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重生梧桐花开-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啊,没多久,梧桐里拆迁要建最大的广场,政府给出的补贴相当不错,按说,那母亲买下的这两间房的补助就该母亲得吧,可当时是姥爷单位上的房改,母亲就算是付钱买下两间房,但户头仍是在姥爷头上。

    当时这一档子事全是大舅在跑,分的房子和补助的款子全在大舅手里。

    为着这事小舅跟大舅大吵一架,姥爷气的一病不起。

    可以说,因着这两间房,江家三姐弟情分断了个干净。这之中固然是因为大舅大舅妈太市侩。但回头看终是遗憾,母亲总觉得有些对不住姥姥姥爷。

    母亲在老年时说起这一段事曾也感叹过,或许她该早些放弃这两间房。

    叶梧桐并不太赞同母亲的话,当年的情况,母亲如果放弃这两间房,那真是连个落脚之地也没有。

    不过,如今的情形不一样了,小舅并未坐牢,小舅紧接着的事情便是成家大事,结婚得有房子啊,以江家目前的情形来看,也就只有她们目前住的这两间房腾出来合适。

    而对于叶梧桐来说,于其守着这两间房子,倒不如另开一片天空。

    蔬菜公司一直在说要建职工宿舍,为此蔬菜公司在农贸市场后面囤了一大块地,可随着农贸市场兴盛,蔬菜公司效益是越来越差,根本就拿不出建职工宿舍的钱,最后蔬菜公司倒闭的时候,就把后面那块空地按片分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去盖房子。

    在后世这一片地方那可算得上居家的黄金地段,前世,母亲因为蔬菜事件之后早早离开了蔬菜公司,自然没分到地皮,而今一切总是不一样的。

    “小没良心的,你跟你妈说要搬出去住?给小舅我腾房子?在你眼里,你小舅就这么容不得你们。”

    晚上,叶梧桐自己洗好澡,又提溜了江宇在院子里给他冲了个澡,然后将两人的衣服泡在盆里正准备洗衣服,小舅跑过来给了她后脑勺一下。

    他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木料和一个刨子,正是准备趁着晚上的时间把窗帘挂杆做出来。

    窗帘挂杆叶梧桐一说,小舅就明白,这时代只是因为经济贫困,大家对于家装方面没有要求,但并不表示这年代就没有这东西。

    前不久,梅市宾馆的顶层装修了几间高档房间,据说是要用来招待外宾的。

    小舅跟着姥爷去打过小工,就看到过顶层的窗帘所用的挂杆。用小舅的话来说,分分钟搞定。

    “妈真跟姥姥姥爷提啦?”叶梧桐瞪眼,她还以为母亲一时半会儿不会提呢。伸长脖子看着屋里的,只看到灯光看不到人。

    “可不,正在屋里说呢。”小舅瞪眼。

    “小舅瞎想,是妈难受呢,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叶梧桐朝着后院抬了抬下巴又道:“再说了这两间房让小舅给婚用,我还指望着小舅以后赚大钱买大房子给我住。”

    之前她从后院门洞出来,看到母亲站在梧桐树下,总是有些神伤。

    “那倒也是,小舅现在可能赚钱了,再存一段时间,给你们盖栋房子不是难事。”小舅拍着胸膛保证,又一拍大腿:“对了,你妈租出去住也好,租大一点的地方,家里还有个缝纫机的,以后你妈空闲之余还可以帮着做窗帘,我出去给人装,现在许多单位都在盖新的职工宿舍,都是小楼房,只要有样榜出来就会有人要装的。”

