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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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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水溢满了我的口腔,我几乎要呛出声来,但我不想浪费任何一点食物,我使劲的咀嚼,使劲的咀嚼……
那个男孩继续撕开野狗的胸腹,找到它的肝脏,跟我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从年龄上讲,我们仅仅只是孩子,但如果你亲临现场,看我们跪在野狗尸体前满嘴鲜血的啃噬着它的内脏,你一定会以为我们只是长得跟人很像的野兽或者鬼魅。没错,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化身为鬼魅。在没办法生火的前提上,动物的内脏是可以生吃食用的,里面含有丰富的氨基酸脂肪酸以及热量,这些都是我们所需求的。
我们经受过最严格的训练,知道哪些部位可以吃,哪些部位要谨慎,哪些部位不能吃。但实际上,当饿了整整三天,嘴里充满血腥味的时候,所有的理论全都抛诸脑后了,我们不停的吃,不停的呕吐,然后继续不停的吃。
那天晚上,我睡的很好。胃里满满的,即使被那个男孩杀掉我也不在乎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男孩已经不见了,因为他知道为了争夺狗肉我们最终会刀兵相见。他只拿走了一半的肉,给我留下了一块脊骨,一只前腿,一只后腿,还有些碎肉。只要在它们腐烂变质之前烤成肉干,省着吃的话,我能活至少一个星期甚至更久,我只需注意点火烤肉的时候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就行。
可问题是,我不能坐吃一个星期,我要在这里生存三个月。我必须藏起我的肉干,继续寻找新的食物来源。
于是,我休整了一天,开始沿着贫民窟与小城镇的边缘寻找可能的食物。
在这个落后的非洲国家里,小城镇的居民生活的原本就很艰难,我在城镇的边缘晃悠了两天,见到的只是衣衫褴褛的行人,以及膘肥体壮但荷枪实弹的武装士兵。他们倒是有酒有肉,但他们也有枪,没有法律的约束,他们杀人就跟捏死一只虫子一样毫无犹豫。
我被迫回到了贫民窟,饥饿让我的胃打结,我明明还藏有肉干,但我下决定每天只吃一点点。所以到第七天的时候,我的肉干还剩下一大半。我饿的头昏眼花,走路发飘,但我仍坚持着,我知道再节省也吃不了三个月,但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新的机会。
那段时间非常难熬,我东躲西藏,不停的换藏身之所,看谁都像是要抢走我仅剩的几块肉干一样——虽然我知道我藏的不露痕迹,但我仍是忍不住担心。
第十天的时候,我仍没等到寻获新食物来源的机会,却等到了另一件事情。
我正在屋顶上睡觉,紧紧的蜷缩在由三座屋顶连接而成的藏身之处。这里并不安全,一个翻身就有可能掉下去,但好在没人会注意到这里。下面的小巷传来一阵急促的奔跑声和叫嚷声,沉重的军靴敲打着满是石砾的的路面,把我从深沉的梦中唤醒。
脚步声就在我身下停止,我听到衣料扯破的声音,还有巴掌扇在人脸上的清脆声音,然后是更多的狞笑声。这种场景在贫民窟司空见惯,但我还是决定要看一看,因为穿军靴的人一般只出现在城镇上,很少出现在贫民窟里。
我看到两个喝醉了酒的军人大笑着踢着路面上的一个人,那显然是个孩子,光线太暗,我看不清楚,也不想看清楚,但我仍注意到了他手上紧握的烧鸡。
不管怎样,他都死定了。
两个喝醉酒的军人似乎并不在乎烧鸡在泥土中被弄脏,他们大笑着,不停的踢打着,也不着急结束那个孩子的生命,似乎只是想寻欢作乐。
我盼望那个孩子早点死掉,因为看那些军人的模样,他们不会再去捡掉在地上的烧鸡。但让我惊讶的是,任凭那两个军人如何踢打,那个孩子始终紧紧的抓住他的战利品,一声不吭,他趁军人喘息的空挡,伸手撕下一块鸡肉,拼命的往嘴里塞——
