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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荒登录洪荒-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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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败黄巾贼,获得经验20,影响力0。5,声望0。5。”

    这是系统提示,可以选择打开也可以选择关掉,古轩选择开启,反正只是在眼角很不显眼,而且有时候系统提示很重要,关掉遗漏关键信息就很亏了。

    这里的经验是提升玩家等级所用,可以提升实力,以及提升指挥军队的上限,以后如果想成为领主也有等级要求,等级太低成不了领主。

    至于影响力与声望现在没什么用,等以后建立势力才有用,声望高,在野外村庄村镇可以招募更多士兵或者可以直接招募高级士兵,同时影响招募英雄之用。

    将所有打晕的黄巾贼全抓一堆扔在村口,村子大门打开,一个看似村长的老头迎了出来向他一拜,说道:

    “我是达特村的村长,感谢强大的勇士。”

    古轩双手抱拳说道:

    “你可以叫我古,是一名雇佣兵,抓强盗也是换赏钱。”

    在西方风格为主的世界,与陌生人说话一定要直来直去不要拐弯抹角,因为习惯不一样,你拐弯抹角人家会以为你这人脑子有问题净说乱七八糟的话。

    接下来,自是村子迎他进去,顺便将俘虏的强盗也搬了进去。

    他在村子呆了半天,离开时身后跟了三个穿着皮甲拿着制式长剑的帝国新兵,以及十几个民兵加三辆骡车,车上堆满了谷物。

    三名帝国新兵是他将十几个黄巾贼打包卖给村子的钱招募的,在村子里他唯一能召募的只有帝国新兵,也不知道是哪个帝国,同时还有两包谷物粮食,这个不要钱,是村子对他救了村子的报酬。

    至于十几个民兵加三辆骡车,则是村子准备运送至附近城镇,两车是交给领主的税,另一车是准备卖掉换钱。

    在游戏中,每一个领主麾下都有数量不一的城镇或者村子,每个月都要交一次税给领主,领主地盘越大,每个月的收入自然越多,等以后古轩如果成为了领主,同样要收自己地盘上的城镇与村庄的税,具体收多少由他来定。

    但在这个世界上,满世界都是流寇强盗,村民每次送粮食去城镇都有可能会被打劫,所以这次他们请古轩护送粮队去最近的镇子,报酬就是这个世界通用货币100第纳尔,相当于可以招募两名帝国新兵。

    这点钱当然不够找专门的雇佣兵让他专门护送,只是刚好他也想去附近城镇,即顺路又顺便赚点钱,一举两得。



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个任务与兵种升级

古轩计划先找到一个城镇,然后以这个城镇为中心到处寻找流寇强盗马贼剿杀,一边刷经验一边积累原始资金,等凑齐一队军队再去剿山寨强盗藏身处,山寨是山贼强盗大本营,数量众多难打,但里面有大量粮食与金钱,还能获得大量影响力与声望,是前期发展最快的方法之一。

    建立城堡需要大量的影响力与声望,小股强盗的影响力太少了,先剿杀大股强盗马贼及其藏身处,积累一定兵力,就可以以雇佣军的身份到处找领主领任务,或者直接找个大领主效忠成为其封臣,到时候又是继续的打打杀杀积累声望与影响力,达到一定地步或许能获得大领主的赏赐领地,到时候直接可以在自己领地上建立城堡,这也不失为一条完成主线任务一的方法。

    反正主线任务一只是要求建立城堡,并没限制什么办法,你要有本事直接用武力抢夺别人的城堡也可以,但那需要大量的兵力。

    古轩降临的地方貌似处于戈壁与沙漠的交界处,到处都是一望无际的沙砾地,不是沙漠但没看到几点绿色,只有偶尔看到的几颗甭脖子树孤零零的立在荒地上。

    这种地方资源极其溃乏,哪怕是种植谷物也只能产在一些有水源的地方,产量还有限,在这里建立领地发展有点悬。

    古轩擦了把额头细密的汗珠,中午灸热的太阳尽情的释放它的伟力,本就燥热的荒地戈壁显得更加燥热,微风吹来便是一股迫人的热浪,失去金刚不坏之身的古轩也没法避免晒出汗来。

