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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记攻心:相公你就认了吧-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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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永海的这句话让屋内所有人都讶异了一下。

    什么意思?!出了屋之后再抱,那现在十岁的丫头蛋子能做啥?!难道就扶一下林永海就能走路了?!

    别开玩笑了好嘛,先头大夫不是都说腿断了,这辈子医治好的希望都微乎其微嘛?!

    可是就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林永海以林雪音细小的肩膀为支撑勉强的站了起来。

    虽然那身子还有些晃悠,可是众人已经分明的能够看到他可以控制双腿迈开步子,支撑住他的身体。

    从东屋到外屋门口只不过五六步的距离,可是每一步都好似迈在人们的心尖上一样。

    梁氏早在林永海站起来的刹那痛哭流涕。

    林青山的眼圈微红,可以看得出他也是开心的。

    虽然他自大自私爱慕虚荣享受奉承,可是即便他身上有再多缺点,即便他再偏心,可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他也心疼。看着林永海的腿能站起来,他心里也是欢喜的。

    林老大一脸的欣慰,脸上的笑容也是真的。

    林老二的脸色和林老大的淡然平和一比较就显得多彩多了。一会儿红一会儿青的,可是他也还没傻到在这个档口乱说话,也只能隐身晦暗的看着林永海走出屋子。

    “真好,真好,娘的三儿不瘫了,娘的三儿不瘫了。”梁氏只站在那一边抹着汹涌不断的眼泪一边呢喃着。

    “恩,娘,我的腿恢复的很好,容神医说我的腿再有俩月就能行走了,端午我还会回来看您的娘,到时候你的三儿就能顺顺当当的走路了。”看着老母亲的泪眼,林永海虽然是个大男人,可是依旧红了眼眶。他搀扶住老母亲,两母子相拥而泣。

    林青山看着他们,突然觉得眼睛干涩,心里也冒出来一阵苦涩。就好像,就好像他已经成了孤家寡人被排斥在外一样。

    他很讨厌这种感觉。

    “咳咳,行了行了,哭哭啼啼的像什么话,老三你的腿伤好转是好事,回去好好休养一下吧。”

    “恩。”林永海恩了一声再没言语。

    林老二看到老爹分明对三弟有了不满,大着胆子开口。

    “老三,那你这腿伤好了,以后家里的铺子肯定得好生忙活了,那家里这边的地你打算怎么办?这咋也不能荒着吧,不然,”

    “不然怎样?二伯?给你种嘛?”

    林永河笑着刚想说给我种自然是好,就被林雪音给打断了。

    “呵呵,不好意思啊,地嘛,实在不行雇两个人种就是,更何况我还有其他想法呢。”

    虽然心里恼怒,可是林永河还是强压住心头的怒,嘴角边上硬生生的挤出来一丝笑意。

    “啥想法啊,和二伯说说呗。”

    “嘿嘿,不好意思,无可奉告。奎生叔,过来把我爹抱上车,咱们得抓紧走了。天黑之前得赶回家呢。”

    “好嘞,大小姐。”王奎生抱起已经有些强忍痛感的林永海,快步走上车,轻轻的把他放下,又贴心的从车厢里捞出来一瓶子药油递给他什么话也没说。

    老大夫也跟着上了车,放下帘子,就给林永海揉搓起脚背。

    两辆车来时满满当当,回去的是谁也没张罗说给拿些回礼。

    空空的车看的林永海心里难受。

    挑开帘子往外看。

    家,似乎越来越远了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老曹

    回到梁山镇,看家的奎生婶子就赶忙过来报备今天家里发生的事。

    “老爷,大小姐,今天里李老爷派人过来,见你们不在只说如果你们回来了就通知他一声,说是什么人找到了合适的了。”

    “李老爷?哪家的李老爷?”

    林雪音条件反射的问了句,后头却恍然想到,这李老爷定是李秀儿的爹,她还拜托人家帮她寻找能够代她经营店铺的掌柜呢。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奎生叔,麻烦你再把我送到李家去。爹娘,等下,你们做饭就先吃着吧,不用等我了。我估计会回来的晚些。”

    “唉,好吧,奎生啊,你多帮我照看一下音儿,天黑了小心点。”虽然自己的女儿成熟的总让他忘记她的年龄可是当爹的,即便女儿再成熟再懂事他这个当爹的也还是放心不下。

    “好的,老爷,奎生会保护好大小姐的,一定。”虽然相处只不过短短几天,可是从林家人身上感受到的温暖和信任是他这辈子都从来没有过的。所以,他很真心,对此也充满着感恩。

    “哎呀,爹,你就放心啦,这总共不过就那么远,闭着眼睛都能找回来,还能有啥事儿啊,更何况我这次去是大事,是关乎咱们家的大事。”

    “啥大事啊?”林永海看到女儿那兴奋的憋着还煞有介事的脸,不由的笑了。

    “赚钱大计啊,这可是大事啊。李伯父说的人找到了我估计就是帮咱们寻觅的那个掌柜找到了。有了掌柜,店铺稍微装潢一下,就能营业了。我想着在清明之前就把咱们的酱料推出来。到时候估计能小赚一笔。加上春闱,再还有端午。天啊,这上半年简直就是咱们家的赚钱黄金年啊。”

    “你这丫头,还想着赚黄金呢,心真是够大的了。”金氏笑骂着点了点林雪音的鼻头,结果林雪音贱兮兮的往她胸前蹭了蹭。

    “娘,谁说你闺女我就不能赚来黄金了啊,等着,我肯定能赚来一屋子的黄金,到时候让娘在黄金屋里住,床都是金子铺出来的。娘,闺女孝顺不。”

