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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娇养指南-第6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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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过好些回了。再有一个多月,您就要当爹了。”暄平揉了揉腰部,“对了,臣妾王兄回信,盛赞您这一次平准物价料敌先机、断敌后路,也是打了一次大胜仗。”

    萧宓笑而不语。

    计策是他和燕时初一起商讨制定的。现在燕时初又跑去外头浪了,原因含糊不明,但那个计划还是一丝不苟地执行下来,果然效果惊人。

    那小子明明有治世之才,偏要东奔西跑,不能安分,也不肯为大卫效劳。

    萧宓怅惘地叹了口气。

    今天批本子,言官上书时有一句话特别显眼:

    巨商乱国,动摇民本,不可不防。

    当然,这位言官从卫国这场惊心动魄的粮战说起,从有数儿的几位大粮商援引论述,并没有专门提及清乐伯。

    普天之下,能和权势稍稍抗衡的力量,或许也只有金钱了吧?

    可是他想,燕时初不至于。

    ¥¥¥¥¥

    高空的罡风刺骨,无论现在是不是一月。

    燕三郎坐在巨鹰背上,连背后的书箱在内,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一双眼睛。

    尽管有修为在身,但他从来不逞强,该添衣时添衣,该光膀子的时候只穿薄衫。

    巨鹰飞翔在群山之上,此时世界纯粹得非黑即白。

    黑色的坚岩、白色的积雪。

    “到啦!”耳边响起千岁的声音,他往下一看,众山环绕当中有个巨大的环形山谷。

    这就是此行目的地?

    少年拍了拍鹰首,老黑盘旋着慢慢降低高度。

    迫近地面,才发现丛林中多少有些植物不畏早春严寒,在枝头上试探着挂起零星绿意。

    虽然只是星蹦儿几点,却让人心头微微一暖。

    寒冬过尽,一切终会向好。

    巨鹰降落在野外无人处,抖了抖脖子,抛飞羽毛上的积霜。

    燕三郎下地,从储物戒中抓出几块生野猪肉抛了过去,每块都有四、五斤重。

    老黑伸喙接住,连皮带骨囫囵吞下。

    对它这样的巨型猛禽来说,这点儿生肉只是开胃菜,缓一缓腹中饥饿罢了。

 第1195章 偷喝酒的狗

    辛苦了,自去觅食吧。”燕三郎也只是奖励一下,就拍拍它的背部,“这附近就有异士定居,你不要侵扰人类,免得被人再射下来。”

    想起不愉快的往事,老黑打了个寒噤,拍拍翅膀飞走了。

    从燕三郎所处位置,能看见山脚下有个镇子,规模中等,正好守在进山的必经之路上。

    他自怀里取出一只水晶盅,望见里面的鳞片尖角正朝向这个城市。

    盅里早就改作油料,免得原本的清水遇冷冻结。他收起水晶盅,背起书箱子:“走吧。”

    ……

    燕三郎进镇时,也快到午时了。

    管理很松散,几乎是个人就会放进来,连燕三郎背后的箱子也不检查。

    再往里走上一刻多钟,少年就发现这里的街道不太整齐,路边的房屋高矮参差。好在路面还算洁净,人口看样子也不少,街上的店铺鳞次栉比。

    走过市集,店家趁着一天当中最暖和的时候喝卖商品,燕三郎闻出市场特有的腥味儿。

    这镇子唤作四凤镇,和他从前生活的黟城有些相似,也显得生机勃勃。

    白猫从书箱里探出头来,津津有味打量四周。“咦,为什么到处都是张灯结彩?”

    一路走来,燕三郎也看见许多红灯笼,并且行人脸上的喜气洋洋,仿佛好事将近。“许是过年后还没拆掉罢?”

    按盛邑风俗,直到过完上元节才算过完了年;或许这地方更长?

