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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年代-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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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说是关于什么事情吗?”罗斯库问道。
    莲轻轻地摇了摇头,她的话不多,却是一位化学方面的专家,她的配方让火药的威力提高了许多,而刚才的无缝铳管,相信也是出自她的手艺。
    而迪克则具有物理学上的天赋,在实验的过程中,一般都是罗斯库传授理论,然后由迪克来制作图纸。
    至于武器的样品,就是由另外一名学生华尔特纳夫达来制作了,他有一双巧手,只要迪克画出来的图纸不是太离谱,他都能够按照图纸讲样品制作出来。
    至于实验用的原料,例如生铁、硫磺、玻璃等物品,一切都不是问题,拜耶赫夫家族虽然人丁不旺,但家底还是十分殷实的,光在西维斯省的封地就有好几种矿物质出产。
    经过变革过后的兰诺帝国贵族阶级,已经不像以前那样靠收取封地内佃农的税务来赚钱了,他们兴办了各种各样的农场,作坊,以及矿场。贵族将封地内的佃农集中起来,然后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一部分佃农继续留在农场进行耕种、养殖;另一部分的佃农则转变为工人,在作坊中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进行加工,例如将出产的葡萄酿成鲜美的葡萄酒,将小麦直接磨成袋装的面粉;剩下的佃农则加入贵族商队,负责向帝国其他省份,甚至国外运送贩卖领地内的产品。
    由于大多数贵族都有子弟加入军队成为军官,这些人在战场上有很大的机会抓住战俘,按照大陆的公约,战俘在被俘后,其家人可以支付一定的赎金将他们赎回,没有交付赎金的战俘则归抓住他们的军官所有,直到有人赎回他们为止。
    这些战俘虽然不像古代的奴隶那样完全没有人权,就算是俘获他们的贵族,也没有权利任意处罚和杀死他们。但战俘们,被带回贵族们的领地后,则转变为劳工,从事着各种最为劳累和危险的工作。
    拜耶赫夫家族领地内的几处矿场,用的都是清一色的战俘劳工,比尔拜耶赫夫元帅战功赫赫,俘获的战俘不计其数,他们中有好几万人都留在了拜耶赫夫的领地,从事矿物生产。
    拜耶赫夫家族领地内有一处金矿,当然这处金矿是归帝国所有的,拜耶赫夫家只负责开采,并抽取其中的百分之一为佣金这已经是十分不得了的数字了。除此之外还有两处铁矿,所开采的生铁块都十分优质,虽然当时的炼钢技术尚不完善,但帝国内最好的武器都出自拜耶赫夫家族内。至于硫磺矿和硝石矿,虽然当时大陆上的人们对这两种物质并不大熟悉,但是各国的有识之士还是异常重视的,拜耶赫夫家族内有好几处硫磺矿和硝石矿,都被严密的保护起来。
    其时在大陆北部的尼德王国,已经出现了一只装备名为“火绳枪”的武器的军队,罗斯库曾经在情报部门的图鉴上见到过那种武器,外表和他那本书中的“火铳”有些类似。根据情报人员的描述,尼德王国现在至少有一个团装备了这种武器,按照标准兰诺帝**队建制,36人为一小队,3小队108人为一中队,3中队324人为一大队,3大队72人为一营,3营216人为一团,3团8748人为一师,26244人为一军,3个军一起就是军团了,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大规模的军团作战,与邻国小规模的边境摩擦也仅仅限于团级以下的规模。
    也就是说,尼德王国已经有一支三千人左右的火器部队,虽然不知道这种名为“火绳枪”的武器究竟威力如何,但从尼德国王肯花大价钱建立新军种举动上来看,这支部队的战斗力应该不差。