    “你这个丫头,还没见还有凑上来讨夸奖的。”金氏被林雪音弄的又气又乐,也是拿她没有办法。

    “娘你不夸我我才来讨的嘛,好啦,不逗娘了,出发,去看看我们未来的大掌柜。”

    到了李家,门房见到石林雪音来了,通报都不用就直接把她引到了李老爷的书房。

    “老爷,林小姐来了。”

    “吱嘎”门立马打开,李老爷哈哈大笑了一声,“哈哈哈,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还,来,雪音丫头快进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林雪音对着李老爷恭敬行了个礼,“李伯父,这么晚了我还来打扰,是在是过意不去。我听秀儿说您喜欢收集扇子,我这儿刚好有一把,这就巴巴的给您送来了,别嫌弃就是。”

    这扇子是林雪音无意之中瞧见的,当时只是感觉用紫檀木做的扇骨看着很是细腻好看,本来她是打算送给容奕做为给林永海治病的谢礼的,通过他们家的格局她发现这个荣神医是是木头控,他好像很喜欢名贵木头做的任何事物。看到这个紫檀木扇骨做的扇子就想着要送给他。

    结果,容奕没来,她就心安理得的把这份礼物直接送给李老爷了。对快收集扇子的林老爷来说,无疑是这把扇子最好的去处。最关键的是,她手边也没有趁手的礼物啊。

    “呦呵,你这小丫头,还真会来事儿啊。扇子不错,紫檀木的扇骨,嚯,还是苏阁老题了字的扇子呢。这扇子可不是有钱就能碰上的,不行不行,这把扇子太贵重了,我给你寻摸人也不是多大个事儿,而且,我撮合这件事又不是只看在你的面子上帮你。所以啊,这扇子你还是拿回去吧。”

    虽然很舍不得,但是李老爷还是小心翼翼的把那把扇子放在之前的盒子里用里面的绸布包裹好。

    “来来来,小丫头,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曹广义,是我当年在府城读书时候的同窗。当年也经营了一份不小的产业,能力那是非常强的。”

    能力强又怎么会沦落到现在的地步?林雪音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下曹广义,他虽然脊背挺的很直看起来有一身的傲骨,可是他面容上的倦色还有两鬓发白的银丝在和他为同窗的李老爷跟前一对比就显的太过苍老了。

    而且,他身上穿着的衣裳料子虽然是细棉布做的,可是看起来也是洗了又洗,都有些发白了。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曹广义的日子过的是很不如意。

    曹广义状似坦然的接受了林雪音的打量,可是他袖子里面的手却是紧紧的握成了拳头。终于,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徐徐说道,

    “林大小姐,我想你心里肯定充满了疑惑,可是雇主和雇员之间最忌讳的就是猜忌,既然你疑惑,那我就直接了当的告诉你好了。我曾经在朝天府城却是经营了一家不小的药店,虽不是祖业是我白手起家闯下来的,可是在朝天府城却也算的上一号了。可是我的药堂经营的越好越是引得别人眼红,最终保和堂的人在背后使绊子,我的药堂摊上了官司,资金又被人恶意的控制住流通不起来。我就这样败落了。可是保和堂还是不给我活路,慢慢的,我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如果你担心我会给你带来灾祸,趁现在还来得及,您还可以选择不接受我这个灾星。”

    曹广义说的很是顺畅,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已经跳如擂鼓了,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工作,不然家里下个月就要沦落街头了,房东也收了保和堂的钱不断的提高房租费用,一点点的到了他的极限。自己的娘子现在每天靠着给别人浆洗衣服赚些零钱供一家人花销,自己的宝贝儿子已经许久没有吃到肉了。衣裳的补丁也打了又打。

    他必须,必须在保和堂的压迫下找到工作!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断指

    其实,林雪音一直在注意着他。

    注意着他说话的语气,注意着他说话时候的眼神,甚至他都没注意到眼前这个被自己当做最后的希望的少女一直在观察着他。

    看到曹广义最后坚定的眼神,林雪音满意的点了点头。

    她本人对保和堂还真没什么好的观感,如果不是三太爷的话,她也许就认定了保和堂庸医的话,爹的腿是没救了的。可是现在自己的爹却已经能够自己站立,甚至假以时日能够站立。想到自己差点因为保和堂庸医的诊断就错过这些,林雪音的心就冷些。

    更何况,她已然已经和仁和堂绑在了一起,仁和堂和保和堂本来就是势不两立的两个对立。她还真不怕得罪保和堂。

    而现在,她需要的是能够帮助她发展壮大自己的伙伴,很显然,眼前的曹广义就很符合。

    首先他经历过苦难,这样曾经也算叱咤风云的人经历过这些还能够重新站起来,这说明他的心性已经经历过足够的磨砺,坚韧不拔,能屈能伸,这是她需要的合伙人的首要必备的素质。

    再则,这人是李老爷介绍的,李老爷在梁山镇虽说不算顶级人家,可是也算是小富了,可是看起来他却从来没从李老爷这里接受过金钱上的帮助,可以看得到这人的品质和骨子里的傲骨。而且,即便这样的执拗,可是李老爷对他的态度依然亲昵,这说明他们的关系非常之好。

    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于李家人的人品秉性她是十分的放心的,能和李老爷成为好友的曹广义她私心里认为,至少人品不会坏。

    这样的人,绝对具备忠诚这个珍贵的品质。

    最让人心动的是,曹广义以前既然是在朝天府城开药堂的,那么至少他还是稍微懂些药的。她现在虽然不需要,但是日后开发比如料酒之类的东西,如果身边有一个懂药的人的话,那无疑是非常方便的。

    “那个,小丫头啊,老曹的人品和能力我可以拿我的身家来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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