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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行天下-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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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的好,而且刚才争论的那些人不是说了吗?有一个非常有名的,以探险探宝为目的的武团,在这蓝海南部逗留了十年时间了,都没有找到任何黄金城的线索,可想而知,黄金城存在与否都是两说,说不定只是谣言呢?”

    “不管!”郝启却根本不理会,他哈哈大笑着走到了阳台上,然后大声吼道:“不管!我们的目的地一定是黄金城!哈哈哈哈……”

    “神经病!”

    “你以为几点了?”

    “谁在乱吼……”

    郝启尴尬的缩回头来,但是他的表情依然是兴奋无比,而同样兴奋无比的还有张恒,当然了,他没有郝启这么夸张就是了……

    无论如何,第二天早晨时,四人终于从森之合众国首都出发了,郝启,张恒,苏诗烟都背着大大的包裹,唯有蓝灵儿背了一个小包裹,这些包裹里其实食物很少,水也很少,基本上都是各种药物,其中有大量的清洁饮用水的药物,治疗各种毒性的药物,还有就是防止各种昆虫的药物,除此以外,就是被拆分开来的一套机械组件,这是蓝灵儿购买了许多材料与零件,这才制造出来的一套机械组建,这是可以定位方向的机械组建,不会因为地磁场的变化,以及树木阴影,太阳照射等等原因而失效的东西,也是这次无尽森林之行的最重要道具。

    至于食物和水的问题,这个在森林里可就多了去,以郝启的实力,什么样的猎物无法捕到啊?至于水的话,在森林里也是多到不行,反正有净化水源的药物,所以这也是没问题。

    准备好,检查好,又在这森之合众国玩耍了一个星期,四个人都是精神抖擞,坐上了去到距离森林最近城镇的火车,就这样出发了……

    与此同时,在无尽森林里,一个十九人的队伍正围在一堆篝火处商量,为首的人是一个中年壮硕男子,他拿着地图画了一把叉,然后小心翼翼的收起地图,就对众人说道:“大伙不要那么失望,我们又确认了一个地方不是黄金城的所在地,这样要寻找的目标又少了一个,这是好事啊,我们龙之秘宝武团,一定会找到黄金城的,十年时间算什么,再来十年我们也不会放弃,哈哈哈……”

    “走!让我们去跌倒的地方再来一次!”(。)

第十二章:丛林生活() 
无尽森林中的植被非常茂密,茂密到什么程度呢,众人从冲积平原一进入到丛林里,最多走出了几分钟的路程,就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了,在那里茂密的树木枝叶几乎将天空都完全遮挡住了,只能够看到零星的光点从头顶照射下来,以至于在那下面走着连路都有些看不清楚。

    据蓝灵儿所说,在古籍上记录,这里以前曾经是和蓝海东部区域那样是一片平原,森林是没有这么多的,而且也不可能这么茂密,外界的科技进步到了近代后,对于树木的需求越发的大了,造纸,筷子,家具等等一切都需要树木,而蓝海南部区域最著名的外销物品就是各种优质树木了,而这么多年的砍伐,这么多的需求,并没有让无尽森林有丝毫的减少,很奇怪的地方就在于,冲积平原地段的植物是依照正常速度生长的,但是一旦进入到了无尽森林地段里之后,那里的植物生长速度比外界快了十倍还多,而且是那种反季节性的生长速度。

    蓝灵儿说,在上古门派时代,蓝海南部就遭受到了毁灭性武器的袭击,听说是植物类的毁灭性武器,导致了这个地方的植物大暴动,之后就有了无尽森林的来由,而直到千万年后的现在,这个地方依然还在受到当初那毁灭性武器的影响,森林半点不少,反倒是越来越多。

    郝启,张恒,苏诗烟,蓝灵儿,四人进入到了这森林之中,从进入时的新奇,到三天之后三人的心情都是糟糕透了的,比如泥水沼泽的问题。比如潮湿温度的问题,比如昆虫的问题,比如露营地的问题。等等问题,让三个人的心情都开始变得糟糕起来。嗯,只有三个人,唯有郝启依然是兴致勃勃。

