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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当团宠-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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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周承颐毫不迟疑的道。

    明昭就眯起眼睛,看着翻身下马的岳霖,语出惊人的道:“承颐哥哥,你这个表姐是不是喜欢你?”

    若非喜欢,为何要追着人跑来这灾民遍地的城外?不该呆在城里的酒楼上饮酒吃肉吗?

    周承颐道:“这个表姐我不喜欢。”

    明昭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

    “什么情况?”岳霖冲过来就抱怨,“好几百两的银子,能买多少白面馒头?麸面的也就罢了,还只施舍给孩子。那些老人不够可怜吗?承颐,这个小姑娘做事不地道啊!她是不是昧下了大部分的银子?小小年纪……”

    “你那点儿银子,她还看不到眼里。”周承颐冷冷的打断了他的话。

    明昭也懒得听岳霖嘴碎的叨叨,迈开步子,径直走向了那个分馒头吃的男孩。

    周承颐不错眼的看着。

    岳霖挡住他的视线,“这个小姑娘是怎么回事?姑姑和姑父这是又收养了一个孩子吗?我们怎么没听说?”

    周承颐推了他一把,直接将他推了一个趔趄,大步去向明昭那边,就听小姑娘柔声道:“我再给你们四个馒头,你们可愿意离开这县城到五十里外的东南方向的凤凰庄?我那里需要人做工,管吃管住发工钱。”

    一家之中,能做主的大都是男人。

    脸上瘦的只剩下两只大眼的男人看过来,视线却越过明昭,看向他身后的周承颐。

    不信任写在了脏兮兮的脸上,一个孩子,还是女孩子,哪怕是漂亮的女孩子,真能做得了家里的主?

    明昭就在心里叹气,再次感到了年龄小的力不从心。

    周承颐道:“她当家!家里的一应事宜全都由她做主。”

    明昭扭头冲周承颐笑笑,这话说得她似是这世间的女王了。“你们要么赌一把跟我走,要么就继续留在这里挨饿。”

    “我家里人都没了,能不能跟你走?”斜里冲出来一个小男孩,拖着两个鼻涕,满脸的脏污连五官都模糊了,只黑白分明的大眼透露着渴求。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一百七十三章 都是为了活着

    “你多大?能干什么?”明昭问。

    “六岁,我什么都能干,不会的我也很快能学会的。”

    明昭嗯了一声,“那你识字吗?你喜欢读书吗?”

    男孩摇摇头,“只要给饭吃,我也可以读书。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我不要工钱的。”

    明昭笑了起来,这个跟她一般大却还没有她高的男孩子,似是不知道读书是比吃饭更费银钱的事情。

    “读书是一件苦差事。”

    “我不怕苦,就怕饿。”

    明昭叹口气,“那行吧!你就跟我们走吧。”

    “真的?真的吗?我真的可以跟你走吗?”

    明昭点点头,“我不骗小孩子的!你叫什么名字?”

    “狗蛋,我叫狗蛋。太好了,大牛哥,快来,她真的是好人!”男孩一蹦老高的跑远。

    明昭愣了愣,狗蛋这个名字真是太接地气了。

    “让人给骗了吧?”岳霖在他们身后哼哼,“有哥哥的人怎么可能是孤儿。你就当着吧,他肯定会拖家带口的吃穷你。”

    明昭扭头看了他一眼,“表姐这样子踩我,对你有什么好处?明明比承颐哥哥还大,人也长得能入眼,怎么竟做些幼稚的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啊!”

    “你……你说谁?”岳霖涨紫了一张脸,恨不能立时扑向明昭。

    周承颐把明昭往身后一挡,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

    岳霖一下子就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瘪了。

    狗蛋的确是拖家带口的跑过来的,但却没有一个成人。

    一排十多个小萝卜头,齐刷刷的跪在明昭面前磕起头来。

    明昭吓了一跳,“你们……你们这是做什么?”

