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网游之众神之巅-第6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过第一圣谕的人都没有将这些事当做事,第一圣谕的福利一向好的离谱,每个月光是补助和津贴都够他们去挥霍。

沈默本身是特别支持这种事情的,他认为,既然来到这个游戏里面,谁都不是来找苦吃的,既然可以享受,为什么不去享受?这个理论没有错,后果也不想大家想象的那样,带起一阵奢靡之风。在生活水平上涨的同时,成员们的心情也好了很多,做任务和出任务的效率和成果也变得更加的优异。

无心插柳柳成荫,其他公会会长如果知道吃吃喝喝也能提升公会实力,一定会去多情几个厨师。

接下来的两天,等待的其他人见到了什么叫做“享受”,什么叫做财大气粗。

又是一天的正午,太阳的光线正好直射到那个残缺的白石门上,白石门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越来越完整,最后还出现了拉环和钥匙孔。

等到门开启,所有人凭借钥匙进入的时候,根本没有人和沈默还有破晓抢道,都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等他们先进。在他们进去以后,外面的那些人都开始讨论,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人。

“你们有认识那两个人的吗?哪里来的土豪!”

“我要认识这种级别的土豪,我还用得着啃面包?”

“你说出来后,我们去不去和他们交个朋友。我看到一条好粗好粗的大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先将任务完成了再说吧,一点实力都没有就想着抱大腿。”……

外面众人还在讨论,毕竟进去的时间很长,他们都不着急。

另一边的沈默和破晓已经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从那扇门穿过去,他们竟然出现在一个巨大的宫殿,宫殿的繁华程度比雷鸣城城主的还要绚丽几百倍,光是那个皇位上的宝石就有好几样是沈默都叫不上名的。

任务提示迟迟没有传来,两个人也只能在这里呆着。

终于,一个骑士从外面冲了出来,将两个包裹丢在沈默和破晓的身上说:“快逃,逃到东边的小镇去!保护好公主和王子殿下,从后门走。”

沈默看了眼手中还在熟睡的乖宝宝,拉着破晓从骑士指出的后门逃了出去。

“这算什么情况,带小孩?”破晓跟在沈默身后冲了出去。

沈默先一步出去,看着眼前的景象,对破晓说:“你太乐观了。”

密密麻麻的军队挡在了两个人面前,让两个人寸步难行。

突围?

破晓已经被眼前的这个景象吓到了,这又是什么情况!

“跟我上,消灭皇室!”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士兵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对身后的其他士兵吼着。

沈默看了眼一股脑冲上来的士兵,又从后门钻了回去。回到刚才的那个宫殿大厅还没有一分钟,就看到源源不绝的士兵从大厅的正门涌了进来。

见势不对,沈默又领着破晓跑回了后门。

破晓看着一脸纠结的沈默说:“有什么好办法?”

沈默耸耸肩回应道:“你说呢?”

两个人让夜行神龙变成巨兽的形态,将两个宝宝固定上面,一人带一个。

破晓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之后又冲了回来。

“哪边是东?”

沈默从戒指里拿出一个方位仪看了看,之后指了一个方向。破晓朝着那个方向径直的冲了过去,坐下禁空闪转挪移,灵活的在士兵堆里跳来跳去。

把法杖往前一指,一条线上的士兵集体倒地,亚瑟身上闪现四双白色的光翼,之后飞速的从这条线上穿梭过去。

这些士兵只是装备还不错,实力不是一般的差,而且根本没有作战的士气和阵容。只是看到两条夜行神龙的变化就已经被吓得连武器都拿不住。

沈默对于这些人的身份又有了一个新的猜测。

乱民!

不管是口号还是他们的做法,都和乱民没有两样。再感受下空气中的味道,沈默越来越确信,这就是一群抢劫了武器库的暴民。他们甚至都没有将武器和铠甲上的保护油擦干净。

不过为什么这些乱民能这么嚣张?都打到皇室的地方来了?

不去考虑这些,现在的沈默和破晓就这样带着两个婴儿逃出了包围圈,出乎意料的是根本没有人来追他们,出了城之后也没有战乱的景象。

但四周干枯的河流却给了沈默答案。

干旱、食物、饥饿,这些词汇在沈默的脑海里闪过。天灾人祸,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冲到东边的小镇,沈默和破晓看了看两个婴儿,都活的好好地。刚才剧烈的震动让沈默也有点担心,这两个孩子身上如果有伤口,这种强度的运动会杀死他们的。

“系统提示:【双子】触发!”





本书纵横中文网首发,欢迎读者登录。zongheng。查看更多优秀作品。

第三行 分支
【双子(传奇):你没有办法改变任何事。】

这个任务的介绍在沈默看来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下一步到底该做什么。

等了能有两个多小时,一队士兵冲到了沈默这里。带头的那个士兵浑身都是鲜血,脸上也满是伤痕,不过这些都没有阻止他的行动,他单膝跪地在沈默和破晓的面前,详细的说了这件事情的始末。

原来,沈默和破晓所在的这个地方是星之国的国都。星之国一直是一个十分美好的国度,是大陆上很多人都向往的地方。但就在两年前,一切都变了。整整两年,没有一滴雨水降临星之国,粮食还是次要的,主要是水源。两年的烈日当空让民众都变的绝望,绝望之后就是狂躁。

在这种情绪下,发生了这次的暴动。星之国的人都是缺少信仰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大臣发动叛乱。先是散播干旱是因为皇室残暴,之后又派人装成占星士来煽动人民,说是只要清除掉皇室就可以让天空降下大雨,众神就会原谅他们。

