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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魔神-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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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

    小蛮明白了,自己应该去那里。

    去那些曾经的城市,找那些修罗祭剑!

    从前,她即使有能力杀死一头修罗,也不敢真的下死手。

    因为,修罗和天魔一般,是不死不灭的。

    杀了它,它只会被驱逐回虚空。

    然后,它会再次卷土重来,再次窃据一个凡人的肉身。

    于是,她只能将这些怪物囚禁或者封印起来。

    所以……

    小蛮将剑收起来。

    她大步的向前走去。

    向着村里走去。

    ……………………

    灵平安走到厨房里,打开灯。

    他从消毒柜里,取出一个菜碗。

    将手里拿着的香料,丢到碗里。

    “我先试试看……”他想着,于是拿着这个碗,在水龙头下放了一碗水。

    接着将这个碗,放到燃气灶的旁边,取来一个菜碟,盖到碗上。

    “明天早上,我再来看看……”他说道。

    若是一切正常,他明天就应该可以得到一碗香料水。

    或许可以用来烤肉什么的。

    做完这个事情,他灭掉厨房灯。

    然后走到客厅里,打开冰箱门,取出一瓶格瓦斯,打开来,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

    你还别说,这种洛希亚的饮料,真的挺好喝的。

    灵平安拿着它,坐到沙发上。

    一边喝着,一边划开手机。

    手信有两条未读短信,灵平安划开一看,是自己小姨发来的。

    依然是阳光、沙滩和大海。

    随着图片而来的,还有一条炫耀性质十足的留言:小平安,看,我住在什么地方?

    灵平安看着她发来的定位。

    联邦帝国、香山自治州、香山大酒店。

    他咽了咽口水,忍不住说道:“这古代文化研究所,居然有这么好的福利?”

    “出外休假,居然有香山大酒店住!”

    这就有点奢侈了啊!

    香山大酒店,那可是连本土也知名的大酒店!

    听说,主客非富即贵!

    只是……

    灵平安耸耸肩膀,他又不是没有住过这样的酒店。

    他曾参加过的那次广南总督区的联谊会,就是在妖都知名的五星级酒店。

    结果,除了房子大一点,设施先进一点,服务好一点外,和其他酒店也没有区别。

    再说了……

    对灵平安来说,都是睡觉。

    住什么地方,几乎没有区别。

    甚至,他感觉家里面的床比那些什么所谓的大酒店的床睡的更舒服。

    于是,他回复道:“小姨,玩的开心哈!”

    刚刚放下手机,对方的回复就已经来了。

    “小平安!”

    灵平安看了看屏幕上出现的回复,他摇摇头,没有再理会。

    他那个小姨啊!

    别看年纪比他大,其实……论思想成熟和做人做事,远不如他。

    有些时候,灵平安甚至感觉,自己才是长辈。

    而小姨则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就像现在……

    “意气用事,可不是成年人会做的……”他抿着嘴,笑了起来。

    反正,那位姑奶奶远在太平洋。

    又不会飞回来砍他。

    所以,灵平安心安理得的拿起手机,走回卧室。

    睡觉时间到了。

    ……………………………………

    小蛮终于回到了熟悉的村子。

    这是一个从外面看,早已经废弃的村落。

    一栋栋房子,都已经长满了蜘蛛网。

    许多院墙都已经倒塌。

    小蛮走到村子的中间的一口枯井旁。

    然后轻轻的用剑,敲击着枯井的井盖。

    以一种约定好的频率,慢慢的敲击着。

    咚咚咚……

    很快,就有听到动静的人,从枯井不远处的一个废弃的院子旁的地里探出头来。

    这个人看到小蛮,惊喜不已:“小蛮!你没事?”

    小蛮点点头:“我没事!”

    她问道:“村子里怎么样了?”

    那人道:“辛苦你传讯及时,我们及时通过暗道,躲入了第二层地下……”

    小蛮听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来。

    天倾后的人族,生存无比艰辛。

    天魔与修罗,都是嗜好血肉与魂魄的怪物。

    它们到处追缴着人族在内的生灵。

    而人族的弱点,在这场浩劫中暴露无遗。

    人族不像妖类,可以在必要时化为本体,躲入深山老林,藏身于地底乃至于水潭深处。

    人族只能挖掘地下,靠着层层预警来躲避着外敌。

    但是……

    人族无论修士还是凡人,都不可能长久的躲藏在地底。

    人族需要吃东西,需要活动空间,还需要药品和各种修炼物资。

    所以,不得不出来活动。

    一旦被发现,就只能放弃已有的据点,逃入另外一个备用的避难地。

    好在,妖类有时候会出手帮忙,甚至收留人族的难民。

    这才让天倾后至今,人族依然没有灭绝。

    甚至,人口规模,还隐隐有所恢复!

    那人看着小蛮,忽然道:“小蛮……”

    “你知道规矩吧!”

    小蛮点点头,她当然知道规矩。

    “我是回来看看,大家没事,我就放心了!”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似乎是在安慰对方,也是在安慰着自己。

    也为了避免被天魔混入人群,从而造成整个村子的毁灭。

    人族早已经制定了一整套的规则。

    其中之一,就是与天魔接触过的人,不可以再回到村子里。

    他必须自我流放。

    而村子里的人,也会在随后搬迁。

    因为,天魔是非常狡猾和诡异的。

    曾经有一个十万人口的避难所,就是因为被一个天魔潜入,而导致了全城上下在一夜之间,被天魔所屠灭!