    每天四人都是不停的前进,每两个小时组合一次寻路仪器,然后让郝启来到树冠上进行一次定位,之后则大多时候都是在赶路中,其中蓝灵儿体力最是虚弱,所以中午吃了饭后。下午就由郝启与苏诗烟轮流背她前进,但是即便是如此,几天之后,蓝灵儿的脚上还是打了好几个水泡,而蓝灵儿也是坚强,每次都是偷偷的将水泡扎破,然后抹上药,第二天又开始赶路,直到一次被苏诗烟给发现,那时她的脚已经开始红肿了起来。

    苏诗烟心疼坏了。知道的郝启和张恒也是心疼坏了,当即就决定先在这附近找一处地方休息两天,之后的路途也不要那么赶急。反正他们是出来冒险探险的,又不是接了什么任务,说实话也不需要赶急什么时间,郝启他们有一年的空闲期,而苏诗烟虽然说是半年时间就要回去,但这其实也是说说,郝启他们真遇到了什么困难,以苏诗烟的性格,那必然也是会以命相救的。这毋庸置疑,更何况那怕是半年时间。依照藏宝图的位置来看也是绰绰有余了。

    就如此,接下来的日子四人也不再急赶慢赶。而是每天有规律的前行,这还是苏诗烟和蓝灵儿依照目前的行进速度,森林的环境,以及每个人,特别是蓝灵儿的体力来计划设计的。

    现在已经是进入无尽森林大约十天时间了,无尽森林里的情况也基本为众人所知晓,首先,无尽森林的森林覆盖率与密集度,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这里面的树木都是又高又大,同样的树种,比别的地方至少大了一半左右,通常都是高度在二十米到三十米的树木,有的地方甚至还有上百米的树木成群生长的现象,而且这些树木的树冠枝叶都密集得吓人,造成了在森林地面的漆黑,无论是白天夜晚,森林的地面都是阴森而漆黑的。

    同时,大多数森林的地面都是沼泽地带,大量的落叶与腐烂植物所形成的沼泽堆积在一起,而且是不知道堆积了多少年的沼泽,瘴气,毒物,昆虫等等都在这些地方存在,若是不能够看得仔细了,人踩下去就可能见不到底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干爽的地面,毕竟地面也有高有低,而且植物存在的种类不同,导致了其所在地面的潮湿干燥等问题,而这样的地面也是最适合行走的地面,而整个无尽森林就被干燥的地面,潮湿的地面,沼泽的地面这三种地面给占据着,之前三人进入到无尽森林里后,一开始不懂,就是直线前进,无论是任何地面都毫不畏惧的踏入其中,吃了苦头后,到进入十天后的现在,终于开始懂得,在这无尽森林里几乎是不可能直线前进的,而是跟着大方向,绕着路的前进才行,而其中的要点就是尽可能只待在干燥的地面上,然后偶尔可以进入到潮湿地带,尽可能的不要去触碰沼泽地带,就是这么简单。

    而苏诗烟和蓝灵儿所制定的计划,将两个月的行程增加到了三个月,也就是来回半年时间,计划中设定了每天的行程时间,从每天早上一醒来就开行,到每天早上十一点开始行走,只走干燥地面和潮湿地面,如果要越过沼泽地段,那就让郝启背着张恒,而苏诗烟背着蓝灵儿,他们从树冠越过去。

    其次则是露营地的问题,一开始四人都不懂,虽然查询了许多无尽森林的资料,但是书上得来终是浅,他们一开始虽然是尽可能的寻找干燥地面,而且也如同资料上记录的那样撒了很多驱虫的药物,又彻夜篝火,但是这根本没什么卵用,因为这个无尽森林里有许多毒物根本不怕驱虫药,因为它们根本就不是昆虫好不好,而且因为其毒性,普通的药物根本没用,反倒可以说是被这些药物给聚集过来的。

    所以头几天,四人真是焦头烂额,晚上睡觉时,都变成郝启和苏诗烟轮流睡觉,始终有一个人苏醒着驱赶这些毒物,而直到进入好些天之后,他们才总算找到了在森林里露营的诀窍……树冠露营法!

