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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铸皇明-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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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蔷不知道。

    “是啊,娘快死了,好遗憾啊。”母亲的脸色竟然慢慢红润了起来,她的手逐渐恢复了力量,她用手捧住王蔷的脸蛋,用自己的额头抵住王蔷的额头,用自己的鼻尖轻轻压住王蔷的鼻尖,她是如此的用力,以至于王蔷甚至感觉都一阵阵的剧痛。

    但是王蔷喜欢这种痛苦,这种痛苦让她可以记住母亲的存在。

    她甚至希望这种痛苦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她一点都不怕痛,但是她害怕失去痛苦的后果。

    母亲的脸色红润,神色灵动,甚至比她之前还要美丽,还要动人,活像从天上落到凡尘的仙子。但是王蔷知道,这种美丽就像昙花的开放,只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然后马上就会凋零衰落,带着无尽的遗憾和美丽向奈何桥走去。

    “你知道吗,娘好后悔,好后悔以前没能多和你说几句话,你看,你长到十四岁,我还不知到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还不知道你以后想嫁一个什么样的人。”母亲的眼睛里面满是哀愁和伤感,她似乎觉得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职责:“娘对得起了他,给他留下了个后代,却对不起你,你愿意原谅娘吗?”

    喜欢?嫁人?原谅?

    这三个词汇似乎从来没有在王蔷的世界里面出现过,她只知道如何使用匕首,如何杀死一只狼,如何不被其他森林猎手发现,至于喜欢一个人,嫁给一个人或者原谅一个人,她没有任何认知。

    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吗?母亲因为喜欢了一个人而最后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但是她却一点都不后悔,这岂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王蔷承认,除了杀人和杀动物,她有很多想不明白的事情,而这就是其中之一。

    “我不喜欢男人,我也不想嫁人。”王蔷用疑惑的声音说道:“这些东西——很重要吗?”

    “这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哪怕时间很短,哪怕只有一瞬,只要你曾经喜欢过一个人,爱过一个人,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母亲轻轻闭上眼,似乎在回味某种极其珍贵的东西,这种表情王蔷见过,村里的大户在丈量自己的土地,检查自己的粮仓时也会做出这样的神情,但是他长得很丑,而且这种“幸福”的剧烈程度也根本无法相比。

    “但是我不喜欢人。”王蔷说完这句话,似乎觉得母亲会失望,于是轻轻不上了一句:“但是我喜欢你,这算不算?”

    王蔷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母亲的,但是这种喜欢似乎又和男女之间的喜欢并不一样,但是以她的经历和阅历,她实在分辨不了其中的区别。

    母亲的神色因为她的这句补充而彻底明丽和灿烂:“蔷儿,你真的,真的喜欢娘吗?”

    “我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你。”王蔷看着徐彪和虎老的尸体,轻轻问:“其实这都是为了我,为了掩饰我的存在,为了保护我,对吗?”

    母亲的心事被她戳中,她惨然一笑,用一种夹杂着歉意和得意的声调轻轻说话:“娘没有本事,小时候娇生惯养,不知道怎么谋生,你父亲死了之后,根本没法子谋生,只能这样做,让你被人骂了这么久,真是,真是对不起。”

    “你是说被人骂作‘婊。子’吗?还好,我不喜欢,但是这比饿死好。”王蔷的声音一直是淡淡的,哪怕是说道这件折磨了她很久很久的神情,也依旧不带有多少感情波动:“你是我娘,又给了我那么多,我又能说什么呢?”

    “但是,”王蔷的声音罕见地带上了一丝情感:“请你告诉我我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那个‘徐贼’究竟是谁?”