    狗蛋仰起脸,“我们都是孤儿,大牛哥把我们拢在一起。他说我们太小了,抱着一起才能活。你是好人,能收留我,也把我们所有人都收留了吧!我们所有人都不怕吃苦的,都愿意跟着你读书。”

    周承颐的手落在明昭的肩头。

    明昭没有看他,径直看向那个脊背挺直的最大的孩子,“你是大牛?”

    大牛头磕在地上,额头上多了泥沙的印子,“狗蛋不懂事,姑娘别怪他。都是我指使他这么干的。我们这些人不读书,我们可以做工,我们伺候姑娘。我们吃的很少的,一顿饭一个馒头就够了,没有馒头,一碗稀粥也可以。”

    明昭听的心酸,眼中潮湿,她走过去,将人扶了起来,“你多大?”

    “九岁!”大牛道,“我什么都能干。妞妞虽然只有三岁,但她很乖的,虽然还不能干活,但我能照顾她。”

    明昭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了三岁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男孩,如同竹竿一般挑着一件破旧的衣服,眼里却是早熟的坚定和责任。

    她扭头看向那个最小的孩子。

    “妞妞,过来!”大牛忙招呼道。

    三岁的孩子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有着一张圆圆的脸。她是这群孩子里最小的一个,也是身上最有肉的一个。

    “姐姐,我不哭,就是饿了也不哭。”

    明昭的眼泪哗的一下就涌出。

    一切都是为了活着!

    但活着跟活着又是这般的不同!

    一个弱小的生命,要想要在这残酷的世间活下去,若是没有依仗,只怕早就成了路旁白骨了。

    三岁的妞妞是这样!

    六岁的她又何尝不是这样!

    三岁的妞妞是幸运的,她遇到了大牛,哪怕自己饿着也让她吃上东西。

    六岁的她也是幸运的,她遇到了周承颐,极尽所能的给予她能给的一切。

    明昭扭头搜寻周承颐的影子,泪眼模糊中,感到高大的身影靠近,牵住了她的小手。

    “承颐哥哥!”她带着鼻音喊一声。

    “嗯!我在。”周承颐安抚的说着,喊了卫双近前,“去城里雇两辆马车,将这十二个孩子送去凤凰庄。”

    明昭伸手抱住他的大腿,将眼泪糊了他一身。

    岳霖还在喋喋不休,“周承颐,你家银子再多,也不用这样子败吧?”

    “我乐意!”周承颐说着,带着明昭上了马车。

    岳霖赶过来拍打车厢,“不是要做善事吗?就这样走了?”

    周承颐道:“有表姐在这儿,我们很放心。”

    明昭忍不住的破涕为笑,想着岳霖那张不男不女的脸上,鼻子都气歪了,就忍不住的开心。

    周承颐舒了口气,掏出帕子为她眼角残留的泪。

    明昭有些不好意思,“我有些意气用事了。那个,人手我还没选够呢!”

    周承颐道:“卫双会安排。”

    明昭笑,“卫双真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周承颐道:“我身边近身伺候的有十二个护卫,六明六暗,卫双乃是明卫之首。那些孤儿也正好十二个,若是考验合格,也可以训来给你做护卫。”

    明昭摇摇头,“我不需要的。先让他们自由的长长吧,是参天大树,还是路边小草,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看出来的。承颐哥哥不问问我要这些人手做什么吗?”

    周承颐道:“不是说要给我谋一城?”

    明昭嘴巴咧到耳根,这人怎么就这么轻易的付出了信任?“要谋一城,可能要花三年五年的时间。在那之前,可以先繁华凤凰山庄。我想着先在凤凰庄建一座商业街。要搞建设,就少不了人。眼下,马上要进入秋收的农忙了,周边的农人们应该腾不出空来了。灾民的出现倒是刚刚好。”

    “主意不错!”周承颐道。

    “承颐哥哥真这么觉得?”明昭心花怒放,她对此也是没有多少信心的,还以为要浪费大量的口舌才能说服他呢!