    相比兰诺帝**来说,威力最大的兵种就是重装骑兵,这种骑兵身着密不透风的板甲,手持长达3米的骑兵枪,胯下的战马也披着厚厚的链甲,总重量达到1顿多,骑士在全身披挂的情况下,只有在随从的帮助下才能顺利上马,而一旦在战斗中从马上栽下来,就算没摔死一时半会儿也别想起来了。虽然这个兵种有着造价高,相对于轻骑兵来说不灵活且速度慢的缺点,但一旦重骑兵发起冲锋,整个大陆都没有几支步兵能够挡住他们的重枪和铁蹄,因此近百年来,大陆上衡量一个国家力量的重要标准,就是这个国家重骑兵的数量。
    帝**第一军有整整一个师的重装骑兵,人数也超过了普通编制,达到12000人,再加上两个加强步兵师,一个独立轻骑兵团,以及辎重大队等等,总兵力一共有45000人,是名副其实的帝国王牌军。
    但是,重骑兵驰骋沙场百余年,终究也有落伍的时候,罗斯库是深信这一点的。就拿刚才迪克手中的火铳来说,如果实验的结果真的和理论上一致,那么这种新式火铳的威力将比原来提高3倍,精度更是提高10倍,在这种武器面前,就算是全身的板甲,也决计难以抵挡那颗小小的弹丸。如果尼德王国的那支新军手中的武器就有这样的威力,那么下次战争中,帝国的王牌军就有苦头吃了。
    帝**也有必要建立全新的火器部队,罗斯库是这么认为的。无奈的是,就算他身为公爵,可手中一点实权也没有,兰诺里斯大帝虽然平时对他还不错,但在这种事情上,多半不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连一次战场也没有去过。
    一边在脑子里胡思乱想,罗斯库来到了校长室门口。帝国国立大学的主楼位于整个学校的正中央,里实验室的距离并不算近,因此罗斯库抵达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轻轻推开校长室厚重的红木大门,出现在罗斯库面前不是白发苍苍的校长弗兰西斯,而是一名金发女子。
    少女的身材高挑,一身淡紫色的骑士礼服将她绝佳的体态完美的衬托了出来;她那一头柔顺的秀发,就如同父神手中倾泻的金沙一般,在清晨的阳光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她那澄蓝色的双眸犹如星辰,仿佛在不停地吸引着世间的一切事务,然而从那双眼睛中射出的身材却又无比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公主殿下……”看清了对方的面貌,罗斯库连忙上前行礼。如果在大陆其他国家,贵族见到王室成员是都必须行跪礼的,不过兰诺里斯大帝比较开明一些,只有在正式的场合才需要行跪礼,一般情况下脱帽鞠躬便可。
    “拜耶赫夫公爵,你来的可真快。”兰诺帝国的公主声音有些冰冷,显然对罗斯库的姗姗来迟感到不快。
    罗斯库对此只能报以苦笑,他原本以为是校长弗兰西斯找他,老校长最近迷上了英德克文学,非要让他找几部名著来看,可是国立大学图书馆藏书并不多,少数的几本也已经给老校长看过了,罗斯库又不能凭空变出来几本,于是这几天都在躲着老校长,就在刚才他还在考虑是不是找理由推托不来,所以走的比较慢。
    可是在不明其中缘故的阿尔琳娜心中又是另外一番想法,在她看来罗斯库虽然在职位上比弗兰西斯低,但他是公爵,弗兰西斯只是侯爵,以侯爵的名义去传唤公爵,罗斯库的面子上肯定不好看,所以他故意来迟了。这是几年来年轻贵族间普遍出现的现象,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不同爵位之间的贵族也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矛盾,比如高爵位的贵族到低爵位的贵族家中拜访,主人必须提前到门口迎接;贵族们聚餐的时候,不同爵位之间的贵族不能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伯爵和伯爵在一起,男爵和男爵在一起,据说有一名老侯爵到朋友家赴宴,谁知所有宾客中就数他的爵位最高,所有人都不和他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就连主人也离得他远远的。可侯爵本人是靠军功获得爵位的军人,性格粗犷,又不明白这一最近才兴起的规矩,以为是所有人都在孤立他。最后侯爵大人气的拂袖而去,让宴会的主人十分尴尬。
