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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大明辽东-第3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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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不乏被迫而落草为寇,甚至被威胁裹挟着,但也有许多是真的恶匪大盗。

    洪承畴虽然不喜欢用他的那一套,但与他配合得很好,总是能“善解人意”地加以区分,然后把那些恶匪大盗骗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杀了埋了,充当养分。

    那些并无大过的,则全都留在身边修复渠道,开垦田地,种地收粮。

    ——身为陕西的督粮参政,他手头很却种粮的劳动力。

    他不给薪水,但是管饭。对于苦求温暖而不得的百姓而言,这就足够了。

    杨鹤对于洪承畴的阳奉阴违是很恼怒的,但是没有办法,洪承畴的手上有兵也有粮,也成为他的头号干将,并且身为陕西的督粮参政,也确实有权利这么做。

    “诱杀匪徒的手段可以有很多,比如他们不好好种地,总是偷奸耍滑,还试图蛊惑乡民聚众造反。”见以西安府为核心的关中,正因自己和洪承畴,还有另一个参政张耀的治理而欣欣向荣,杨鹤也开始思考自己的政见是否一定正确。

    “这两个年轻人都是务实派,而老夫……似乎有些想当然了。”看着张耀和洪承畴没事的时候就总爱往田间地头跑,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杨鹤还是挺欣慰的。

    不知不觉中,他还于潜意识当中开始将这些务实官员的言行举止,与身后那个庞大院派所培养出来的儒生进行了对比。

    最终,这个东林体系中难得的务实官员得出一个结论——东林,多夸夸其谈,眼高手低之辈。

    “那该如何引导改善呢?”杨鹤冥思苦想,却百思不得其解,一筹莫展。

    对于他的新调令已经下来了,他即将回到京师做他的大学士,并且极有可能会入阁,以迅速填补阉派倒台之后留下来的权利真空。

    那么由谁来接替他的位置呢?暂时还没有明确。但是杨鹤以为最有可能的还是在洪承畴与张耀这两个利落的官员当中,选择其中之一。

    这两人各有各的长处,照耀为人更加的中正平和,一方知府哪怕是布政使司,他都有这个能力去胜任,巡抚则大局观略显不足。

    至于洪承畴……

    “那就是只狡猾的黑脸小狐狸。”杨鹤曾不止一次地这样评价于他。

    但是杨鹤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家伙从未在政见之上明确反对,却总是能以一种合理的方式违背他的政令,再加上已在此地为官数年,深悉这片土地上的风土人情,就连哪个山头有几个强盗窝都一清二楚,实在是陕西巡抚的最佳人选。

    杨鹤还想起了亲自前往韩城安抚土匪的那一次,为表诚意只带了几个人,那群不知好歹的狗东西见他似乎是比较好欺负,居然狮子大开口。

    杨鹤不答应,他们就哗变,反将他堵在了那座小县城里。

    洪承畴听说后,带着底下开荒种地的一群彪悍农民,操起家伙就成了凶悍的官兵,在他一匹马一口大砍刀的率领之下,杀退土匪,斩首三百,名震陕西。

    至此以后,杨鹤便默认了洪承畴在这片黄土高坡上的所有行为。

    离任之际,在朝廷新整出来的推荐人空白处,杨鹤赫然填上了洪承畴的名字。

    同时,杨鹤心中对于信王离开西安府之前的那句“手中有兵说话硬气,库中有粮心中不慌”,有了极为深刻的认知,只因为有了切身的体会。

    许多人对于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唯有经历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程,才能明白“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真意。

    农民,百姓,始终都是时空之下最为底层的存在。

    说好听点是基石,其实又有多少王侯将相,没有将之当作了垫脚石呢?

    别的不说,将门地位已越来越牢固的辽东关宁军都司吴三桂,就是其中之一。

    孙传庭被起复了,并且一上来就是担当大任——延绥巡抚。

    中有程强程能等县官现管,上有这个“白面书生”的加盟,贺虎臣应对起延绥地区的土匪强盗来,简直手到擒来,并且还不是管杀不管埋的那种。

    他主管清剿,而孙传庭则主管安抚。他的安抚不像杨鹤那样好言好语,而是一种作风极其凌厉的安抚。土匪强盗们遇上他,简直比遇上洪承畴还要害怕。

    白水县作为关中与陕北的门户,在卢象观的努力之下井井有条,商贾们南来北往,将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好的现象带至陕西南北,令之产生了标杆的效应。

    绥德毕竟小了点,于是张之极在这里留下了一个办公用的据点,就把坐镇的地点放在了延安府,为了信守对绥德百姓做出过的承诺,隔三差五就跑一趟。

    事实上他他也没有固定坐镇的点,半年多来几乎跑遍了陕北诸县好几个来回,尤其重视偏远的府谷地区,因为那是流民最多,也是土匪横行的一片地带。

    许多官员都不敢去,但是全副武装的大明勋贵第一少年,却是浑然不怕的。

    没有不开眼的强盗土匪敢去招惹他,因为这家伙及其麾下不但近战能力超强,更是有着许多的中远程攻击武器——强弩,鸟铳。

    当重真得知了张之极的禀报之后,为他的不墨守成规和实地勘测点了一个小小的赞。同时对他的先斩后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批评,惩罚他加大对西北的投入。

    他根本就无需过多的吩咐,因为张维贤对于长子的支持,必定是不遗余力的。

    重真其实知晓,张之极这家伙之所以将办公地点放到延安府去,完全是为了能与孙传庭套近乎,并且还是他自己的主意,并非张维贤这头老狐狸授意的。

 第420章 孙传庭对勋贵张之极的教诲

    那头老狐狸十分狡猾,还做不出如此痕迹明显的事情来。

    张之极很热情,只可惜孙传庭这个白面书生绝不是停留于一地指手画脚的人,虽然不见得是心学传人,却是“知行合一”这一心学理念的最忠实贯彻者。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面对张之极可掬的笑容,对于所谓的勋贵从来就没有好感的孙传庭,板着一张白净的脸教训道。

    张之极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大笑着接受了这份教诲。

    他始终记得重真说过的一番话——表面上对你好的人,并不一定真心要你好。而看上去对你凶巴巴的人,实则对于你的期待与关心,远超常人。

    这就是“爱之深,责之切”的道理。

    张之极同时也对重真于无声处布局的能力,叹为观止。

    偌大陕北,延绥重镇,兵家必争之地,又岂是勋贵阶层所能染指的?

