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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后不乖,帝要掀桌-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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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说完,从凳子上盘着的腿重新站了起来。拍了身上的瓜子壳,她抱着随身跟着她的男子的手臂,说道:“呐,这个委托我做完了,报酬!”

    “你要多少钱?”我也起了身,心中哀恸。

    洛笙华,竟然就这样死了?

    他那个魂淡!还没有请我去腾悦楼吃叫花鸡和酱烤鸭!

    我努力抑制住自己想要哭的冲动,端着雍容的神情看着那个正值青春的黄衣少女。

    只见她摆了摆手:“诶?哪用得着用钱这么俗啊!你把那本记载着道术秘法的书给我就好了!”

    我心里了然,便叫了底下的人带他们去丞相府。

    黄衣少女要走的时候,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脱口而出,问道:“不知先生为什么知道我哥哥的事情?”

    那黄衣少女对我摊了摊手,也颇为无奈:“我也不知道,我好像就是知道,但是忘了是谁告诉我的。”

    我砸了砸唇,没得个说法,还是放了他们走。

    后来送他们出宫的小太监告诉了我一些先生奇怪的话。

    什么那司命星君真是个杀千刀的,竟然让她做了给人占卜说妖怪之事,让她害了一个青春正茂的女子。又什么她拿了雇主的赏金一瓶毒药给一个爱慕着十七舍的女子下毒。又有什么躲在窗子上,将一个本来应该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从四楼推下。更甚的是,她还得装作一把胡子的老人家去坑人,说自己可以帮人的做什么载魂*!

    我听完小太监上报的话,思酌了很久。

    打开梳妆台前的一个盒子,抓了一大把金瓜子给那个小太监。

    他们走后不久,草草就进来了。

    她呈上一根金簪给我。

    我看着那根做的精巧的簪子,感觉没什么印象。

    拿着这跟金簪翻来覆去想了很久,经过草草的提醒,我使命敲了一下脑袋,噔的一下突然想起这跟簪子好像是我十几年前送给江浸月的!

    我问了这个簪子是谁给的,草草却告诉我,给这根簪子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自称是黎阳城江氏的儿子,如今正在宫外面候着呢。她的母亲如今病入膏肓,躺在病床上已经没多少时日了。可是那江氏总觉得的生命中好像有一块记忆是缺失的,希望我这个曾经的贵人能帮她将这个缺失记忆找回来。其实她也忘了这个簪子是谁给她的,只是旁人都说这是一国皇后给她的承诺,她便拖了儿子特来求我。

    我了然,将簪子把玩了一会儿。

    怪不得那时我拉着江浸月相认的时候,她反倒一脸陌生之态反问我是谁。

    确实奇怪!

    我的注意力被那金簪吸引,看着还是很新,不过十多年前的物事,还真是让我感慨啊!

    草草还等着我回话,我慢悠悠地将簪子放进梳妆盒的最上面一层,对她说道:“你带着那个男的去丞相府找先生吧,她就是专门帮人做委托的。现在去的话,她应该刚进宰相府。”

    草草应了声是,下去吩咐了。

    我撑着脑袋,对镜中自己的模样发了会儿呆。

    当初穿越到这里的场景历历在目,就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一转眼,我都这么老了!

    不久,白翎羽进了屋里,了无生息地走在我的身后。

    我吓了一跳,正要嗔怪一句。他突然拿出一个盒子放到我的面前。

    我疑道:“这是什么?”

    白翎羽手背到身后:“你发来看看?”

    我缓缓打开盒子,里面赫然装着三个小金人。白翎羽适时说道:“这是红南国那边送来的。”

    我记得这三个小金人送给了安红豆,原来她去了红南国吗?

    正想着,白翎羽抚着我的青丝,问道:“方才宫里来了江湖上的人?”

