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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探长-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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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诉法12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把刑拘的七天时间视作一个倒计时七天的沙漏,那么一旦开始精神病鉴定,沙漏就停止,直到鉴定结果出来那一刻再重新开始。
大家分析了一下,这个被关押的人,一旦被羁押超过十五天,就一定会对他的“雇佣者”产生极大的不信任,这事情就简单多了。
从与对手的博弈中,可以看出,这个对手对很多细节的处理还是很不错的,而且很懂得销毁证据。但是,
凡走过,必留痕…………艾德蒙·罗卡。
曾经有一个炒的很火的话题,职业的刑侦专家如果去犯案,有没有可能完成完美犯罪呢?
这个问题其实是有答案的,不可能。
这就好像在问,顶尖的医生、院士级大佬,有没有可能懂所有的医术呢?
刑侦专家也一样,在一个行业上走得越远,就一定越来越专。也许足迹专家可以把自己的足迹处理的天衣无缝,但是他不可能也有能力处理其他的线索。
接下来是修车的问题,这么大的车子在维修和更改的过程中,以及停车的现场,还是发现了不少痕迹的。从手法上来说,这个人的手法是有的,但是却有多处磕碰。
也就是说,这次对车刹车系统的破坏,大概率是在夜间作业、光线条件差。
破坏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性质呢?
这些修车的,但凡是懂一点点法律,都不可能从事这个行为。
先说破坏刹车的行为。如果这个修理工,他知道司机要去杀人,那么他就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当然他大概率是不知道的,那么按照刑法119条第一款,就触犯了破坏交通工具罪,并且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在刑期上和故意杀人罪一模一样。
再说破坏安全带的行为,这妥妥的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白松都不由得为这些人无奈,这么大的罪名,拿多少钱合适?
第三百七十一章 视频录像
罪名什么的,还是得等抓到人了再说,现在当务之急还是把案子搞定。
三队已经有五六个人出去查这个案子了,二队也已经出动了一半的警力,大家聊了半天,把录像也看的差不多了。
从视频录像上来看,司机确实是去了这个饭店吃饭,而且还戴了帽子,来的两次都很小心,也没和多余的人说什么,就是点了好几个菜,而且用的也都是现金。
从录像上来看,两次司机来吃饭,都是为了吃点美食,并不是为了别的,这引起了大家的疑惑。
幕后人找人去损毁录像究竟是为了什么?
只有这个司机自己去吃饭,这事情,即便录像证明了,又有什么用呢?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去处理呢?
是觉得警察不可能这么快就得知了饭店的线索,还是这里面必然会有什么其他的东西?
白松有点后悔,自己拷贝回来的录像还是不够多,毕竟一张存储卡是有上限的,看来以后要随身准备一个大容量u盘了,白松暗暗记下此事。
“等会儿,刚刚那个录像,再往回倒一下。”白松一下子叫住了放视频的同事。
“嗯?”李队刚刚在聊天,没太仔细看录像,此时也一下子认真了起来,盯住了屏幕。
白松喊停的这段录像刚刚已经放过一遍了,不过是加速放的。这第二次是在重点时间正常速度播放,此时又被重新放了一遍。
“有什么问题吗?”李队也疑惑了。
“有问题。”白松又看了一遍,“这个服务员,摆盘之后,这个司机曾经动过盘子的方向。”
“那不就是为了吃盘子那边的肉比较方便吗?”有人疑惑地问道:“我要是自己点了五个菜,我也这么吃。”
“所以,他在用这些盘子的摆盘方向,来传递什么信息是吗?”李队听出了白松额外的意思,没有顾刚刚说话的民警,直接问道。
“嗯,有这个可能。”白松道:“就是得看看,有谁这两天都来吃饭,而且都往这个方向看过?如果有人这两天都观察过这里的盘子,就有很大的问题,我怀疑这个司机就曾经和这个人传递过什么信息嗯?你们怎么都看我?”
“从录像里看,好像就你满足这个要求”李队长幽幽地说道。
额
白松回想了一下刚刚看到的录像,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一般很少有人会连续两天去一家饭店吃饭,因此这两天除了司机和白松,没有第三个人两次都来,而且就连给司机上菜的服务员都不是一个人。
“有没有可能是这种情况”,白松看大家眼神都不大对劲,有些不好意思,立刻换掉话题,心思急转,“案发后我去现场还是被人跟踪了?”
李队听到这个,也端坐起来:“我觉得你的反侦查意识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发生了这种事情,当你准备去饭店的路上,被人跟踪了你应该能发现吧?”
