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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心-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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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与我一脉相承,并无胜算。拿祁山剑法对付祁山剑法,拿你十余年功底对付我数十年苦练勤学,他日若是传出江湖,旁人还只道我胜之不武,叫我颜面何存。”
  他说罢又抱了抱拳:“小将军,还是你我就此别过吧,江湖之大,后会无期。”
  而后扭头便走。
  “沈世伯——”沈璧去意已决,谅是长恭出言喊他也不再理了,兀自轻功一点,向桃林外飞身而去。
  他纵有八尺身丈,然则身法轻快,三两下功夫已飞出十丈地,眼见着就要消失在桃林尽头了,但是,连笙哪里肯。“老头!留住!”她亦跟着足尖一点,踏树追去。
  

    
第33章 卷六 桃墓(伍)
  月下西山。
  山林黑压压的,更显出凶恶可怖与无情来。月色下两个身影,一前一后,在林间飞速穿行。沈璧足下生风,所踏之处卷起落叶,似初夏夜刮过的无名秋风,秋风一扫,片片树叶纷飞而动。那日在留仙湖畔,连笙光知沈璧剑法高超,却不知他的脚力竟也如此卓绝,倒真是又小看了他一层。
  只是沈璧的脚力虽卓绝,但比之于他,足下功夫更胜一筹的人却正在他身后紧追不舍,便是连笙。
  沈璧过处,秋风卷叶,而连笙过处,却是死水无澜,轻快到连一片叶子一株草也不惊动,她便好似飞鸟凌波一般,一点一跃,踏水无痕,直向着沈璧的方向追去。
  然而连笙百密一疏,竟也忘了,自己空有一身凌波踏虚的功夫,武学之上却是半点旁的造诣也无,连掷个暗器都掷不顺手。是故她虽三番五次追上沈璧,却又三番五次拿他无法。她一个空翻拦到沈璧前头,可沈璧只消虚晃两招,拐道弯,连笙便又得从头追起了。
  她与沈璧自桃墓始,就这样翻过一个山头,又翻过一个山头,翻了也不知多少座山,穿了也不知多少片林子,甚至于连笙自己都有些转晕了,可就是这样的穷追,除了看谁先被累垮,她竟也想不到第二个办法。再要这样没完没了地追下去,别说天亮以前带他回去,只怕明日后日外后日都悬。偏偏长恭的脚程又不及她二人,这一晚上工夫也不见他追上来的踪影,否则连笙断也不至落入这般窘境。
  她看着又一次从她跟前逃脱的沈璧,实在是有些追不动了,撑着腿,弯下腰来喘了口气,那边厢,跑出十多丈远的沈璧跟着也才停下步子,有些气喘吁吁的。半辈子所学吐纳功夫,此时此刻早已去他娘的吧。他抹了把额间的汗,回首望了眼追了他整整大半夜的小姑娘,喘着粗气摇摇头,又转回头来。
  然而他才一回头,却突然一下愣住了。
  抹汗的手还没将沾上的汗水甩出去,沈璧却瞬时间站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身前不远处,两只硕大的黑影,正一步一步朝他的方向行来,是两头熊。
  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出来瞎晃荡的两头熊!
  可偏偏这样瞎晃荡,竟就撞上沈璧了。
  沈璧稳了稳呼吸,心下估摸着跑掉的可能。若只来了一头熊尚可勉力一试,偏得祸不单行,坏事成双,一来便来了俩,还偏得他被那小姑娘耗了大半夜的脚力,若这熊瞎子追起来,可当真不知还能否跑得过了。
  这样想着,他便也不打算再跑,提了提手中的青锋长剑,预备与这两头熊杀个你死我活。
  很快两头大熊便嗅到了猎物的气息,起初还是踱着步的八条腿,突然便发狂似地往沈璧处奔去,带动周遭如狂风大肆一般。沈璧“唰”一声拔了剑:“来!决一死战,来!”
  然而两头棕熊还未扑到近前,“老头且慢!”沈璧身后一个声音大喊,伴着喊声一道身影闪电一般从他身侧劈过,刹到他跟前。
  连笙从天而降一般挡在他与熊之间,沈璧气坏了:“你一个小姑娘,不跑也躲后边去!”