    我嗯了一声,将盒子放到梳妆台上,将方才发生的事全数说了出来。

    白翎羽听完轻抚着我的背,用着安慰地语气,对我说:“等会儿朕就下旨,将少尉的事办起来。”

    “谢谢你,白翎羽!”

    我起身,踮起脚靠在他的肩膀上。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我侧首转向他的耳鬓的时候,发现白翎羽有了几根白发。

    白翎羽吻了吻我的眉心,抬手用拇指小心替我抹眼泪。

    我牵着他的手,拉着他去了钢琴前,对他说:“白翎羽,我给你弹首曲子吧。”

    “是什么?”

    “我最擅长的那首。”

    “好。”白翎羽宠溺地揉着我的头发,我也跟着晃了晃脑袋。

    钢琴的声音绕着房梁三匝,风带着悠悠琴音掠过窗外的长廊。

    此时蝴蝶蹁跹,花儿盛放,阳光明媚地让人心痒

    全书完

    …本章完结…

【008章】喃笙的幸福番外(1)() 
    我记得我那时说要闯荡这个江湖的时候,我娘一直将我送到村口。对我嘱咐的无疑是“觉得受委屈了就回来”之类的关心话。娘说的时候,将身后的小狗给我说:“这只小狗乃是你娘我,在天山上的天池边捡的,娃娃你要是去闯荡江湖得把它带着,说不定能得到它的庇佑。”

    娘嘱咐我五年后再回去看她,我点头应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行走江湖的第三年四个月零五天,一个惷光灿烂的下午。

    因为成都城委托人有一封信叫我送来枫华谷,我拿到赏银本想离开。当看到枫华谷枫叶很是漂亮,阿布也特别喜欢这里的慈姑包子,便决定逗留几日。

    我牵着娘送我的小狗,我取名叫做“阿布”的一只小狗狗。一口气给它买了十个包子,可是阿布的小肚子并吃不了那么多。

    我正愁着怎样处理才不浪费,便看到有一个少年家家坐在包子摊的对面一家人的屋檐下。

    少年的黑眸直勾勾地看着包子铺升腾的热气,喉结滚动好似在吞口水。他褴褛是衣裳,我猜定他必定许久没有吃东西。

    我低头问阿布:“阿布呀,我们把吃剩的包子给那个人好不好?”

    阿布汪汪叫了两声同意了,我便步履轻快地将包子递到那个少年面前:“呐,给你吃的!”

    他看了一下我的脸,似乎觉得我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坏人。便伸手毫不客气地拿来吃着包子,语气模糊的道了声谢谢。

    我笑了笑,只觉得这个人闯荡江湖的资历太浅。

    难道他不知道陌生人给的东西再饿也不能吃的吗?!

    虽是如此,我面上挥了挥手满不在意:“没事,反正也是阿布吃不下,丢了怪可惜的。”

    “阿布是谁?”他吃着包子的动作顿了一下,嘴角还有包子屑。

    我将身后摇着尾巴的的哈巴牵了出来,摸着它的头,宠爱道:“阿布阿布,快叫哥哥。”

    阿布十分热情得汪汪叫了两声,那少年一辆欲哭无泪的表情。我想若是被阿布叫哥哥,那少年可能一时接受不了。

    他如同黑曜石一般黑亮的眸子看着我,嘴里默默的再次啃了一口,问道:“还有包子不?”

    我看着他的眼睛好似要陷进去,幸好阿布顶了顶我的脚踝,我才回过神来,将包袱里的包子全都给了他:“都给你!”

    他谢了一句,大口地吃了起来。等他吃的心满意足,问我:“敢问姑娘芳名?”

    “喃笙,你呢?”

    “蓝溪雨。”说完,蓝溪雨居然指着我笑个不停:“你不过是一个女生,为什么要叫‘男生’啊,哈哈哈哈哈……。”

    我那是的心情简直想一把劈了蓝溪雨,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我想开口争辩,可是百回千转,却吐出二字:“呆子!”