    “好冷呀。”它打了个喷嚏,“比盛邑还冷。”

    这里的位置在卫国以北、首铜山以东,冬春季比盛邑更加漫长。

    “快到了。”燕三郎反手抚了抚它脑袋,“就在前面。”

    猫儿看起来毛厚,其实不耐严寒。书箱里做了隔热层,摆进两块暖玉,还贴了温火符,把它这小窝烘得温暖如春。

    相形之下,外头就太冷了。

    燕三郎又走了一小会儿,就踱进了路边的酒楼。

    整条街上,就这家如意居酒楼门脸儿最大、装修最吸睛、招牌也擦得最亮。

    才踏过门槛,满脸笑容的伙计就凑上来:“两位,打尖还是住店啊?”

    千岁不知何时已经显形在燕三郎身边。这一对儿璧人男俊女靓,看得伙计满眼惊艳。

    “用饭。”燕三郎迳直走进大厅,占据了最靠楼梯的桌子,随手扔出一锭银子,“要六个菜,拣拿手的上。”

    “哎,好嘞!”伙计最喜欢豪爽的客人,欢欢喜喜正要退下,燕三郎忽然又叫住他,“对了,再要两盆子鸡蛋蒸肉泥,不放盐。另外,拿三坛好酒,要最好的。”

    “两盆……肉泥?”这要求十分别致。

    “能做么?”燕三郎交代,“要比脸盆还大。”

    “能,能!”伙计赶紧去后厨交代。

    燕三郎这才面对楼梯拍了拍椅子:“出来吧。”

    一个小小身影从楼梯后面的空间里蹿了出来,跳到椅子上。

    正是辟水金睛兽小金。

    多日不见,它的毛发缠了好几个绺。没人帮着打理,毛发就不像在盛邑里那样顺滑。

    它冲着燕三郎吠了两下,声音里全是埋怨。

    跑外勤的活计不好干哪,一路上都要餐风露宿。

    不过千岁一伸手,狮子狗就摇着尾巴靠了过来,一双大眼睛差点眯成豌豆眼。

    它特意钻在千岁和燕三郎中间,用身体将这两人隔开,而后对着燕三郎翻白眼、吐舌头。

    小菜一碟。少年理都不理它,待酒坛上来就取了个陶碗,往里面倒了一满碗酒,放到自己身边的椅子上。

    那酒是真地香,虽然它从窖里已经偷喝不少。

    狮子狗尾巴慢慢地晃不动了,它恨恨看了看燕三郎,还是屈服了,跳到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酒。

    伙计端着凉菜上来了,一见小金就叫道:“啊,就是这狗,总偷喝我家的酒!”

    燕三郎毫不惊讶:“喝了多少?”

    “至少有七坛了!”伙计气呼呼道,“头一天撵走了,第二天又来。”

    燕三郎看了看他。敢出手撵辟水金睛兽,这厮命是真长。不过小金奉命盯梢,也知道不好节外生枝,这才饶他们一命。

    他只好又掏了一锭银子。狗惹出来的麻烦,狗主人当然要担着。

    相比之下,白猫芊芊可就雍容多了,施施然从书箱里跳出来,抖了抖毛,开始挠起木头椅子。

    它俩挨得很近,千岁噗哧一笑:“你这是猫狗双全,也算有福气。”

    趁着后厨上菜,燕三郎问小金:“人呢?”

    狮子狗转头,用眼神示意楼梯上方。

    “胡栗住在楼上?”燕三郎再次确认。

    小金摇了摇头,小小声叫唤一下。

    “小金说,胡栗不住在这里。”千岁做翻译,“但这酒楼是他开的。”

    燕三郎有些意外:“他是酒楼东家?”

    他还以为胡栗千里迢迢跑来这里办事,不曾想这就是人家的老巢?

    小金继续喝酒。

    千岁素手自袖中伸出,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子正在发光。

    的确,胡栗此刻离他们不远。

    “他回来这里作甚?”

    狮子狗摆头。它的任务只是跟踪。

    它又不是人类,没有刺探情报的义务。

    接下去,两人从辟水金睛兽这里了解到,那神秘商人胡栗雇车离开盛邑之后就一路往东北方向行进,一路上并没有做出什么特殊举动,甚至跟车队其他人也鲜有交集。

    后来,他就在四凤镇郊外下车,徒步走进这家如意居酒楼,要了间上房,一连住了三天。

    “他在这里见过什么人?”