  可是话音还未落,他却再一次愣了愣。
  瞬间以前还垂着三尺流涎凶神恶煞的两头熊,登时却停了下来,它们齐齐后退两步,露出七分惊三分恐的神色,盯着立在它们身前的连笙。连笙正叉着腰杵在那里,像根长了手的定山神棍,那两头熊继而又不放心地再退两步,犹犹豫豫看了连笙几眼,随后竟调转过头,带些依依不舍地走了!
  走了!
  而连笙除了站着,什么也没做。
  沈璧目瞪口呆。
  他清楚记得,上一次看过这样奇异的场景,还是在二十几年前。
  二十几年前,他为小师妹随军出征,在北境,北燕大军放了狼,当时有一对身着一身黑袍和一身白袍的璧人,以身退狼,他们就不吵不动站在阵前,可那狼群竟被吓得退避三舍,让出方圆数十里地来。
  那对璧人如今就在卫将军府,这个轻功奇绝的小姑娘也住在那里,她究竟是什么人,卫将军府藏龙卧虎,守在卫长青身边的究竟都是些什么人。
  沈璧正于心下惊诧万状,见得连笙回过身来:“老头,我让你十步,再跑吧。”
  这个小姑娘,锱铢必较还倔得很,觉得自己因为两头熊的事占了便宜,从他身后乘人之危跑到他身前来了,非要把这十余丈的差距还给他。
  沈璧笑笑,只是这一次,他又摇了摇头,道:“不跑了,我随你回去。”
  “什么?”连笙一愣,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便听沈璧又说了一遍:“我随你回去。”
  连笙正感奇怪,沈璧怎的突然之间开窍了,听得远处有人的脚步声匆匆而来,大老远便在喊她,是长恭。
  长恭终于追至近前,这两人脚步奇快,又兼着七绕八拐的,回回皆是好不容易看见一点身影,转个弯便又不知朝向哪边去了。长恭几乎边找边追,费了一晚上的工夫,这会儿终于紧赶慢赶地追上来,可还没站稳歇歇气,竟就听到沈璧经过他身边,面无表情道:“走了,回去了。”
  “走?世伯……”长恭话到嘴边还未说完,便见连笙也跟着沈璧走,一面回头喊他:“回去了长恭,你还找得到往永安城的路吗?”
  长恭有些没看明白,意思是,连笙搞定了?
  他赶紧三两步跟上连笙,悄声问她:“怎么回事?沈世伯同意随我们回府了?”
  “嗯。”连笙得意洋洋地笑笑。
  “怎么做到的?”
  “我也不知道,”她说着又歪了歪脑袋,满脸骄傲地,“大概是见我轻功天下第一,他跑不过,服输了吧。”
  长恭将信将疑地瞥了她一眼,也说不出她这般厚的脸皮究竟是怎么长的。连笙闲庭信步地走着,他遂而也于心上轻轻一笑,无论如何,沈璧总归是让他们给带回去了,今晚的差也算是能交了,哪怕让留在将军府里的几位严阵以待苦等了一夜,哪怕他们兜兜转转,发现自己已然不知身在何处,找了好久才找到下山的路。
  

    
第34章 卷六 桃墓(陆)
  他们带着沈璧从后门悄悄进入卫将军府时,已是寅时三刻。
  长青房中,守了一个通宵的少年,见门推了推,进来两个人影,便微微一笑喊了声:“沈世伯。”
  门外的沈璧皱了皱眉,叹一口气,遂才迈入房内:“他们说,是你请我。”
  “是。”长青坐在椅上欠了欠身,“世伯请坐。”
  沈璧环视一眼屋内,墨翎白羽也在,三人候了一夜,瞧着卫长青的神色已然十分疲累了,倒他二人却是形容依旧。算来,自己与他二人相识,业有二十余年,打从他们救下卫雍一命被奉作上宾起,彼此便都认得。然而二十多年眨眼过去,他与卫雍皆已鬓染白霜,却唯独他二人,仍是旧时模样,风华如初。
  确非常人。
  他便皱着眉,提了提剑,搁在案上,顺势坐到长青的正对面。
  甫一落座,便见那位轻功奇绝的小姑娘“噌噌”过去抱了茶壶倒水,想来奔波一夜,定是渴得厉害,然而她倒上水,抬手一杯便先给了卫长恭。眼里含笑。卫长恭不察,只惯常般接过,坐到他身边,他却觉这姑娘有趣得紧,不自觉于嘴角弯了弯,余光倏忽瞥见卫长青正在注视自己,便又迅速耷拉下脸。那小姑娘于他身旁落座,他便也回过神来正色道:
  “说罢,请我为何。”
  “世伯是个直爽之人,我便开门见山吧。”长青欠了欠身,“我对世伯虽然相交甚少,但素日里常听爹爹说起,也大概知晓世伯为人,若说世伯无故杀人又畏罪逃狱,我是决计不信的,还敢问世伯,此事究竟是何缘故?”
