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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大唐-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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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边说笑,一边走到那个被射死的高句丽将领身边,一个外号被称为老狗的老兵跳下马,在安乙罗的尸体上搜了几下,除了一些干粮外,竟然还找出一颗代表着对方身份的印信,高句丽国内民族众多,语言也不统一,至于文字更是没有,国内上层贵族都是用汉字,因此印信上刻的也是汉字。

“看这印信的样式,这家伙最少也是个将军,可这上面写的什么玩意,老子怎么一个字也不认识!”刀疤什长瞪着眼睛把印信打量了半天,做斥候的,自然会认识一些字,平时传递消息时要用到,不过高句丽深受大唐文化影响,印信上刻的竟然是小篆,以他那点浅薄的文字功底,根本不认识小篆,至于其它人就更不行了,他们的字都还是向刀疤什长学的呢,因此印信在他们手中转了个圈,最还后是回到刀疤什长的手中。

“让我来看看吧!”李永说着接过印信看了看,虽然他和李愔一样,看到书就头痛,但好歹也受过正规的贵族教育,就算再怎么不用心,对于小篆还是认识的,因此只见他缓缓的念道:“卑沙水军,安!”

“哈哈哈~,原来是他,恭喜各位大哥,这个家伙竟然是我们登州的老对头,前些天我在建安城时,还见过军中对他开出的追捕令,各位兄弟这次可是立了大功了!”李永大笑道,从职位和姓氏上,让他立刻猜到对方的身份。

上次李愔去卑沙城时,李永虽然也在船上,但因为离的太远,根本没看到安乙罗的长相,因此并不认识对方,不过因为安乙罗前些时间在辽东半岛上捣乱,已经被牛进达的大军列入追杀对像,他在建安城时就见过对安乙罗的追杀令,没想到今天竟然死在自己手里。

“不对,人是小兄弟杀的,这首功应该是你的才对,我们可不会做出抢功之事!”刀疤什长听到对方竟然是南路军追杀的对像,心中暗叫可惜,能被大军开出追杀令的,身份肯定都不一般,但关键是这个人不是他们杀的,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份天大的功劳,白白落到眼前这个黑瘦少年身上,其它人也都是一脸的沮丧之色。

“大哥说哪里话,这人明明是死于各位兄弟之手,与小弟有何干系,我不过是个迷路之人,想请各位兄弟帮忙指路罢了!”李永虽然渴望立功,不过对于这种白捡来的功劳,却还不屑于抢到手里,毕竟安乙罗明明已经是刀疤什长他们的盘中菜,却被自己横插了一杠子,若是论起来,他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抢功,日后就算回到长安,他也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吹嘘。

刀疤什长是个实诚人,对于李永的话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旁边那个叫老狗的老兵立刻一脸惊喜的叫道:“对对!这人就是什长你射死的,小兄弟和我们都是见证人。”

“这~这……,多谢小兄弟成全!”这时刀疤什长和其它人也反应过来,既然对方摆明意图要把这个功劳送给自己,他们自然也不会推辞,毕竟这么大的一个功劳,足以改变他们的命运了,以后混个出身,也算对得起家中的爹娘和妻儿。

承了李永这么大一个人情,刀疤什长他们立刻对他热情起来,大家相互做了一下介绍,刀疤什长姓刘,一般都管他叫刀疤刘或刘什长,他们这十人里有五个老兵和五个新兵,比如那个二蛋子就是新兵中的一员,今年才刚上战场,而刀疤刘和那个老狗都是老兵。

“对了,李兄弟肯定还没吃饭,什长,咱们是不是该吃顿好的,一来给李兄弟接风,二来也算是庆祝一下?”只长了一个吃货心的二蛋子早就饿的不行了,看什长和李永还在相互客气,于是上前打断道,他的话也立刻得到所有人的支持,李永也是赶了近一天的路,到现在是滴水未进,因此对于吃饭也是举双手赞成。

