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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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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大车用人推的时候,一辆大车装着五六百公斤东西,现在有了马,再装七八百公斤也压不坏车辆。
总共十九匹死马,拥有的马肉加起来也就八九千斤,倒也不算费事。
众家丁兵抵达松树林以后,开始处理马肉。
这次全旭带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个人出来,携带了五口不锈钢桶,充当做锅的大锅,这种不锈钢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来非常方便,挖着炉灶,就可以烧火做饭。
大块的马肉直接剁成拳头大小的肉块,洗干净之后,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后整包整包的火锅底料倒进不锈钢铁桶里,把马肉倒进去,大火猛炖。
不多时,五口不锈钢桶里就冒出诱人的香辣气息。
五口不锈钢桶其实远远无法炖下十九匹马的马肉,更多的家丁兵们则是拿着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着马肉块,放在火上烧烤着。
很快就肉块就发出诱人的香味。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锅饭,马车上装着全旭的炉子,不过,马肉其实小锅炖肉不香。
全旭也跟着众家丁兵们一起烧着马肉,当然,孜然和调味品是三娘的专属,众家丁兵只有细盐和辣椒面儿。
随着一个时辰过后,马肉炖得松软可口。
众家丁兵们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丝毫没有任何不适应。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马的马肉,剩下的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马肉干,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了。
缴获的骏马,让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们每天既使强行军,也不过百八十里地,现在有了二十二匹马,加上全旭马车上的两匹,共计二十四匹骏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计划半个月才能抵达,然而,随着这些骏马的缴获,他直到五月初七这天,就抵达了登州境内,全程用了九天时间。
看着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们赶到登州城,有热水、热饭,大鱼大肉,随便吃,管够!”
众家丁兵非常开心。
这一路上,众家丁兵确实是没少吃马肉,然而问题是任何东西吃多了,就感觉不到美味了。
刚刚开始第一顿吃马肉的时候,他们五十个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马,平均每个人吃了将近五六斤马肉。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只吃下了半匹马的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条马腿肉,每个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来,这些马肉依旧还剩下大半,不过他们拿着马肉,在跟上跟百姓们换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过一个面积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边上围着两三百号人,众人拿着木棍、榔头、扁担,喊打喊杀,乱成一团。
全旭以为这是附近的村落因为水源的问题发生械斗,这种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几十年前,都非常常见。
走的距离更近一些,全旭这才发现,众人包围中,用猪笼子装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乱,嘴里被塞着破布。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黑壮黑壮的,拿着一把柴刀,与众人对峙着。
少年的身手相当敏捷,十几个百姓硬是没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连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样的人,气得胡子乱抖,指挥更多的人包围少年。
由于是山东方言,全旭反而听不太懂。
通过三娘向全旭解释,全旭这才了解到。
原本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间肚子大了起来,众人以为女人不守妇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这个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儿子不干了,他拿着刀与众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们走吧,这样的臭女人活该被沉塘!”
全旭对这名女人并不关心,只是看着那名少年身后不错,显然是练过的,他身边缺少一个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琅琊榜》里梅长苏的贴身侍卫飞流一样,他以后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想到这里,全旭决定管这个闲事了,他朝着徐彪摆摆手,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起来。
全旭让三娘给徐彪一把银币,徐彪拿银币,朝着那名族老走去。
全旭没有让家丁兵动手,直接劫人。
这些百姓只是观念问题,本性淳朴,那名少年被几名百姓按在地上,动弹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们倒也没有伤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样。
起初,族老听着徐彪的话,显得非常愤怒,可是当徐彪将银币亮出来的时候,众人反而沉默了。
什么叫不守妇道,为了钱卖儿卖女的多了,典妻这种毁三观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没有,反而非常常见。
所谓的典妻,就是把妻子当物品一样典当,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不过,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
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长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对承典的人说来,对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会提出条件的,比如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许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
在《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当徐彪亮出一大把银币的时候,那名族老以及周围的百姓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徐彪将一枚银币递给族老:“这是一两重的银饼,你可以验验。”
全旭铸造的银子,成色比一般银锭更鲜亮,那名族老接过银币上下打量起来,用牙齿一咬,就出现一个牙印。
徐彪接着道:“一大一小,两个人我们东家都要了!”
说着,徐彪将手中的银币一二三的数了起来:“十五枚,就是十五两银子,能买一大一小两头牛,这价格买个黄花闺女都绰绰有余,做人哪,不要太贪心!”
众人不约而同的望着全旭的方向,全旭此时带着一辆带着车厢的奢华马车,十三辆平板马车,二十多匹马,四五十名壮强的家丁,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
那名族老伸手抓向钱。
徐彪急忙一闪:“还有契约,不许赖账!”
