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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豪婚:老公轻点宠-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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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叔你真沉得住气,到时候年轻人过惯了二人世界,更加不想要孩子了。”
  “都是个人想法,个人想法。”乔叔一边应付青姨,一边对莫晨曦使眼色,让她赶紧进去。
  莫晨曦递给乔叔一抹感激的眼神,速速逃回房间。
  房门却被反锁了。
  她敲了几下门,里面都没有人回应。
  “小筝,你有备用钥匙吗?我房间的门锁了。”
  莫晨曦跑去问白筝拿钥匙。
  “在放花瓶的那个柜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白色的那把是你们的。”白筝忙着捣鼓自己的东西,没空帮她去拿。
  “你在做什么?”莫晨曦好奇,脑袋抻过去看了眼,顿时肩膀抖了抖。
  白筝立马捂住自己的稿子,羞愧难当,“哼!出去!”
  “……”
  莫晨曦用钥匙开了门,看到床上躺着的人,顿时有点不爽,“怎么我刚才敲门,都没人应啊?”
  白灏臣伸长手臂,把她捞过来抱着,“刚才戴着耳机,没听到。”
  莫晨曦挑眉,审视,“戴耳机在做什么,连门都要关上?嗯哼?”
  白灏臣看着她,低低笑了出来,用手刮了下她的鼻尖,“越来越像个管家婆了。”
  “……”
  莫晨曦眼睛惊恐地一缩,“真的?”
  见她这模样,白灏臣失笑,捏捏她的脸颊,“怎么,害怕了?嫁得了给我,以后可得管很大个家的。”
  莫晨曦切了声,“家里就你、我、乔叔和白筝,大家都是成年人,不用管啊。”
  “咱们努力努力,创支足球队出来,就有得你管了。”男人在她耳边这般低语,刻意性感的声音,大半天的,简直就是蓄意犯罪。
  试图想逃的莫晨曦,在刚想从床里边撑起来时,一张棉被飞过来把她砸回床里,男人灼热的身体倾覆而下。
  “等等,门好像没关!”
  “没关就没关吧。”
  “不行!你快点去关门!”
  “乔叔和白筝都是成年人了,会懂的。”
  “……”


第123章 我,不是很懂哄老婆
  床上运动结束,莫晨曦躺在软床上累得动都不想动,每次弄完这个,她都累得跟脱力一样。
  躲在被窝里,打量着自己手上淡淡的疤痕,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弄伤过。
  肩膀上忽地一沉,男人的头搭过来,呼吸绵长。
  很少有机会能看到他熟睡时的模样,因为在他睡之前她早就睡着了。
  莫晨曦心情不错地弯了弯嘴角,小心地搬开横在腰间的手臂,从床上溜下来,在衣柜翻了件白色的棉布连衣裙穿出去。
  到了一楼,一股鲜美的鱼香从厨房里传出来,莫晨曦吞咽了口唾沫,忙走过去,看到乔叔正把一条三斤重的草鱼从锅里面倒出来,放在碟子上面,红红绿绿的,香味四溢。
  “乔叔,你的手艺真好。”莫晨曦佩服得五体投地,这鱼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乔叔笑道:“我这个厨艺全是在米国时逼自己练出来的,我怎么也不喜欢吃西餐,以前中餐还贵,就自己去买点菜,一步一步地琢磨。”
  “真有耐心。”莫晨曦赞,望着那条鱼,不自觉地又吞了口唾沫。
  看出她嘴馋,乔叔洗了双筷子递给她,“尝尝。”
  莫晨曦狂喜,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送进嘴里,嚼嚼嚼,眼睛开心地眯起来,“唔,真的很好吃!”
  见她如此喜欢,乔叔心满意足了,指着这道菜介绍:“这是全鱼,坐起来很简单,但是蒸鱼时特别讲究火候,一不小心鱼肉就老了。”
  “这道菜我平时不做的,等来了这里才会做。”乔叔神思飘远道,“毕竟还是想要在这里留下一些与众不同的记忆。”
  莫晨曦了然,在乔叔准备去端时,往前一步拦着。
  “我来端出去就好。”
  说着,戴上隔热手套,双手捧着盘子出去。
  白筝从院子里回来,手上拎着一只刚摘完毛的鸭子,“少夫人,少爷还没醒吗?”
