个东方小子,我可是花了大价钱才从那群波斯人手里买来的,神圣教廷那里可是最喜欢东方的小孩子了。这下可好,赔了赔了!”

    手下赶紧劝了几句:“还有这些罗斯的女娃呢,教廷那帮大老爷们最喜欢这里的女孩儿,兴许能卖个好价钱。”

    船老大叹口气,又把这孩子扔进了暗格里,随手盖上暗门:“晚上带他上岸,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吧。不许偷懒扔水里,这小子样子不一样,会被人发现的明白了吗?”

    手下咧着嘴嘿嘿笑起来:“哈拉哨哈拉哨!只是老大,弟兄们能不能上岸找点乐子去,这一趟可是素的狠了。”

    船老大从怀里扔出几枚银币,喊了声滚,伴着几声淫笑,船仓里又恢复了安静。

    暗格下,那个黑头发的男孩儿被刚才那一扔,脑袋重重的砸在船舱上,一抹鲜血缓缓的顺着脸颊流下来。

    我这是怎么了?

    李修被这伤口的疼痛,刺激了神经,缓缓的张开了双眼。

    黑暗、极度的黑暗。眼睛里什么也看不见。

    这就是死亡的世界吗?我怎么还能感到疼?不是说无知觉了吗?另外,这里怎么这么难闻?

    随着思维的活跃,一连串的感知随即而来,李修脑海里闪过一幅幅过往情景。

    先是一处有着亭台楼阁的大宅子,很多人围着自己转,有男有女。

    继而是一个大湖,一个小孩子穿着一身锦袍,就是身上这件;开心的看着湖面上升起在半空中炸开的一朵朵烟花,美轮美奂。

    忽然眼前一黑,小男孩就被装进了一个麻袋,惊恐伴随一生,直到李修醒的那一刻,小男孩才如负重释一般,眼里不再有绝望。

    这是魂穿?

    享年二十六岁的外卖小哥李修,用科学的知识解释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我………穿越了。

    这是哪儿?我怎么被绑着?哦,对了,从那个麻袋套头的动作可以推断出来,“自己”不是被绑票就是被拐卖。

    我草!拐卖!你大爷的,落在人贩子手里,我还有个好吗!

    冷静!冷静!冷静!

    我再想想,你是谁?我现在又是谁?

    这个问题现在没人能答复他,记忆碎片很快融进了脑海最深处,他出现了短暂的失忆后,又昏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就觉得全身被泡在了冷水里,睁开眼勉强的分辨出来,自己又被一个麻袋装了起来,耳朵里听着哗啦啦的声音,应该就是流水声。刚想动一下,又极度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嘴巴里倒是没有了堵嘴的布条,赶紧趁着还能吸口气的时候,不管这具身体是否承受的住,狠狠的吸了一大口气,就屏住了呼吸。

    整个人全部被浸泡进了水里。

    这是把我扔河里了?

    不对不对,我怎么感觉是被人背在身上泅渡呢。

    李修在水下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感觉着四周。自己应该是面朝上,所以先浸湿的是身子,最后才在河水泡到脖子的时候醒过来了;耳朵还没疼痛,说明在水下的深度还没有三米,也就两米多。因为麻袋的原因,他并不能看到水底可以反射的光线,只能以此判断水深。

    一万多的潜水证没白考,两米多的水深加上水流的推力,背着自己游泳的人,估计一分钟后就会换气。

    我要撑过这一分钟,倒计时开始!

    一边数着数,一边活动一下双手。手腕交叉紧紧束缚在胸前,这是标准的下葬姿势,真当自己死了啊。

    不过也好,因为手就在胸前,低低头就能捏住自己的鼻子,轻轻的张开小嘴灌进半口水进去,松开捏鼻子的手,让肺里的空气缓缓的通过鼻子吐出来一些。

    咕噜噜,一阵气泡升起来,他完成了一次水下的换气。

    数到八十了,他已经换了三次气,就要憋不住的时候,背着他的人也从水里抬起头换气了。

    眼前一亮,李修赶紧清空嘴里的水,很吸一口空气后狠狠的咬住了绑住手的布条,要想活命只能松开这个束缚,否则就算出了水,自己还是一样的任人宰割。

    又是一片黑暗和窒息,李修在水下开始用舌头感受着纤维的经纬度,再用牙一根一根的咬断。

    终于在第三次换气的时候,他吐出了嘴里的布条,趁着麻袋再次进水的时机,完成了一个转身,背着他的人也有感觉,动作明显停顿了一下,等了片刻觉得自己可能是多心了,这才又开始顺着水往下游游去。

    李修更加小心的用小手摩挲着麻袋,尤其是头顶的绑口和脚下的袋底。

    绑口肯定是在外面绑死的,不出意外的话是打不开。

    那么就求着麻袋底部曾经破损过了,因为要装东西的原因,麻袋会经常被拖来拖去,最先破损的就是底部。

    天爷啊!这帮杀千刀的千万别发善心用条新的麻袋装我,越破越好,越烂越棒!

