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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养老攻略-第15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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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之类的,在有了监控之后,装上监控是很正常的。

    像原身这种正常人被当精神病患者送进去的,更不可能没监控。

    没有监控。

    始作俑者又如何放心?

    所以乔木谨慎点也正常。

    吃完调理身体的药物后,乔木那是一边利用精神力推动体内的药效,修复身体,特别是脑部的部分损伤,一边利用精神力强行进入原身的海马区,翻看梳理原身记忆。

    然后,她很快就获知到了一些还算清晰的记忆,以及一些相对混乱,甚至于有些缺失的记忆片段。

    同时对情况有了些大概了解。

    原身出身普通双职工家庭,和她丈夫算是青梅竹马,彼此父母在同一个工厂上班,甚至于就住在隔壁,他们两小时候还有定娃娃亲。

    在他们两人上初中的时候。

    因为工厂倒闭的原因,彼此双方的父母各自走向了不同的路,他们两人也因此暂时的分道扬镳,原身的父母选择了下海经商,而她丈夫杜韦林的父母选择重新找工作。

    数年后,原身的父母成了企业老板,身家数亿,而她丈夫杜韦林的父母虽然也都各自找到了工作。

    但也只能算混个温饱无忧。

    不过因缘巧合之下,他们两个人考上了同一所大学,甚至于进了同一个学院,学的是同一个专业。

    初中与大学之间的变化虽然不小,但是真的不至于变化到彼此互相认不出来,更何况他们又没有改姓名,所以上了大学之后,两人很快重新相认,甚至于还互生情愫。

    并且很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

    那个时候,虽然他们两家家庭条件有些悬殊,但是过去毕竟做了十几年的朋友,再加上原身父母又不需要原身去联姻之类的,彼此知根知底的反倒觉得更好,所以最终原身父母并没有去棒打鸳鸯啥的。

    甚至于还相当支持他们。

    并且说通了觉得自家儿子已经有些配不上原身家的杜韦林父母。

    双方父母都不反对。

    两个人关系处的也挺好的。

    所以,他们两个刚毕业就扯了证,并且并没有去其他地方实习之类的,而是直接去了原身家公司。

    原身家就原身一个女儿,刚开始不生二胎是因为当时在国营工厂上班,生二胎是要被开除的,后来下海经商,最开始的时候忙得不得了,他们夫妻俩根本就没有心情。

    也没有时间去生孩子之类的。

    等他们创办的公司走上正轨。

    他们夫妻年纪也不小了,生孩子不但算大龄产妇,而且还有一定的危险,原身父母之间还算是比较恩爱的,原身父亲也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去冒这个风险,所以最终就没有选择生二胎,此时原身大学毕业并且结婚,他们是理所当然的让原身夫妻进公司实习,也好为几年后他们有了经验,接管公司做准备。

    这时候一切都挺好的,原身夫妻两个也相当恩爱,两人彼此互相扶持,努力学习,没两年就得到了原身父母认可,让他们接管公司。

 第两千六百四十三章 精神病院正常人(3)

    在他们两人接管公司不到半年的时候,原身就怀孕了,而且还是因为原身工作过于疲倦的原因,有了轻微流产流血的迹象,这才发现。

    为了避免孩子出问题。

    不论是原身的丈夫还是原身的父母,都不让原身她继续上班了。

    强行让她在家里养胎。

    怀胎九月,原身就在家里休息了将近八个月,直到临近生产的时候,才被她父母送到医院去待产。

    顺利的生下了一个男孩。

    生完孩子后原身母爱迸发,不再像先前那样一直想着去公司上班之类的,坐完月子,非但没有如原先计划的那般直接回公司,反倒选择了离职,准备在家安心的陪伴孩子,希望孩子能够有个美好童年。

    对此原身父母是反对的。

    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可以帮原身带孩子,原身不能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一切,这样会与时代脱轨。

    同时,他们对原身的丈夫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放心,他们有些担心原身彻底放弃公司的职务,回头她丈夫要是生出点私心的话,就算她手握股份,恐怕也很难稳定局面。

    人的心思不是一成不变的。

    他们倒是相信自家女婿没有什么私心杂念,应该不会背叛女儿。

    但是这也只是一时的。

    一年两年不会,可十几二十年等他们死了之后,谁又敢保证呢?

    所以,他们当然还是希望自己女儿能够立住,自己立不住,太过于愚蠢,别人生出私心也算正常。

    但是原身就是不依。

    她觉得,自己小时候最渴望而不可求的就是来自于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因为在她初中之前父母是双职工,每天都要上班,也就只有早上中午和晚上那会有点见面时间。

    那点见面时间,他们也是各自都有事情要忙,她要做作业背书。

    父母要忙着做家务之类的。

    下岗后,她父母为了经商拉业务之类的,更是忙的有时候都夜不归宿,连原来仅有的那点见面时间都没有了,而原身对于这点其实是很遗憾,也很渴望的,只是没说。

    如今她自己有了孩子,推己及人,她自然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像自己那样,从小就没有父母的陪伴。

    她丈夫不可能离职来陪,但是她可以啊,反正家里又不像过去那样,必须每日都为了金钱奔忙了。

    她不上班又有什么的呢?

