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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汉-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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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的目光。
  人人都知道马场的实际缔造者,乃是吕大公子的外甥刘常满小公子,因此刘常满在马场里说的话,效力等同吕泽,比吕释之还管用。
  虽说这次去淮阴,吕泽带走了十几匹马前去售卖,不过马场里依然有将近二百匹好马,所以傅宽、张遇等人都留在马场,由吕释之坐旌,负责照顾马场。不过庄子里事情也多,吕释之又是个坐不住的,因此吕泽不在时,马场的实际负责者就是傅宽,那二十个楼烦人也在丁复的劝说下留了下来,倒是增加了不少好手。
  刘常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看傅宽那里配种的事情弄得怎么样了。
  现在是始皇帝三十六年腊月,离始皇帝驾崩越来越近了。刘常满算了算,马场里如今的马匹,距离目标六百匹还远得很,而且暂时还没有理由不让吕泽售卖,所以把种马与草马配种就成了头等大事。
  所谓草马,就是中原本地产的马。而北方草原上产的马称为口马,个头高大,足有一米五以上,西域出产的马称为大宛马,身高更是可达一米六,而且都骨架强壮,耐力持久,适合骑乘;草马则个头偏矮,一般只有一米三多点,骨架细弱,耐力不足,不适合作为军马使用。
  因此上中原地区,长期以来都会选用良种口马、大宛马种公,来为本地草马配种,以求改良马种,吕氏马场着手这项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仔细询问了配种情况以后,刘常满却弄了个透心凉。
  要说起来,配种工作进行的十分顺利。傅宽尽力收购了五十余头母草马,丁礼更是将沛县附近养母草马的人家都告知了一遍,让他们等母马发情后牵到吕家庄子上配种,产出马驹后只要符合要求,由吕家一体收购。
  目前已经有十余匹母马发情怀崽,这样算下来,等到来年秋天,至少能再增加一百余匹马驹,而且成本比起前往草原换马来说,要低得多,也尽够在淮阴售卖的了。
  可问过马匹的生长周期后,刘常满发现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马匹是要三岁才能骑乘的!也就是说,就算一切顺利,通过配种获得的马驹子,也得等到秦始皇帝死后两三年才能骑乘。可等到那个时候,恐怕只有天才知道沛县这块地方属于谁,这马场又属于谁了。
  这等于说,通过配种获得马匹的路,是行不通的,刘常满恍然明白了这个问题。
  看样子来年春天再去北边的话,得多贩点马匹回来才是,刘常满想。
  “公子!”正在马栏边沉思的刘常满,被一脸兴奋跑过来的公冶千和丁义吓了一跳。“你看,你看!”
  刘常满抬眼看去,原来,这公冶千的手心里,轻轻的捧了两只小鸟。小鸟估计刚出蛋壳还不到十天,嘴角尚留着黄色的绒毛,刘常满却看不出来是什么鸟。
  见刘常满疑惑,公冶千连忙解释道:“公子,这是一对岩鹰的雏鸟,我和丁义费了极大的劲,才将老鸟射杀,从窝里把它们捉了出来。冬天孵出的岩鹰极其罕见,但养大之后,却也厉害非常,能够凌空抓起一头羊来!”
  见公冶千高兴的样子,刘常满突然想起一事来:“公冶,你擅长养鸟,不知道有一种鸟你可听说过没有?就是鸽子。”
  “公子说的,可是那种和斑鸠差不多的鸟儿么?这种鸟儿穴也石壁上,常见得很。不过这种鸟头颅不大,个头又小,羽毛也不好看,既不象鹰隼能搏狐兔,又不象八哥能懂人言,所以养来没什么用处。不过听说其肉鲜美,公子可是想弄上几只烤来下酒?”