    得,小舅这么快就想到了,叶梧桐眯着眼笑,心中感叹,自摆开小摊以后,小舅就象是被人点通了任督二脉一样,一通百通。叶梧桐有些期待今世小舅的发展。

    晚上,对于租房的事情母亲没有多说,但第二天小舅就跟他那几个狐朋狗友打了招呼让帮着留意房子。

    总之,租房的事情似乎就这么定下了,因着小舅的格外要求,房子从地段上和面积上都有新的要求,所以合适的房子还得慢慢找。

    转眼就是奥运会,这一天邓家的电视机也进大院,一大院子的人围着看,当电视上放出许海峰得到首枚奥运金牌之后,邓爸爸在院子里放了几串鞭炮,大院里的人跟过年一样,每个人脸上都有一种振奋和荣耀之感,都在兴奋的谈论着。

    这情形让叶梧桐想起了后世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个晚上,一样的绚烂。

第二十一章 曾经的存在 如今的过客() 
几乎是一夕之间,大街小巷就冒出许多的气*枪摊子,但就算是这样也满足不了人们对于射击的热情。

    “叶梧桐,我们去打气*枪吧。”最近邓倩倩也迷上了这个,梧桐里这一块大街小巷的气*枪摊子上常常能看到她的身影,当然她最喜欢去的是梧桐舅舅的气*枪摊子,一次能多打几发不说,还不用跟人排队。

    “走吧。”叶梧桐将板凳放回门里同邓倩倩一起出了大院门。

    “倩倩,你爱听戏吗?”路上叶梧桐问,爷爷那天把戏票给她,有两张,可叶梧桐愣是找不着陪她一起看戏的人。

    姥姥姥爷是老一辈子的工人,他们只认勤勤恳恳做事,听戏太浪费时间了。

    而且听戏在古代那是纨绔子弟的休闲,在姥姥姥爷眼里不是个好消遣。

    另外现在又有了电视,那东西可比看戏带劲多了,最近随着邓家买了电视机,大院几家都蠢蠢欲动,江家也有了这个苗头,不过被姥姥打住了。姥姥最近正托人四处给小舅介绍对象,不管怎么样,一但处上了对象,到时结婚那一套,一台电视少不掉,如果现在买了,那到时岂不还要再买一台?

    所以,最终江家买电视机的事情暂时被姥姥搁置,用姥姥的话来说,等三儿处了对象后再买。

    母亲那边,叶梧桐不想让她触景伤情。至于小舅,那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坐下来听戏的。

    总之这几天叶梧桐硬是找不到跟她一起听戏的伴儿,这会儿死马当作活马医,盯上了邓倩倩。

    邓倩倩头摇的跟拔郎鼓似的:“不去不去,我在家看电视,戏有什么好听的,每回都不晓得她们在唱些什么。”

    邓倩倩的回答在叶梧桐的意料之中,叶梧桐也不强求,路过路口,看到阿春婆坐在门前树荫下摇着巴焦扇,叶梧桐眼睛一亮,怎么把这位给忘了:“阿婆,我这里多一张戏票,是几天后电影院排的大戏,据说是招待外宾的,票可难弄了,你要不?”

    “哟,是你奶奶给你的吧,我这两天天天翻垃圾桶,我估摸着你奶奶应该把票甩了,没想到原来给了你这小猴子,难怪我一直找不到。”阿春婆笑咧了嘴。

    “阿婆真是我奶奶肚子里的蛔虫,那天若不是我正好在边上,奶奶早让爷爷把票拿去甩了,可累着你了,给你。”叶梧桐将多余的一张票给了阿春婆,打着趣说。

    “那是,你阿春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心。”阿春婆高兴的接过戏票,吹起牛来那也是一点也不含糊。

    终于找着听戏的伴儿了,叶梧桐了却了一桩事,同邓倩倩一路飞跑。

    路过小公园时,那里的气*枪摊子已经不是最初那一家了,好几家挤在一起,小舅因着当初答应那个摊主,只要那位还在小公园摆,他决不在这一块儿插一脚,所以,小舅的气*枪摊子今天摆在工人文化宫门口,当然,这得利于黑皮叔带来的便利。