若是在平时,刘什长他们都是啃着干粮对付一下就行了,毕竟升火冒起的烟可是会惊动敌人。但现在他们身处在唐军控制的地盘内,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再加上几天追逐的猎物也已经到手,接下来就要回去复命,更没什么好担心的,因此一听说做饭,立刻都忙活起来。

李永本想也去帮忙,不过却被刘什长拉住,让他帮自己把安乙罗的尸体拖到一边,然后一刀砍下尸体的脑袋。又把尸体身上的盔甲都扒了下来,打成包和脑袋一起,都放在了自己马匹的背上,而那个印信则被他珍而重之的放在怀里,这些都是军功的凭证,将来他们升官发财可全都指着这几样东西了。

第五十七章斥候小队(下)

虽然人是李永杀的,但他是用箭在远处将对方射死的,因此并没感觉到什么异样,但当眼睁睁的看着刘什长像是在处理牲口一般,将对方的尸体摆弄来摆弄去,被砍断的脖子在他的眼前也是转来转去,上面那平整带血的伤口上肌肉翻转,看上去好像和平时吃的肉没什么区别,看到这里,李愔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看到李永的表现,刘什长却是笑了笑,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从一见面他就看出来,对方是个新兵蛋子,根本没上过战场,因此这才拉着他帮自己处理尸体,想让李永适应一下,以后上了战场才不会腿软。

把尸体身上能用的东西都扒下来,刘什长冲着还在干呕的李永喊道:“李兄弟,吐完了吗,吐完就来帮忙做饭,今天可是最后一罐头红烧肉了,来晚了可就没了!”

本来李永已经吐的差不多了,可是一听‘红烧肉’三个字,眼前立刻闪过那种又红又油的肥肉,感觉和刚才死尸脖子上的肉是那么的相似。想到这里,胃里又是一阵翻涌,一股酸水又喷了出来。

其它人看到李永的表现,也都是嘻嘻哈哈笑个不停,特别是那几个新兵,更是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虽然前几个月他们也是这副熊样,但并不妨碍他们嘲笑别人。

做为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贵族子弟,虽然去年一年都在齐王府的那群老兵中打滚,各项基本素质都练出来了,但是面对死尸却还是第一次,因此恶心呕吐也是正常的心理反应。直到李永把能吐的都吐完后,这才由刘什长搀着,有气无力的走到火堆边坐下。

“兄弟,感觉好点了吧,喝口热水,下次再杀几个人,就啥感觉也没了!”二蛋子将刚烧开的热水灌了一壶,然后递给李永说道。

李永也没力气客气,接过来小口小口的喝着,随着热水进到胃里,果然舒服了许多。对于刘什长的好意,李永自然也明白,再加上他在军中混了一年,兄弟之间也经常开些或好心或恶意的玩笑,他知道这是军汉们表达感情的方式,而人家能对自己开这种玩笑,说明已经完全接纳了他,不再把他当外人看,因此心中也十分高兴。

刘什长他们是斥候,一切都讲究轻装前进,遇到敌人能打就打,打不过就逃,因此自然不可能带着锅子之类的炊具,不过这根本难不倒他们,把脑袋上的头盔用雪擦洗干净,就是一个很好的锅子,架在火上将雪水烧开后,二蛋子从马上拿出几个竹筒,用横刀在里面捣了捣,倒出一堆已经冻成石头的红烧肉块。

虽然李永看着肉就恶心,但胃里实在无物可吐,而且他看了看那些肉,感觉这东西很熟悉,于是开口问道:“兄弟,这肉看着怎么那么像是罐头啊?”

“什么叫像,本来就是罐头。”二蛋子一脸馋相的说道。

“罐头不都是玻璃瓶吗,怎么变成竹筒了?”李永一脸不解的问道。

“别提了,还是因为上头的一条命令!”听到李愔的疑问,旁边正在忙活的老狗也开口说道。

“什么命令?”

