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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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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根本破不了它的防啊。”芬格尔无奈地说:“这家伙皮太硬了,我打在它身上,一点用都没有。”
    “真没用,用这个吧。”刘仲将腰间的秀霸剑扔过去,“赶紧结束,记得把卵带上。”
    芬格尔接过秀霸剑,入手仿佛有一座山那么沉,他一下差点没接稳。
    “我靠,这玩意怎么这么重!”他双手握住剑柄才能控制住这把平平无奇的剑,“你拿着这么重的东西还能飞起来?”
    然而身后并没有人回应他,刘仲,或者说路鸣泽也倒下了,倒在路明非的旁边。
    七宗罪砍出的狰狞的伤口遍布他的全身。
    “好家伙,只剩我一个了?”芬格尔望着眼前的巨龙,“那就让我试试,这剑到底趁不趁手。”
    黑色的火焰攀升到银色的剑上,黑色的剑光大大延长了刀刃的距离,然而黑光只能笼罩在剑身之外,却无法将剑也给染成黑色。
    “这么霸道的剑?”芬格尔惊讶地望着秀霸剑。
    参孙仰天长啸,朝着芬格尔扑击而来。
    “不讲武德!搞偷袭!”芬格尔一个虎跳躲开。
    可参孙的目标根本不是他,它张开血盆大口,一个巨龙啃泥,将黄铜罐和泥巴一起吞到了肚子里,随后它立刻扇动翅膀,想要逃离。
    “没想到你这么一个大个子居然玩阴的!”芬格尔大喊一声:“把蛋留下!不许走!”
    他用双手举起秀霸剑,朝着参孙的背部跳去。
    黑色的剑光仿佛划开了空间,巨龙的背部被斩出一条深深的沟壑,如同被火焰灼烧而过,鳞甲融化,变成了青黑色的粘稠的漆。
    吃痛的参孙落在地面,芬格尔跳到它的脖子处,将剑深深插入它的脊髓。
    他推着秀霸剑往龙尾奔跑,一块又一块的脊骨在剑刃下分裂,一线血泉喷涌,就像是老牛耕田,龙背上出现更深的鸿沟。
    龙疯狂地哀嚎,仿佛遭受了无法言说的酷刑。
    事实也的确如此,这个爬行类隐藏在脊髓中的重要器官被毁掉了,像这种体型巨大的次代种,要害只有两处,大脑和脊髓,哪怕刺穿它的心脏,它也能活动很久,甚至还能复原,但只要划破脊髓,它用来控制身体的神经就会全部被破坏,并且由于大部分的神经集结在脊骨里,被破坏时,会感受到难以想象的剧痛。
    卡塞尔的《龙类身体构造学》的理论上这样讲述过,可从未有人类能以暴力手段破开龙鳞,芬格尔可谓是把理论付诸实践的第一人。
    这条不安分的巨龙终于失去了声息,变得平静下来。
    “真人3v3的胜者居然是我么。”黑色的火焰消失,芬格尔来到龙类的巨口面前,抓着它的上下颚将其分开。
    里面一片漆黑,能看到稀泥和杂草,但那个黄铜罐子却没有踪影。
    “不如虎穴焉得虎子。”芬格尔神情严肃,深吸一口气,埋头,爬入了参孙的嘴里。
    。。。
    阳光灿烂,微风拂过。
    路明非静静的以一个俯视的视角遥望着农田。
    他在思考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他保持着这个视角已经有好一会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他无法转移视角,也感受不到身体的存在,除了视觉和听觉以外,他似乎彻底失去对外部环境的感知能力。
    这是死了么?变成了一缕飘散在天地之间游荡的魂魄?
    可游魂不该“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么?为什么他连动一下都动不了?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然,视角移动了,变得颠簸起来。
    一个锄头落入了视野,还有一双手,像是个小孩的手,很稚嫩。
    路明非有一种在玩沉浸式虚拟现实游戏的感觉,他似乎是附身在了某个人身上,应该是个农民,从视角的高度和手的大小来看,年纪应该不大,大约十多岁的样子。
    刚才坐在田边是在思考人生么?