    “桐桐,倩倩来了,来,我给你们备枪。”小舅忙的一头汗,见两人过来笑呵呵的道。

    “赖皮赖皮,这不是插队吗?”边上早等着的几个半大小子起哄。

    “臭小子,懂不懂发扬风格啊,女士优先不知道啊。”小舅舅把几个小子一顿熊。

    后世发扬风格不过是口头上的一句话,甚至在一些人眼里还成了假仙。

    但在这时代,发扬风格真的是骨子里的东西,哪怕是游戏,几个男生立刻让出了地儿。

    叶梧桐对打气*枪不感兴趣,她一溜跑进了摊子,帮着小舅舅收钱,江寄海一开始还担心她算错,但看叶梧桐算钱收钱找钱的麻溜劲儿,直道这大外甥女儿是干这一行的料。

    他这自己还没发展起来呢,便已经有了一种后继有人的骄傲。

    邓倩倩对于打气*枪也不是那么真喜欢,只不过是喜欢凑热闹,打了几枪后,便站在一边看别人打,还给别人数数。

    “桐桐舅舅,我们打两块钱。”这时,虞东南带着一帮男生过来,马上要上初中的小子,已经有些小大人的味儿了。

    “好咧。”江寄海这边备着枪,那边虞东南带着那帮小子坏的很,将正在打抢的那帮小子挤到了一边。

    “喂,你们怎么插队啊。”一帮男生可以对女生发扬风格,但对于同是男生,那断没有发扬风格的道理,这种事情对上岂有不斗个乌鸡眼的。

    “就你们那枪技,别丢人现眼了,回家歇着吧。”虞东南等几个起哄。

    “呸,我看该回家歇着的是你们。“那边的男生气着了,一个个跳脚。

    “谁该歇着得凭真本事说话,要不,咱们比上一场。”虞东南冷哼着道。

    “虞东南,我知道你,你这个臭二道贩子,比就比。”对面的男生群里,一个稍高一点的男生排众而出,一扬手冲着江寄海这边道:“叔叔,也给我们备两块钱。”

    阳光下,说话的男生有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张扬。

    叶梧桐眯着眼,从那还有些稚嫩的脸上认出了人,平晓北。

    重生以来,叶梧桐一直在想着,如果再见到平晓北,她要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去应对。

    对于前世的叶梧桐来说,平晓北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她的生命里占有极其重要的份量。

    跟平晓北第一次见面是母亲嫁给继父后,那时她性格内向,阴郁,甚至有些孤僻,这样的性格在学生的群体里是不受欢迎的,也难免要被人欺负。

    于是,她跟平晓北的相识便是在一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下。

    平晓北的性格里有着热血和侠义,或者说是一股子江湖的气息,这样的性格注定身边会聚拢一批人,前世叶梧桐就是这批人中的一个,她总是追随着平晓北的脚步,甚至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大家都认准叶梧桐是平晓北的女朋友。

    叶梧桐知道她不是,平晓北身上带着一种江湖性,这种性格有着热血和侠义,但同时也具有一种侵略性,凡是他想要的他就要想尽办法去争来,夺来,抢来,用尽各种办法。

    就好象当初叶梧桐被欺负,他带着人为叶梧桐出头。可随着能力以及不断的成长,平晓北的这种侵略不但针对别人,更针对身边的人,他踩着身边的人一步步高歌,最终他身边的人都黯然离开。

    当然,那时候平晓北已经不在乎了,因为跟曾经的朋友相比,他已站在了更高的点上,对于他来说,原来的这帮朋友已经跟不上他的脚步,既然跟不上,那就被淘汰。

    平晓北的骨子里没有念旧之说,他只会前进前进再前进,凡是跟不上的或者是旧的东西都将被他扫进历史的尘埃。

    这就是平晓北,再见之时,叶梧桐发现,除了一丝怀念外,无喜无悲,今生对于叶梧桐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平晓是她生命中曾经的过客。

第二十二章 同样的事情 不同的发展() 
“我认得他,市小学的平晓北,这回小升初全市第一名,他身边的那几个是他的四大金刚,虞东南跟他撞上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