    她相信她丈夫不会背叛她的。

    于是他们家的情况就变成了原身在家专门带孩子,她丈夫在公司执掌公司的大小事务,原身父母则是偶尔帮忙带带孩子,偶尔去公司看看情况,生怕自家女婿生心思。

    不过因为表现的并不明显,再加上他们以前也没事去公司看看。

    所以倒也没冒出啥家庭矛盾。

    但是,意外发生在第二年。

    原身在带孩子出门,亲自前往母婴店,打算给孩子买点比较贴身的衣物玩具的路上,因为鞋带散了蹲下来系了下鞋带,然后她就发现她推着的婴儿车里的孩子不见了。

    一时间,她那是肝胆俱裂。

    并且一边疯狂尖叫,一边焦急无比的左右打量,想要找人,甚至于激动不已的看到抱孩子的就过去抓人家,也不管人家抱的那孩子外面穿着的衣物和孩子的大小,与她家的孩子一致不一致,就非去看。

    这么情绪混乱的一番操作。

    真正偷孩子的人早就跑了。

    后来即便他们有报了案,也有花钱雇人寻找,甚至于悬赏之类。

    但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毕竟那个时代监控设备之类的各方面公共设施,都不是很全面。

    一旦离开了本地。

    那真是人海茫茫,无从寻觅。

    因为原身本身对孩子就倾注了很多的感情,再加上孩子又是在她手里丢掉的,所以在孩子失踪一天一夜之后,她就内疚痛苦的开始咳血,整个人的精气神也散了大半。

    这对于原身的父母而言,那真的是双方面的悲痛,一方面悲痛于自家外孙的丢失,另一方面又悲痛于自己女儿,然而外孙丢了暂时是真的找不回来,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女儿这边,却还有些救。

    所以他们只能强忍住悲痛,先行安慰女儿,请医生想办法救救女儿之类的,医生那边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原身当时并不是受伤或生病,要真说有病的话,也是心病。

    心病难医可不是说笑。

    有人因悲喜交加而疯癫,有人因惊喜过度而痰迷,有人因忧郁相思而魂断,有人因悲痛交加而身心死,还有人因内疚交杂而愧死呢。

    所以医生那边最终给的解决办法是最好能把孩子找回来,孩子找回来,病自然就好了,实在找不回来的话,如果能让她怀孕,说不定也能是个寄托,这是上策和中策。

    至于说下策的话。

    那当然是骗她。

    至少先让她度过这一难关。

    先活下来再说。

    虽然原身父母和丈夫本身也都是更倾向于上策和中策,但是上策那边暂时实在是没有什么消息,中策的话,最近原身都不让她丈夫近身,又怎么可能让她再次怀孕呢?

    而且原身也撑不下去了。

    事情实在拖不得。

    因此,最终原身父母和原身丈夫只能无奈选择下策,那就是哄骗原身孩子找到了,孩子毕竟才刚满一周岁没多久,并没有彻底长开。

    想要找类似的领养并不难。

    不过,因为让原身夫妻领养的话,需要原身出面并且签字,而且他们两个也并不符合领养的标准。

    所以最后是原身父母出面,出面在孤儿院找了一个与原身儿子的年纪相仿佛,模样也算近似,只是比原身儿子瘦了些黑了点的孩子。

    将那孩子记在他们名下领养。

    也就是说,虽然他们打算用这个孩子替代原身的儿子,让原身以为自己的儿子找了回来,但是实际上,户口本上这个孩子是记在了原身父母的名下,是算原身的弟弟。

    只是当原身的儿子养。

    刚见面的时候原身是感觉有那么点不对劲,但是想到自己的儿子被人拐走了那么多天,瘦了点黑了点,受了些苦也算正常,内心只有心疼,那还顾得上不对劲之类的。

 第两千六百四十四章 精神病院正常人(4)

    在原身父母和原身丈夫的刻意隐瞒之下,那个孤儿院领养而来的孩子,便以原身儿子的名义,改成了原身儿子的名字,杜仲叶,在原身家住了下来,原身的病也好转了。

    表面上,依旧是家庭和谐。

    但私底下,原身的父母和原身的丈夫,从没有放弃寻找那孩子。

    只是因为顾忌原身。

    担心被原身发现。

    他们不敢再像原先那样光明正大的寻找,只敢在私底下偷偷摸摸的寻找,偷偷的委托别人去寻找。

    这一找就是七八年。

    依旧还是一无所获。

    在这七八年时间里,准确来讲在第三年的时候,原身跟她丈夫就又生了一个闺女,本来在这个闺女刚生下来的时候,原身父母和原身丈夫是想跟原身坦白情况的,因为他们觉得,有这个闺女作为心理寄托,说不定她就能接受这一事实。

    但是他们在请医生帮忙给原身做了一下心理鉴定之后,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不敢冒这风险。

    因为心理医生催眠后的鉴定结果是,原身对于孩子丢失方面的记忆,依旧十分深刻,在催眠状态下对她说出类似的假设,都被她差点挣脱出催眠状态,情绪波动甚大。

    这样一来,原身父母和她丈夫哪还敢再提坦白,只能继续隐瞒。

    不但瞒着原身。

    也瞒着领养的那孩子。

    又十来年后,原身父母陆续因为年轻的时候拼搏奋斗,不知日夜的损伤身体而患病去世,原身明面上的儿子女儿也都已经大学毕业。

    这时候,问题变化就来了。

    如果原身和她丈夫没有其他孩子的话,那家里的产业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会交给领养的那个,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还有一个女儿,这一情况原身不知道,可是原身丈夫很清楚,所以原身丈夫当然是不希望将家里的企业交给与他和他妻子毫无血缘关系的那领养的孩子的。

    女儿的能力就算稍差了些。

    未来孩子可能也不跟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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