就在前几天,国家的一个负责天气的人预测到过几天就会有雨,还没有准备好的大臣没有办法,也只要匆忙的发动了暴动,并且派人打开了武器库。

当下最重要的是保证还有一个皇室的成员在,不然就真的应了那个大臣说的,皇室死去,大雨来临。两个孩子,这位将军准备带回去一个,只带回去一个。这样的话,就算被那个大臣给暗杀掉,还有一个皇室成员的存在,他的谣言自然不攻自破。

选哪个?沈默和破晓出现了分歧。沈默想要送回去那个女孩子,因为这次的危险程度很大,如果直接让男孩子先回去,死掉后女孩子再回来继承王位并不是很合规矩。

破晓想送回去那个男孩子,原因一样,因为这次回去的危险程度很大,作为男孩子,本来就应该去更多的担当责任。

眼前的这个将军也不知道沈默和破晓到底在讨论什么,在一旁弱弱的问:“两位大人,请问你们决定好了吗?那个孩子让我们带回去,那个交由你们抚养?”

“哥哥!”

“妹妹!”

两个人刚喊出来自己的选择,忽然发现时间好像定格了一样,破晓转头想和沈默商量一下,这时才发现沈默突然消失不见了。沈默也是一样,不过他是看着破晓消失的,两个孩子现在都在自己手里。

没用太多时间,沈默就搞明白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其实也不用沈默自己想,任务已经发生了变更。

【双子(传奇):你没有办法改变任何事,你自己决定的事情要自己负责。】

多了一句话,这是破晓先发现的,在他发现事情不对的时候,第一想法就是看任务介绍。

两个人将自己手中的哥哥/妹妹交给了两个人眼前同样的将军,之后带着另一个人远走他乡。

就像活在两个平行的世界,沈默和破晓接触到的一切都是相同的,除了他们的选择。但他们却看不到对方,就像一个世界变成了两个,只因为他们的一个选择。

沈默这边没有太大的事,带着那个男孩子来到一个偏僻的小镇,沈默依靠自己的神术开了一家医院,偶尔出去狩猎一下野兽,生活过得简单又富足。这里面的时间流和外面的绝对不一样,都已经一年多了,沈默还没有被强制下线。

破晓这边却不同,带一个小女孩可不是他擅长的事,所以他将女孩子在一个同样偏远的地方找了一个养母。在留下了足够的钱后破晓就离开返回了星之国的国都。

带孩子这种事破晓不会,打仗他擅长啊!回到国都的破晓帮助星之国原本的皇族稳定了局面,伴随着雨水的降临,国家的经济也开始复兴,国家的实力又缓了过来。

两个人同样的都选择了培养两兄妹中的哥哥。算不上性别歧视,你让两个男人去教导一个女孩子真的是难为他们。

星之国的轨迹从这一刻开始,也走向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一晃十年弹指过,沈默带着的那个小男孩已经十一岁了,虽然没有母亲的关爱,但在沈默的照顾下,他也度过了一个完美的童年。从小就开始读书的他不仅仅知书达理,也练会了一手好剑术,不过这个不是沈默教的,是他从书上自己学习到的。

在这个边缘小镇,男孩子没有武力无疑是懦夫的表现,而这个男孩子自然不喜欢被别人嘲笑,所以在沈默安排的功课之外,他还在自己学习剑术。

沈默给他安排的功课很少,毕竟他的童年也是以玩为主,所以他知道一个美好的童年对一个孩子还说是多么重要。

儿时的事这个小男孩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自己从小就和沈默叔叔一起搬到了这个地方,在这里长大,在这里学习,在这里玩耍。沈默也一直没有告诉小杰他的身世,直到从国都传来新的女王加冕为王的消息,沈默才松了一口气,对身边的小男孩说:“小杰,现在你应该笑。”

小男孩一边翻看着腿上的书一边问沈默:“为什么?女王和我有什么关系?”

和沈默在一起的时候是小杰最轻松的时候,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无论自己犯了什么错误,雷无可叔叔都会原谅自己,只要自己不犯第二遍。

沈默注视着还在看书的小男孩,说:“因为她是你的妹妹。”

听沈默这么说,小杰也没有抬头,这十年里,这个雷无可叔叔总是用“你将来可是有可能成为王的人”这个理由来逼迫他学这学那。刚开始的时候小杰还会有点期待,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见到自己有什么作为王储的待遇。想看书要自己查字典,想买木剑要自己赚钱,偶尔想给小朋友送个礼物要给书店的老板抄好久的书才能有足够的钱。

自己的这个叔叔缺钱吗?小杰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叔叔做东西很好吃,而且每次他狩猎回来自己都会有肉吃。就算如此,他们家还是住在一个叔叔自己搭得木房子里。

如果自己是一个王子,估计是最苦命的王子了吧。应该是那种只有十几个人国度,而且那十几个人都是乞丐。

虽然这么多年沈默给予小杰的教导让他有一颗善良而且友爱的心,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们的世界并没有那么复杂。对于他们来说,公主和王子就应该住在大大的宫殿里,天天有肉吃,一堆人伺候着。锦衣玉食,看书也不看劣质的影印书,每一本都是笔写的,上面还应该有批注。

就算真的有王子,也应该是雷无可叔叔那样吧。小杰在心里默默的想着。这么多年来,他从来都保持着笑容,再大的困难都难不住他。他的衣服永远是洁白的,一尘不染。他的眼睛像河水一样清澈,像山渊一样深邃。

光是自己知道的,暗恋叔叔的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