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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养老攻略-第17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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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聘礼后的原身。

    很快又写了封信回家。

    告诉她父母具体情况。

    以及表示自己要结婚了。

    这一封信原身写的很仔细,写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是她父母给她回信,并且给她送点嫁妆的话,那她就跟她父母和解。

    也不再继续怨恨他们了,如果还渺无音讯,那便就此断绝来往。

    而这一次她的信寄回去后。

    她父母是真绷不住了。

    他们两个人从来没想过,他们闺女会就这么一点前兆都没有的在外面,跟一个他们从来没见过,也不认识的男人订婚,甚至于要结婚了,这才写封信给他们,要嫁妆。

    当时她父母还有些将信将疑。

    怀疑原身是不是想骗钱。

    只是换了个手段。

    就是料到他们请不到假,不可能不远千里的跑去参加婚礼,这才编了这么个谎话,跟他们要嫁妆。

    只不过随着第二天,他们向不少其他家里有女孩子下乡的人家打听,知道有些女生的确因为受不了下乡的苦,就这么在当地嫁人了的现实情况后,他们便不得不信了。

    因为他们清楚自己女儿。

    的确不是受得了苦的。

    随后,他们内部反倒先吵了起来,互相责怪对方先前没同意寄钱给女儿,要让她吃苦之类的,要是每个月寄钱的话,哪会有这事啊。

    吵到最后,他们出于不放心。

    那是不惜工资的,请了半个月假,带上不少钱票特地去找原身。

    他们的想法是。

    女儿要是骗了他们就打一顿。

    然后留点钱给她。

    要是真的要结婚,那也是先劝一劝,实在劝不了没办法,那就只能多留点钱下来,给她当嫁妆了。

    可惜信在路上走的速度太慢。

    刘司家定的吉日又早。

    等原身父母赶到那边的时候。

    原身她不仅已经跟刘司结过婚并且闹过洞房了,甚至就连三朝回门的时间都过了,哪有劝说余地!

 第两千九百八十三章 极品横生养蛊呢(3)

    面对这种情况,原身父母最终也没好当面说什么,只是当着很多人的面给了女儿一笔钱票充当嫁妆。

    这里也是有点讲究的。

    当着很多人的面给钱票。

    主要是想向众人表明,他们家女儿不是没有嫁妆,只是他们没来得及过来给嫁妆,同时也让外人清楚,这笔钱是他们给女儿的嫁妆。

    婆家是没有资格索要的。

    之后,原身父母并没有在那待多久,只是找了个机会私下跟女儿又说了些话,便匆匆回去了,毕竟他们也没请多长时间假,来回需要花费的时间也不短,可不能耽搁。

    至此,原身的事就算定了。。

    她也的的确确享受到了,平常基本不需要下田干活挣工分,只需要在家里打理家务,做一日三餐的日子,虽然日常做家务的活也不算轻松,但至少不需要风吹日晒的。

    有了先前几个月风吹日晒辛苦干农活的日子做对比,原身对于自己婚后的日子,勉强也还算满意。

    毕竟不满意也没办法。

    这已经是当前最好结果了。

    婚后两年,原身公公婆婆都有些着急的时候,她才怀孕,并且十分艰难,难产差点死去,生下了对龙凤胎,而因为家里其他人都要下下田干活的原因,孩子也得由原身照看,这无疑让原本因为生孩子的痛苦就有些抑郁的原身更为烦躁。

    开始胃口变差,掉头发。

    身材走形更让她格外难受。

    连带着对两孩子都有些不满。

    当然了,即便不满,原身最终也没虐待孩子啥的,最多在喂完孩子之后自己生闷气,自己大哭一场之类的,如此情绪得到了一定的宣泄,心情自然也会因此稍微好些。

    又两年后,在原身已经基本接受了自己的生活后,她丈夫死了。

    为了多赚点钱养孩子,在农闲的时候去附近煤矿挖煤赚钱,结果遇到煤矿透水事故和矿道塌陷,等人救出来的时候,早就没了气息。

    这对原身而言。

    无疑是极大打击。

    对她公婆而言,也是如此。

    而在丧事办完之后,原身公婆就开始隐约的有些敌视原身,甚至于排斥原身,因为他们似乎觉得在原身没嫁过来之前,他们儿子从来没有想过去煤矿挖煤,就是因为原身嫁过来之后啥事也不干,还要吃好的喝好的,他们儿子才会为了多赚点钱去煤矿那挖煤,并且死亡。

    他们没能力怪煤矿,又不想怪自己,自然只能怪原身这个外人。

    这种日子原身显然也不满。

    她可不想作为一个寡妇,被公婆苛待,还得带孩子,做牛做马。

    所以,本来对回城都已经死心的原身,很快就因为她公婆的态度再次生出离开这里,回城的想法。

    并且立刻写了两封信寄回去。

    一封是通知她丈夫的死讯,另一封则是表示公婆的态度,一来是说她公婆将她丈夫的死怪在了她身上,对她颇为苛待,二来就是写她今年才刚满二十岁,不想就此守几十年的寡,而在村里有公婆在,她想要改嫁,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希望她父母能够帮帮她。

    不然她就得一直在村里守寡。

    因为这些年,原身一直都没有再写信回家要过钱票,而她当年突然结婚的事,也让她父母对她产生了一定的愧疚,所以,当原身父母收到她寄过去的两封信后,思前想后了许久,终究还是不忍心自己的女儿二十岁,就要守一辈子的寡。

