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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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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过几次面,谈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几百字,这样,也会有爱情吗?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我很清楚,我爱的人,是依风,不是他,我不能没有依风,这是个不可争的事实,为了依风,我可以付出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可为什么,看到云烁那绝望的样子,我的心会好痛,痛入骨髓,痛得我不能忍耐。
  我起身,继续我漫无目的的游游荡荡,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天越来越黑,路越走越远,可我不在乎。
  我还用在乎什么?本就是死过一次的人,还有什么好在乎的?
  老天爷真会开玩笑,为什么当初不让我死掉呢,那次如果死掉了,倒也是一了百了,毫无痛楚了。
  那样该有多幸福啊!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家,当我的意识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依风,他正坐在大厅里看帐册。
  我走过去,缓缓蹲在地上,将脸埋进依风的大腿,痛哭出声,压抑了半天的泪水终于狂泄而出。
  依风放下手中的帐册,轻轻搂住我。
  感受到他的关怀,心里好受多了,可泪水,却仍止不住的流下来。


  我哭了好久,直到声音暗哑,依风才将我抱起来,紧紧拥在怀中。
  “风,对不起,我没能把云烁带回来。”我抽泣着说。
  依风帮我擦去脸上的泪水,温柔的说:“傻瓜,你尽力了就好,这有什么好难受的。”
  “我好没用,是吧?”
  “瞎说,我的惜不知道有多能干呢,谁说你没用了,我找他去,带一帮人揍他一顿。”依风笑着对我说,想让我好过些。
  依风,永远知道该怎么样来给我安慰,怎么样让我燥动不安的心平静下来。
  他的怀抱,就象一个避风港,在我受到伤害的时候,总是在第一时间让我躲进去,给我温暖。给我安全。
  没有心情吃晚饭,也没有心情干任何事,我早早的躺到了床上。
  满脑子都是云烁,风华绝代的云烁,温文尔雅的云烁,云淡风轻的云烁,悲痛欲绝的云烁,挥之不去。
  直到头疼欲裂,这些影子仍顽强的在脑海中盘旋。
  我使劲的抱着脑袋,对自己大喊,不要再想他,不要再想他了,想也没用,我和他,无缘也无份。
  即使时光倒流,再从新来过的话,我仍会这样做。
  依风表面刚烈,可内心很柔软,远没有他看起来那么坚强。
  即使他爱上一个人,依他大家公子哥的高傲性格,也不会主动的开口去示爱,得到了,便在一起,得不到,那就随她去。他爱我,绝不会比云烁少,只是,他不会那么强烈的去表达。
  我们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到相守,一直都平平淡淡的,这一切,就好象穿衣吃饭一样,自然而然的发生。
  对我来说,他就象一杯白开水,淡淡的,没有一点味道,却一日也离不了,离了就会要了命。
  而云烁,外表温柔,内心却很刚强,极有自己的主见,标准的外柔内刚型。
  他不会轻易的爱上谁,一爱上,肯定是刻骨铭心,矢志不渝。
  他就象一杯烈酒,喝下去的时候,激情荡漾,恨不得焚了这身,可是,它不是必需品,我不喝,也不会死人。
  依风将我抱在怀里,引着我说一些家长里短,乱七八糟的事。
  我乖巧的听着,心思却飘得好远。
  从美人坊出来后,心中象是空了一大块,而且,这空白的地方,它会生长,一点一点的腐蚀着残留的地方。
  我越是挣扎,这空白就越来越大,我好害怕,怕它最后会吞噬掉我。
  攀附到依风身上,我疯狂的叫着他的名字,只有这样,这种可怕的感觉才会离远一点。
  终于忍不住了,我紧紧缠上依风,急切的吻着他的身体。
  “风,我想要你。”
  虽然明知道他的身体不是很好,虽然明知道他现在不宜行房,可我现在,真的很想很想要他。
  好象只有这样做,我才能证明一些什么,才能忘掉一些什么。
  心里那片空白,只有依风,才能够将它再重新填满。
  依风没有拒绝,翻身压到我身上。