  刘常满有些哭笑不得,原来这时候养鸟看的是它能用来打围射猎,逗乐游玩的。“先不说它的用处,我问你,就这种鸟,你能多长时间养熟了?”刘常满问道。
  “这种鸟好驯得很,三个月就能驯熟一大窝,日后任其繁殖就是了。”公冶千很有把握的说道。
  “那好,我就给你半年时间,给我训出一百只来!”刘常满说道。
  “一点问题也没有,公子!”这是刘常满收公冶千入门下后,第一次布置任务给他,公冶千很是高兴,拍着胸脯答应了。
  是的,这个时代,通讯方式极端落后,倘若能有一群驯养好的信鸽,那传递信息的速度,不知道要快了多少。
  “对了,把那有夜眼的鸟儿也抓几只,以后好夜间放哨用!需要什么东西直接和傅宽说就是了。”刘常满想了想,又吩咐公冶长道。
  “好的公子!”公冶长答应一声,捧着那两只小岩鹰走了。
  想了想无事可作,刘常满便晃到阳成延的作坊里去,阳成延正在那里按刘常满原来画出的图形,为刘常满打造家具。看了一会儿,刘常满突然发现一件事情,便问道:“阳成,你这些木头之间,为何都只用楔合,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比如说钉子。”
  “钉子?”阳成延有点迷惑。
  “就是这样的东西!”刘常满顺手拿起笔把钉子的样子画了出来。
  “倒是在书上看到过。不过公子,这钉子一物,需要军用匠作才能浇铸出来,民间所作,多半脆硬易断,没法用呀。”阳成延说道。
  “脆硬?”刘常满心里有些糊涂了,这铁打的钉子,怎么可能和脆硬扯上关系呢?仔细一问,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大量生产钉子,那是需要通过浇铸的。但这个时代,能够浇铸的,还只有青铜,为防脆硬折断,青铜钉一般都又粗又大,根本没法用在小巧的家具上。而专门打造铁钉太过耗时,一般铁匠都不愿意接这种活。
  喔,那铁是怎么冶炼出来的呢?刘常满心里有些糊涂,不过这些东西已经超出了他的知识范围,想了想,刘常满还是决定,等日后有机会,先搞清楚这个时代的铁器是怎么生产的,然后再看能不能想起来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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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潜龙在渊 第三十七章 配种与骡子(下)
     更新时间:2008…9…21 0:43:12 本章字数:4562
  在马场里闲了几天,吕释之突然跑来马场接刘常满回去,说是刘邦回来了。
  刘邦供职的泗水亭,离家足有四十多里,所以自从上次匆匆一见之后,刘邦就又回了泗水亭去,做他的泗水亭长了。这次县里召集刘邦回来,是因为有了一项大事:治道。
  现下是秦始皇帝三十七年十一月,始皇帝已经过了云梦,准备前往浙江会稽一带。皇帝的行程早已经下发过来,沛县虽然并不在会稽辽东道上,但依旧得按照诏令,大发民夫,参与修整从睢阳过单父、亢父至曲阜的这段大道。
  这段大道虽然不是驰道,但却是从关中出来后,前往齐地的陆路干道,历来每隔三年都得修葺一次。今年遇上始皇帝出巡,也就提前修了。
  既然发动力役,就得官吏出面组织。说起来在沛县几个亭长中,刘邦算得上是唯一一个善于随机应变,能够独当一面的人物。因此只要县里有了重大公差,定要召他回来,这才有了吕释之前来接刘常满回家的事情。
  平时由于吕雉家事很忙,吕泽也告诉过妹妹,要刘常满和刘乐随意在舅家居住,所以刘常满在舅家从来是随意的,只是偶然回家看一下母亲和爷爷奶奶。