    许多例子也证明了,很多被天魔窃据了肉身的人,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天魔所窃据,神魂也被天魔所吞噬了。

    他依然以为自己是人类。

    甚至依然愿意为了人族而赴汤蹈火。

    直到,那头天魔忽然发作,直接现身。

    这就是这方天地的悲哀所在。

    为了生存和延续下去,无数人付出了一切。

    甚至,选择了自我流放。

    不独是人族,也有妖族!

    小蛮很想告诉对方,她不仅仅没事,而且,那头结丹期的天魔,已经彻底被消灭。

    但她知道,对方是不会相信的。

    能够出来见她一面,已经是村子里的大家,对她最大的信任!

    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连见面都不会有。

    小蛮深深吸了一口气,对对方说道:“伯伯,我的师傅和师姐,就拜托您和大家照顾了!”

    “等到天魔和修罗们,都已经被消灭的那一天,或许我们还能再相见!”

    那人听着,苦涩的笑了一声,没有回答。

    天魔和修罗被消灭?

    若是天倾之初,或许还有人相信。

    因为那时候天地间还有着相当的实力,甚至还有幸存的仙神帮助。

    但现在……

    连元婴也没几个了!

    人族也好,妖族也罢,只能苟且偷生。

    而这一结果,其实是修罗和天魔们故意为之。

    它们在将天地的生灵,当牲畜圈养。

    小蛮却是信心十足。

    她握着手中的剑,转过身去,说道:“伯伯,请相信吧!”

    “总有一天,这天地会再次安全!”

    为此,小蛮知道,自己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神魂之中,玄君的影子,依然在慢慢的低声吟诵着。

    “仰道者企,如道者浸……”

    一声声,扣入心弦。

    小蛮明白,自己实际上已经踏入了一条不归路。

    要么死在这条路上。

    要么在这条路上,变成怪物!

    噬魂!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玄君不仁以苍生为牺牲!

    仅仅是这开明宗义的这一句话,就已然揭露了玄君是何等人物!

    他是比天魔还扭曲的怪物。

    道成之日,说不定她就会取代天魔,成为天地间最大的危险和最恐怖的东西。

    然而……

    小蛮没得选择。

    要消灭怪物,就只能变成怪物!

    以后的事情,只能以后再说。

    现在……

    重要是活下去。

    用尽一切手段去乞活!

    而天魔和修罗,是不肯讲道理也不肯给活路的。

    所以……

    只能变成怪物,先杀光它们!

 第三百一十一章 马甲

    早上,气温有点冷。

    灵平安穿上了外套和袜子,脚上更是踩着一双棉拖。

    他站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的模样。

    还行!

    就是……

    他凑近前,看着镜子里的那双眼睛。

    “我怎么感觉我的眼睛,变了啊……”他仔细端详着。

    过去,他的眼睛是所有近视患者都有的小眼睛。

    摘下眼镜后,眼窝还会稍稍凹陷。

    但现在,这眼睛神采奕奕,又大又亮。

    灵平安揉了揉眼睛,还是那么亮,那么大。

    “难道是因为我的近视痊愈了,所以眼睛也变了?”他想着。

    只能有这个解释了。

    于是,他戴上买的那副眼镜。

    嗯,这下子,看起来就舒服多了。

    喵呜!

    脚边的宠物轻轻叫着,似乎也为自己的主人高兴。

    灵平安嘿嘿的笑了笑。

    他虽然脸盲,对美丑没有概念。

    但是,自己的眼睛变大变亮,怎么着也是一件喜事啊。

    “走喽……走喽……”灵平安踩着棉拖,走到厨房,解开盖着昨夜泡着的香料碗上的碟子。

    一股浓郁的芬芳,立刻扑鼻而来。

    “真香!”灵平安闻着这香味就开心起来。

    这么香的香料水,若是拿来烤肉或者打火锅,肯定很棒!

    他凑过去,看了看碗里的水。

    整个碗都已经被香料浸泡的变了颜色。

    水更是被香料变得金黄金黄,轻轻拿手沾了沾,用在嘴里尝了尝。

    灵平安的眼睛,立刻忍不住的睁的大大的。

    唇舌之间,满满的全是异香。

    这香味非常奇特!

    辛辣中带着一点点回甘,却又没有什么刺!

    电脑嗡嗡嗡的开始开机。

    过了两分钟,系统终于启动就绪。

    灵平安将一个个弹窗关掉,然后打开网页,进入作者后台。

    在选择账号时,他一不小心,选了他最初写文时的马甲。

    系统迅速跳转。

    作者专区,出现了他很久以前创建的马甲名:玄君。

    灵平安看着这个久违的马甲。

    他笑了起来。

    “玄君……玄君……好久不见啊!”

    这可是他的第一个马甲。

    当然,任何事情,刚刚上路的时候,都会撞个头破血流。

    灵平安也不例外,他用这个马甲,写了三本书,每一本都扑的泪流满面,连签约的资格都没有混上。

    然后,果断换了平安的马甲。

    而现在的这个马甲,已经是第三个了。

    他摇着头,退出了这个马甲,然后重新登录自己的新马甲。

    点进作者专区,收藏栏中显示着一个叫他开心的数字:52!

    昨天晚上看的时候,好像才42?

    一个晚上十个收藏!

    “可以!可以!”年轻的网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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