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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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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孙家从祖上起,就是阙南豪强,后来父亲李长寿当了朝廷魏国的官,便维护起阙南的治安来。
数年前,天子魏帝离开洛阳、西奔长安,奸臣在邺城另里傀儡,李长寿追随大义,成了长安朝廷的官,后来在抵御东贼进犯时身亡。
李大郎李延孙继承家业,继续为长安朝廷坚守阙南,和阙南诸将一起,抵御东贼的进攻。
结果东贼收买李延孙的长史杨伯兰,害了李大郎的性命,当时情况紧急,二郎李义孙和姊夫一起稳住局势,继续在阙南坚持。
眼下,官军东征失利,在前不久的邙山决战之中惨败,退回关中,阙南诸将也退回来,准备抵御东贼的反扑,无论如何都要守住阙南地区。
李义孙挽留李笠和梁森,倒不是想让两人上战场,而是因为李家在阙南如鱼得水,若李笠、梁森及家人在阙南定居,日子会很好过。
好过李笠在梁国当鱼梁吏。
“二位放心,等把家人接来,我再送你们到长安,那里远离战火,没有刀兵之忧,所需用度,都不用二位操心。”
“二位是我李家的恩人,即便到了长安,也一定能住得舒服,衣食无忧,再说,我姊夫出身京兆韦氏,多有叔伯兄弟在长安为官,也会看顾二位的。”
李笠听到京兆韦氏这个词,觉得有些耳熟,因为在李唐时,京兆韦氏可是频繁和皇室联姻的家族。
李义孙见李笠似乎有些意动,继续说:“此次官军大败,恐怕伤了元气,朝廷必然要重整兵马”
“国朝极重军功,二位若有意,不如就先在我这里历练历练,练骑马射箭,格斗技击。”
“若时机合适,说不得二位能获军职,日后立下军功,晋升或入仕,做个县令、郡守,岂不快哉?”
“当然,我这么说,只是个建议,二位即便什么也不做,我也能保证二位和家人,在阙南或者长安,过一世的好日子。”
诚意满满的建议,李笠看得出这位年轻的李将军是真心要报恩,若他和梁森留在西魏,再把家人接来,应该能过上好日子。
李家在阙南就是地头蛇,他们在阙南住,不会被人欺负,李义孙又有姊夫帮衬,他们若定居长安,只要不招惹什么权贵,过小日子是肯定够了。
更重要的一点,按照历史大势,南边的梁国会在大乱之后灭亡,取而代之的陈国,最后也免不了被隋国灭亡的结局。
隋国的根基就在关中,而李唐的根基同样在关中。
即便李笠对南北朝历史不是很清楚,但他知道杨隋,更知道李唐。
当南北朝时代落幕,关中政权是最后的胜利者,他若顺应历史大势,提前站在胜利者这边,可以顺顺当当走捷径。
关中政权诞生了隋唐,他只要想办法攀上隋文帝的家族,后半生就有着落了,不说大富大贵,至少能稳稳当当。
甚至运气好点,攀上唐高祖李渊的家族,熬过腥风血雨,那么数十年后,他的子孙后代,搞不好能在李唐吃香喝辣。
这不好过留在梁国,跟着南朝走向末路?
数年之后,梁国就会爆发一场大乱,然后梁、陈换代,又是腥风血雨,接着,陈国面对渡江的隋军,还会倒一次霉。
若留在江南,他和家人,以及子孙后代,能一次次躲过这些大劫,活到李唐统一天下的时候么?
两种选择,难度截然不同,一目了然。
仿佛后世,有一个机会,能在房价暴涨前夕,在北上广落户,低价大量买房,然后就能什么事也不做,坐等房价暴涨、变亿万富翁。
娶最好的妹子,有最好的医疗、教育、人脉资源,只要不作死,儿孙都能一辈子享福。
偏不,偏要在五六线小县城租房子住,给小店打工,熬了几年,女朋友都没有,每月工资连房贷都还不起,更别说距离凑够首付遥遥无期。
巨大的差距,毫无疑问的最佳选择,需要犹豫么?
李笠犹豫了。
他对这个时代的国家没有真实的感情,甚至因为地位卑微,朝廷也不需要他的感情。
但是,他记得“衣冠南渡”四个字。
李笠没吭声,梁森则没想那么多,对他来说,在梁国和在魏国没区别,反正把弟弟救出来后,在哪边能过好日子,就在哪边算了。
当然,他是一定要跟着李笠,李笠去哪,他就去哪。
李义孙见李笠默不作声,似乎是在心里做着选择,不再多说,换了个话题。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杨伯兰那狗贼,如今已授首,家兄大仇得报,接下来,家父的仇,就不知何时得报了。”
李笠闻言收回思绪,问:“兄长,不知大伯被何人所害?”
李义孙回答:“当年,家父在广州刺史任上广州就是你们此次北上,行军经过的广州”
“家父任广州刺史,东贼来袭,破城之后,家父遇难,当时,下令杀人的贼兵主帅,是东贼行台侯景。”
“侯、侯什么?”李笠急忙问,李义孙说的话,让他记忆深处,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
李义孙咬牙切齿:“侯景,那个跛子!”