  如今刘常满也和往常不同了。众人都知道他是新富人家吕庄管事儿的,出门总是高车大马,身边常常跟着四五个门客,人既精明,花钱又痛快,所以除了吕雉刘太公外,很少有人再拿他当七岁小儿看了。
  在吕雉眼里,儿子这是因祸得福,一场高烧下来,不但没给烧傻了,反倒比原来聪明伶俐了不少,听他大舅说,这一趟出去,刘常满一个主意,就替吕庄挣了几千金的家产,给他点钱花也不算过分,舅甥如父子,既然他大舅这么说了,吕雉也就没多说什么。
  刘邦却是整天在外面,根本很少问起刘常满的事情。不过他脾气是个粗疏的,儿子回家后放下什么好东西,去看爷爷奶奶时候送点什么好吃好喝的,他是从不过问,反正只要回家后有吃有喝就得了,再加上马老夫子也夸奖这个小子,只用了一个半月就把佐文学完了,想来篆字也差不到哪儿去,以后就是来蒙学也没什么可教的了。
  因此上刘邦夫妇二人基本上都不怎么管刘常满的事情,除了姐姐刘乐还常常与弟弟笑闹外,刘常满竟然恍惚觉得仿佛舅家才是自己真正的家。
  过了年后,刘乐也大了一岁,刘邦等人喝酒时,已经能替阿妈往堂屋端菜了。今天因为是要商议力役的事情,刘太公却没有来,刘邦家堂屋坐的,除了樊哙这个专门来陪喝酒的,全都是沛县的吏员,连吕释之都打个招呼回庄上去了。
  在堂屋里打了个招呼后,和姐姐一起回了灶屋。吕雉正在锅台后忙着,见儿子回来,笑道:“啊哟,这不是刘公子回来吗?辛苦了辛苦了!”
  “嘻嘻,就是,我听那几个人都这么叫‘公子’‘小公子’,舅舅庄上的人都叫‘表公子’,‘少公子’什么,常满答应得可欢了,嘻嘻。”刘乐拖长了声音学人家叫刘常满的声音。
  “坏蛋姐姐,又笑我!我咬你!”刘常满真的扑上去抓住姐姐的手咬了一口,姐弟俩又打闹起来。一回到母亲和姐姐面前,仿佛那个二十六岁的灵魂就悄悄退回,刘常满瞬间便显出了七岁小儿的真面目。
  “咬我?我胳肢你!”刘乐也不甘示弱。在她心里,可不管弟弟有多大能耐,不管什么时候,他都还是那个流着口水啃草叶的小胖子。
  这时从堂屋里传来了要酒的声音,刘常满见母亲要去酒瓮里倒酒,就笑着说道:“阿妈,上次我送回来那十坛酒呢?拆了封给阿爹他们尝尝呗!”
  听儿子说起,吕雉这才想起那十坛三酿酒的事情,忙提了一坛出来。
  “阿妈,先在茶窠子里煨热了再上,那样好喝!”刘常满笑道。
  “对了常满,我听你大舅说,你喝起酒来比你阿爹都厉害?”吕雉突然想起一事来。
  “哪儿有呀阿妈,人家那是嘴到碗干,我那是嘴唇沾上一沾。哪儿能呢,我的肚子就这么大,怎么能比阿爹还厉害呢。”刘常满夸张的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说。
  “就是,想想也不靠谱。”吕雉说着,将酒坛放进茶窠子里温上了。
  听阿妈说起,刘常满这才想起,别说,自己的酒量确实不小。上次把张良项缠几个都喝趴下了,自己也没事儿。“莫非是继承了那时候喝白酒的功力?”刘常满心里暗想。
  闻着酒香,刘常满又想起了后世真正的高度白酒。记得有些印象,那些高度白酒和纯酒精,都是靠蒸馏法得到的,靠酿造的话,最多只能得到象三酿酒这样十几二十来度的烧酒。可惜自己的脑子里这些物理化工的知识,只有比历史更差,想起蒸馏的具体方法,那简直是一盆浆糊,只能罢了。
  “阿爹,这是我和大舅去淮阴时买的三酿酒,送上来给你和叔叔们尝尝。”三酿酒的坛子其实并不算大,刘常满用布包上温好的坛子,抱着来到桌前。
  “呵呵常满这么大一点,出门就记着你阿爹了?真不错,比我们家那几个臭小子可强多了。”曹参笑着把刘常满手里的酒坛子接了过来,看看酒量不多,想来应该是名酒,就只为每人斟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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