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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启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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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而在个人情形中也是可行的。但要应用到国家与国际事务上去,那是一定行不通的。人常为政治宣传所习用的术语如“国”、“邦”、“国际”等所炫惑,心理迷蒙,盲目受骗。国家是什么?还不是一大群个人的集团?国与邦并不能有行动,有行动的就是个人。个人所想所做的,就是邦国所想所做的,能适用于个人的,就能适用于邦国。个人规模的仇恨,可以用爱与慈惠来化解,国家以及国际规模的仇恨化解,一定也同样地可以实现。就在个人方面,要用慈惠来对付仇恨,也须有极大的勇气以及对道义力量的信念、胆识与坚心。以国际事务而言,所需要的这一切自然更多。假如“不切实际”一语的意义是“不容易”,那倒是对的。这事决不容易,可是仍应勉力一试。你可以说这种尝试是冒险的,但决不会比尝试一场原子战争所冒的险更大。

今日想起来,在过去曾有一位历史上著名的伟大统治者,他有勇气、有信心、有远见,敢于实施这倡导非暴、和平与友爱的教诲,将它们应用于治理一个广袤帝国的内外事务上,实在令人不胜忭慰之至。这位西元前三世纪顷的伟大佛教帝王阿输迦,曾被称为“天人所敬爱者”。

起先他完全步他父亲宾头沙罗王以及祖父旃陀菊多王的后尘,想要完成征服整个印度半岛的伟业。他侵入并征服了迦陵迦国,予以兼并。在这次战役中,杀伤掳获惨遭酷刑的人多达数十万众。但是他后来成了佛教徒,就完全改变作风,被佛的教诫所感化,前后判若两人。在他刻在岩石上的一道有名诰文(现在叫做第十三号诰文,原文至今尚在)中,他提到征伐迦陵迦之战。这位大帝公开表示忏悔,并说想到那次大屠杀,他感到极度的悲痛。他公开宣称,他将永远不再为任何征战而拔剑,而“愿一切众生废除暴力,克己自制,实践沈静温和之教。”这当然是“天人所敬爱者”(也就是阿输迦王)最大的胜利──以德服人的胜利。他不但自己摒弃战争,而且表示他要“我的子子孙孙也不可认为新的征服是值得发动的……他们只许以德服人。”

这是人类历史上惟一的例子。一位胜利的征服者,在他声威显赫、日丽中天的时候尽有余力继续扩充他的强域,却放弃了战争与暴力,转向和平与非暴。
这是给今日世界的一项教训。一个帝国的统治者,公开的背弃战争与暴力,而遵奉和平与非暴的福音。并没有任何历史上的事迹足以证明有任何邻国的国王,因为阿育王修德而乘机以军力来攻击他,或是在他在世之日,他的帝国内部有任何叛逆的情事发生。反之,当时全境都充满和平,甚至他强域之外的国家,似乎也都接受了他仁慈的领导。

高唱以列强的均势或以核子吓阻的威胁来维护和平的人,实在是愚蠢之极。军备的力量,只能产生恐怖,不能产生和平。靠恐怖是不可能有真正而永久的和平的。随恐怖而来的,只有憎恨,不善欲与敌忾。这些心理也许一时可以压抑得住,但随时都可以爆发而成为暴动。只有在友爱、亲善、无怖、无疑、安全无险的气氛中,真正的和平方能抬头。

佛教的目的在创造一个社会。这社会摒斥毁灭性的权力之争,远离胜负之见而为和平与安宁所盘踞。在这里,迫害无辜必受严谴;能够克己自律的人比以军事及经济力量征服成百万众的人更受尊敬;仇恨被仁慈所征服,恶被善所征服;人心清净,不为仇恨、嫉妒、不善、贪欲所感染;慈悲是一切行为的原动力;一切众生,包括最微小的生命在内,都受到公平、体谅与慈爱的待遇。这社会里的生活平安而和谐,物质供应亦能令人满足。它最崇高最圣洁的目标是亲证最终的真理──涅槃。


注 释:
一: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卅、卅一两页。
二: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四九零页以次各页。
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一集第二三四页。
四: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觉音疏第一集第二九零页“佛教僧侣,亦即僧伽之一员,应不得拥有私产,但准予持有公产。”
五: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第一集第一零一页。
六: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七八六页以次各页。
七:见同版《长部经》第三集第一一五页。
八: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二三二、二三三两页。
九:见巴利文《本生经》第一集二六零及三九九页、第二集第四零零页,第三集第二七四及三二零页,第五集第一一九及三七八页。
十:印度之外交政策亦有五原则,与该国之伟大佛教帝王阿输迦在西元前三世纪时所拟以治理其政府的佛教原则,完全相符。这五原则称为Panca
Sila,与佛教梵语之“五戒”二字也完全相同。
十一:见巴利文《法句经》第一章第五节。
十二:见同书第十七章第三节。
十三:见同书第十五章第五节。
十四:见巴利文《法句经》第八章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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