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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资质平平-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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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连声道谢,然后又跑向下一个人。

    宋易飞哥拔开木塞喝了一口,发现比枫树镇的要差上很多,少了清香,多了苦涩。

    “看样子兑了不少水!不过喝一口少一口!”

    以后,可能,再也喝不到了!

    这就是江湖啊!

    当你没有力量的时候,随时都可能,因为意外死去!

    ……

    “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劫持朝廷命官,好大的胆子!!”

    看着倒在自己面前的先天护卫,郭知运咬着牙冷声说道。

    “桀桀!我们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命!以及你家人的命!全都在我的手上!”

    一身红衣的林九霄,抖了抖剑上的血迹,轻笑着说道。

    林九霄的话里,充满了威胁的意思,郭知运能够做到城主的位置,自然不是傻子。

    “你们想让我干什么?”

    “放心好了!只是让你配合,在城里找个人而已!”

    ……

    陶城是个人口接近三万的大城,主要生产各种精美的瓷器。也有一些底层的百姓,会生产粗糙的陶器。

    在这个时代,瓷器是非常珍贵的奢侈品。所以这个城市非常繁华,除了遍地出售陶瓷的店铺之外,青楼、红楼、客栈、赌场、典当行、茶肆、古玩店、酒楼、杂货铺比比皆是。

    更有南来北往的货商,在镖局的护卫下装货,卸货,运货。大量卖苦力的基层百姓,挤在一起等待着货商的雇佣。

    繁华程度比宋易飞曾经去过的广陵郡城,不逞多让。

    “近日城中出现朝廷通缉的要犯,城主下达命令,凡事进出城的人,都要进行严格盘查!”

    陶城的门口,一名威武雄壮,身穿鱼鳞铠的守卫统领,正在向进出的商贾百姓,宣讲城主的命令。

    “什么?我还等着出城送货呢!军爷,能不能通融一下!哎吆!”

    有急着出城的商贾,想要贿赂守卫统领,结果被对方一脚,踹翻在地。

    “这是城主亲自下的命令!敢有偷奸耍滑,阴奉阳违之人!就别怪洪某人的刀利!”

    守卫统领亮出腰间的佩刀,周围的人立刻寒蝉若禁,老老实实的排起了队伍。

    “一群贱骨头!非要老子发飙!”

    守卫统领暗骂一声,接着就开始指挥手下,设置一道道的关卡,仔仔细细的检查每一人。

    “洪统领,你做的很好!等见到城主,我一定替你好好美言几句!”一名穿书生打扮,看上去像账房先生的男子,微笑着说道。

    “那我就谢谢宗先生了!”洪康呵呵一笑,拱手道了一声谢。

    宗姓男子是城主亲自指派过来,协助抓捕逃犯的武林高手,洪康自然不敢怠慢。

    “洪统领一定记住,对方是练武之人!检查的时候,要着重排查江湖人士!”

    “宗先生放心!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安排下去了!”

    ……

    “怎么会这样!!”

    看到城门口的情况,宋易飞脸色很难看。

    早上进城的时候,门口只一队十名守卫,宋易飞交了两文钱的进城费,守卫就把他放了进来,连看都懒得看。

    现在城门口,起码有十队,近百名全副武装的守卫,看上去连一只苍蝇,都不准备放出去。前后的巨大反差,让宋易飞隐隐感觉有问题。

    这一切,很可能是林九霄搞出来的,目的自然是找到他。

    虽然不能百分百确定,但是八九不离十,至少宋易飞不敢冒险出城。

    “林九霄竟然可以调动朝廷的力量!难道陶城的城主,也是魔门奸细不成?”

    突如其来的状况,让宋易飞有些头疼。

    原本他对逃脱追杀很有信心,毕竟林九霄等人没有见过他的模样。只要稍经伪装,对方就很难找到他。

    现在宋易飞才意识到,他小看了对方找回花名册的决心,也低估了对方的能量。

    “守城门恐怕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很可能进行大排查!我必须找个新身份!”

    古代不同于现代,交通十分落后,人口流动性小。就算陶城这样繁荣的大城,一天也就上万的流动人口。

    如同魔门真的能控制当地势力,并且不惜血本,要查出一个陌生人并不是难事。

    “真有种,自投罗网的感觉!草!”

 第三十九章 出门去洗澡

    奔波了一晚的宋易飞,准备边吃边想,他没有去城中心的大酒楼吃饭,而是找了个沿街叫卖的馄饨摊坐下。

    “客官,要几个馄饨?”卖馄饨的老头儿,掀开热气腾腾的锅盖,笑呵呵的询问。

    馄饨都是现包,一文钱两个,纯肉,每一个都有鹌鹑蛋大小。

    “先来三十个!帮我多放点儿葱花和香油!”

    宋易飞是习武之人,胃口不是普通人能比。如果不是怕吓着店家,五十个他都吃的下。

    “客官稍等,马上就好!”

    难得接一笔大生意的店家老头,喜笑颜开,动作麻溜地包好三十个馄饨,丢进烧开的滚水锅里。

    “有辣椒吗?”

    “有的!”

    喝着热汤,吃着馄饨,宋易飞奔波一晚上的疲惫,稍稍缓解了一些。

    “店家!知不知道哪里招长工?”

    吃完馄饨,宋易飞从怀里拿出半两碎银,递给店家老头。

    陶城很可能进入大搜捕的状态,宋易飞想要找份工作,掩盖一下身份,等待风波过去。

    老头先称了称银子,把多余的钱找给宋易飞,随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道:“客官可带着路引?”

