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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乐无穷,总裁霸婚不离-第2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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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人肖东伊的目光一向是很精准很讲究的,酒店里许多讲究的摆设只要是他亲手提出的,每一样都是恰如其分地让人不得不赞叹。

    如果不是清楚他的属性,江琛真会以为那些事情是一个高雅的女人安排出来的。

    江歌的画江琛看过,除了一幅给干爷爷陈老画的画像外,其他没一幅能入得了他的眼。

    不是童话故事,就是无病呻吟,毫无营养!

    不过,既然肖东伊能提出来,也说不定自己这个败家妹妹有些没施展出来的潜力呢。

    接了活,江歌开始为自己的五倍零花钱挣命。

    抱张椅子,酒店里的服务员还给她泡了好茶,从这天中午,一直坐到月朗星稀,那墙在她眼里,依然是块淡黄色的墙!

    服务员过来微笑着轻声:“江画家,已经很晚了,您要不先到我们酒店餐厅去吃完晚餐后再来想?”

    江歌扭过头,看着她,怔怔地出声:“你说,我要在这墙上画一只大猪蹄怎么样?烤的油光灿烂的大猪蹄!”

    服务员嘴角抽搐:“……不太好吧。”

    画家,这是茶室!茶室!喝茶的地儿好吧!

    江歌看她一脸赞成还略带嫌弃的表情,抬高声音:“烤猪蹄很好吃的!这里的人一看肯定都想吃,然后全部又去酒店的餐厅吃东西,这不是间接地又给你们餐厅增加营业额吗?你说我想的妙不妙?”

    服务员默默转身。

    没法沟通!

    说到烤猪蹄,江歌也饿了。

    她听到离去的服务员在身后唤了声:“肖总。”

    然后,是一道男人低沉简单的声音,他只嗯了一声。

    男人沉稳的皮鞋皮渐近。

    江歌转过身看过去。

    男人一身褐色西装,里面是白衬衣,和西装颜色差不多同色的暗纹领带,身材魁岸,相貌出色,三十多岁的成熟样子。

    不过长得好是好,就是一双眼睛太犀利太锋锐,瞧着让人无端端会害怕。

    江歌不喜欢这样的眼睛。

    “小歌,还没想好画什么吗?”男人削薄的唇角勾着笑走近,语气亲呢。

    江歌惊讶:“你认识我?我们见过吗?”

    “好吧,小歌,我能表示我很受伤吗?”男人打趣地笑,对她伸出一只手,“鄙人肖东伊,酒店年终尾牙会上我们见过三次的,一年一次。”

    江歌终于想起来了,这人就是酒店的执行总裁,股份和江琛一样多,和江琛不同的是他能出任酒店ceo,而江琛却因为银行行长的身份,不仅不能出任,连股东身份都必须是隐形的。

    不过,江歌那三次都是偷溜进宴会厅混吃蹭喝的,这肖东伊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

    她讪讪地笑,也伸出一只柔白白的纤手:“嘿嘿,不好意思,我哥总说我脑子不好,看样子,我哥看我看得比我自己还准呢,肖总幸会幸会!”

    “不是小歌脑子不好,是我这脸长得太不好记。”肖东伊洒脱地笑。

    “肖总过谦了。”这话江歌说的实话,他这脸已经堪比明星脸了,再加上挺拔高大的身材,完美。

    若不是在自己笔下看过太多的各式型男美男,已经有了一定的免役能力,江歌此刻应该也会发好一番花痴的。

    绅士而礼貌地浅握了下江歌的手放开,他温声:“饿了吧?我带你去吃晚餐?”

    “不饿不饿。”话音刚落,江歌肚子华丽丽地闹起一曲空城记。

    肖东伊笑了:“小歌不用跟我客气,我和你哥是好朋友,如不嫌弃的话,你也可以视我为哥哥。”

    “好吧,肖大哥。”江歌也不扭捏,起身,背好挂在椅背上的双肩包,抬头道:“我们去幸福楼吃烤猪蹄吧?”

    反正他们这些人有的是钱,一顿烤猪蹄对他们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她也就毫不客气了。

    肖东伊浅笑依然:“小歌喜欢就行。”

    两人一起往电梯走去。

    依两人并肩的高度,江歌目测这肖东伊比自己高181公分的哥哥还要高出那么几公分,该是183吧?

    “喜欢喜欢当然喜欢,你知道我大学毕业那会儿的愿望是什么?就是把幸福楼做烤猪蹄的厨子挖到我家来,天天给我做烤猪蹄!”

    肖东伊朗声大笑。

    “你不信?”

    “这么说,现在的愿望不是了?”

    “现在成熟了,梦想自然也变成熟了。”

    “那现在是什么梦想?”

    “现在的梦想是赚钱,赚了钱天天去幸福楼吃猪蹄!”

    肖东伊俊脸抽搐,握拳掩唇清了清嗓子,道:“为什么不是挖回来,改成赚钱后天天去吃了?”

    “他继续留在幸福楼,让更多的喜欢上他的烤猪蹄,这样,我就能找到更多有共同话题的人了。”说完,江歌自己哈哈大笑。

    肖东伊点头表示赞同:“有想法!”

    江歌再次大笑,差点笑出眼泪来。

    她发现跟这个一本正经的男人开开玩笑真是挺好玩的。

    虽然,她也知道他并没有把她这些玩笑话当真。

    江歌没有开自己的车,一起坐肖东伊的宝马suv赶往幸福楼。

    晚餐高峰时段,幸福楼座无虚席。

    还好肖东伊脸大,直接找老板,加开了一席。

    江歌吃得满脸流油、肚儿圆圆。

    餐毕,肖东伊一本正经地提议:“要不,画一幅宁静的大海?夕阳西下,海色深蓝,海浪安静,加一个黑色的背影也可以,增加人们的想象,小歌,你觉得怎么样?”