  “嗯,难得睡得很香,你找他啊?等他醒了再说吧。”莫晨曦可不想土豪老公被打扰了。
  白筝把鸭子送去厨房,“那少爷什么时候醒过来呢,我材料都准备好了。”
  莫晨曦愣了愣,“准备好什么材料?”
  白筝笑得神秘兮兮,“等下你就知道了。”
  下午的光线变柔和时,白灏臣才起床,神清气爽,下来之后找到白筝,“材料准备好了没有?”
  白筝做了个“ok”的手势,“全都准备好了,就等少爷你出马!”
  一直郁闷的莫晨曦此刻也是满脑子雾水,“你们准备做什么?不能告诉我?”
  白灏臣对她轻轻一笑,目光宠溺,“做熏鸭给你吃。”
  熏鸭?
  莫晨曦舔了舔嘴唇,“熏鸭是什么?”
  她听过烧鸭,卤鸭,干煸鸭,白切牙,酱鸭,脆皮鸭,啤酒鸭,熏鸭还是第一次。
  白筝向她解释,“熏鸭是这里的特色,少爷最拿手的了,我跟你说,特别好吃,保证你吃过一遍之后,天天都想吃。”
  说起这个,白筝自己也忍不住吞口水。
  有这么神奇?
  莫晨曦很想见识一下,开始寸步不离地跟在他们身边,顺便拿出小本本做记录。
  谁能保证,有一天她的做饭技能不会开窍呢。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白灏臣把白衬衫袖子折到手肘的地方,露出两截线条蓄势待发的小手臂,熟稔地把八角、香叶、桂皮之类的佐料全都放进锅里面,翻炒出一阵阵浓郁的奇特香味,紧跟着锅里架起筷子,放鸭子,开始熏。
  耐心等待,等筷子下面的东西,全都烧完,传说中的熏鸭就出现了。
  新鲜出炉的熏鸭摆上桌,白筝口水都要流出来。
  莫晨曦吃了一口,接着,竖起的拇指头就没放下过,“太好吃了,开个玩笑,要是你破产了,完全可以靠卖熏鸭东山再起。”
  白灏臣失笑,带笑的眉眼淡淡睨着她,自带一层明媚,“真的这么好吃?”
  莫晨曦重重点头。
  白灏臣满足地弯起嘴角,夹了个鸭腿放到她碗里,皱了下鼻子,“可惜一年也就这一次。”
  莫晨曦了然,抿抿唇瓣,凑到男人耳边,“以后我每年跟你来这里蹭吃的,明年你多多点,一只鸭,不够吃啊。”
  白灏臣煞有其事地点点头,表情像是在认真考虑,然后就见他用筷子在碗边连续不规则地敲了好几下。
  清脆的声音落入空气里。
  莫晨曦还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就见白筝和乔叔捧着饭碗站起来,一同往厨房里钻。
  “你们怎么……”翕动的嘴唇还没表达完疑问,就被一只手捏着下巴转过去,一片淡淡的阴影倾覆上来。
  男人在和她接吻。
  吻了之后,看着她迷茫如故的眼,心情就变得特别轻盈,勾着唇,声音低且透着几分自己也没意想的自嘲,“我刚才,突然想吻你,就让他们走了。”
  这或许,就是情不自禁,或者说,情不能已。
  莫晨曦的心,猛地有些颤抖。
  脸羞得红扑扑的,恨不得把整个人都装到碗里面,太羞耻了。
  无语地瞪了男人一样,低声,气息不稳,“你这样叫我怎么在乔叔和小筝面前吃饭?”
  白灏臣把一小片鸭肉喂到她嘴里,气定神闲,“就这样吃。”
  后来,乔叔和白筝捧着碗从厨房里出来,若无其事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倒是莫晨曦不自在得很,一直红着脸吃完全程,熏鸭,是支撑她的唯一动力。
  吃完,被男人牵着到二楼的阳台歇息。
  阳台的植物长时间没经过打理,疯长的茂盛,都是她叫不出名儿的东西,白灏臣却能轻而易举地喊出名字,“这个,叫猫须草,这边这个夏枯草,前胡……”
  听着他细数,莫晨曦不禁笑了,突然有些好奇,“你有什么是不懂的吗?”
