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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启-第1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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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要强调的是,法律是干什么的?法律是管谁的?我们一直都认为,法律是用来管老百姓的,这对不对呢?朕觉得,对也不对,老百姓也会触犯法律,那法律就会管这批人,而法律其实最重要的是保障老百姓的权力,不让官吏侵吞老百姓的利益。我大明法律在这一个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每年被抓的官员人数虽然比不上老百姓,但如果从比例上来看,是远远高于老百姓的。”
“我国有句古话,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流传极广,但做得如何呢?古代有强项令,他的故事一直在今天都还有人在传颂。那是不是说我国就做到了这一点呢?朕觉得不是,因为之所以强项令的故事可以流传千年,便是因为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太少,因为稀少所以显得珍贵。朕提出一个口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朕,朕也必须遵守法律。朕如果违反了法律,也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坐在下面的学员们面色奇怪地看着皇帝,慢慢地开始有人小声谈论起来。而朱由校身后的大臣们面色肃然,虽然限制皇帝的权力是他们的理想,但皇帝突然说自己也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让他们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第344章 法学院的讲话()
朱由校已经预料到了大家的反应。他轻轻敲了下喇叭,下面顿时安静下来。他接着说道:“有人觉得,天子怎么会犯错?有什么人能够审判天子?但是朕要说,天子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而法律则是天道的体现,天子也要受天道管辖,所以,天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审判。”
叶向高在后面咳嗽了一声,方从哲也接着咳嗽,然后是徐光启,毕自严,孙传庭,一个比一个咳嗽声音大,咳嗽时间长。
朱由校回过身来,对着满面惶急的魏忠贤道:“厂臣给几位阁老拿些饮子来。”
叶向高的眼睛连眨,想要引起朱由校的注意,朱由校扫了他一眼,微微点了点头。叶向高心里急得要骂娘,你特么的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眨眼的意思你真的明白吗?你点个头算是什么意思。
朱由校不再理他们,回头说道:“当然,法律审判朕不是说要把朕怎么样,笞几下?杖几十?不是,而是裁定朕的有些作法违法,这样朕就不能做这些事。当然,现在还没有制定出针对皇帝的法律,所以暂时法律还管不了朕。但以后会制定的,一定要制定的,到时你们就可以自豪地说:这天下最大的不是皇帝,而是法律。”
众臣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么说总算是把皇帝和其他人都分开了,保证了现在的法律不能对皇帝如何。至于以后制定专门针对皇帝的法律,这事以后再说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者说法律面前,除了皇帝,人人平等,这就完美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没有任何机构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在你们毕业以后,面对的是一位亲王,一位将军,一位大臣,不要惊讶,他们只是爵位或者官职高于你们,但是在法庭上,你们根据法律,可以掌控他们的生死。”
“第三个问题,便是法官自身的问题。你们以后是执法人员,必须秉承一个字:正。立身要正,要以法律为依据。这里不是说大家会贪赃枉法,这点朕倒是放心,东厂锦衣卫廉政公署都不是吃素的。朕要说的是,不能因为你的观感而影响到你的法律判断。在一个人被定罪前,你不能先入为主地认定他有罪,你也不能因为他的穿着不符合你的衣着品味而认为他不是一个好人,你不能因为他曾经偷过别人的东西就认为这件杀人案子一定是他做的。你要记住,你是一个判断者,不要让除了证据之外的东西影响到你的判断。你的决定会决定一个人的生死,甚至决定一个家庭的生存。”
“第四个问题,便是量刑轻重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大明奉行的是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这与我们刚才说的第一条有冲突,所以我们废除了这一条原则。那么我们在量刑时也要注意这一点,一个人在大家看来可能是个坏人,另外一个人在大家看来可能是个好人,那么两人触犯了相同的法律,犯了相同的罪行,就应该判相同的刑罚,其实这与这一条和第三条是有些交错的。不能因为他曾经做过什么错事,而导致他在另一件事上受到更严重的惩罚,也不能因为他曾经修桥补路,就导致你降低他应该受到的刑罚。这都是不可以的。”
“你们是大明历史上第一批新式法官,就应该要有一些新的形象,一些新的作法。一些很简单的常识问题要弄清楚,就象朕刚才所说的,曾经做过的一件好事不会使坏事变好,曾经做过的一件恶事也不会使坏事变得更坏,这应该是常识性的问题。浪子回头确实值得鼓励,但不能因此而降低刑罚,屡教不改当然是件坏事,但也不能因此就加重刑罚。法律不是因为你是个什么人而惩罚你,而是因为你做的什么事而惩罚你。在你们的课本中,有一门是专门用来锻炼你们思维能力的课程,叫做逻辑,这本书是朕主持编写的,有些地方可能还会有瑕疵,大家在学习过程中也可以提出一些意见,让这本书更加完善。”