又用了,好在保长识得几个字,拟写了一份文书,一式两份,签字按手印,这才完成交易。
众百姓与族老拿着银币走了,留下了猪笼里的女人和那名少年,没有其他人按着他,他急忙起身,捡起柴刀,疯狂的砍着猪笼。
徐彪望着少年:“小子,你别想着跑,我们东家可是花了十五两把你和你娘买下来了,你们两比牛都贵!”
少年一言不发,从猪笼里把他娘扶起来。
“多谢老爷活命之恩!”
全旭看着妇女脸色苍白,明显不是吓的苍白,而是一种病态的苍白,她的腹中隆起,却瘦得不像样子。
难道说,这是大肚子病,而不是怀孕。
第一一九章会叫的狗不咬人(三更)
第一一九章会叫的狗不咬人
大肚子病,其实也是吸血虫病。
全旭有个同学经常在自己面前卖弄自己的专业,他多少记住一些,不过并不确定。
花了十五两银子买的这个少年名叫沈良材,女人则是沈良材的母亲叫沈周氏。
全旭等人继续上路,反正无论是家丁兵,还是全旭都是坐车,现在多了两个人,幸好经过沿途的消耗,大车上的物资也空了不少,沈良材与沈周氏坐在马车,朝着登州城走去。
登州城是山东的大城,也是一个军事重镇,一半百姓,一半军队的军队家属的这种城市。
全旭这样的外乡人过来,每个人居然收了四十文钱的人头税。
四十文钱,对于全旭来说,自然是小钱。
徐彪临时客串管家的角色,他在城里给全旭挑选了一家面积不小,还算干净的客栈——刘记客栈。
全旭直接包了一个院子,带着马厩,环境还算不错,不过被褥什么的,有些潮湿,这让全旭有些不适应。
沈周氏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充当烧火做饭、洗洗涮涮的工作,而沈良材则被全旭扔在家丁兵中队伍中,跟着一起吃饭。
全旭泡了一个热水澡,神清气爽,这才向徐彪说出来意:“你去码头看看,给我买艘船,我要的船要新,结实,而且要大,至少要两千料以上!”
中国古代没有出现吨计量单位前,船只的运载是以料为单位来计算大小的。料的前期意思并不是只船承载单位,而是造船所用木料的数量。一料大约相当三百多斤的浮力,两千料,就是相当于三百多吨的样子。
徐彪点点头道:“是!”
正所谓领导动动嘴,下属跑断腿。
尽管一路赶来,众家丁兵都非常辛苦,可是徐彪依旧安排好小院里的防卫,这才出去办事。
全旭又吩咐沈周氏:“沈周氏!”
“奴在!”
“这几天你负责去采买食材,至于饭菜,每顿要有肉食,多买些鱼、鸡蛋还有下水,每顿肉食要以咱们五十四个人的量买。”
沈周氏喃喃道:“这怎么能行,怎么能一点规矩都没有!”
在沈周氏想来,徐彪是一个哨长,姓文的是副哨长,哨长好像总旗一样,都是七品官。
当然,明朝的武官虽然不值钱,但是你要看跟谁比。
跟文官、士绅相比,武官之中,别说七品总旗,就算是五品千品官,也照样被一个七品知兵骂得头都抬不起来,更别说什么六品百户或七品总旗,从七品小旗了。
可问题是,在平民百姓眼中,官就是官,身穿官报的人就比他们大,就可以对他们作威作福。
徐彪和文副哨长自然可以吃肉,全旭这个东家也可以吃肉,三娘这个小妾,跟着全旭吃肉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连他们在内,所有人都吃肉,这就太奢侈了。
全旭没有理会沈周氏的想法,淡淡的道:“该买就买吧,向三娘报账就行!”
全旭出来的时候,所携带的银子并不算太多,只有不到八千多枚银币,用来买一艘船应该是足够的。
“是,老爷!”
“对了,你和沈良材,再买几匹做,做两件新衣服!”
全旭望着沈良材身上的衣服,已经破得不成样子:“算我赏你们的,我们家里,没有一个人穿破衣服!”
沈周氏这才想起,徐彪等人穿得衣服虽然奇怪,她在洗衣服的时候,发现都是厚实的棉布,非常结实,而且好看。
沈良材自从长这么大还没有穿过新衣服,他兴奋的道:“谢全爷!”
“嗯!”
全旭摆摆手道:“对了,通知所有人,不准喝生水,所以的水,必须烧开了喝!”
“是!”
沈周氏和众家丁兵们,站岗的站岗,喂马的喂马,全旭则拥抱着三娘,进入睡梦中。
农历五月已经算是盛夏,夜短天长,全旭一觉睡到自然醒,天色已经大亮,在三娘的服侍下,全旭更衣,洗漱。
就在全旭吃早饭的时候,徐彪带着一名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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