  我和依风的性事一直很美满,基本上每一次我都能到高潮。
  可今天,情欲沉静的如古井水,没有一点波澜,身体却是极度的贪得无厌,紧紧的吸附着依风,怎么也得不到满足。
  折腾了半夜,我们俩个俱是一身的汗,我终于放弃了,不再坚持。
  蜷在他胸口,象一只受伤的猫,我将今天的事详详细细的说给依风听。
  依风仔细的听着,不发一言,神色很平静,也没见有什么波澜起伏。
  我知道这件事最好不要和他说,毕竟属于我和另一个男人的事,怕他听了伤心。
  可我又不想瞒他,既然已认定他是我一生一世的爱人,我就不想对他有所隐瞒。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与其以后由别人来告诉他,不如我自己坦白来的爽快。
  “云烁哥十岁的时候被父母卖到了美人坊,别的人刚进来的时候,肯定是又哭又叫的,云烁哥不一样,他一声不吭,就那么默默的接受了。后来他和我说,他从七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被卖进青楼,家里太穷了,他的父母,一直算计着等他一大了就卖了他。他也想过逃走,可一想到幼小的弟弟妹妹们,他还是没逃。他常说,一个连父母都不要的人,活着也没意思,就这样,他逆来顺受的混日子。他对谁都谦和有礼,看上去温柔可亲,可我知道,他的内心极冷漠,很难爱上一个人。这么些年来,有不少达官贵人想赎他,云烁哥连看都没看过他们。”依风回忆着以前的往事,温柔的讲给我听。
  那么被他看上,是我的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这么优秀出众的男人喜欢我,可以说是有幸。
  可我却已有夫君,无法再去回应他,这又是不幸了吧。
  “我明天去看看云烁哥吧,有些话,我说来的比较方便。”依风象下了某种决心,坚决的说道。
  我知道,我和云烁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是爱人,一个已被他当作是亲哥哥,面对我们的暧昧,他选择了成全我们。
  就算我理不清我现在的感情,但我也明明白白的知道,我不能这样做。
  我一向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滥情的人,现在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对云烁,我不能确定我对他是真有感情,还是同情他。
  即使我真对他有不一样的情愫,我也不能够娶他。
  我已经有了依风,我爱他,他也爱我,两个人的爱情,容不得别人再来插一脚。
  既然不打算和他成亲,那么,就不要再给他希望,这样,对我,对他都好。
  看着依风,我坚定的摇头:“不要,我和他是不可能的,他知道,我也知道。咱们尊重他的意思吧,他的未来让他自己决定。”
  云烁走了
  很快,我就知道了纵欲的代价。
  后半夜的时候,依风开始肚子痛,比上回还厉害。
  忙叫人请来洪大夫,老女人又是扎针又是灌药的弄了好半天,这才勉强保住了依风肚子里那个小东西。
  老女人对我一顿臭骂,我乖乖的听着,不敢还嘴。这事本来就怪我,明知道这结果,却仍任性的要和依风那样。
  正当我羞愧的难以自已的时候,依风悄悄的握住了我的手,我抬头看他,他苍白着脸送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
  我将头埋在依风胸前,久久不敢抬起来看他,我怕从依风那深情的眼睛中,看到那个不负责任的我,那个混帐的我。
  虽然和我云烁没什么,但关系有些暧昧却也是事实,依风看在眼里肯定不会好受。
  晚上我又那么折腾他,他绝对想到了这件事的后果,却没有拒绝我,这份包容,这份疼爱,更是让我无地自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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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是忘掉烦恼的最好办法,好在现在事情也多,我天天忙到很晚,直到累极了才上床睡觉。
  我以为,这样我可以忘了云烁,可正相反,只要我一入睡,云烁立马会出现在梦中。
  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渐渐的染满鲜血,然后慢慢的向我的喉咙掐过来,我拼命的挣扎,那双手始终如影相随,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
  每到这时,依风都会叫醒我,用他那美丽的眼睛忧虑的看着我。
  我无话可说,只是小心的躲进他的怀里,依风的怀抱成了我最安全的地方,只有在他抱着我的时候,我才不会梦见那双手。
  为了让我安心睡觉,依风整夜整夜的抱着我,每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他的胳膊都被我压的没了知觉。
  我满怀愧疚的向他道歉,他总是笑着说:“傻瓜,我们是夫妻啊。”
  这样的依风,怎么会让人不爱他,怎么会让人不珍惜他?
  我一直以为自己用情很专一,而且受一夫一妻制观念影响了二十多年,难道我会放着这么好的依风还不满足,还会分出感情再去爱云烁吗?
  这些问题,我不只一次的问自己。
  时间一天天过去,理智一点点回来,我终于有了答案:我对云烁,绝对不是爱情。
  从没有人那么热烈的向我表达他的爱,在我面前展现那么血淋淋的一幕。
  那血腥而又煽情的场面太震憾我了,我被云烁吓到了,也被他感动了。
  遇到那情景,我想不光是我,所有人可能都会感动,毕竟,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有感情,都有悲天悯人的天性。
  我问了自己无数次,如果换作别人,我还会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那么的失魂落魄?
  无数次的回答就是:会。
  无论是谁,当他那么激烈的向我表白心迹,而且已经到了自残的地步,我想我都会感动,我都会震惊到失去平常心。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也会有害怕,也会有脆弱,当然也会有同情。
  如果这样还不能说明什么的话,那么,我还有一个最有力的证据。
  那天以后,我几乎没有想过完整的云烁,我想的一直是他那双手,即使是梦中,见到最多的,还是那双手。
  很显然,对我而言,对那双手的记忆比对云烁本人的还要多,还要深刻。
  我想,我对他,确实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情,我只是受的刺激太大了,才会那样的失态。
  理清了这段感情,摆正了心态,那双手终于慢慢的在我的梦中消失了,我终于可以安稳睡觉了。
  我就说,爱上一个人没有那么容易,一见钟情或者二三四见钟情不是没有,可它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的心中,早已牢牢的驻扎了一个依风。
  一个多月以后,我正在钱记布庄和钱老板谈生意,清歌气喘嘘嘘的来找我,说云烁来了,依风叫我快点回去。
  这个时候云烁来我家,有什么事么?
  一种不好的感觉隐隐浮上心头。
  急急忙忙的赶回家,走到门口的时候,一大帮人正好从屋里出来,云烁和依风走在前面,边走边说什么,云烁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女人。
  她,应该就是云烁的“安排”吧?
  那个女人大概二十三四,瓜子脸,柳叶眉,杏核大眼,悬胆鼻,樱桃口,水灵灵的,很是漂亮。身上那套淡紫锦缎的衣服,正是我的杰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五百两卖的吧,可见这位小姐的家世也应该不错。


  想想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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