“开一代先河,总会有些新问题出现,因为没有先例可循。没有关系,出现问题后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朕相信一句话,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矢志一心,同心同德,就会把我国的法律制度完善得越来越好,让这个世界上充满公平与正直。使得大明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国家。”
大家对皇帝陛下的讲话报以热烈的掌声,虽然有些东西听得半懂不懂,但以后的课本上总会给出详细的解释。而有些话,则是让学生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原来法律并不是惩罚坏人的,而是针对坏事的。一乍听有些不可思议,但仔细一想,却是合情合理。
这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与传统的中华文化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以前大家的习惯是,你有一个什么缺点,那就全盘否定你。你有一个什么优点,就觉得你事事都是对的。用道德来代替法律,以君子小人来区分人群。这些都是朱由校觉得不正确的,应该改变的。他希望能够通过新的审判方式,新的审判思维,让大明人的思维方式也慢慢地来改变。他相信,没有经过满清的野蛮摧残,中国人应该还不至于沦落到后世那样是非不分的地步。
朱由校和众阁臣回到他的小别墅后,叶向高着急地说道:“陛下,您刚才那么说,臣等都急出了一身冷汗,以后可否先告知老臣,让臣等有个心理准备。”
朱由校笑道:“一时口没管住,所以就说了出来。不过那确实是朕的想法,法律如果不能管住朕,那朕不放心把这个江山交给子孙后代。”
叶向高心想,你才多大呀,就想那么远干嘛?不过对于皇帝的这种想法,其实他心里倒是有些意动。如果皇帝真的要让皇权置于法律之下,那这么多年文官的想法就终于可以实现了。
第345章 想法的改变()
不过朱由校接下来一句话就打破了他的幻想:“法律管辖皇权,应该在二三十年后成为现实。朕先要把大明按朕的意愿来改造,改造好后,再实行不迟。”
虽然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不可能看到皇权被制约,但至少还有个希望吧。现在的皇帝确实聪明,务实,比之他的爷爷要强得多,这样的皇帝统治之下,大家的日子也过得不错,文官的权力正在逐步增强,这样持续下去,总会让国家最后的统治权落到文官的手上。
其实文官们之所以想要限制皇权,当然是因为自己想要权力,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皇帝有贤有愚,如果一个不大靠谱的皇帝滥用权力,对于国家的损失实在是太大了。现在的皇帝能够听从大臣的意见,而且对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一套现在看来有效的看法,那么限制皇权的要求倒是没有那么急迫。
皇帝在法学院的讲话刊登在周报上,在叶向高等人的要求上,删去了皇帝也要受法律审判的那一段。即使如此,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倒是没有什么争议,而其它三个方面却有许多人写信来表示自己的不同看法。最多的是拿出法理不外乎人情来认为法律不应该是冰冷的,而应该是有一定的弹性的。还有很多人认为是坏人就应该重判,好人就应该轻判。
于是啸启先生又写了一封读者来信,在信中他认为,所谓法理不外乎人情,先要搞明白,这个人情应该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情,是给予慈悲或宽恕的人情。而且这个人情只能在最后的判罚中才能起作用,而不应该在决定有罪无罪时使用。
他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官员犯了贪污罪,他家里条件不大好,上有老母下有弱子。那他的家庭条件不能做为量刑的依据,应该怎么判就要怎么判。这就是法律是刚性的意思。
但如果这个官员被判流刑,那就可以适当考虑,让他流放的地点距家人近一些,方便家人探视。这就是法理不外乎人情。
至于法律的弹性的问题,他认为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法律有弹性的话,弹性应该在哪里呢?对谁有弹性呢?有了弹性,那么各级官吏就会有施展权力的机会,也许同一件案子,两个官吏来判的话,因为弹性的不同,导致两个判决大相径庭,这样的话,法律还有什么尊严,不是和笑话一样吗?而且这还会导致大量的贪污腐败行为发生。
最后他强调,法律惩戒的是事不是人,法律和道德不是一回事,平日的好人坏人是道德标准,不能用道德代替法律。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的要求要比法律高。
啸启先生因为经常在周报上发表读者来信,已经成了一个颇受关注的较有影响力的人物。他的信件发表后,很多人开始仔细地思考,认真地领会他话里的意思,有很多人写信表示自己看了啸启先生的来信后,若有所悟。
朱由校也知道,改变人的某些想法很难,也许永远也改变不了。但这是明朝,不是后世,士子们还是愿意独立思考的,你说的有道理,他们也是会信服的,至少不会象后世一样,直接就是“我就觉得什么什么是好的,什么什么是坏的”,连理由都不用摆。
而这时的辽东局势,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了。天启四年的冬天,努尔哈赤又一次派使者来,还是原来的条件:退回边墙以外,让出辽沈,称臣纳贡,只希望朝廷给予一定的米粮。这次加了一个条件,就是一出边墙就解散军队,并言明因为努尔哈赤身染重疾,已经不可能有多少时间可活,希望能在他死后再将尸体交给大明。
这话说得凄惨的,让有些大臣都有些不忍心了。朱由校召来皇太极,将建州的求降信交给他看。皇太极看后泪流满面地说道:“圣上,大明以孝治国,罪臣希望圣上能给罪臣一个在父汗面前尽孝的机会,父汗殁后,罪臣将带着父汗遗体自缚前来。”
有大臣上前道:“陛下,此事似乎也可以,反正建奴已经没有办法翻盘,放他回去,可知我大明待蛮夷之厚,如其有半分知恩图报之心,自会全师而降。”
朱由校看去,却是吏部右侍郎曹于汴。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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