    再加上考虑到他们两个当初只是结婚,实际上并没有去办理结婚证,现在男方还死了,实质婚姻关系也得终结,只要把闺女接回来。

    这件事就能有个了断了。

    于是,为了女儿,原身母亲自愿把自己在肥皂厂的工作让给了原身,并且让原身先自己偷偷回来。

    等做好职位的顶替之后。

    再去补前面的程序。

    如果提前一年的话,想回来其实没有那么麻烦,只要稍微走走关系,花点钱票就能回来,可惜六八年已经不是呼吁下乡了,而是要求家里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必须要有孩子下乡,除非已结婚工作。

    原身丈夫刚死,想给她立刻在城里再找个丈夫结婚,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只能给她安排工作。

    而这个时候。

    工作本来就十分难得。

    买个工作的价格不是他们家承担得起的,就算承担得起他们家也不愿意在这种时候出风头,双职工家庭本来就已经挺让人羡慕嫉妒的了,要是再变成三职工家庭的话。

    那不是平白惹人嫉恨。

    所以只能把原身母亲的工作出让给原身,让原身有个工作回来。

    这种事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倒也没人能说啥。

    当然了,这种工作转让只能是普通员工的转让,不可能说工厂厂长能把位置给自己儿子,这个不存在,只有普通员工职位能这样转。

    偷偷离开村子,并且弄到职位之后,原身很快就把先前缺失的手续补上,在城里面重新住了下了。

    并且没过多久。

    就又找了个妻子死了的男人。

    因为对方没孩子,同时也不嫌弃她在乡下结过婚,所以两个人很快就对彼此满意并又结婚了,这一次结婚就不是没结婚证的结婚了。

    而是扯了证的结婚。

    不过原身相亲的时候并没有说实话,她只说自己在乡下结过一次婚,然后丈夫死了回来,并没有说自己有两个孩子,而她丈夫其实也没说实话,她丈夫只说自己和亡妻没有孩子,却没有说他那亡妻前头还有一个对象,给他生了个儿子。

    两人也能算是旗鼓相当。

    棋逢对手。

    不同于原身乡下那两个孩子一时半会根本不会露馅,她二婚丈夫的那个儿子,结婚之后就露馅了。

    但奈何当时他们证都扯了。

    自然也不好再反悔。

    原身权衡利弊后,最终并没有因此而大闹,只是借此表达了一番自己所遭受的委屈,让她二婚丈夫承认对不起她,并且以此占上风。

    成功占据了道德高地。

    在婚姻中把握了主动权,同时还以此为由,掌握了家里的经济。

 第两千九百八十四章 极品横生养蛊呢(4)

    不过为了不让别人说嘴,原身倒也没虐待她二婚丈夫带着的那个孩子,虽然没像亲生母亲那样关爱。

    但至少该有的东西。

    是一样没少给他。

    吃喝衣物也没有搞两面派。

    家里条件什么样就什么样。

    即便自己后来又怀了孕,再一次生了一对龙凤胎之后,原身的态度也没怎么变,而且她觉得自己作为后妈,在日常吃喝以及经济方面一视同仁,已经很不错了,她可不是那种为了让继子开心,而苛待自己亲生儿子和闺女去表现的傻子。

    总不能让她对继子,还表现出一视同仁的母爱吧,她可做不到。。

    二婚那一年是六九年。

    原身与顾耀民结婚并且领证。

    次年生了龙凤胎。

    第二胎龙凤胎八岁那年,顾耀民毅然选择暂时停职下海经商,那时候是可以停职一段时间的,而顾耀民刚开始也不确定下海经商能不能赚到钱,所以他先选择了停职。

    不过他也没停多长时间。

    因为他第一次来回倒卖一趟就赚了过去一年的工资不止,中间总共只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这种疯狂赚钱的感觉对他而言,远比铁饭碗更有吸引力,所以在第一笔钱刚赚到手的时候,他就直接回去办理了离职手续,原身对此也相当支持。

    并且还赶紧跟他协商了一番。

    把肥皂厂工作还给了娘家。

    然后与他一起下海经商,至于孩子,反正三个都已经到了上学年纪了,直接交给双方的父母照看。

    彼此父母轮流照看一段时间。

    他们每个月给点钱就是了。

    顾耀民当时也觉得妻子远比其他利益关系的兄弟可靠,多一个绝对值得信任的人,做很多事都会方便许多,所以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原身的提议,把家里三个孩子交托给双方父母,他们下海经商。

    即便过程有输有赢有坎坷。

    但原身和她丈夫两人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时代浪潮,在之后的三十年时间里,发展出了一个总资产过百亿的服装和电子厂,至于为什么说三十年,那主要是因为零八年的时候原身丈夫因病去世,从那一年开始,他们两人创办的服装厂和电子厂就被分割了开来,其中服装厂交给了不是原身亲生的那个顾缘。

    电子厂交给了原身亲子顾宇。

    至于另一个闺女,出嫁的时候给过嫁妆,分遗产的时候,是相当理所当然的没有分到任何股份,只得了几套房子以及一千来万现金。

    当然了,服装厂和电子厂虽然分给了两个儿子,但是原身和她丈夫同为创始人,她丈夫遗产分的也仅仅只是他的那部分股份,并不影响原身手里所握有的百分之三十服装厂股份和百分之四十二的电子厂股份,这些股份原身可没分出去。

    至少在她死之前应该不会分。

    最多提前立好遗嘱。

    而分完遗产后,因为原身手里握有的股份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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