    在这种地方,除了少数耐旱动植物以及沙漠本地原住民外,没有任何明愿意踏足这片荒芜的戈壁。

    达特村之所以建立在戈壁之中,并不是他们愿意,而是他们的领主将他们迁来,运送物资的队伍中有个叫勒的年轻小伙子,是达特村头人的儿子,他说这片戈壁的领主原来是帝国的一位大贵族,在一次斗争中失败被逐至这片荒芜地带,花了上百年才在戈壁中建立了一个荒漠城市,以及数个城镇,数十个村子,成为这片荒漠唯一的人类领主。

    那位人类领主叫泰安德,是一位伯爵,手下有两位封臣,手下拥有上千的军队,一百多名骑兵。

    勒非常羡慕古轩拥有的武勇,称他如果投入领主麾下,必定能出人头地成为一名骑士。

    古轩笑了笑,在勒这样的普通人眼中,骑士老爷就已经是非常尊贵的大人物了,但实际上骑士只是贵族体系的基础入门,勉强沾得上贵族的边,前提,这位骑士拥有自己的封地。

    勒还说,在这片荒漠有许多邪恶的异族与强盗马贼,那些可恶的异族每次出现都是成群结队,他们会将所有人杀光,所有食物抢光,村庄烧毁,只有领主才会保护他们。

    异族!

    古轩将这个记在心中,显然这个世界并不单纯。

    勒知道的不是很多,但比古轩知道的多,他有意从年轻人口中套话了解这片区域的情况。

    就在这时,一直走在前面的两个民兵中的一个突然伸手大喊:

    “敌袭!”

    车队顿时停下,所有民兵哗哗抽出自己的武器围在车队旁,古轩招募的三个帝国新兵赶紧向他靠近,勒也火烧屁股一样退至车队旁。

    “哒,哒,哒。。。。。”

    古轩侧耳倾听,一阵密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很快近到眼前,看到二十多名骑着马穿着灰色防沙斗篷的大汉从远处奔来,在干燥的碎石地上溅起大片的灰尘。

    这二十多骑马匪个个看起来精壮无比,一手提着一杆长枪,有几个马边挂着一个皮套筒,里面有几根短标枪,满脸狰狞横肉狞笑着分散开向他们围了过来。

    领头的是一个灰斗篷下露出精良锁子甲的大汉,脸上有一道斜斜的长疤痕,从额头直到下巴,看起来凶悍无比,他将手中长枪向惊恐挤成一团的车队一指,哈哈大笑道:

    “车队留下,人可以滚了。”

    “天呐,是豺狼辛迪加,完蛋了。”

    年轻人勒一脸的沮丧,其他民兵也是战意尽失,不止是马匪的名号,还有。。。。。十几个民兵面对二十多个马匪,本身就是被碾压的份,整支车队就古轩脸色正常,连被招募出来的三名新兵都是一脸的恐惧。

    古轩脸色正常是因为自己实力够强心有底气,而且。。。。

    “提示:英雄的道路注定是充满艰辛的,每一位英雄在成长之前都会面临各种危险,任务击溃马匪辛迪加!”

    “奖励:经验500,声望5,影响力5,第纳尔1000。”

    “哟荷!竟然有任务了?”

