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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制-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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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建立后,由于兵源缺乏,不得不采用调发奴隶、查征隐户、搜捕逃民和使用罪犯等手段增补军户。这样,东晋军户的成份便大异于西晋的军户了。加上当时门阀制度已经形成,封建等级和门第观念对社会已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军户本身所受到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又比一般民户更重,生活极为困苦,实际上已接近于贱民阶层。在这样的情况下,世兵因反对压迫而逃亡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战斗力也越来越弱,士气越来越低。东晋政府只能转而依靠招募来补充军队。如东晋初年,祖逖北伐,因兵力太少(司马睿仅给他1000兵),只能自行招募。北府兵的大多数兵士也是招募而来。到了后期,募兵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招募兵与世兵不同,既非终身为兵,更非世代为兵,待遇也较好。所以,由募兵组成的军队,士气较高,战斗力也较强。

第三节 十六国兵制

西晋末年,在反晋民族大起义中,各内迁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民族政权。西晋灭亡后,这些政权的贵族统治集团在北方长期混战,在北魏统一北方前,先后建立的政权近20个,主要有16国,史称十六国①时期。除前凉、西凉、冉魏、北燕等政权外,其他政权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因而它们的兵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1)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领导制度

十六国时期,各少数民族政权多实行异族分治制度,或称为胡汉分治制度,在一国之内,实行两种不同的军政体制,以保证他们对其他被统治民族的军事统治。据《资治通鉴》记载,南凉大将鍮勿仑认为,为了保持他们“雄视沙漠、抗衡中夏”的长处,必须对汉族和本族分开治理。即“处晋民于城郭,劝课农桑,以供资储;帅国人以习战射,邻国弱则乘之,强则避之”(《资治通鉴》卷一一一)。对汉族人民,仍按汉族地主阶级的传统方法进行统治;对少数民族,则按各自的部落传统进行统治。以汉和前赵为例,其最高统治者仿汉制称皇帝,但在皇帝之下,仍按匈奴旧制设大单于一职,主管少数民族。大单于下设单于左、右辅,协助大单于统领军队。由于大单于实际上是最高军事统帅,所以一般由皇帝自兼,也有任命太子或太弟担任此职的。在地方上,对汉族地区,一般仍实行州、郡、县制,设刺史、太守和县令长等主民政,设都督、将军、校尉等专管军事。对少数民族地区,则按照他们的传统习惯,实行部落和政权合一的设置,设城主、镇将、都护、部大人、都大人等进行统治。

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军队,形式上仍沿袭魏晋,分中外军。统领中军的仍称中军将军、中领军,统领外军的仍称都督。中外军的最高统治者有的也称都督中外诸军事。但实际上,由于战争频繁,军队又经常集中使用,中外军的界限已不明显,而且也不是以驻地为区分的标准。当时的情况是,以本族部族兵为主组成的部队,都属于中军。其中最精锐的部分,由皇帝(王)亲自领导和指挥,称禁卫军或禁兵。归附和投降过来的其他民族的军队和驻守外地的军队属于外军。由中央委派到各地的持节都督或城主、镇将、护军等统领,由于他们长期驻扎外地,有机会招兵买马,筑城修堡,发展个人势力,因而往往变成割据势力。

除中外军外,还有州郡兵。州郡兵本属地方武装,由州刺史或郡太守统领,主要任务是维持地方治安,有时也应调出征。

私人武装的强盛是十六国时期的一个重要特点。兴起于东汉王朝末期的豪强地主势力,在西晋末年天下大乱之际,有了迅速发展。到十六国时期,更出现了坞堡林立的局面。凡有势力的地方豪强,无不结堡自卫。每个坞堡主,都有为数不少的部曲、家兵。因政局动乱,各政权无力控制,坞堡遂变成半独立的政治军事实体,直接参与军事行动。如淝水之战后,苻坚力量大为削弱,关中诸壁垒3000余所,皆遣兵负粮帮助苻坚。西晋末年,黄河以南地区,坞堡林立,各不相属。后来祖逖北伐,曾依靠坞堡主共抗石勒,取得不小的胜利。这些坞堡主归附某个政权后,往往被任命为地方长官或军事统领,原有私人部曲仍归其统领,但纳入国家军事系统,变成外军。

(2)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兵役制度

各少数民族政权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这些少数民族,尽管进入中原的时间有先有后,各自的社会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但从社会结构上说,大体上都属于部落组织形式。落为邑落,为各近亲家族,是社会的基层组织。落上为部,是各近亲家族的联盟。每部所统落的数量不等,大者以千计,小者以百计。部的首领称大人、渠帅、酋长等;落的首领称小帅。部落首领,原来由推选产生,后演变为世袭。与此社会结构相一致,在部落内部,实行部落兵制,全族皆兵。凡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生产,战时出征,亦兵亦牧(农),耕(牧)战合一,军械粮秣自备。各少数民族政权的首领,最初均是依靠部落兵起家。建立政权后,部落兵成为国家军事力量的主干,构成中军。从外表上看,这时的中军,与部落兵没有多少差别,但在性质上,已演化成国家的常备军。中军的家属随军,分住于各营,称为营户。屯驻于外地各军镇的外军,其家属也随军,称为镇户。外军虽不完全是本族人充当,但在胡汉分将制下,居于同一军事据点或统属于同一军将的,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民族。营户和镇户,是中外军的主要兵源。他们既是兵,又是民,自己生产粮食,户籍单独编制,不归郡县管理,直接隶属于军将。军将既是他们的军事统帅,又是他们的行政长官。这些营户和镇户兼有少数民族全民皆兵和魏晋世兵制的特点。营户和镇户的成年男子,均是终身为兵,而且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反映了少数民族原有制度与中原地区制度的相互融合。

