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表妹撩人-第10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太子明歌

    风很大,明歌裹紧了身上的衣物,她眼巴巴看着旁边卖馒头的小贩。很饿很饿。

    那馒头又大又软,看着就比她以前吃过的所有馒头都好吃,好吃的她口水都留下来了。

    她有些想爹娘,但她答应过爹爹,要好好活着,虽然活的不太好,但是她还活着。只是爹爹说去找娘了,让她过上很多年再来,现在她不想等很多年,她想现在就去,可惜她找不到路。

    按着肚子,明歌觉得饿肚子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去去去,哪儿来的子小乞丐。”卖馒头的小贩见一个脏兮兮的小乞儿立在他铺前,忍了半响,驱逐道。

    明歌深深地嗅了一口白馒头松软香甜的味道,迈着小短腿,惨兮兮的离开。

    “给你。”这时候,明歌听见旁边传来一个超级好听的声音,她想,雪娃娃如果会说话,他的声音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她抬起头。

    一个白白胖胖的馒头被塞进了她手中,明歌仰着脖子望去,发现他不仅仅是声音好听,就连人都很好看,比年画上的娃娃都要好看很多,可惜的是,他白了太瘦,不够喜庆。

    “给我的?”明歌呐呐的问。

    “给你。”好看的人说道,此外他还把把荷包取下来,给了她。

    那里面装的是银子,能买很多个馒头,曾经她爹爹就是用这些东西给她买的布娃娃,炒年糕。一想到爹爹,明歌就更想去找爹爹了,可她怎么才知道路?

    好看的人很快就走了,明歌大大地咬了一口馒头,眼睛立刻就眯起来,果然和她想的一样好吃,好吃的不得了,想到好看的人给的银子,她还可以买很多个馒头,明歌就有点开心。

    不过开心只延续了一会儿,因为有人把她的银子和馒头都抢了,不仅如此,她们还打她。

    “什么是你的,看到的就是我们兄弟的。”

    “有本事你就抢回去啊,小乞丐。”

    “看看你那样。”

    他们说的话一点都不好听,明歌抓住了一个人小腿,狠狠地咬了下去,她听见那个人在叫痛,她便咬的更用力。

    那些人欺负她,她就要不要命的回去,她爹爹曾经说过,只有你看着不好欺负的时候,他们才不敢欺负你。

    可寡不敌众,最后他们依旧抢走了自己买馒头的银子,冬天又开始吹风了,她吸了吸鼻子,踉跄着找了一个门口坐着。

    才坐下没有多久,明歌又听见了脚步声,她仰着脖子,朝远处看去。

    “怎么又是你。”李旭笑着道。

    明歌傻乎乎的看着他,鼻青眼肿的。然后她看见那个好看的哥哥蹲了下来,用袖子给自己擦了擦脸。

    他给她的感觉让明歌想起了娘亲,她已近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过娘亲了,好不容易感受到娘亲的味道,明歌眯着眼睛,把脸朝着这个好看的人面前凑了凑,动作温顺的像是一只小奶奶猫。

    “有人欺负你了吗?”李旭看着她的样子,柔声问道。

    见他不给自己擦脸了,明歌失望的收回脖子:“馒头和银子都被抢了。”又一阵风吹来,明歌忍不住又打了个摇晃。

    “你爹娘呢?”他问。

    明歌眨了下眼睛:“他们睡着了。”

    然后那个人沉默了一下,明歌听见他说:“那你愿意跟着我回去吗?”

    明歌只用了一秒钟的时间思考,就点了点头,这个人的身上有娘的味道,还愿意给她买馒头,她愿意跟着他回去。

    “我叫李旭。”他温柔道。

    明歌呆呆的望着他,小声道:“我叫陆明歌。”

    “明歌,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他穿的很厚,他牵着她的手的时候,明歌发现,他的手依旧很凉,和娘的一样,娘以前曾经说过,她会一直陪着她的,他会不会就是娘来了

    明歌有些想叫他娘。

    明歌到了一所很大的宅院,那个人温柔的摸着她的脑袋,又对她说:“明歌,我们洗澡换衣服擦药吃东西好吗?”

    听到吃东西三个字,明歌激动地点点头。

    他把她交给了一个嬷嬷,说让她带他去洗澡,明歌不太愿意,从前,娘在的时候,都是娘照顾自己洗澡的,明歌拽着他的手不放开。

    “大胆。”旁边有一个圆胖胖的男人瞪着眼睛说道。

    “别说他。”李旭蹲下来,柔声道:“明歌是不是想我帮你洗澡啊?”

    明歌闻言,开心的点了点头,她想让这个和娘亲一样的人帮她洗澡。

    “好,我带你去。”

    “少爷。”圆滚滚的男人不赞同道。

    “无妨,我很喜欢她。”

    喜欢

    娘也说喜欢我呢,明歌抿着嘴直笑,果然娘来到她身边陪着她了。

    不过很快,明歌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李旭帮他脱了衣服以后,就立刻走了出去,让李妈妈来帮他洗澡。

    明歌有些不愿意,他都答应帮她洗澡了。

    “我刚刚不知明歌你是个女孩子,很抱歉,我这就让李妈妈来。”他不太好意思说道。

    明歌还在后面叫他,他头也不会的走了出去,然后把李妈妈叫来了。

    李妈妈洗澡的动作很温柔,但是她还是想要他给她洗澡,不过他好像不会同意。

    明歌在这儿住了下来,这儿的人都很好,尤其是被叫做少爷的李旭,她很是喜欢。

    他真的像娘,像娘一样弱不禁风,吹一下就要感冒了,需要很多人照顾。他喝药眼睛都不眨一下,尽管那味道明歌闻着就想跑了。

    这通通很像娘,但三个月后。明歌知道他不是娘,娘不会是个男人,生娃娃的都是女人,男女有别,她和娘没有别,和李旭有别。

    弄清楚这些后,明歌很是失落。

    不过这也无损明歌想要照顾他的心愿,爹爹曾说,娘很弱,她要保护娘,这个像娘的人也很弱,就算他不像娘,她也想保护他,和保护自己。这样一来下次有人敢欺负她,她就能把他们打趴在地上,像爹爹那样厉害。从前都是爹爹保护她,可是既然要很多很多年才能见到爹爹,那这很多很多年只能靠自己了。