    是的,就是在这些大树的树冠上露营,或许别的地方的树木和森林不可能这样,但是这无尽森林里的树木简直都仿佛成精了样的巨大,其树冠也是密集无比,只要挑选那种最大最结实的树,其树冠完全可以承载下四个人的重量,而在树冠上露营的优点简直是地面根本无法比拟的,空气好,不潮湿,没有昆虫毒物,而且别有一番趣味,在这森林的夜空,看起来简直如同水洗过一样干净,夜晚看上去真的是让人心旷神怡。

    再有就是食物的问题,在制定计划前,每一天四人都是急赶慢赶,虽然每天都由郝启或者苏诗烟猎捕到猎物,但是每天都每什么心情去仔细挑选,有时候猎捕到几乎不能吃的毒物,有时候猎捕到的猎物肉质非常难吃,这些都是有的。

    而直到十天后的现在,四个人决定放慢脚步之后,那种森林里的乐趣才真的出现……

    “……不对!那颜色肯定有毒啊!”

    郝启看着张恒手上有着好几种色彩的一朵大蘑菇,他立刻叫了起来道,但是旁边的苏诗烟却是有兴趣的说道:“你不懂,别说话,这是彩虹菇,是相当稀少的珍惜蘑菇,味道十分鲜美,而且还可以些微的强化人体,是在外界千金难求的极高珍品美味,据说有两种颜色混合的才叫作彩虹菇,如果彩虹菇的混合颜色达到了七种,那就是天材地宝了,张恒找到的这朵蘑菇有四种颜色,这已经是珍品里的珍品,真是期待它的味道啊。”

    “是吗?”郝启怀疑的看着这朵至少有张恒胸口那么大的蘑菇,上面有四种颜色混杂着,无论怎么看都是那种剧毒的蘑菇啊。

    张恒也肯定的说道:“没错哦,郝启,这就是彩虹菇,你记得我们之前路过的那片沼泽吧?光是肉眼都可以看到的瘴气,而且呈色彩分布,那是非常可怕的粉红瘴,又叫作桃花瘴,普通生物进入几乎必死,但是这瘴气有个特点,那就是在黄昏这段时间里会短暂的消散,而且我看过的一些记录中就有显示,这种瘴气里适合生长几种天材地宝,而其中就有彩虹菇,只是可惜这片瘴气的范围不大,所以不大可能有天材地宝的存在,记录中说,一片上百里的桃花瘴中,必然会存在彩虹菇等几种天材地宝的一种,不过我们运气还算好的,找到了这朵彩虹菇,今天我们可有口福了!”

    现在正是黄昏时分,计划中,每天只赶路到三点,之后就开始寻找适合的露营地,一般都是在最大树木的树冠上,搭建好之后,蓝灵儿在露营地里记录当天的行程,而郝启,苏诗烟,张恒则开始寻找当天的食材,毕竟吃对整个旅途来说太重要了,之前十天的食物,四个人都是非常不满意,所以现在每天都给出两三个消失慢慢寻找美味,而今天果然就有了收获。

    郝启确认了这蘑菇没毒,而且还是超级美味时,他口水都快留下来了,同时他也得意的扬了扬自己手上的猎物,是九只比鹌鹑大,但是比野鸡略小的鸟类,郝启得意的说道:“这个东西你们不认识吧,哈哈哈,这个可是非常像我以前……咳,这个很像是我知道的某种鸟,名字叫做飞龙鸟,体型,样子都很像,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了,若是的话,保管你们今天把舌头都吃下去,这东西的味道可是号称天上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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