    年纪轻轻就要下田做农活,看旁边,好像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生活得好像很艰辛。
    路明非很能理解这种感觉,他想到了以前坐在天台上眺望远方的时候,莫名的,有些感同身受。
    “这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比我小时候苦多了。”
    视角转移到农田里,“他”举起锄头,用力地挥下,对着这片杂草丛生的农田进行开垦。
    又过了好久,半个田的荒草都被除掉了,“他”又坐在了田边,望着农田,叹了口气。
    “这劳什子的,还真是累。”
    路明非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哥哥,午饭做好了,我们回叔父家吃饭吧。”一个稚嫩的女声传来。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进入视角内,约摸8、9岁大。
    “好。”
    “他”收起锄头,走过去和小女孩并肩走着。
    “哥哥,下田累么?”
    “还好,不累。”
    “叔父收养了我们,哥哥为什么还要去种田呢?”
    “妹啊,以前咱父亲在的时候好歹是个县令,再不济也是个官,可现在父亲葬了,我们兄弟四人生活无所依,若不是叔父收养,怕是连吃饭都成问题,叔父现在也从县令下职,靠着种田为生,我跟着学点农活,也好帮忙打打下手。”
    路明非心想这真是个好孩子,懂得感恩,同样是寄人篱下,这孩子就比他小时候懂事得多。
    “可是刘伯升哥哥说我们是汉室正统,得像汉高祖大人那样做出一番成就才能不负了汉室后裔的名声。”
    “汉室后裔多了去了,咱叔父不也是汉室后裔么,现在还不照样是个种田的平民,不种田,咱以后饭都没得吃,别听大哥瞎说。”
    “哦。”小女孩似懂非懂地回应道。
    视角进入了一个土院子,一人高的篱笆围起来,院子里有水缸和柴火,有劈柴的斧头和收割的镰刀,这些工具上都长了铁锈,有些年头了。
    院子还蛮大,有五六个土房子,
    桌子摆在院子里,几道菜摆在桌上,全是素菜,见不得荤。
    加上路明非附身的人,一共八个人坐在餐桌上吃饭、夹菜。
    看到这里,路明非已经知晓他所附身之人是谁了。
    汉光武帝——刘秀,还是幼年时期。
    这个时间,应该是刘秀的父亲刚刚去世的时候。
    在他九岁那年父亲去世后,他和他的兄弟姐妹被叔父刘良收养,过上了种田的生活。
    刘良在多年前也当过县令,但现在已经退职,他有两个儿子,一下子家里又多了四人吃饭压力肯定是大的,但是他把刘秀四人照顾得很好,甚至后来刘秀还能去长安读书。


第一百六十九章 刘秀(上)
    八人用过膳,又闲聊了一会。
    叔父的妻子去洗碗,刘秀的大哥刘伯升和叔父高谈阔论。
    “叔父,我等汉室后裔,竟居此乡中,汉高祖大人见了,不知会做何想。”刘伯升摇头叹气。
    “伯升,不可多言。”叔父摆摆手,“莽公加冕宰衡,建立明堂、辟雍、灵台,为天下学者建大宅一万,如今正是天下太平之盛世,有贤人莽公,乃是汉室之幸哉。”
    “唉。”刘伯升长叹一口气,“只可惜伯升一腔抱负,无处施展,听闻莽公招揽天下之才子至长安,连那匈奴外族都派遣使者归顺朝贺,国之盛也,伯升却不能为国出力,真乃大遗憾也。”
    两人文绉绉地谈起家国大事来,无非是在称赞王莽的圣贤和才能,以及对自己满腔抱负不能舒展的遗憾。
    这就是刘秀的大哥刘縯,字伯升,是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史书上记载他“性刚毅,慷慨有大节”,其实就是看不起务农这种体力活。