    对于和父亲一样立志要将帝国贵族改造成真正的帝国精英的阿尔琳娜来说,那些年轻贵族们的所作所为都令她感到十分愤慨,只不过这些时日她都被自己的婚事心烦不已,今天本来是想走出皇宫散散心,却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帝国国立大学。
    既然来了阿尔琳娜也想瞧瞧那个有可能成为自己未来的丈夫的男人近况如何,于是找到了校长弗兰西斯,让他帮忙传唤。
    谁知道罗斯库居然摆架子,拖了快一个小时才出现,早已没了耐性的公主一想到自己居然要和这样的人结婚,不由得气上心头,出言讥讽罗斯库。
    阿尔琳娜不了解状况,站在一旁的弗兰西斯心中可清楚的很,他和兰诺里斯大帝私交不错,前几日也从皇帝口中得知罗斯库将会成为阿尔琳娜的丈夫,看到阿尔琳娜一脸寒霜,他立刻感到有些不妙,要是这两人成婚后天天闹别扭,说不定就追究到自己的头上来了!于是连忙为罗斯库解围到:
    “拜耶赫夫教授是每天都在学校背面的实验室工作,路途远了点,来迟了也是正常的。”
    看着满脸笑意的老校长,阿尔琳娜却以外他是怕得罪了罗斯库这位公爵大人而给对方开脱,已经铁了心要为校长出头的公主随即说道:
    “他这么年轻,跑两步也不会有什么事,老校长有事传唤,不论在哪里都应该立刻赶来,可是看他面不改色的样子,很显然是慢慢步行而来的。”
    接着,公主又面向罗斯库,正色说道:
    “拜耶赫夫公爵,这里是帝国国立大学,不是贵族们的交际场所,从职位上来说,弗兰西斯侯爵是你的上司,从年龄上来讲,他更是你的长辈,我可不希望有任何人学校里摆大贵族的架子!”
    冤枉啊!罗斯库肚子一阵疼痛,他的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公主殿下在这里等他,他早就飞奔而来的,要知道,当年他们二人还是同学的时候,他对公主殿下可是爱慕的很。
    可是这些话又不能当着公主的面说出来,他满脸通红,想要出言辩解,可是一想不善言辞的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而且公主正在气头上,恐怕越说越乱。没办法,罗斯库只得低着头,一副任凭处置的样子。
    对面的弗兰西斯侯爵也是暗暗心惊,他可以说是看着阿尔琳娜长大的,这位小公主的脾气也十分了解,却从未见过她发这么大的脾气。要知道,公主在帝都是出了名的温柔可亲,怎么现在要嫁人了,反而变得厉害起来了?
    不过说到底,这件事罗斯库并没有多大责任,弗兰西斯与对方相交很久,罗斯库从来没有在校长摆过架子,弗朗斯也很欣赏他的才知,所以才会在职称评比中力荐他为教授。
    得想个法子才行!弗兰西斯这样想着,对阿尔琳娜说道:
    “拜耶赫夫教授最近一直在忙于实验,要知道这种事情精细的很,稍不留神就会出现差错。再加上教授平时还要到学院授课,精神上可能劳累了一点,所以动作慢了也是理所当然。”
    听到这里,罗斯库感激地看了弗兰西斯一眼,心想这次就算自己编,也要给老校长找一本英德克的文学巨著。
    “什么实验?”阿尔琳娜眉毛一扬,她本就不是轻易发火的人,自然也容易平息怒气。
    看到对方的思路已经成功被吸引到其它地方,弗兰西斯连忙趁热打铁:
    “是一种新式的远程武器,用火药装填,威力比普通弓弩更为巨大。”
    阿尔琳娜当年在国立大学就读的时候,学习的就是战略战术专业,因此老校长清楚她一定会对这方面的事情感兴趣,于是把罗斯库的老底给说了出来。
    谁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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