    一个手段凌厉的白面书生,就可将所有伸向这里的触手,尽数斩断。

    若还是心有不甘者,那么很抱歉,就只有被连根拔起了。

    还未过年,重真便开始宰杀年猪了。

    有几个得到了大勋贵授意的小豪族,因此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勋贵阶层试探出了国朝的底线,无法取得政果,就只好老老实实地赚钱了。

    这份利润并不低,延安府完全可以当做大明时期西北的一处战略要地,又有张之极这个英国公世子坐镇,于公于私,他都必须担任起沟通东西物资的重任来。

    有钱赚,哪个商贾,哪个勋贵,不会趋之若鹜呢?于是阳光之下,皆大欢喜。

    张之极因为充实的工作而成天喜滋滋的,自从认识了重真并向他暗中投诚之后,这个勋贵中的第一少爷逐渐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他觉得自己成长了,回想起年少时的不懂事,张之极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有时候真想对那个时候的自己竖一竖中指,毕竟少年时代,也就是在昨日。

    书到用时方恨少,张之极很痛恨年少时那个斗鸟遛狗的自己。

    他很忙,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却反而变得爱读书了,每天都要抽出至少半个时辰的时间,用以看书,早晚的锻炼更是从来不曾落下。

    生活规律了,三餐调匀了,大少爷时白天昏沉夜晚精神的气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就连身材都便好了,年少时的小肚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八块腹肌。

    每天临睡前将脚搁在床沿,把手撑在地上,做完百十个俯卧撑,站起身看着镜中黑了瘦了但也精神了壮实了的自己,张之极断然就连他老爹都会觉得满意。

    贫困至极的陕北,不说焕发出新的生机,至少还勉强可以活下去。

    尽管这所谓的活法苟且至极,但至少还活得下去,这就是善良的华夏百姓对于生存的最基本要求。

    长城以内安定了,孙传庭与贺虎臣便将目光放在了长城以外。对于河套地区的渗透乃至收复,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之中。

    延绥巡抚,这是重真曾经许诺给洪承畴的职位,但是他一点儿意见都没有,只因为上任的乃是有着“白面书生”之称的孙传庭。

    并且重真为了安抚这个“黑脸书生”躁动的内心,还特意去了一封信以示安慰,心中除了过问他有没有将手头上的事情做好之外,另有一言——另有安排。

    不知为何,洪承畴很是信得过那个皮肤被太阳晒得略黑的国字脸少年。

    他与老孙俩人一陕北一关中,就像黑白无常那样,镇守着崇尚武力,并且因为生存的维坚而更加民风彪悍的老秦之地。

    权利最大的好处就是许多事情都无需自己亲自去办,甚至于无需吩咐,就有底下的专人很体贴地准备好。

    大明的紫禁皇城里汇聚了全天下最好的货物,水果虽然很难贮藏,但是为了供奉,底下的人有的是办法动用各种劳动力,将之尽可能新鲜地运动到京师。

    西瓜作为夏季最为解暑的水果,是个人都爱吃,大热的天启里赤着膊,切半个西瓜用一把调羹挖着吃,每吃一口将把籽“噗噗”地往外吐,别提有多惬意。

    天启本来就酷爱吃西瓜,又不学好,自从重真随意提了一嘴之后,觉得以前的西瓜都白吃了。

    于是,他每天都要拉着重真躲到坤宁宫最安静的小院里,把所有的侍卫宫女太监全都屏退,就连张皇后都不准进入,唯独留着二狗或者虎熊守门。

    然后,便与重真一同躲在屋檐下,坐在石板上。

    褪下上衣打个结绑在腰上,如此大动干戈,只为享受这份无忧无虑。

    尤其是傍晚,任晚风轻轻吹过天边的落霞,天启都会眯起眼睛笑得像个孩子。

    重真其实早就把这个秘密告诉张皇后了,张皇后虽然觉得堂堂皇帝褪去上衣吃西瓜不成体统,然而她真的很贤惠。

    一切,只要丈夫开心就好。因此也就从不过问,更从不过问。

    除了西瓜,花生的吃法也很有趣,刘太后的宁寿宫里就种着不少,朝阳小院和坤宁宫里也有,普通百姓把花生当菜甚至是当主食,嫩花生从来都是带壳嚼的。

    可这兄弟俩居然当零嘴,吃完果肉还把壳随手扔地里,美其名曰施肥,简直过分。

    还有玉米……普通百姓尤其是贫瘠之地的百姓,或者交了租之后就没有了口粮的佃户,把玉米当作救命的口粮,就连玉米棒子都要掰碎了咀嚼,玉米杆子都要砍下来吮吸其中的甜味。

    可这兄弟俩,居然还是将之当作零嘴,还总是不啃干净。幸好有二狗、小白、大熊,巴巴地看着兄弟俩吃完,就叼着玉米棒子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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