    他满脑子想着当官,到处结交贤士,参加所谓的才子聚会,这钱都是他的叔父刘良出的,后来甚至后来还从刘秀那里要钱,靠着刘秀种田务农来支撑他的生活开支。
    在得知王莽窃国后,他更是将自己比作汉高祖刘邦,把只知道种田的刘秀比作刘邦次兄刘仲,常诽笑刘秀。
    路明非根据两人谈话的内容推断,此时应该是公元四年左右。
    这一年王莽49岁,加号宰衡,位在诸侯王公之上,他还奏请建立明堂、辟雍、灵台等礼仪建筑和市、常满仓,为学者建造一万套住宅,网罗天下学者和有特殊本领的几千人至长安,大力宣扬礼乐教化,得到儒生的拥戴。
    他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治国平天下的贤良圣人,诸侯、王公、宗室都上奏请求加赏于他,公卿大臣九百人为他请奏加“九锡”,朝廷连事情的真相都没搞清楚,就把象征着至高无上礼遇的“九锡之命”赏赐给他。
    此刻天下看着一副外族朝拜的太平盛世,殊不知,那些匈奴外族都是王莽用重金贿赂而来的,“天下太平”的折奏是王莽自己派遣了八位“风俗使者”去各地考察后,回朝廷吹嘘出来的。
    所有人都站在舞台上照着王莽的剧本演戏,以为这真是千年一见的太平盛世,王莽是一个能和孔夫子相提并论的大圣人。
    而在下一年,也就是公元五年,平天帝病死,王莽更是直接立年仅两岁的汉宣帝玄孙刘婴为皇太子,太皇和太后面对群臣的压力,只得让权于他,他变成了“代理天子”,群臣称呼他为摄皇帝。
    这个时候舆论才急转朝下,让各地的刘氏氏族不满,次年多处有小起义,掀起乱世之风。
    然而这些东西都和现在的刘秀没有关系,在路明非的视角里,刘秀又拿起了锄头,出门往田里走了。
    “果然种田的基因是遗传在中国人的骨子里的啊。”路明非感叹道。
    他其实也蛮喜欢种田的,他特爱《鲁滨逊漂流记》,每次看到鲁滨逊从那艘破船里搜刮出了什么,对自己的住所进行了升级,种下农作物收成,他就觉得特别爽。
    烈日当头,刘秀进入了农田,拿起手中的锄头挥舞。
    忽然,视角内的画面急转而变,原本杂草丛生的农田,变成了种满小麦的田野。
    那视角中稚嫩的手,变得风尘仆仆,长了不少茧。
    “哥哥!哥哥!不好啦!官爷来抓你啦!”忽然,女声响起。
    “伯姬,不要慌,慢慢说。”
    一个焦急的女孩进入视野,她急得直跺脚,朝着刘秀挥舞手臂。
    “官兵方才进了家中,说是要擒拿罪人‘刘秀’入狱。”刘伯姬满脸不安,“快跑吧哥哥,他们就在家中询问,我是从茅厕偷偷跑出来的,恐怕他们马上就会过来的。”
    “我又没触犯法条,跑什么跑。”刘秀大手一挥,“你让他们尽管来,若是我入狱了,那这普天之下还有王法么?”
    说着,阳光瞬间消失,变成了阴暗潮湿的牢笼。
    光线黑暗,地上铺着一层干草,连床都没有,石块磊成的墙壁上有一个碗口大的方块窗,一缕阳光透过方块窗照着进来,光束中尘糜浮动。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嘶哑的声音大喊着,“我是冤枉的!你们身为官府,怎么能乱抓人呢!”
    刘秀的双手被拷上镣铐,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小子,你吵什么吵!给老子安静点!”一个粗鲁的声音从后面穿来。
    “我是被误抓进来的!我什么都没干!他们凭什么抓我!”
    “呵,你误抓进来管老子什么事!再吵,老子把你腿打断!”
    “我是清白的,和你们这种罪人怎么能相提并论!“
    “还清白的,小爷还是清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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