借着月光,我看清楚那个男孩的模样——他就是跟我分吃狗肉的那个孩子。
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一定是他吃光了自己的肉干,于是铤而走险,去偷军人的食物——他真是太傻了。
不过他有一点比我强,我偷土豆时,居然没往嘴里塞,而他竟然可以一边挨打一边吃烧鸡。
我低头看着,突然惊讶的发现自己手里抓着一块沉重的红色瓦片,正准备往下扔。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赶紧停住自己愚蠢的行为。那些荷枪实弹的成年军人根本就不是当初我这样的小孩子能对付的了的,他们生性残暴,毫无怜悯之情,我努力告诉自己,我救不了那个男孩的。
为了说服自己,我回头看着自己的藏身处。那里有一条破旧的毯子和两片不怎么新鲜的野菜,五块巴掌大的肉干就藏在灰尘之下,我可以安安稳稳的再过上又一个十天。就算我手中的红色瓦片真的能打中其中一个军人,另一个也会毫不犹豫的开枪朝我射击,我没办法收拾我的食物逃走,就算我能逃走,也没有地方可以去,而那个男孩还是要死。
身下的两名军人似乎是打累了,相互用他们的语言调侃大笑着,其中一个掏出手枪,我闭上眼睛,听到子弹上膛的声音。
我猛的睁开眼睛,手中的红色瓦片脱手而出,直接命中端着手枪的那人的脑门。他惨叫一声,跪倒在地,嘴里大声叫骂着,我凌空而下,用尽所有力气踢在他的下巴上,他闷哼了一声,紧接着瘫倒在地。
另一个军人大吃一惊,等看清楚眼前只是个瘦弱的中国男孩时,他仰天大笑了起来,酒臭味从他嘴里喷出,隔着十米我都能闻的到。
我冲上去,一拳捣向他的腹部,但他又高又大,动作也不失敏捷,一把就抓住了我的拳头,将我甩到了墙上。我吃不饱,个头连他的一半都不到,根本没办法击败他。可我一点都不后悔自己从房顶上跳下来。
这个军人抓住我的脚踝,将我倒拎了起来,说了句侮辱性的词语,然后将我整个人抡起来甩。我天旋地转,死死的保住脑袋。我的手臂上、腿上、几乎没一个部位都被擦伤,内脏都偏移了位置,而力大无穷的黑人士兵似乎还没玩够,仍在不停的旋转。我知道当他玩够的时候,就是把我摔到墙上的时候,我会脑浆迸裂……
但他惊骇的呼叫了一声,然后力道飞速减弱,就像海潮从沙滩退去一样。我强忍着呕吐,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时,看到那名军人倒在血泊里,胸口插着一个锐利的铁片,而那个被我救了两次的男孩就站在尸体旁边。他撕开了烧鸡,伸手递给我了一半……”
罗邺停了下来,脸上的轻松渐渐隐去。
林宛瑜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发凉的双臂,“你们早该合作,这样生存的几率就会更大一些——可你说了这么多,跟吃人肉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罗邺抬起头,望着飘舞的雪花,“因为最终,我吃的就是他。”
“什么!?”林宛瑜大吃一惊,“可你们不是合作关系吗?你们一起经历了那多多磨难,你怎么会吃——”她实在说不出那个词,转而质疑道:“这是你故意杜撰的情节吧?实际上那个男孩根本就不存在是不是?如果存在的话,你的故事中他为什么连个名字都没有?”
罗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用静如落雪的声音说道:
“他叫刹。”
第一百零一章困境
刹……
这根本不像是一个名字。
林宛瑜想要张口反驳,但罗邺却神情哀默的坐在火堆旁,他手上的猎刀不经意的拨弄着火苗,火堆发出松脂燃烧的噼啪声。
林宛瑜大口的呼吸着山林里潮湿凝滞的空气,罗邺讲述中的情形在她的眼前一掠而过。
“他只叫…刹?”林宛瑜试探性的问道。
“嗯,刹。”罗邺仍拨弄的火苗,仿佛一尺多高的火焰仍无法驱走寒冷。停顿了好一会儿,他接着开口说道:“我从来没对人提起过他的名字,你也是唯一一个听到这段故事的人。”
“可……”林宛瑜惊愕的望着罗邺,鼓起勇气问:“为什么,为什么只讲给我听?”