    这回小金的回答就很敷衍了:“很多人。”

    很多?

    它不耐烦了:“等那家伙出门,你们跟上去看看就明白了。”

    横竖已经跟到这里,燕三郎也不着急了,先安心用饭。

    这酒楼的厨子动作很快,香喷喷的肉泥先端上来了,果然是论盆装。狮子狗等的就是这个,一头就扎进去狼吞虎咽。

    它不怕烫,芊芊可不行。燕三郎给它单独盛出一碟子放凉,猫儿伸出小红舌头,秀气地一点一点舐了起来。

    它也饿了。

    天冷的时候,最好吃的就是肉。

 第1196章 毫无畏惧的目标人物

    燕三郎和千岁眼前摆着的就是一只大瓦罐,里面是热乎乎、香喷喷的四物炖水鸭。汤色清冽,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秋天就已经长肥的鸭子经文火炖得酥烂,随手一扯就骨肉分离。

    燕三郎将鸭头、鸭脖和鸭脚捞出来,丢给狮子狗。小金来得不拒,啊呜两口就吞掉了,连嚼都不嚼。

    这会儿到午饭时间,如意居的生意还挺不错的,大厅二十几张桌子坐了七桌。燕三郎就听隔壁桌的客人吃酒谈笑,说的是天狼谷的大喜事将近了。

    四凤镇把守着去往天狼谷的要道。

    事实上,它是距离天狼谷最近的城池,也归在天狼谷宗门的管辖之下。

    千岁听见“喜事”这两个字,耳朵就竖起来了,拿胳膊肘一撞燕三郎:“喂,那个谁不就是天狼谷的?”

    燕三郎往她碗里夹了个鸭腿,不温不火“嗯”了一声。

    千岁说的“那个谁”,是天狼谷谷主的掌上千金白苓。当时燕三郎赶赴首铜山寻找弥留未果,凑巧从奈罗嘴下救出白苓,后来借着她的蜃砂指路才找到桃源境的入口。

    白苓寻弥留之地,是为了救醒自己父亲。

    与海神使的大战结束后,她先一步离开桃源境,从此跟燕三郎没有交集。

    少年也未料到,命运兜兜转转,居然又把他派到熟人的地头。

    “这一次天狼谷与拢沙宗喜结连理,后头强强联手。”

    又有人叹道:“大小姐貌若天仙,也不知拢沙宗哪个小子那么好命!”

    千岁看了看箸上的鸭腿肉,突然觉得不香了。

    她还想多知道一点!

    “凭你也有资格唤人家‘小子’?”同伴冷笑,“人家也是堂堂长老。拢沙宗敬重天狼谷,不会说媒与无足轻重的弟子。”

    “长老啊,那不是年纪很大了?”酒客搓手,“老夫少妻,不值当。”

    “要你闲操什么心!”

    千岁把骨头丢在桌上,对燕三郎道:“喂,还真是小喷嚏精要嫁人!”

    少年啼笑皆非:“她成婚,你激动什么?”

    “那也是你熟人。”千岁给他一个白眼,“你就一点儿也不好奇?我们跟踪胡栗到此,结果却遇上另一个熟人。”

    这么怀疑倒有些道理。燕三郎还未回话,楼梯嘎吱嘎吱响,有人走了下来。

    说胡栗,胡栗就出现了。

    他穿一件宝蓝色袍子,颌下的山羊胡子依旧整齐,显得很是精神。有识得他的酒客招呼一声“胡东家”,他也笑着过去寒喧两句。

    只看言行,他和一般的商人没什么区别。

    走了半圈,胡栗的目光转到燕三郎这一桌,在少年和千岁身上一转,似是一怔:“您二位有些眼熟哪。”

    “前不久才见过面。”燕三郎轻声道,“游龙局。”

    “哦对对!”胡栗一拍自己脑门儿,“看我这记性!您是清乐伯、盛邑风头无俩的清乐伯!”

    卫国是当世强国,盛邑更是前朝留下的天都,本地人虽没去过,但也听说盛邑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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