  目前他所展现出的,都是强大、完美、优秀,这些词能形容的。
  难道就没有他不会做,做不了的事情?
  只见他好认真地想了想,从眼神看来好像很难想的样子。
  莫晨曦等得有些不耐,伸出手指勾了勾男人下颚的肉,“嗯哼?难道真没有?”
  “有。”男人抬手,顺势抓住她的手指,眼睛会勾魂似的,“不是很懂怎么哄老婆。”
  莫晨曦:……


第124章 古怪的算命老头
  不会哄老婆。
  莫晨曦这个当事人严重谴责他故意炫耀技能,表示不想跟他沟通下去,跑回房间里洗脸降温去了。
  洗完脸,看着镜子整理头发帘时,就忍不住想起他刚才说的话。
  一种骄傲的幸福感把心填得满满当当。
  饭后还有水果,莫晨曦整理整理,又下去了。
  白筝切了一只西瓜,三角形状的西瓜肉,整整齐齐码在盘子里,看上去,就跟用机器打出来一样,形状几乎一模一样。
  “我跟你们说,这是今天镇子上最甜的一只西瓜,愣是让我给碰着了。”白筝一脸得意。
  吃的时候,的确是肉质饱满水分充足,但接下来的一幕,让莫晨曦不淡定了。
  她扭头,看到土豪老公从厨房端了一碗酱油出来,然后用牙签叉着西瓜肉,放进了酱油里面。
  对,没错,是西瓜放酱油里面了。
  她惊呆,“你怎么吃西瓜还沾酱油,酱油很咸的。”
  白灏臣淡淡道,“我一直都这么迟,你要不要尝尝新吃法?”
  看着粉红的西瓜肉沾上一层晃晃的液体,莫晨曦嘴角直抽抽,吃了一块,味道又咸又甜,很奇怪,虽然不讨厌,但西瓜用这种吃法,暴殄天物吧?
  白筝就不敢吃,递给莫晨曦一个“敬你是汉子”的眼神,“少爷这吃法奇葩吧,我当时看见时,都震精了!”
  的确奇葩,吃杨梅蘸酱油这说法听普遍,但真没想到西瓜也蘸酱油吃。
  面对这两人的“不识货”,白灏臣淡定自若,慢条斯理道:“像你们这样的吃法,西瓜吃起来也就一个味道,要是蘸了酱油,就多了几种吃法,酱油蘸薄了或者蘸厚了,味道不一样,蘸三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味道又不一样,先吃蘸酱还是先吃不蘸酱的,口感也不同,这样吃法,比你们切开就吃有趣多了。”
  莫晨曦:……
  白筝:……
  佩服啊!
  吃完饭,两人一起到外面散步,去了小学堂,白灏臣的母亲是做老师的,以前在这里教书,他小时候也在那里修过几年学。
  小学堂现在变成了小学,环境好了很多,人,却也少了。
  “这里的小孩上课很认真啊。”莫晨曦从窗户看进去,那些孩子坐在课桌前正襟危坐,让她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白灏臣道:“他们都知道上学来的不易,所以更加珍惜这些时间。”
  学堂的纪念馆里面,有白灏臣母亲的照片,相貌和气质十分出挑,每一张合照,一眼看过去,看的总会是她。
  “那是什么!”莫晨曦远远地好像看到了一片黄澄澄的花海。
  白灏臣眯起眼睛看了看道:“那是油菜花田。”
  “油菜花田可是游客们拍照的标杆地点之一,我们去那边拍几张照片吧?”莫晨曦牵住他的手,不由分说将人拉走。
  去到那里,仿佛置身于一脸黄绿相间的海洋中,鼻尖都是花香以及泥土的清香。
  莫晨曦摆了好几个姿势,她天生镜头感好,白灏臣拍的时候几乎不用找角度,真的是怎么拍怎么好看,不过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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