这时刘什长开口回答道:“是这样的,因为玻璃瓶比较贵重,而罐头吃完后,玻璃瓶是可以回收的,因此上头命令我们,外出带的罐头吃完后,都要把瓶子带回去上交,哪怕是打碎了也要把碎片带回去,若是大部队倒也罢了,反正有专门的辎重队,瓶子啥的问题不大,可是像我们这种小队斥候,自然是要轻装上阵,带着这些玻璃罐头本来就挺累赘,吃完了却还不让扔,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想出个办法,在出来的时候,就把罐头里的食物都倒出来,放到竹筒里,这样一来不用担心打碎,二来吃完就能把竹筒扔掉,再加上现在的天气,也不用担心坏掉,因此现在军中不少人都是这么做的。”

听完刘什长他们的解释,李永点了点头,他曾经听李愔说道,罐头本来就是为了解决食物保存的问题才发明出来的,但是因为玻璃易碎,并不适合做一种单兵食物,除非是用其它材料代替玻璃。

二蛋子把红烧肉全都倒到一个头盔里,随着烈火加热,很快冒出一股诱人的香味来,李永虽然还感觉有点恶心,不过这会已经好多了,而这时其它人也拿出面饼,或在火上烤,或直接剁碎了,准备扔到热水里化成面糊喝。

李永看到这里,急忙制止了众人,站起来从自己马上拿出两块‘砖头’,二蛋子跑上去抢下一块闻了闻,发现有股食物的香味,于是张嘴就想咬一口尝尝味道,结果这一嘴下去,咬倒是咬下一小块,可是牙也被咯的生疼。

看到二蛋子的举动,李永是哈哈大笑,刚才自己吐的时候,就数这小子笑的痛快,现在终于轮到自己笑了。而旁人也都有些好奇,纷纷跑过去拿过砖头研究,可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做的。

李永从二蛋子手中拿过砖头,用刀把狠砸了十几下,好不容易砸成几块,另外一个也被老狗有样学样砸碎了,然后分成几堆扔到铁盔里煮,不一会的功夫,就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飘出来,而铁盔里的水也变成一种黄白色的浓汤。

“来来来,大家尝一尝,这可是登州那边新送到南路军的特种军粮,名字叫作千斤饼,一块就足够一个人吃上两天,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硬,不过拿水一泡就会发开,用热水的味道更佳!”李永这是在自吹自擂,这东西他在路上只吃过一次,感觉不好吃后,就再也没吃过。

听说这是登州给南路军的特种军粮,刘什长他们都是眼睛一亮,南西两路军已经会师,但是后勤却还是分属两地供应,其中南路军自然是由登州主要供应,而西路军却是由营州等地供应,不过相比于南路军的供应充足,西路军可就有些惨了,陆路运输本来就有很多限制,再加上营州等地也不富裕,因此能就算后方拼命的运输,可西路军的给养却还是紧巴巴的。

拿罐头来说,南路军是按人发放,每人三天可以分一瓶罐头,而西路军则是实行按军功分配,有多少军功,就可以换多少罐头,刘什长他们这些斥候还好,虽然危险,但时不时的就能立些军功,因此倒一直没缺过肉,但是有些二线部队就惨了,开战到现在也没拿到多少军功,现在都快成吃素的和尚了。

而且相比于南路军给养的丰盛,西路军的伙食也要差上许多,上次他们曾经与一路南路军的斥候相遇,结果在一起吃饭时,看到人家的伙食,主食虽然也是面饼,但至少是白面做的,而且鱼肉之类的罐头放开了吃。可自己这边却只能干啃面饼,那个羡慕就别提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刘什长他们一听这是南路军的军粮,心中都十分兴奋,想尝尝有什么不同,因此一看煮好后,立刻两人一伙抢过一个头盔就喝。

不过这千斤饼的汤味道的确有点怪,最贪嘴的二蛋子顾不上烫,先喝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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