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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大唐-第3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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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快请吃吧,这眼珠是刚刚从一头鹿的眼睛里挖出来的,趁着还有点热气,吃着才最新鲜!”金胜曼再次笑吟吟的说道,好像她拿着的真是天下少有的美味一般。

李愔现在是进退不得,当初是他亲口说喜欢吃鹿眼的,结果金胜曼顺势而为,真的准备了鹿眼,于情于理都是一片‘好意’,让他根本找不到不吃的理由,可他现在别说吃了,肚子里翻江倒海,不吐出来就已经不错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备用计划

看到李愔一脸纠结的表情,金胜曼却还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一脸柔媚的说道:“既然殿下不想吃,那只好臣妾自己吃了。”

金胜曼说完,将叉子慢慢的收回,看样子是真的要放进嘴里吃。而李愔看着对方那红润的嘴唇,脑子里想像着一颗生眼珠放进如此美丽的嘴巴里,然后被一排银牙咬成一团碎肉,这下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一股强烈的恶心感从胃里涌起,扭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文儿和画儿虽然也是感觉十分恶心,不过看到李愔吐了,急忙跑过来伺候,而金胜曼看到这里,脸上也终于露出一丝胜利的笑容,上次李愔让皮蛋把她恶心吐了,这次总算是报了仇。不过当看到手中叉子上的眼珠时,脸上也露出厌恶之色,急忙扔回盘子里让下人端走了。

把刚才吃下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后,李愔又灌了几杯茶水,总算是把那股恶心劲给压了下去,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金胜曼脸上那种瞎子都能看出来的假关心时,不由得十分恼火,同时心中也暗暗后悔,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当初在平壤之时,这丫头就是个鬼机灵,而自己却将同样的招数用上两遍,不吃亏才是怪事。

不过李愔也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等文儿帮他收拾干净后,李愔冷森森的对金胜曼笑了笑道:“咱们马上就要到新罗了,不过很不巧的是,我刚好得到一个消息,好像你们金氏有人不想你活着回到新罗。”

刚才那个来见李愔的人,正是武媚娘掌握的间谍组织中的一员,他送来的一个消息可以证明,新罗有人将他们一行的消息透露出去,希望借百济之手,对他们不利,甚至还有很大的可能亲自动手。

金胜曼听到这个消息先是一愣,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一脸微笑的说道:“只不过是些跳梁小丑罢了,而且殿下带着上万人的军队,就算是别人想对我不利,可谁又有这个实力?”

李愔也没想到金胜曼听到这个消息后,反应竟然如此的平淡,好像一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似的,本来他还想借这个消息打击一下对方呢,可是现在却有一种一拳打到棉花里的感觉,让人分外的难受。

“哼!”这次的争斗以李愔的完败而告终,饭更是吃不下了,所以干脆冷哼一声,一甩袖子站起来就走,而金胜曼也没阻拦,只是微笑着站起来,亲自送李愔离开,一切做的都十分合乎自己的身份,让人挑不出半分错处。

在小城休息了一晚后,第二天他们就到了平壤,李愔的那位表哥张俭正在城中,现在是安东都护府的都护,军政大权一把抓,可谓是一方重臣,不过张俭当初能坐上现在的位子,其中还要多亏了李愔的多方帮助,再加上两人的私交不错,所以李愔一到,自然是受到张俭的热烈欢迎。

李愔之所以放着好走的海路不走,偏偏绕这么远的路来平壤,主要就是有一件事,那就是找张俭借兵,虽然他手中已经有一万五千人的陆上私兵,横扫新罗没有任何的问题,不过李愔做事喜欢十拿九稳,他打算以压倒性的优势让新罗人明白,他们根本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所以准备向张俭多借点兵马。

喝过张俭为他准备的接风酒后,李愔立刻把自己的来意提了出来,结果不出他所料,张俭拍着胸脯保证,只要给他留下几千人守城,其它的随便借。要知道平壤城可是有着五万大军,张俭一下子愿意借出去四万多,这可是要冒着极大的风险的,不过也由此可见张俭对李愔的大方。

不过李愔可用不了那么多的人,况且借出来的军队他也是要付军饷的,甚至若有战事的话,事后还要给战死伤残者发放各种抚恤,光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李愔最后考虑了一下,还是只借了一万精锐,其中还有两千骑兵。其实以朝鲜半岛金山的地形,骑兵的作用会被严重削弱,不过李愔这次带军队过去主要是威慑,而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显然比步兵的威慑力要强的多。

有张俭帮忙,一万人的部队很快就调集完来,然后交给李愔统一调遣,然后李愔带着这浩浩荡荡的两万五千人马,穿过大唐的边界,总算是进入到了新罗境内。

新罗的都城以王族的姓氏冠名,叫做金城,也就是后世韩国的庆州,位于朝鲜半岛的偏东方,是新罗最初的发源地,当初金胜曼的祖先就是从金城地区开始,一步步建立起新罗这个国家,而金城也发展成为新罗的政治、文化与经济中心,也是李愔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因为有金胜曼在,再加上李愔手中这两万五千人的大军,所以一路上可谓是畅通无阻,就算是有人不希望金胜曼回到新罗,却根本没有力量阻挡,毕竟他们有着名正言顺的理由,而且又有着横扫新罗的实力,特别是后者,让那些新罗国内的不安份因素是手足无措。

“呯~呯~呯~”

随着一连串的器物打砸声,金城中的金春秋扭曲着面容,正在自己家中的大厅中发狂,看到什么就砸什么,甚至有个奴仆躲的稍微慢点,立刻被他抓住暴打一顿,结果差点把人给打死,这下更让府中的下人们是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一直等到金春秋发泄的差不多了,旁边坐着的金庚信这才开口说道:“没想到那个齐王竟然亲自来了,而且还带着那么多的人马,这下咱们之前的力气全都白费了,就算是把消息透露给百济,但是他们也绝对不敢动手!”