罗邺轻轻的一笑,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或许因为你不是圈内人,不会把这个故事跟我的身份联系起来,又或许是因为你比较呆傻,我想看你听到故事结局时毛骨悚然的表情。”
林宛瑜一脸严肃的说:“又或许你的秘密埋藏的太多太深,你想找我这个又呆又傻的圈外人倾诉?”
罗邺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显得颇为震惊,但他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丝毫变化。他缓缓的转过头来望着林宛瑜,目光含笑,却半天都没有开口。
一股模糊的不安感逐渐涌上林宛瑜的心头。她屏住呼吸,明亮的眼睛直入罗邺的内心深处,仿佛想如读书一般将他读懂。
然而罗邺不是书,没有一个女人能真正翻阅。
他更像一颗洋葱,外表沾满了泥,剥掉第一层才发现他其实干净的让人窒息。但洋葱从来不是只有一层,想要看到罗邺的心,就需要一层一层的去剥,在剥的过程中,会不断的流泪,不断的流泪,剥到最后,才终于发现,原来洋葱是没有心的……
林宛瑜无声的哭泣着。她从来没有这样心痛过,越是了解罗邺,就越心痛。以前看到他坏坏的笑容不觉得有什么,现在看着他的笑,眼泪却止不住的垂落。
承受了那么多苦难,他还能笑的那么洒脱,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坚强啊。
罗邺伸出手来,替林宛瑜拭去泪水。“故事太沉重了,不是挨揍就是挨饿,要不要换个轻松点的故事?比如我第一次跟女人睡觉——”
林宛瑜哭出了声音,拼命的摇头说:“不!我不要听那些,我不要听!”
“就想听吃人肉的故事?”罗邺摇了摇手指,“还说我残忍,你一边哭一边还要听才残忍呢。”
林宛瑜急忙收起了眼泪,“我好了,你继续讲吧。”
“好吧。”罗邺想了想,“我讲到哪里了?”
“刹。”
“……唔。”
这个名字又引来了一段颇为漫长的沉默。
林宛瑜咬了咬嘴唇,小心翼翼的开口提示说:“不如先给我讲讲那个把你踢飞的黑人,你后来有没有报复他?”
“报复?”罗邺的语气充满了困惑。“报复什么?”
林宛瑜解释说:“你偷了半块土豆,他对你拳打脚踢,你就没有再打回来吗?”
罗邺摇了摇头,“没有。我后来见过那个黑人几面,但我没有报复他。怎么,你失望了?”
林宛瑜微微点了点头,“稍微有一点。”她希望曾经欺负罗邺的人都受到惩罚,甚至像之前罗邺惩罚那个秃头匪徒一样削掉黑人的手指都不为过。
罗邺把目光移回跳动的火焰上,仿佛是在对着自己面前的空气说话。“作为故事,我知道你期望一个快意恩仇的结局,但真实的情况是,我当时太小,根本打不过他。”
“可如果你跟刹合作呢?”
罗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不自然起来。“我跟刹合作杀掉那两个军人纯属侥幸,他们喝醉了酒,也没料想到两个面黄肌瘦的孩子都是经过格斗训练的战士——我们不可能每天都有这样的好运气。你要明白,即使我们俩联手杀掉之前痛殴我的那个黑人又能怎样,我们该饿肚子还是会饿肚子。我们的目标不是报仇,而是生存。世界就是如此,杀多少人也改变不了。在活下去的信念面前,什么都不重要。
而且,整个贫民窟就是一座活生生的人间炼狱,没人会正眼看两个裹着毯子的中国小孩,打骂我们的人比比皆是,我总不能满脑子都是将来如何如何杀掉他们的念头吧?更何况,是我偷那个黑人的土豆在先,在贫民窟偷食物吃,就像奸人妻女一样不可饶恕,他完全可以打断我的腿,让我无法行走,或者直接拧断我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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