    坚定这个信念是在一个春日融融的日子里。

    李旭要去踏青,明歌跟他住了四个多月,知道他爹爹也在很远的地方,他身体不好,到江南来调养。

    那天,太阳和暖和,李旭特意给她买了风筝让她放,明歌知道李旭不能跑太快,于是很努力的迈着小短腿,想给他把风筝放起来。

    好不容易风筝放了起来,明歌转头,然后肉嘟嘟的脸就被气红了。

    有人想打他,幸好侍卫围在他身边,那些人都靠近不了他,明歌松了一口气,迈着小短腿咚咚咚地跑过去,然后明歌利落地抱住某人小腿,咬了起来。

    不过那个人的力气却极大,一下子把她拎了起来,朝着远方扔过去,明歌被喘着粗气的李旭接着了。小心翼翼地挣开眼,然后那个人一个拳头又打了过来,打在了李旭身上。

    虽然只打了一下,就被侍卫给赶跑了,但是李旭脸色忽然就白的像纸一样。

    而就因为这一下,李旭又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不厉害,不仅自己要被打,李旭也是要被打的,四岁的明歌想起几个月前,抢她包子银子的坏蛋,她忽然明白,厉害二字的重要性。

    她一定要厉害,她可以被打,但是李旭不能被打,他是在太弱了,被打一下,就要一直躺着。

    **

    “你这是干什么?”李旭看着明歌小人小样的跟着他的侍卫扎马步,非常正经。

    “我在学武。”明歌咬着小奶牙道。

    明歌今年才四岁,虽然手短脚短,但是扎马步的动作很标准。

    侍卫当着李旭的面夸她:“明歌年龄小,骨骼软,悟性高,是块练武的好材料。”说完这句,侍卫又加了一句:“就是不知道小姑娘家家能不能坚持。”

    “我一定能。”明歌大声道。

    她才不是吃白饭的,而且李旭看着这么弱,以后一定很容易有人欺负他,她一定会学好武功照顾他的。就像爹照顾娘一样。

    李妈妈说,当侍女一样能照顾少爷,但她觉得侍女有些弱,她要成为最厉害的那种人,侍女也容易被欺负的,李妈妈别想她年龄小,就骗她。

    “明歌,这样很辛苦的。”李旭道。

    “我不怕辛苦,我怕被欺负。”明歌一边扎着马步一边说。

    李旭不说话了。

    一坚持持就是一年多,明歌风雨无阻,她如今虽然才六岁,但是仗着身姿灵活,十岁以下的人都不是明歌的对手。

    这一天。

    李旭又把明歌叫了进去。

    “明歌,我要回去了。”

    “回哪儿去?”明歌好奇问道。

    “回京城,我打算给你找一户好人家,你愿意吗?”

    找一户好人家

    明歌蹙着眉头问道:“你想不带着我?”

    李旭深深地看她一眼,然后垂头道:“我家境复杂,你跟着回去,会很辛苦的。”

    这就是要把自己给丢下的意思了,明歌懂他的意思后,脸一红,奶凶奶凶地指责,用的是最近在说书先生口里听过的大俗台词:“我告诉你,没门,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别想把我给扔下。”

    这句话说完,明歌就跑了出去,独留李旭愕然地望着空荡荡的房间。

    明歌这句话怎么那么怪呢。

    不过明歌坚决不离开的心异常坚定。就连李妈妈都发现了。

    李妈妈在书房犹豫半响,走了进去:“少爷,要不你把明歌带回来吧。”

    “可是明歌是个女孩,她想当侍卫,这条路太难,我怕她以后恨我,恨我给她选了一条这么难走的陆。”李旭咳嗽一声后道。

    “可那是明歌的人生,她自己有选择权。”李妈妈顿了一下,又说:“除非少爷是把明歌当成了奴才,觉得自己有权利决定他后半生。”

    奴才

    李旭想,他怎么可能把明歌当成奴才呢,若是奴才,他岂会同她一桌吃饭,叫她描红写字,仁义礼仪。

    他自幼身体不好,母亲早逝,父亲虽然疼爱他,但毕竟是天下之主,等着他做的事情有很多,怕他无聊,父皇也曾给他安排过玩伴,但从来没有一个,能像明歌一样让他感到自在与开怀。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李旭去找了明歌。

    冷月弯勾,繁星点点,春天的夜晚总是少不了鸟啼与雀鸣。

    李旭看着那个在教武场里打拳的小背影,慢慢走了过去,侍卫说的没错,明歌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是极富武功天赋,一套拳,她看一遍,就能记住九成,虽然才六岁,但是一套拳已经打得干脆利落。

    李旭没有说话,等明歌打完了,他才拍了拍手掌,笑道:“明歌真厉害。”

    明歌看了他一眼,随后朝着另外一边走了过去。

    他笑着跟上去:“今天是我不对,我不该不征求你的意见,就让你走的。”

    明歌的步子放缓了一点。

    李旭见状,又道:“明歌,等我告诉我的来历,我让你自己做决定是否离开可好。”

    明歌这下停了下来,一双杏眼直勾勾的望着李旭。

    看到这双坚定的眼睛时候,李旭看了出来,不管他说什么,明歌恐怕都不会离开。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