“不!我绝对不会让他们回到新罗,那个李愔一下子带着那么多军队来,摆明了是想接管我们新罗,身为金氏王族,哪怕是死,也绝对不能把新罗这么白白送给大唐!”金春秋因怒火而扭曲的脸上满是残暴之色,若说以前他们对李愔联姻的目的只是猜想,那么现在就可以证实,对方就是为了吞并他们新罗而来。

“你不要莽撞,咱们还有一招后手没有用,现在绝对不能打草惊蛇,否则一切可全都完了!”看到金春秋怒火冲天的样子,金庚信立刻出言提醒道。为了达到不让李愔吞并新罗的目的,他们自然不会只准备一个计划,现在第一个借刀杀人的计划失败了,只能动用备用的计划了。

不过暴怒中的金春秋在听到金庚信要用备用的计划时,立刻吓的一身冷汗,眼神有些不安的看着金庚信问道:“大兄,若是用备用计划的话,咱们可能要承受巨大的损失啊!”

金庚信却是冷哼一声道:“损失再大又能如何,只要能保住我新罗金氏不灭,什么样的损失都能弥补过来,到时咱们只要调集全国之力,与对方死拼到底,以那位齐王的性格,若是发现想要打下我们新罗,势必要折损太多的人马,到时对方自然会退兵!”

金庚信和金春秋已经对金胜曼动了杀念,只不过现在李愔带这么多人进到新罗国内,若是万一他们的备用计划成功,那么新罗女王必死,而李愔很可能会举着为自己女人报仇的大旗,与新罗来一场大战,到时他们损失的很可能就不是一点半点了,甚至连灭国都有可能,不过为了保住新罗,金庚信却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看到金庚信一脸自信的表情,金春秋终于也不再反对,同意将备用计划执行下去,而这时李愔他们的队伍已经离金城不远了。

“前面那座城名叫金门,是从西向东前往金城的必经之路,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名字!”马车上的金胜曼指着远处一座中型城市道。当然了,所谓中等都是新罗人自己定义的,在李愔他们这些唐人看来,这个中型城市还没有大唐的一个县城大。

金门城虽然不大,不过却建造的十分坚固,大部分都是用条石建造而成,若是放在以前的话,还是真是一座很难攻克的坚城。

李愔他们刚一到金门城,立刻看到有一队人马正站在那里迎接他们,为首一人是个十分斯文的中年人,身穿新罗的官服,看样子应该是一城之主,对李愔他们十分的礼遇。

下了马车之后,金胜曼为李愔引见道:“殿下,这位是金公启金城主,他当初是我堂姐最信任的人,现在也是我最信任的重臣!”

金胜曼的话虽然不多,不过却已经在暗示李愔,这个金公启是她的人,可以绝对信任,不必再像之前那样,让整个部队保持高度的警戒。

自从上次接到有人想对金胜曼不利的消息时,李愔就十分谨慎,除了怕金胜曼出事外,最主要的还是怕自己也受到牵连,所以提前做好准备,生怕出什么危险,不过估计是他们这两万多的人马起了作用,一直没有人敢来惹他们。

听到金胜曼说这个金公启可以信任,但是李愔却不这样认为,他们马上就要进到金城了,若是对方想阻止金胜曼进城的话,唯一可以动手的就只剩下这个金门城了,虽然金胜曼说金公启是她的人,但是李愔却有理由相信,他们很可能会在这里遇到对方的拼死一搏。

第三百一十二章救与不救

金门城是个中等城市,做为金城的东大门,这里驻扎着新罗的重兵,不过据李愔掌握的消息,因为之前与百济的战争,使得金门城驻扎的军队被调集了不少,现在城中只驻扎着两千余人,而且还全都是老弱,根本没什么太大的防守力量。

李愔到达金门城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接管这里的防卫,而且这也是得到金胜曼首肯的,对此做为城主的金公启也十分的配合,主动将城的两千老弱调出城,让大唐的军队入驻,而且对李愔他们一行人也招待的十分周到,不但为李愔准备了盛大的迎接仪式,而且还准备了不少酒肉用以劳军。

酒宴过后,金公启亲自在前面带路,来到他为李愔和金胜曼的住所,这里本来是他的城主府,现在特意腾出来让他们居住,而且还带李愔他们简单的参观了一下。

对于金公启如此热情的表现,李愔却是淡笑道:“金城主,本王此次来新罗,倒是让你们这些忠心的臣下费心了!”

“殿下言重了,这些都是小臣应该做的本分,只要殿下与国主满意,就是对公启最大的奖赏!”金公启有些诚惶诚恐的应道。不过李愔虽然笑咪咪的看着对方,但是眼睛中却闪过一丝无人察觉的寒光。

对于金公启这个人,李愔总感觉有些不太放心,虽然对方一切都表现的十分正常,对李愔也是十分的恭敬,而且在酒宴上,金公启也极为热情,对他说了不少感谢的话,大概意思就是李愔与金胜曼的联姻,使得新罗终于可以摆脱现在困境,他本人是无比的支持。

金公启本来就是金胜曼的心腹之一,现在对李愔的到来表示欢迎,这本来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不过李愔却在这种正常之中,察觉到一丝不太正常的气氛,因为他感觉这个金公启好像表现的太过热情了,甚至连他带来的两万五千大军,也没有丝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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