    母亲眼睛里面的神色逐渐消逝,她的气息衰弱,语气中还有说不尽的哀愁和遗憾,她轻轻吟诵起一首诗:“淤泥源自混沌启,白莲一现盛世举”,吟诵着,她的声音又转向带着满足的高亢,这高亢不同于**到达巅峰之后的满足,而是一种人生圆满之后的浩叹:“且来现世走一遭,滚滚红尘忘此生。青州城里胡笳声,他日净土必相逢。”那结尾的“逢”字悠长而漫长,随后猛然终止,好像一个敲了千万年的木鱼,跟着钟声梵唱响彻了几千年的时空,最后终于结束,带着圆满,带着满足,兴冲冲地涅槃。

    这个女人死去了,带着她的爱情,带着她的骄傲,带着她所有的幸福和悲哀。

    王蔷呆呆地坐在地上,她的耳边似乎还萦绕着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这声音是如此的微弱,以至于她甚至不能判断这究竟是幻听还是母亲真地留给她一句遗言:

    去吧,我的女儿,丢掉过去,去寻找幸福。

    王蔷轻轻收敛起母亲的遗体,她并非买不起棺材,只是不想买棺材,她想让母亲以最美丽的姿态死去,而不想母亲的躯体被虫蛀鼠咬,于是她决定让母亲在火焰中永生。

    就这样吧,亲爱的母亲,你生的时候没有几天是快乐的,而这都是为了掩护我的存在,我对你无能为报,就送你一程烟火吧。

    王蔷轻轻看着眼前熊熊燃烧的小木屋,这里面有四个死人,一个母亲,一个玉天王,一个虎老,一个徐彪。除了母亲之外,她用匕首插了剩下的人几十下,确保没有一个人有可能假死逃生。

    她是最完美的猎手,在杀人方面,没有人比她更擅长,也没有人比她更谨慎。

    就这样,这座小屋里面死了四个曾经的风云人物,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一个百战余生的玉天王,一个老谋深算的虎老,一个江湖豪客徐彪。

    她眼看着火焰越燃越旺,越燃越旺,那红莲一般的业火,据说能够燃尽人世间的所有苦厄,让所有人都登入极乐。

    那么,你们就都快乐地去吧,到了那里,不要再相互仇视,不要再相互伤害,已经纠缠了一世,又何必在来世仇杀不休呢?

    王蔷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产,她有一把杀人的匕首,几十两散碎银子,几张看上去很值钱的银票,她不认识上面的字,但是想来会比较值钱,最后还有一身足够遮身的衣服以及足够她吃三天的干粮。

    这就够了。

    王蔷转身,再也不看身后,她不曾流下一滴泪水。

    蔷薇无泪亦无悔。

    从今天开始,世上再无王蔷此人,而她的新名字,叫做蔷薇花。

    一种坚强而美丽的花朵,就像母亲一样。

第四十六章 苏州城下() 
柳旭眯着眼睛看了看远处写着“苏州府”三个大字的城门,心中充满感慨。

    这苏州府可是整个江南地区的精华所在,时装业甲于天下,堪称大明朝乃至于整个东亚地区的时尚之都,比之后世之巴黎罗马都不遑多让。本来这明朝开国太祖朱元璋是农民出身,最看不惯的就是奢侈腐化和贪污受贿,官员贪污超过一定数额就要剥皮实草,执行起来不留情面,哪怕是自家的驸马犯法也照办不误。但是这人类本就是好逸恶劳,喜爱美食美衣而厌恶恶衣恶食的,何况是以善吃、手巧、轻浮、奢靡著称的苏州人呢。太祖去世之后,他设立的种种制度逐渐名存实亡,士大夫们拿着朝廷微薄的俸禄,自家人开着商铺工厂,手头渐渐宽裕了,就开始琢磨着怎么吃怎么穿了。从万历朝开始,这奢靡之风逐渐大盛,犹以苏杭、松江、南京等富庶地区为最。

    而一路上柳旭就看到许多“服妖”堂而皇之地在路上走来走去,而路人都不以为怪,显然是司空见惯乐得。所谓“服妖”,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就是不同寻常的打扮,比如很多士子在深秋的天气穿着丝绸、湖罗、纱制成的衣服,把衣服染成大红、艳红、深紫等等女子常穿的颜色,这种倒转阴阳,混淆男女的作派颇有后现代的先锋特色。