  沈璧听了,却并未立时作声,他顿了顿,才慢条斯理地开口道:“个中缘故我可以讲与你听,但我有句丑话,得先说在前面。”
  “世伯请讲。”
  “今日我会来此,不是冲着你卫长青,更不是冲着什么狂妄自大的许诺,只因这位小姑娘先时解了我的困境,我报还与她,才随她回来,若你将之视作我有求于你,那这桩闲事你还是不管为好,缘由种种,我也不必说了。”
  沈璧直言不讳,长青听了也不紧不慢答他:“是,世伯只当我是一厢情愿便好。”
  沈璧闻言皱了皱眉,沉默片刻,轻若罔闻地叹了口气,这才缓缓说起:
  “那是在你娘的忌辰当日。”
  “那天夜里,我从西山上下来,去了永安城中一家小酒馆,要了几坛子酒。我在酒馆里喝了个烂醉,一直喝到酒馆打烊才走,却在回住处的路上,误打误撞入了一条小巷,醉醺醺的也没注意竟有人躲在暗处,结果就挨了这人一头闷棍。我虽已烂醉如泥,却也约摸见到两个人影,而后便不省人事晕了过去。再醒来时,便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头正磕在一块尖石旁边,周遭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皆在议论纷纷。我一时奇怪,直到坐起身来看见自己一身的血点,青锋长剑就握在我手上,一样沾满了血,而我身外一丈处,躺着一个死人。”
  “太子詹事?”
  “是。”沈璧点点头,“但我当下并不知情,他就倒在一片血泊里瞪着眼,死不瞑目,周遭指指点点的人围得小巷子水泄不通,我爬起身来要走,却被官府的人堵了个正着。有人报了官,那些衙役到场,二话不说便来拿我,我自是不肯,于是出手反抗。反抗时与他们过了几招,却没料到一个腾身,竟当场抖出不少玉佩银钱来,其中一块玉佩上,还刻着一个‘韩’字。
  “直到那时,我才清醒过来,意识到情况不对,我虽一宿烂醉,却也清楚那些玉佩和银钱皆不是我的,可却偏偏从我怀里掉了出来。那群衙役见我愣在原地,趁机便一窝蜂地拿下了我。我一面醉酒尚未醒透,一面也是心存疑窦,想着去趟官府能证我一个清白也好,便也没再抵抗,由着他们捉住带回去。只是我没想到,官府非但没能证我清白,反而令我愈加深陷囹圄。”
  沈璧说及此处,眉心紧锁,连笙一直偏着脑袋看他,见他停下,不由问道:“为何证不了你清白?”
  “因为尸身与物证。”
  沈璧转过头道:“仵作验尸,验明死者身上共有一处瘀伤,八处剑伤,其中一处剑伤致命,可偏偏这些伤口的形状尺径,竟与青锋长剑吻合得丝毫不差。而那块玉佩,证实便是死者——太子詹事韩拯的贴身物,与玉佩一同掉落的银票上,还写有太子府的字样。罪证确凿,我百口莫辩。”
  “所以你就成了杀人犯?”
  “是。”沈璧面向连笙,“以为我乃酒后见财起意,越货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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