    路引类似于现代的护照,只不过是在城与城之间使用。宋易飞身上的武当令牌和文书,都有类似的作用。

    “前几日丢失,还未曾补办!”

    宋易飞撒谎道。

    他不知道马昭那个死胖子,究竟告诉了魔门多少关于他的信息,为了避免被追查到,还是不要用真实信息为好。

    “没有路引,恐怕有些麻烦!”

    老头收拾好东西,摇了摇头说道:“周街的店铺,没有路引肯定不敢要!客官实在想找帮工的话,就去城北碰碰运气吧!那里常有大户人家招工,对这方面管的比较宽松!”

    “谢谢店家!”

    宋易飞起身拱手,道了声谢,问明方向便往城北赶去。

    老人家收拾好东西,继续挑着担子沿街叫卖。

    ……

    城北

    “招家丁,月钱二两!需要五官端正!”

    ……

    “花匠,月钱五两!会养兰花等!”

    ……

    “伙夫,月钱四两!需要经过管家试吃!”

    ……

    “马夫,月钱八两!会养汗血宝马!”

    ……

    到了城北之后,宋易飞算是长了见识。一个个大户人家,宛如一个个小工厂,基本上都在后门设置了招工点。

    如果不是穿着古装,宋易飞真有种重回东莞的感觉。

    把整个城北转悠了一圈,宋易飞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他只是想找一层身份,掩盖行踪,可不想真的伺候人。在说,这些职位身份低微,真的查起来,也起不了多少作用。

    就在宋易飞考虑着,要不要找个地方躲两天的时候,街道上和他一样找工作的人,突然向一个地方汇聚了过去。

    “兄台,你们去干什么呀?”

    宋易飞伸手拉住一个书生打扮的青年,客气的询问道。

    “你不知道嘛?陆家小姐又出题了!只要答出来,不光有赏钱,还能去陆家做客,有机会做上门女婿!赶紧走,去晚了就没啦!”

    说完之后,书生就急急忙忙地跑了过去。

    “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种事儿,咱得过去凑凑热!”

    宋易飞心头好奇,也跟着跑了过去。

    在一处写着陆府的豪宅门口,一块告示牌上,贴着一张上等的白色宣纸,纸上写着一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春”。

    两个眼神锐利,中气十足的家丁守在一旁。

    家丁的旁边,还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笔墨纸砚,一个穿着绿衣的俊俏丫鬟,俏生生的站在旁边。

    “今日我家小姐,想要一首以春为题的诗!只要合我家小姐心意,皆赏银五两!若有极优秀者,我家小姐愿拜他为夫子,聘为陆府西席,月银二十两!”

    丫鬟刚宣布完,周围就爆发出一阵惊呼。

    二十两银子,绝对是这个时代的高端金领。

    最主要的是,陆家是陶城最顶级的家族,有了这层履历,以后无论是中举做官,还是著书立传,甚至是单纯的教学,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就好比前世,去世界500强打了一次工,在去其他地方,别人就会高看你一眼。

    “用春做诗,这个太简单了,我来!”

    一个面带菜色,眼圈发黑,穿着粗布衣的青年,挤过人群到了书桌边,拿起毛笔刷刷就写了一首诗。

    “春天风光好,出门去洗澡。洗完才发现,衣服被拿跑!噗嗤!”

    丫鬟把诗句拿起来,念着念着就忍俊不禁的笑了起来,周围听的人,也是笑的前仰后合。

    “这种稚子做的打油诗,也敢拿出来,滚一边去!”

    丫鬟把写有诗句的草纸握成一团,丢进了边上的垃圾桶。

    长期跟在爱慕诗书的小姐身边,她也受了几分熏陶,基本的好坏还是分得清的。

    这也是她们家小姐,让她待在外面的原因。

    那个假书生被羞得满脸通红,灰溜溜的钻进了人群。

    “我来!”

    又一个自认为才气十足的青年,挤过人群,拿起纸笔写了出来。

    “万里无云春光好,心起踏梅寻芳草。览尽陶城三千家,唯有城北陆家好!”

    诗句平平无奇,不过马屁拍的挺好。

    周围的人一听,就觉得的这家伙有戏。另外几个蠢蠢欲动的书生,也忍不住低头思索,要不要也拍拍马屁。

    丫鬟拿起来看了一下,点了点头,把写有诗句的纸张,递给身边的家丁,从小门送进了陆府。

    琴棋书画是书生的基本功课,只要读过几年书,作出一首像模像样的诗并不算太难。

    难的是,很多人没有自知之明,读了两本书,就以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

    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到处晃荡。

    这个世界可没有九年义务教育,上完启蒙的私塾之后,学习通常都是自学,或者随缘学。

    这就造就了两个极端,好的能把文章写的花团锦簇,差的能把文章写的狗屁不通。

    “若能成为陆府的老师,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掩饰!”

    身为前任礼部尚书外孙,国子监祭酒的外甥,宋易飞在学识方面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他准备挤过人群,也写一首诗试试的时候,人群突然分开,传出惊呼之声。

    “净月书院的鹿大才子来了!!”

    “陶城四大才子,鹿九鸣!他怎么会来这里?”

    “自然是为了陆家小姐!前几次就见他特意来过!”

    “才子佳人,说不定能成就一段佳话!”

    围观的人群中,大部分都是来凑热闹,见到知名人物自然纷纷让路。

    鹿九鸣身穿圆领儒衫,束发披肩,面容俊郎,看上去二十出头,手拿折扇,轻摇慢步,自有一股风度翩翩。

    人未到,一股浓郁香风,已经扑面而来。

    “人长的不错,就是太骚包了!”

    宋易飞揉了揉鼻子,暂时停在人群里。

    在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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