    周承颐道:“刚刚在望山楼,齐王二子、知府公子以及县令之子都表示家里有妹妹想拜青云先生为师呢!我先前想着让你拒绝,现在倒是觉得,可以将人拉来了。哪怕这些人家的小姐再不成器,能捧个人场也是好的。”

    明昭先是愣了愣,旋即哈哈大笑,不苟言笑的人说出的冷笑话居然这般的可爱。

    “的确需要她们来繁华我的商业街。等他们来了,商业街上就不止有笔墨铺子了,还可以增设脂粉铺子,首饰铺子以及成衣铺子。嗯!果然还是承颐哥哥高明。”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一百七十四章 阻拦在外

    周承颐翘了唇角,他是懒得折腾,但既然她想要折腾,他自然也乐意陪着。来到这凤凰庄,原本只是想离着她近一些,过两年清静的日子。看来,这打算要泡汤了。

    明昭水洗过的眸子异常明亮,“说起来,今日之事还要感谢那些个贵公子慷慨解囊呢!哦,对了,那个表姐怎么回事?我还以为西北岳家的人都在西北呆着呢!”

    “怎么可能?”周承颐浅淡的笑笑,“皇上多疑,似乎往那个位子上一坐,就开始了无休止的疑神疑鬼。所以,就有了个不成文的规定,将在外,家属却是要留在京城的。往好听了说,是不涉险。”

    “往不好听了说,那就是质子,对不对?”明昭接过话。

    周承颐点点头,“不仅如此,今上更是深谙此道。他在位二十多年了,骄奢淫逸,全然不顾百姓的水深火热,但却懂得将权力往手里抓。所以,不光是四方征战的将士要将家属留在京城,就是各地的封王,也要把世子送去京城,美其名曰,天子亲自教养。”

    明昭小小的叹了口气,“我懂了!莒州作为齐王的治下,为何是这个李二公子四处蹦跶,是因为李大公子被送去了京城,对不对?”

    周承颐扯扯唇角,“不喜李鸿嘉?”

    明昭道:“谈不上,他又不是我什么人,我懒得在他身上浪费感情。就是有些心疼李大公子而已。齐王用心栽培李鸿嘉,只怕也是存了到了必要的时候舍弃京城那位的想法,你说可怜吧?为人父母,总要拿各种不得已为借口,随意的支配子女的人生,想想真是挺悲哀的。”

    不光是那个李大公子,她和周承颐又何尝不是?

    她会这么一番感慨,不过是同病相怜罢了。

    周承颐轻轻叹了口气,“你真以为那齐王世子是省油的灯?因是自幼送走,父母对他没有感情,可还有愧疚。那他对父母又有什么?要知道,在京城那个吃人的漩涡里,才更磨炼一个人的意志,促使一个人的成长。且等着看吧!”

    “是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嘛!都说天家无亲情,齐王虽然已经分封了出来,可毕竟还是流着皇族的血。真是复杂!”明昭抬手敲了敲自己的小脑袋。

    周承颐道:“好了,不说皇家了,还是说说岳霖吧!”

    明昭点头,“你这个表姐,脑子没问题吧?总觉得她说话做事透着古怪。”

    周承颐笑,“因为他最讨厌我喊他表姐,他自小男扮女装,也不过是为了遮人耳目。”

    “噗——”明昭大感意外,“承颐哥哥的意思,他是男子?”

    周承颐点点头,“二舅舅家的,因为从小体弱,寺里高僧批命,说是要做女孩子养才能成活。他前面已经有两个男孩夭折了。”

    明昭眨了眨眼睛,“我还以为,他们是为了保住血脉,才故意偷龙转凤的。”

    周承颐道:“不管怎么说,他因为那段被当女孩子养的经历,心眼就变得非常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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