    说到夕阳西下,江歌脑中突然灵光一现,那座荒山,那幢白色小楼……(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番004:从此一遇亦飞定终生……

    (全本小说网,。)

    番004:从此一遇亦飞定终生……

    正抹着嘴巴的她把纸巾一扔,腾地起身:“肖大哥,你慢吃,我要去个地方!”

    “想到什么了?”

    “对!”江歌人已经离去。

    肖东伊微笑浮在唇角,无奈摇头。

    这丫头,今年该有二十六了,这冒冒失失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性子却一直没变。

    元芳华不在家,不知道又去哪鬼混了。

    她交际一向比江歌宽,朋友遍布连城,网友更是遍天下。

    江歌取下照片墙上那张相片,回到隔壁自己的1109。

    进书房,取出画笔和稿纸,照着勾勒出线体轮廓。

    一股作气,粗笔画很快完成。

    她留了一处空白。

    脑子徘徊在填充什么上纠结。

    肖东伊所说的孤独的人物背影也可以,但太大众了,许多画画的都用过。

    她又拿起照片,久久凝视。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样一个地方,是有着故事的。

    该是怎样的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呢?

    房子应是新装的,所有的装饰材料连江歌都看得出来都是极奢侈的,可为什么选在这样一座荒山里面。

    主人是要与世隔绝?

    究竟是怎样的人呢?

    江歌以手托腮,目光顺着书房里的窗子,落在外面漆黑的天幕上……

    连城,西山。

    江歌自己都不敢相信,居然真的一大早就跑到了相片所拍到的地方。

    昨夜想了半宵,终于想到在空白处画上一片碧湖,湖水里倒映出白色小楼的正面,与真楼交相辉映,想象里,也是挺不错的。

    早上起来画了画,可怎么都觉得自己所画出的小楼正面太单调,要不就太大众。

    左思右想不满意,索性今儿一大早直接打车去酒店取了自己的福睿斯,赶往连城西山区。

    时间尚早,太阳还没有升起,天地间一片清明。

    车子出了市区,江歌迎着平阔无际的广郊驶去。

    远远的,草木已是一片枯色,却因着秋色晨间的透凉,而让人看着都心里清澈。

    地方倒也不难找。

    很快就看到那片蜿蜒的山腰间一个白色的楼顶。

    顶上似乎还做了花园式处理,在这样一片枯色的天地间,唯有那儿,簇拥着一团盎然绿意,刹是惹眼。

    离得太远,江歌没看出来那到底是些什么常青植物。

    把车子一直开到再无法向前的路尽头,江歌停下,拿了相机准备下车。

    车门推到一半又倒回车里,换成素描本和画画铅笔。

    在城市里还不觉得,到了山里,才发觉,这秋已有些冷了。

    江歌放下白色风褛的长袖,抱着画本和笔向前步行。

    她终于知道元芳华为什么只拍到白色小楼的远景了,因为那楼房被一个高大的院墙远远地给隔了开来,想拍近景除非走进那座大院子!

    素昧平生的,总不能为张照片闯人家里去吧?

    忒不要脸了点!

    这样想着,江歌瞅到院子南北侧有颗歪脖子野枣树,方向正对着小楼正面。

    她不禁笑了,几步跑过去,把本子和笔揣起风褛大大的口袋,两手抱着树身蹭蹭就爬上了第一个歪肢处。

    在机关大院里,穿墙爬树她江歌敢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那些个斯文孩子,谁有她这份胆。

    也幸得江爸江妈宠她,不然,那样的院子里,谁家的孩子敢这样野,还不得让那些老古板的长辈们给训得直接钻地洞还舒坦点!

    又往上爬了一米左右,找了个舒适的枝桠处坐了,双脚刚好踩在院墙的顶上。

    白色小楼的正面还真是不负她所望。

    处处透着低奢精致,尤其是二三楼两侧连贯而成的碧石守护兽纹,真是巧压天工。

    如果此刻有阳光,那定是比海市蜃楼的景象还要奇幻美丽。

    江歌一边赞叹,一边拿出画本和笔,开始照样勾勒。

    正画得顺畅,一滴不知名粘物从天而降。

    江歌抬头,看到一只不知名的小鸟从头顶掠过。

    她小脸抽搐,把本子用手提起,抖掉上面的鸟屎。

    可能太新鲜的缘故,抖了又抖,那白色的粘物仍然滞留了一团在纸上。

    她加大抖动的力度。

    啪的一声,连本子带笔齐齐跟着那团白色的鸟屎一起掉落到人家高高的院墙里。

    江歌气得不行,在树上站起来,往墙里面探头看。

    远远的,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在园子的整齐石径上进到一片藤架里去了。

    她忙抬声大叫:“喂,那个大叔,等一下!”

    黑影在藤架里定住。

    江歌大喜,又继续道:“大叔,我东西掉你花园里了,麻烦帮我捡一下,或是开开门,让我进来捡也行。”

    那人影从藤架里缓缓而出。

    从他那里,到江歌这里,不过三米左右距离。

    江歌能将他看得清清楚。

    最先让她注意到的,就是他走路的姿势。

    那样高大挺拔、看起来身材好得不得了的一个男人,走路居然是,瘸的!

    他低着头,每一步都走得格外认真,满身的气质清俊贵矜,一点也不像荒山里的人。

    江歌看不到他的脸,只是隐隐看到他高挺的鼻,以及深刻如雕的下巴轮廓。

    不知为何,只是这样简单的一面之缘,她却控制不住自己心跳加速。

    后来,她一直想,一定是因为那天他明明有着残缺,却还依然从骨子里透出一股清贵气质的走路样子,才让她一眼便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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