除少数民族部族兵外,各政权中还有汉族兵,汉族兵中实行世兵制。

各少数民族政权还通过招募、强征和收降扩充军队。

招募的对象主要是民户。民户大部分是汉人,也包括身居内地、文化程度较高的少数民族。

征兵是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实行的,不是常制。大战来临,国家感到兵力不足,往往下令征兵。被征士兵服役时间的长短,依战争需要而定,一般情况是战争一结束,即复员还乡。

收编其他军事力量,特别是中原地区的坞堡力量,也是这一时期扩大兵员的一种方法。

十六国时期汉族建立的几个政权,其兵制大体延续魏晋,不再赘述。

注释:

①十六国:一成(汉)、二赵(前、后)、三秦(前、后、西)、四燕(前、后、南、北)、五凉(前、后、南、北、西)和夏。与此同时,还有冉魏、西燕、代等政权。

第四节 南朝兵制

东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刘裕废晋自立,建立宋,史称刘宋(公元420—479年)。宋的后期,政治腐败,部将萧道成趁机取而代之,建国号齐,史称萧齐或南齐(公元479—502年)。萧衍灭齐建立南梁(公元502—557年)。南梁又被陈霸先取代,陈霸先建国号陈,史称南陈(公元557—589年),最后被隋所灭。宋、齐、梁、陈时期,史称南朝。

(1)刘宋兵制

刘宋兵制承袭东晋制度,但也有不少变化。

刘宋建国之初,刘裕亲掌兵权。在中央任用寒门出身的人为中书舍人,使之参与机要。另外还设领军将军掌内军,护军将军掌外军。内外军是以刘裕原来统率的北府兵为基础组建的,也称台军。内军担任皇帝的宿卫,外军警卫京师并随时准备出征。内外军相当于魏晋的中军。

刘宋在京城以外的各战略要地驻有守军,由都督率领。刘裕鉴于东晋时荆、扬、徐等军事重镇的兵权未能为中央直接掌握,以致朝廷始终为这些重镇的统帅所左右,遂又走西晋的老路,以宗室诸王坐镇荆、扬等州为都督或刺史,不少都督都是十二三岁的皇子。这些皇子不能处理政务,皇帝只好派出亲信人员出任典签。典签有权监督都督、刺史的行为,成为各军镇的实际主帅。等到这些皇子长大后,都督和典签的矛盾开始尖锐起来。因为都督和刺史(出镇诸王)握有重兵,于是先后叛乱。宗室子弟之间为争夺皇位互相残杀。公元453年,宋文帝刘义隆为其长子所杀。从此,宗室内部的战争连年不断,20多年间换了六个皇帝,刘宋的统治被严重削弱,最后终于被萧齐所取代。

刘宋的军队编制,以军为最高建制单位。军的主将称军主,副将称军副,一军大约2000人。军以下是幢,幢的长官是幢主。军的基层单位是队,队的长官是队主和队副,每队大约200人。

刘宋的兵役制度除仍沿用世兵制外,还兼行征兵和募兵,募兵是刘宋最主要的集兵方式。宋王朝的台军就是以募兵为主组建起来的。台军设有专门的募兵机构——台坊,处理经常性的募兵事务。驻外地各镇将也广募义勇,置为部曲,扩大自己的实力。到宋明帝时,连守卫京师的各将军,不论是否有统兵之职,也都各自募兵,兵役制度日趋混乱。

(2)南齐兵制

南齐兵制沿袭刘宋旧制,小有改革,但总的来说比较混乱。

南齐建国之初,鉴于刘宋末年将帅自募部曲,屯聚京师,对新建的南齐政权是个威胁,萧道成于是接受中领军李安民的建议,下令各将帅不得募兵,但中央的募兵仍然照常进行。然而,各外镇都督自开军府,大权在握,根本没有执行这一削弱自己实力的诏令。事实证明,战事一起,各将帅又都自行募兵。募兵不能满足需要,就强行征兵,以致征募并行,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南齐原想接受晋宋王室骨肉相残的教训,解除诸王兵权,但当时仍是世家大族占统治地位,皇室主要依靠掌握强大的军队占据最高地位,一旦兵权旁落到异姓手中,帝位就难保了。所以南齐统治者十分矛盾,尽管知道诸王各掌兵权会导致内乱,但仍不得不以诸王为都督掌兵权。只是通过加强典签制度来加强对都督的控制和监督。所以,南齐的典签权力较刘宋时更大,因此,典签又称为签帅或主帅。但是,这种作法,并没有解决诸王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相反却激起了诸王对签帅和皇帝的怨恨。豫州刺史萧晃一气之下杀掉典签,荆州刺史萧子响则不仅怒杀典签而且起兵造反。

南齐统治者不但对在外诸王、都督不放心,而且对中军主帅也存有戒心。萧道成和刘裕一样,任用寒门出身的中书舍人掌机要,用侍从武官控制部队,使领军将军和护军将军形同虚设。这种作法造成了指挥系统的紊乱,也加深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护军将军崔慧景就是因为兵权旁落而心怀不满,拥立江夏王萧宝玄叛乱的。萧齐政权最后在这种内部混乱中灭亡。

(3)梁、陈兵制

南齐末年,雍州刺史萧衍以其兄萧懿为东昏侯萧宝玄所杀为由,进攻建康,代齐自立,建立南梁,是为梁武帝。

梁的兵制主要是沿用宋、齐旧制,以寒门出身的人典掌机要,以宗室诸王掌握兵权(梁时典签权力已轻),但也有一些变化。

变化之一是实行新的职官制度,扩大官僚编制,广泛安插世族子弟为官为将,以调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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