    当年万历朝“服妖”刚出现的时候还有个叫李乐的老夫子愤愤不平地说是乱世之象,还给对湖州太守陈幼学做了首诗:

    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

    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只可惜李夫子的盛世危言没人听取,大家还是各穿各的,而且越穿越乱,越穿越稀奇,往常礼服还有规制,普通人根本不能使用,否则就是僭越之罪,但是眼下根本没人去管制度不制度了,只要是那好看的、奢侈的、新奇的就统统拿来往身上穿戴。比如最开始大明朝就一种方巾,现在则出现了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百十种名目,似乎有一个朝代,有一个名人就能给他套上一种样式。

    晚明士大夫们在鞋子上的追求更是让当今时尚少女们羞愧,他们发明除了方头、短脸、球鞋、罗汉靸、僧鞋等等无数种名目,还把鞋子染成水红、豆绿、鹰色、松花黄各种颜色,配上他们种类繁多的头饰和衣服,简直就是把时装周搬到了大街上,可谓是穷奢极欲,至矣极矣。这种崇尚奢侈的风气是如此流行,乃至于遁入空门的尼姑们也不能免俗,纷纷“衣服绮罗,且盛饰香缨麝带之属”为国家生产总值作出贡献。

    说到这颜色,还有一则笑话,说某人父亲鼻头发炎变成了红色,有人问他:“请问你爹鼻子变红了吗?”此人答道:“不敢,不敢,水红色的鼻子。”问者闻言大喜:水红色好,水红色浅,正是时下流行颜色!”由此可见这江南人附庸风雅、追逐流行之一斑。

    时尚业是各种行业里面高端的一种,它的发展需要很多要素的支持,足够大的中产乃至富裕阶层、一大批能工巧匠、稳定的社会环境、发达的商品经济、崇尚奢侈的社会风气、足够的文化积淀都是它发展的基础,想要玩转这时尚业,除了苏州这整个中国还是真不作第二城想。这种时尚业发展到晚明达到极致,在张岱松窗梦语中就记载:“自金陵而下控故吴之墟,东引松、常,中为姑苏。其民利鱼稻之饶,极人工之巧,服饰器具,足以炫人心目,而志於富侈者争趋效之”,完全就是明代之巴黎。。

    若不是你大清的丰功伟绩,若是给这苏州时尚业足够的发展时间,估计几百年后就是每年苏州城里群魔乱舞,一大群小姑娘小伙子头上顶着鸡毛掸子到处走来走去炫耀流行了。

    除了这时尚业,苏州出版印刷业极其发达,比如写三言二拍的冯梦龙先生就是苏州府人,他一生创作的作品极多,堪称是明代的全勤写手,而他之所以能写这么多书,和这苏州书商的追捧也不无关系。正是因此,明人评论出版业时说“凡刻书之地有三:吴(苏州)也,越也,闽也”“余所见当今刻本,苏、常为上,金陵次之,杭又次之”。

    总之,这苏州文化发达,商业鼎盛当地人民又是个爱看热闹,爱闹事,爱看稀奇的性子,正是柳旭发挥演技的好地方。

    他一路上从嘉定城往苏州城走,因为照顾士子们的身体,也为了不要太早杀到南京城下,每日只是走个十来里就罢,因此从嘉定到苏州竟然晃晃悠悠走了三四日,大家一路上谈天说笑,游山玩水,倒是不像巡行反阉,反倒是士子聚会了。

    至于跟着大队行进的农民,他吩咐李奉天除了管饭之余不要给钱,毕竟找人的时候已经跟过半钱银子了,若是跟不上也是因为他们没这本事拿钱,也怨不得人。好在中国农民因为接受过重体力劳动的训练,虽然力量或许不足,耐力和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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