    我去了城中的酒楼住下,看着蓝溪雨很是可怜地站在门口看着我。阿布咬了咬我的裤腿,我并不知道一直比较凶猛的阿布会如此喜欢这个人。心里一软,便招呼他进来。

    当然,我并没有特别大方地给他开一间房,而是让他睡地板。毕竟我得攒钱,回家给阿娘盖一间大房子。

    这也算是我的仁至义尽了吧。

    一日,他十分高兴地跑了进来,跟我说他接了打大毒尸的委托。

    那大毒尸乃是五毒教的背叛者,乌蒙贵制作的毒药所养出来的。全身是恐怖的紫黑色,毒疮流着恶心的脓水。

    这个委托,挂在城门的公告栏上近一月都没有人去揭榜。

    我很怀疑蓝溪雨那厮是不是傻?!

    那个毒尸的模样简直就是人见人吐啊!

    我少不得数落他一番,他很乖顺地没有顶嘴,而是委屈地跟我说了四个字:“生活所迫…”

    这到得多迫才去接这个任务……

    阿布这时又拉着我的裤脚,看样子是要我帮他。

    我看着他一身破布衣衫,那漏背装实在不堪入眼,妥协地点了点头:“好吧,我跟你去。”

    我们去了枫华谷的乱葬岗,大毒尸经常在哪里出没。

    我和蓝溪雨躲在一处草丛里,我俩靠的很近,我似乎能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喷到我的耳弧。

    当那个毒尸大摇大摆地从远处走近的时候,我扒开草丛仔细端看了一番。

    毒尸看起来起码有三个成人高,浑身那紫色泡泡还流着脓水。

    我们冲了出去,打了个毒尸猝不及防。

    蓝溪雨打的很是卖力,那功夫怕是使出了毕生所学。

    我拿出背后的烈焰刀,往毒尸的眉心狠狠一劈。随着重重地倒地声,大毒尸被劈成两半倒落在地。

    我将手散发着冷光的刀收回鞘,捏着鼻子挥了挥面前的烟尘,对他自信一笑:“怎么可以这么简单!”

    我看到了蓝溪雨眼里仰慕的光,他实实在在感叹了声,说:“女侠!!!你还缺一个腿部挂件吗?!”

    自从那毒尸任务后,反而是我的威望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每天都有许多人找我做委托,几乎忙不过来。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各个委托都是赏银颇多,让我都没办法拒绝。

    我坐在床上,阿布跟蓝溪雨玩地正欢。

    我看着坐在地上笑得憨憨的人,决定,就是他了。

    只要有出任务,我都拉上蓝溪雨一起。他虽然脑子迟钝了些,但是干活卖力啊!简直就是让我轻松了不少!

    于是我觉得赏他和阿布吃十个慈姑包子!!

    于是乎,我看着阿布乐滋滋地吃着慈姑包子的肉,蓝溪雨狠狠地咬着包子皮仰望着天。我心里当真是一阵暗爽。

    时光荏苒,分别的时候,我要前往龙门沙漠,而蓝溪雨却想去巴陵看看。

    我很担忧他会不会很傻地被人骗,然后卖到山沟沟里做人家的小丈夫。

    于是,我一直尾随着他。

    不不不,不应该用尾随,应该用……保护!没错,就是保护那个呆子!

    虽然,我们彼此约定,这一路旅途,记得多寄信到对方要达到的终点。

    幸而我曾去过龙门沙漠,也知道要怎么拟假信。

    尾随他的法子挺好,至少我都可以将信送到当地的信使给他,省了不少邮费。

    我在给他写信的时候是我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光,阿布窝在我的怀里,我提笔给他写了记忆中一个人去龙门沙漠的那段日子。

    不过沙漠嘛,也就都只是沙子而已。

    我想不停地让他收到我的信。于是我脑边小灯泡一亮,决定把我的关注点放到我怀里的阿布身上。

    我摸了摸阿布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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