“怎么回事?白队你又被跟踪了?”几个和白松关系不错的年轻警察纷纷担心起来。
“正常是这样”白松又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但是我在街边的椅子上坐了很久,然后起来之后撞了路灯杆”
“白松啊”李队伸手摸了摸白松的额头,摆出了一副关爱智障儿童的表情:“你这可算是工伤啊”
“额”白松平时脸皮很厚,但是这时候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了两下:“我有时候思考问题会容易走神。”
本来有些压抑的气氛,这么一来散去了大半,大家准备听白松接下拉的分析。
“如果是我被跟踪了,那么这一切就解释的通,也能解释为什么昨天不去饭店处理这个问题,而是今天。”白松感觉自己不能在同事们面前失去自己的形象,推理道:“对方这么做,我认为大概率是因为今天的失利,我当时去现场的时候,周围没人,但是远处围观的人还是很多的,有人发现我没死这太正常不过了。
毕竟,这幕后的人肯定要看结果的。既然如此,我接下来回家被人发现也不是什么秘密。我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人跟我进小区,更没人跟我上楼,但是我离开小区,去了长椅上坐着的时候,就不好说了。
而当我走进这家饭店,想去调取录像,时间很长,被人发现也很正常。主要是那段时间我确实是思索的太过于用心“
白松不想再提自己撞路灯杆的糗事,接着道:“我身上有一张存储卡这种事,是小概率事件,所以对方只会以为我去看了录像,而不会以为我已经把录像拷贝走了。既然如此,对方肯定是担心我发现了什么重要线索,所以才着急去破坏。
如果是我回到刑侦支队,再拿好手续和存储设备再回去,就肯定被人得手跑掉了,正是因为我往这里走的时候就已经通知了人过去,对方没有计算好时间差,所以才被抓了。
从这个角度上来分析,这个人不会是临时雇佣的。临时雇佣的人,不可能这么快找到,所以,这个人肯定还知道别的事情,我们不能小看了他。”
“那,白队,照你这么说,这个人岂不是并不傻?他在装傻?那我们还给他做精神病鉴定吗?”有个年轻的民警有些疑惑,直接问道。
这也是刑警一直的作风,讨论案子的时候,不必论官职,随便说。
“做,这更得做。”李队没有多解释什么,接着说道:“你说的这个说法,虽然有道理,但是还是有个漏洞。这饭店到底的录像到底有没有价值,这个人没必要铤而走险直接去破坏吧?直接问问老板这几天司机有没有在这里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不就可以了吗?这司机连着两天来点这么多菜,总不能老板没印象吧?
如果他从老板那里得知这个司机就是来踏踏实实的吃饭,没别的有价值的线索,何必费这么大的风险来破坏视频录像呢?”
“通常是如此”,白松点了点头:“可是,问题是,这个老板,他是个脸盲。”
第三百七十二章 又死一个
这个破坏录像的人,不可小觑。
白松如此解释了一番,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
任何事都得讲究合理性,不能把犯罪嫌疑人当成傻子,这是最最基础的原则。
这案子对外并没有引起什么大的轰动,几家媒体也只是报道了交通事故造成肇事方死亡,虽然也上了新闻,但是车祸还是很常见的。每年的五一、十一期间车祸都很多,逐渐的也没人关注这个事情。
分局和支队这边还是无比重视。虽然没有限期破案的要求,但是,从秦支队到下面的每一个警察,都非常用心。
到了晚上八点多,已经有了足够多的线索摆在了桌面上。
白松并没有上前线,倒不是他摆领导的架子,而是这个案子其实他也应该回避一番…………他是本案受害人。
之所以这么说,又得说法律问题了。
张三捅了李四一刀,致李四死亡。这期间,李四的价值一千元的限量版衣服被刀捅破,失去价值,那么在考虑张三故意杀人罪的同时,张三是否犯了故意损毁财物罪呢?
当然,衣服价格可能不高。
那么,白松这一次,司机为了杀掉车内乘客,把白松价值20多万元的车子撞的报废,是否触犯故意损毁财物罪呢?
当然触犯,只是这种情况是想象竞合,只择故意杀人罪处罚。
可即便是如此,并不是毁车的行为就不违法了,所以白松当然也是本案的相关人、被害人。
理应回避。
当然了,只是理应毕竟这是
刑侦支队的战斗力非常强,永远都不是离开白松不能运转,几乎每过半个小时,就会有新的线索和新的发现。
晚上八点半,一个很重要的线索浮上了水面,二队确认了曾经给卡车破坏刹车设备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这个犯罪嫌疑人,之前大家也都大体分析过,基本上是个年轻、缺钱、身材瘦小的男性。这并不是大型卡车,离地间歇并没有多高,而这个车子停在这里,也没什么合适的起重设备,所以能钻到车下做这个的人肯定是身材瘦小的那种。
白松作为队长,第一时间拿到了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资料,只是看了一眼,他就皱起了眉头,直接跟二队的同志道:“这个人不用抓了。”
“嗯?”二队的人有些不解地看着白松:“为啥?这个人已经被其他单位抓了吗?”
这种情况倒是常见,公安破案的时候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追了好几天的一个小偷,眼看就要抓到了,结果被另一个分局的警察提前抓走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么多分局,甚至还可能有外省的警察,案子又那么多,怎么可能每一个案子都通气?再说人家也不知道你也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线索不是?
“不是,他已经死了。”白松叹了口气,这案子比想象的还麻烦。
“啊?”
“嗯。”
这不是别人,正是光头手下的那个小瘦子,曾经爬电线杆,后来死于破伤风那个。
这个人的病例白松看过,曹支队当时从医院拿到的是这个人的资料和其他材料,白松还是看了一眼关键内容的。病例里很清楚的写着,自己爬杆子,然后不小心被生锈的铁器划破皮肤。
他并不是被人谋害而得了破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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