    心里祈求着,用那双小手顺着一个方向摸去,终于,他摸到了漏洞!

    这还等什么,有手有牙的开撕吧。

    可怜的乳牙掉了三颗后,在又一次的出水换气时,他已经把能把脑袋伸出了麻袋。

    头过身过,你大爷的给我等着。我一个送外卖猝死的人,招谁惹谁了被你们这么折磨。合着我就不能好死是吗?

    那就来吧,老子跟你鱼死网破!

    诶不对,是网破你死!

    随着破口越来越大,背着他的人终于感觉到了不对,怎么背上越来越轻呢?用手往背后一摸,是大吃一惊!

    人呢?

    急忙要出水想看个仔细。

    忽然,脖子上被什么东西紧紧的勒住了,肩膀上一沉被两条小腿又缠住了自己的脖子,身子一顿出水就没出去,一口气岔在嘴里,沉了下去。

    怎么回事?难道是水鬼?

    他是心中有鬼,越怕鬼。这一口气又没有换,越使劲挣扎,脖子被勒的越狠。忍不住张开了嘴,咕嘟嘟几口河水灌了进去,直达肺部,不一会儿他就喉管呛血,淹死在了水中。

    这事说起来慢,可动起来很快。

    李修是数着数等着脱困,前面都八十秒的时候换气,他在数到六十五的时候猛地松开已经被他拆开的麻袋底,小身子笔直的往下一沉,就脱离了束缚。

    眼睛在水下紧紧的盯着那人的动作,看他往后一摸的时候,使劲的踩水,从他的背后浮上去,趁着他要出水的时候,双手一抓他的肩膀,把那根原先绑着手的布条就勒在了他的脖子上,再借助他的力量,比他先一步出了水。

    出水换气,再狠狠的把自己砸进水里,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的勒住布条。

    此时那人若想翻盘,只能是打晕自己再出水,否则就是同归于尽他也休想脱身。

    这点事真论起来道理很简单,先不说李修的有意为之,此刻他就算是个溺水的孩子,只要救法不得当,他一样能拖死一个成年人。

    不敢松手,哪怕已经透过水面的反光看见了染红的河水,李修也不敢有丝毫的大意。直到几次短暂的换气后,他才确认自己反杀了。

    因为,没人可以在水底憋气五分钟,就是有,也不是这个眼睛突出来的家伙。

    李修松开手,放松身体,让自己浮上水面,仰面朝天的躺着,任由河水把自己冲到岸边。

    手脚并用的爬上岸,看看静静流淌的河水,痛哭流涕!

 第二集 青纱帐里

    呜呜呜的痛哭了一会儿,心头的怨气散发了不少,这才就着河水洗把脸。不敢久留,也是怕那条船上的人感觉出问题再找来,自己这小胳膊小腿的可不是他们的对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想了一下沿着河堤向上游方向走去,他要时刻观察着那条船的举动,而且船要开起来追自己的话,肯定是先奔下游。

    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河滩终于上了大路,李修脱掉外面的衣服,慢慢的小跑起来。

    心里不止一次的感谢上天,幸亏现在的天气还热,否则自己这副身体本就亏虚,又着了凉水,不死也得脱层皮。

    身体慢慢热起来,李修也摸进了一片玉米地。掰了几个嫩嫩的玉米,小嘴一努一努的使劲啃着,甜甜的汁水流到了下巴颏。

    玉米,原产美洲,十六世纪末西班牙舰队把它带回了欧洲,四十年后传入中国。这么说来,自己应该是在明朝了?

    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发型,他可没有老鼠尾巴,是冲天辫!

    吃了三根玉米,又带上了三根,李修沿着上游的方向继续前行。

    走了没多远后,就看见一条小船顺水而下,不用问,一定是去找躺在河底那家伙的。

    李修的小腿不自觉地加快了速度。不快不行啊,就自己这步幅,要是真有人顺着这个方向追过来,没多久就能找到自己,那时岂不是必死无疑。

    跑了能有五分钟吧,他数到三百时实在是跑不动了。躺在庄稼地里大口的喘着气,两条小腿直哆嗦,怕是要抽筋。

    真难为李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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