第八十九章 恩人(续)
河边,李笠和梁森骑着马慢慢走在草地上,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他们已经学会骑马,再不会磨裆。
之前,他们骑马跟着李义孙回营,因为不知道骑马要领,裆部磨破,走起路来像鸭子,两腿一拐一拐,让人看了忍不住想笑。
当然,所谓会骑马只是能骑马代步,距离骑马作战还早得很。
梁森想起那日战场上骑兵的凶猛姿态,有些憧憬,问一旁骑着马的李义孙“二郎君,养一匹马的花费是多少?真想养马,时常练习。”
李义孙笑道“在草原,和在中原,养一匹战马的花费天差地别,中原养马更贵。”
“中原没那么多草场,养一匹战马的花销,至少能养五个战兵,而且还得有人伺候,每日喂料多次,喝的水要干净,平日里,得有地方跑马,不然马儿没力气”。
听到这里,梁森知道养马梦也就只是个梦,一匹战马的日常开销顶五个兵,若以五户养一兵计,那么养一匹战马,就至少得二十五户农民伺候。
然后,还得有宽阔的地方让马散步,这不是一个寻常人家能够做到的。
按这么算,鄱阳郡里,一个百来户的村子,也才能养四五匹战马,当然,普通骑乘马和驮马没那么贵,花销也没那么大。
梁森正在感慨,李笠却在走神。
侯景之乱,是史书上记载的四个字,这四个字的背后,是腥风血雨的江南,是烽书和凭证,所以一路上可以从容投宿驿馆、传舍,不必风餐露宿。
为了答谢两人的恩情,李义孙备下谢礼,均为便于携带的财物,其中有不少金铤,又派部曲二十四人,跟着李笠回梁国,从此追随左右。
旁边,站着二十四名男子,年纪不一,却都是年轻人,一个个孔武有力,李义孙看着这些熟面孔,说
“诸位都是李家的部曲,都曾指天发誓,以命相随。”
“从今日开始,我李家的恩人、我弟弟李笠,就是诸位的郎主,诸位替我侍奉他左右,履行当初对我的誓言!”
这二十四人闻言,齐齐向李笠行礼“小人,愿追随郎主,一生一世!”
李笠赶紧让诸位壮士平身“都别客气,都别客气”
李义孙和李笠都姓李,说不定许多年前是一家人,于是两人认了兄弟,这二十四人,是李义孙从部曲中精心挑选的壮士,从今往后,跟随李笠左右,为李笠看家护院。
他们个个精通骑射、技击,又吃苦耐劳,为人不错,作为阙南李家的部曲,侍奉李家的恩人。
他们家中都有兄弟姊妹,能够照顾阙南的双亲,所以没有后顾之忧。
一路南下,到了汉水边上,随行护卫的百余骑兵就要北返,这二十四位壮士则要继续跟着李笠南下。
今生今世可能再回不得家乡,再无法和家人见面,却无怨无悔。
李义孙备下如此大礼,真心实意,李笠不会虚伪的假作推辞,现在,他和李义孙互道珍重,随后上马,扬鞭而去。
李义孙看着李笠远去的背影,良久,叹道“也不知,何日才能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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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高手
河畔,芦苇丛里飞起一只慌慌张张的野鸡,结果还没飞多远就被一箭射中,惨叫着落地,随后被跑来的人给捡起来。
转到旁边篝火堆处,那人拔出匕首,熟练的杀起野鸡,篝火上,已经架着一只杀好的野鸡,被篝火烤得浑身焦黄。
左右也有篝火,也在烤着食物,不过不是野鸡,而是鱼,刚从河里钓起来的大鲤鱼,因为只有李笠和梁森精通烤鱼,所以此时,是梁森指导众人烤鱼。
此时,李笠坐在篝火堆旁,和自己的部曲们聊着天:“彭蠡湖是个好地方,水多鱼多,到了秋天,许多大雁来彭蠡湖过冬,那时候打猎,可不会落空。”
身旁,一名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问:“郎主,湖里果然有数十斤重的大鱼么?”
“有,不过那种大鱼一般没人敢吃,说不得是成了精的鱼,不小心捞到之后,都会放生。”李笠一边烤鱼,一边说。
“至于会捕鱼的水老鸦,你们日后会看到的,不过那水里扯人的水猴子,我自幼听人说了无数次,却没一次见过。”
“当然,这玩意邪门得很,我可不想见,一次也不行。”
说到这里,李笠将一尾烤好的鲤鱼递给那雀斑年轻人,年轻人道了声谢,却没吃,而是把鱼转给旁边一人。
那人又往旁边传,传到最远一端的人手上。
“说到水,我得说一句,江南湖泊河流多,你们一个两个都不识水性,很危险,到了鄱阳,有空,就得学游泳,不然”
李笠看向一个壮汉,笑道:“大刘力大如牛,若不识水性,掉进水里后,一个会水的娃儿,都能把你弄得半死不活。”
那壮汉憨憨的笑起来,其他人却一脸苦色:“郎主,果真要学游泳么?”
“必须学,不然往后出行,乘船时你们难道不心虚么?就不怕船坏入水,自己没法逃?”
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名叫张轱辘,这是极其生活气息的名字,擅长骑射,至于那个憨憨的大汉,名叫刘犊子,力气颇大,擅长技击。
其他人,也都身手不凡,还有位名叫韩熙的年轻人,看起来其貌不扬,却耍得一手好飞刀,李笠见识过演示后,佩服不已。
在心中给对方取了个诨号:飞刀侠。
这一路上,李笠经常和部曲们聊天,既是为了拉近关系,也是为了双方熟悉各自的口音,否则日常交流起来会很不方便。
本来,李义孙想要送梁森一些部曲,但梁森认为自己是跟着李笠,凡事都是李笠拿主意,自己打个下手,受不得如此重谢,于是,部曲都归了李笠。
李笠并不是什么一身富贵病的纨绔子弟,这些部曲也是寻常家庭出身,所以,很容易就说到一起,新的主仆关系就这么稳定下来。
当然,这不过是暂时的,李笠知道这些人目前和自己没有任何情谊,更无忠诚可言,唯一能制约这帮人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对李义孙的诺言。
李义孙选这些人跟他南下,从此生死相随,自然强调为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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