    古轩非常的意外,之前第一次战斗都没有他想象中的初战任务,他还以为没有任务,原来是有的,只是可能之前的战斗太上不得台面没法触发。

    即然触发了任务,那这群马匪的下场就不用说了,必须得完成啊,他现在什么都缺。

    想到这里,他反手握长枪一步一步走向这帮马匪,立即引起他们的警觉,那个叫辛迪加的首领扫过他眉头一皱,长枪一指他说道:

    “今天辛迪加心情好放你们离开,但你们要反抗,辛迪加也不介意再收几个人头。”

    缩成一团的村子民兵见此赶紧喊道:

    “古,你回来吧,他们都是骑兵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

    古轩能听出是民兵首领的声音,显然他们已经决定破财消灾放弃这三车粮食。

    但他不乐意啊,好不容易来了个任务怎么可能放弃。

    手中长枪一举大声说道:

    “战士的承诺高于一切,我说过要护送你们去到黄沙镇。”

    “哟,还有这种喜欢讲骑士精神的勇士!”

    辛迪加颇为意外回头向手下们哈哈大笑:

    “兄弟们,碰到这位有骑士精神的战士,咱们该怎么做?”

    “送他去见沙漠之神!”

    所有马匪异口同声大叫,辛迪加满意的回头,身体前倾俯视着古轩说道:

    “看在你的勇气的份上,我会给你一个体面的方式死亡!”

    说到这他脸色一肃,手中长枪向古轩一指,沉声说道:

    “我辛迪加,向你发起决斗,你是否接受?”

    嗯!

    古轩一脸古怪,这位马匪竟然还爱这一口,这么正式的挑战,他当然乐意接受,正好试试自己现在的体魄在被世界规则压制后还剩多少。

    “我接受你的挑战!”

    他正儿八紧的举枪回了一礼,抬头时眼中的锐利锋芒如箭一闪而逝,辛迪加下意识眯了一下眼,心中一凛,顺手抓起绑在马上的标枪壶中抽出一支短枪猛的掷出。

    而古轩像是反应不及一般没有闪开,辛迪加心中一喜,一拉缰绳双腿拍打马腹,坐骑会意迈动步伐开始加速发起冲锋。

    “噗!”

    短标枪直接命中古轩胸口直接弹了出来,又被他迅速抓住,打开洞穿的皮甲看了一下胸口,有一点小小的白印,没破皮,但古轩并没有太乐观,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如果威力还大一截,就有可能破防,由此可以估算,自己现在的实力能挡一般的刀剑,但无法抵挡强弩,冲锋的骑兵,攻城重武器更不用说,那是肯定没法挡。

    “这压制。。。。有点夸张了!”

    他一步跨出横移两米避开辛迪加的冲锋,刚才还想试一试骑兵的冲击力,现在看来算了吧,要是被一枪穿胸就尴尬了。

    一枪肯定不会死,毕竟压制再大肉身强度还在,但受伤不可避免,他可没兴趣尝尝受伤的滋味。

    辛迪加是纵横这片区域的大马匪头子,手下有二十几名马匪,在骑兵为王的这个时代,凭借这支骑兵来去自如,只要不去冲击城堡城镇,没人能拦得住他,也一直以来没有对手。

    直到今天,这一次他栽了,栽的很惨,他竟然没有想到有人竟然能凭借自身之力硬生生将冲锋的骑兵挡下。

    古轩在他调转马头第二次冲锋的时候,避开刺来的骑枪后没有避开,而是直接合身撞了上去。

    他被马身撞的连退两三步,但冲锋的战马直接被撞的倒飞,重重的摔在地上。

    再然后,他一个箭步冲上前一枪捅穿辛迪加的喉咙,一股鲜红的血箭飙出,周围观战的马匪才反应过来,其中一个强壮如熊的大汉举枪大喊:

    “兄弟们,杀了他为首领报仇!”

    古轩夺下辛迪加手上长枪,这把比他手上那杆质量要好得多,反手一枪捅穿冲锋而来的一骑马脖子,强大的冲击力令长枪微弯但没有断,生生顶着他后滑出一条近半米长的脚形沟槽,战马才力尽倒地。

    至于马上马贼,则是在他一枪顶住战马时随作用力而冲了出来摔在他身后,起身一枪只刺穿皮甲却没伤到他,被他反身一脚踢出十多米远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长枪一甩砰的一声闷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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